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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培養大學生的集體主義精神高校音樂教育不僅包括音樂欣賞與鑒賞課程,還包括音樂藝術實踐活動,最常見的便是合唱比賽、樂器演奏、群體舞蹈表演等。可見,這些活動依靠個人的力量并不能完成,而是需要集體合作、相互協調來共同完成的。以合唱比賽為例,在選曲時便要選擇適合集體演唱的、積極向上的歌曲,同時,每個成員都要認真的領悟作品所要表達的感情,在編排的過程中,男生與女生之間、每個聲部之間都要在節奏的把握方面、情感的表達方面協調統一,要有全局意識、團隊協作意識,切勿抱怨搞獨立。只有每個成員之間相互關愛、相互鼓勵、相互配合,相互包容,相互協作,合唱的效果才能達到最好。由此可見,音樂教育有助于培養學生們的集體主義精神,而這種團隊意識的養成也推動了高校音樂教育的順利開展。高校的音樂教育為德育工作的開展起到了獨特的積極作用,由此很多高校還專門設立了“12•9紅歌比賽”活動,鼓勵學生傳承中華精神、豐富大學生的校園文化生活、培養大學生們的集體主義精神。
2、提高大學生的創新精神隨著改革開放的發展,社會對于大學生的要求也變得越來越高,除了要扎實的掌握專業知識與技能之外,良好的道德品質與創新能力也已成為重要的衡量標準。實踐表明,高校音樂教育已成為了發掘并培養學生創新能力的重要途徑。優秀的音樂作品是源于生活又高于生活的藝術,它本身蘊含了豐富的美的元素,有研究表明,音樂能夠促使人的左右腦相互合作,提高人的學習能力與智力水平,激發創造性的思維與行動。愛因斯坦曾說:“我的科學成就很多是從音樂中啟發而得來的”。由此可見優秀的音樂可以激發人們的創造能力、培養人們的創新精神。因此,當今社會上(無論是教育家、科學家還是社會學家)形成了一個基本共識,即沒有想象力就沒有創造力。因此,高校音樂教育可以通過教導學生們賞鑒音樂作品的方法,創造音樂鑒賞的機會,來提高學生們的洞察力,高校音樂教育也可通過鼓勵學生們創作音樂作品,來培養學生們的邏輯思維能力;學生們也可以通過參加音樂創新和音樂藝術實踐來培養自身的實際操作能力。總之,音樂對于提高學生們的思維能力、培養學生的創新意識、激發其創新能力具有重要作用。
3、激勵大學生積極向上當今大學生的心理狀況并不像人們想象中的那么健康。對于剛步入大學校門的學生而言,一下子掙脫了家長、教師以及沉重的學業的束縛,進入一個相對而言完全自由的環境中,由于缺少主見,沒有一定的學業規劃與職業規劃,很多學生都會對大學生活感到極度的迷茫,大部分孩子開始沉溺于游戲不能自拔,變得頹廢不堪。對于即將走入社會的大學生而言,由于學業、就業、情感壓力大,又不懂得心理的調節與舒緩,導致了身心疲憊、心理抑郁等現象。優秀的音樂作品通常都傳遞著一種積極向上的精神,能夠撼動人的內心。經常處身于良好的音樂氛圍中,慢慢的便會產生一種激勵作用。高校音樂教育通過塑造良好的外部環境對學生進行熏陶,可以對每位學生的內心產生震撼作用。通過奮發向上的音樂氛圍喚醒大學生對生活、對學習、對身邊的人、對校園以及對社會的熱愛,激發他們走出頹廢,奮發向上。
二、高校音樂教育德育功能的實現途徑
1、端正高校音樂教育理念對于高校的領導而言,重視高校音樂教育,端正高校音樂教育理念,是充分發揮高校音樂教育德育功能的重要前提。高校音樂教育要以促進學生身心全面健康發展為核心開展教學活動。教育教的是一種學習方法,對于高校音樂教育而言,要教會學生基礎的樂理知識,培養學生對音樂語言要素的理解及運用能力,從而提高音樂鑒賞能力。通過長時間的熏陶,學生在潛移默化中就會逐漸摒棄低俗音樂,愛上積極向上的音樂作品,受到優秀作品的熏陶,學生們的愛國主義情操、集體主義精神等等都會得到挖掘與提升,促進學生身心的健康發展,達到一定的德育功能。此外,音樂是無國界的,高校在開展音樂教育的過程中,也可借鑒國外優秀、先進的教學理念與教學方法,豐富教學內容,改善教學方法,促進音樂德育功能更好的發揮。
2、提高高校音樂教師的個人素養創新是一個國家興旺發展的不竭動力,創新教育已變得越來越重要。推行創新教育,首先要具備創新教育的引導者,即教師。對于高校音樂教育的教師而言,首先要具備創新意識,要能夠跟上時代的發展,接受并善于運用新鮮事物,創新教學模式、教學方法。其次,要熱愛音樂、熱愛教育。高校音樂教育是德育教育的重要途徑,因此高校音樂教師必須具備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及價值觀,要積極向上、充滿活力。再次,要具有極強的專業性。要有完整的音樂知識結構,具備一定的科研能力。只有這樣高素質的音樂教師才能保證高校音樂教育德育功能的充分發揮。學校要盡可能的組織教師進行學習與交流,提高教師素養。
3、豐富校園音樂文化活動,營造健康的校園氛圍高校應鼓勵音樂教師及校園社團多開展一些豐富多彩的課外音樂教育活動。教學方式是多種多樣的,不應該僅僅局限于課堂上,越過那十幾平米空間的隔斷、幾十分鐘時間的限制,還可以借助豐富多彩的課外音樂教育活動,充分發揮音樂教育的德育功能,比如可以組織成立本校的大學生藝術團、合唱團、舞蹈隊等等,每周定期組織訓練,鼓勵學生們參加比賽及大型演出,將音樂的魅力讓更多的人看到。同時,學校社團應積極舉辦歌唱比賽,如校園十佳歌手大賽,充分發掘學生的興趣愛好,為學生提供一個展示的舞臺,讓更多的學生接受德育洗禮、得到德育教育。學校團委也應積極組織學員的紅歌合唱比賽,激發學生們的團結合作能力,激發其集體主義精神,傳承紅色文化。學校相關社團可在音樂教師的指導下,聯系音樂家,在本校定期舉辦音樂教育講座。音樂教育講座應結合大學生的特點設定不同的主題開開展,邀請在音樂方面具有造詣的人士來參加校園的音樂講座,通過講述自己的音樂歷程、對音樂作品的理解方法、音樂對自身的等方面內容,結合不同的主題來影響、感染學生,對學生進行德育教育。
三、小結
樂理知識,被人們認為是最枯燥、最無德育意義的理論,其實不然。就拿最簡單的音階中的七個基本音階來說吧。在學習過程中,我告訴學生它們就像一家七兄弟,兄弟七人各有其鮮明的個性:do——堅定、有力;re——激動人心;mi——穩定、平靜;fa——悲慘;sol——偉大、光輝的;la——哭泣的、嬌柔的;si——易受感動的。只有將它們和諧地組合,才能奏出動人的樂章,給人以美的享受。我們每個學生也都恰如一個個跳躍的音符,都有自己獨特的個性,只有同學之間友好相處,彼此都有一顆謙讓、包容的心,才能奏出奮發的旋律,凝成與時俱進的班集體。有一次,我請一位學生起來唱教過的歌,這個學生的聲音又尖又細,引得下面哄堂大笑,這位學生羞得滿臉通紅,堅持說以后再也不唱歌了。為了增強她的自信,我說,每種音色、音質都有其存在的價值,缺少高音的音樂將變得沉悶、渾濁,而缺少低音的音樂則顯得單薄、空洞、刺耳,只有大家揚長避短,各種音色糅合在一起,歌曲的生命才顯得充實、輝煌。
二、寓德育于創編之中,培養學生創新能力
小學生的創新能力多屬于相對創新能力,也就是學生個體的首創性。在音樂教學中提倡聯想、求異、選擇,是激活創造性思維、培養創新能力的有效手段。首先,在音樂教學中可以引導學生通過類似聯想、對比聯想、因果聯想、種屬聯想等思維方式,培養創造性思維的流暢度。如:我在教唱《小牧笛》時,讓學生們依據歌曲的內容和民族特點,分組討論進行創編適合《小牧笛》的舞蹈動作。幾分鐘后,每小組選出一位同學到講臺上試演,臺上同學惟妙惟肖地表演,臺下同學熱烈點評……在不知不覺中,學生學會了知識、發揮了自己的潛能,還提高了創新能力。新課程一年級音樂教材第四課,有一首聆聽曲叫《三只小豬》,當我組織學生聆聽時,發現學生對這首輕松、幽默、詼諧的樂曲產生了濃厚的興趣,他們強烈要求把這段音樂編成音樂劇……當學生表演完畢,我驚詫于一年級學生創編思維的空間如此之大。而求異思維是從不同的方法,全方位地分析和探討思維,靈活地解決問題的一種思維方式。在音樂教學中,我建議學生采用同一種節奏或同一種歌詞編不同的曲調,讓他們在求異中不斷提高自己的創造性思維能力。彭加勒說:“所謂發明,實際上就是鑒別,簡單地說,就是選擇。”三年級到五年級的音樂教材課后有很多進行節奏或旋律創作的練習,我在組織學生用同一種節奏進行編寫旋律時,他們的答案很多,于是我讓他們選擇哪一首旋律比較適合原節奏,哪一首旋律比較好聽,然后讓他們隨琴去模唱,仔細體會哪首旋律最優秀。讓學生在選擇探索中不斷發現新的方法,培養他們創造性思維的獨創度。
三、寓德育于配器之中,培養學生創造能力
激發學生的創作靈感,讓學生在探索、發現、操作、嘗試、感受、體驗、即興創作活動中,由自發性學習音樂而逐漸培養起良好的樂感。首先,讓自然界或生活中的聲音引發學生的聯想。音樂是門聲音的藝術,它是用聲音來表現人的思想感情的,不同的聲音表達不同的含義。從風聲、雨聲到雷聲等,無一不表達自然界的生氣和情感,廚房里的“鍋、碗、瓢、盆”交響曲同樣能讓孩子們體驗一種生活的樂趣。讓孩子從這些自然和生活中去尋找聲音,尋找音樂素材,不斷積累和充實。其次,選擇適當的人聲、樂器聲、非常規音源讓孩子們去嘗試。歌唱是人們表達情感的最直接、最方便的一種方法,孩子高興時都喜歡用歌聲來表現。孩子們用自己的聲音可以表達自己的感情,演奏樂器同樣也能讓孩子表達自己的思想感情。學習樂器時,樂曲的大量積累是孩子們進行音樂創作的好素材,孩子能熟練地掌握一種樂器,并用樂器獨特的音色來表現不同情緒的音樂片段,這無疑是孩子們創作音樂的最佳方式。孩子還可以利用打擊樂器、生活用品或自制的樂器來表現旋律和節奏。創造能力的培養是德育工作的重中之重,在具有創新思維的前提下培養創造能力又是切實可行的。德國教育家第斯多惠有這樣一句名言:“教育的藝術不在于傳授本領,而在于激勵、喚醒、鼓舞。”要讓學生成為開拓型、創造型的新一代,就要培養他們從小具有豐富的想象力,具有高度發揮想象力的習慣,善于運用創造性思維的習慣。在音樂教學中,我不單單讓學生為歌曲編舞,還讓他們為歌曲配上打擊樂器。這樣,不但可以烘托課堂氣氛,更能表達歌曲情緒及孩子們內心的喜悅。對于一些優美、抒情的歌曲,首先要求學生選擇適合歌曲伴奏的打擊樂器,如:三角鐵、碰鐘、鈴鼓、木魚等。然后再請學生們為歌曲設計伴奏型,并請學生考慮為什么這樣設計?這樣設計有什么好處?如:第三冊《過新年》這首歌,表現了過年時熱鬧、喜慶、祥和的場面和氛圍。我先是詢問學生每年的春節是怎樣過的?同學們馬上想到了放鞭炮、踩高蹺、扭秧歌等活動,加上歌詞中出現了“咚咚咚”的詞語,學生們聽出這就是民族的鑼鼓聲,就馬上想到《過新年》這首歌用打擊樂器中鑼、鼓等伴奏再合適不過了。于是,他們便隨著歌詞中的“咚咚咚”的出現,也用手中的鑼鼓給了大家聽覺上的音響。老師進一步啟發學生,能否再創設一些過年的氣氛,許多學生便主動要求到講臺上進行秧歌表演,一時間,歌、舞、樂同時展現。這種熱烈的場面,仿佛讓他們看到了身著節日盛裝的秧歌隊翩翩起舞的場面,活生生地表現了歌曲的內容。
四、寓德育于欣賞之中,培養學生環保意識
教育學生從小保護環境,珍惜生命,熱愛地球是我們每個教育工作者神圣的職責。因此,我在對學生進行欣賞音樂的教授過程中,首先以自己富有情感的語言感染學生,然后引導他們聆聽音樂、感受音樂、從而教育他們在音樂中學會知識、學會環保。曾經有這么一首歌,歌中唱道:“當天空不再是藍色,小鳥不會飛翔;當大地干枯了村莊,眼睛也失去了渴望;當童話失去了森林,仙女也丟掉了魔棒。”這樣的語言對學生們心靈的撞擊和震撼是可想而知的。我在組織學生欣賞《百鳥朝鳳》時,不光讓學生去體會我國民族民間的偉大藝術門類,還讓他們從中體會:假若人類不加節制地砍伐森林,自然界就少了百鳥歡樂的歌唱,同時加重了植被貧乏,沙塵暴將更猛烈、更頻繁地發生。為了讓這樣的悲劇不再上演,我告誡學生,牢記環保不僅僅是口號,不僅僅是遠在天涯,而是近在咫尺,環保需要大家的攜手、努力。欣賞《黃河大合唱》時,我將百年前的黃河與現今黃河的地理狀況作了一個簡單的對比,讓學生看出,如今的黃河水流量逐漸減少,壺口瀑布不如以前壯觀,泥沙量逐年增加,河床抬高,斷流、凌汛。這樣的惡果并非環境自身所為,而是人類的貪婪和無知造成的。并告訴學生作為母親河的兒女,大家有義務嚴格自律,有責任主動學習,用知識武裝頭腦,用理性節制欲望。唯有受到這種教化,才可能對神圣的大自然心存敬畏和赤子之情,才會視萬物為手足而百般呵護,從而在道德上而不僅僅是出于自身的功利充分節制人的欲望,實現自然與人類的和諧相處,達到教育的目的。
五、寓德育于學唱之中,培養學生愛國主義精神
教唱歌曲是音樂教學中一個永恒的話題,教學生唱會一首歌并不難,重要的是如何將蘊涵的豐富的思想情感充分揭示給學生,使他們在聲情并茂的演唱中陶冶性情,從而達到對其進行愛國主義教育的目的。在教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歌》時,為了喚起學生對祖國的崇敬、贊美之情。我組織了一次小型的旋律創作頒獎會,學生分成五組,根據老師的題目要求進行創作,讓臨時組成的評委團評選出優勝者進行頒獎。這樣,不僅激發了學生學習的興趣和熱情,同時在頒獎過程中的升旗儀式更是自然地導入了“國歌”的教學。接著,我便為學生講解國歌產生的歷史背景,從而進一步渲染了演唱,激發了學生的情感共鳴,最后又通過進行莊嚴的升旗儀式來鞏固情感。通過這一系列的活動,使國歌的藝術魅力和人文底蘊得以極為形象的張揚,喚醒了學生心底深處生而就有的對于祖國的深深的熱愛,以及對于國歌、對于詞曲作者、對于那個偉大的時代、對于那個偉大時代的偉大人民的崇敬和贊美,從而經歷了一次凝重、深刻的愛國主義教育。
六、寓德育于活動之中,培養學生團結合作的精神
功能是由若干要素按照一定結構有機構成的系統在與特定的環境相互作用時所產生的結果。功能是表示系統與環境相互關系的范疇,它體現了系統與環境之間物質、能量和信息的輸入與輸出的交換關系。功能側重表示系統對環境產生的作用,但功能又依賴于環境而存在,它是在系統與環境的相互作用中表現出來的。如果離開了一定的環境及環境與系統的相互關系,抽象地談論功能,那么,這種談論沒有意義。功能不僅包括系統對環境的作用,而且包括環境對系統的作用。這種功能是系統與邊界之外的環境相互作用所導致的結果。我們把這種功能稱為外部功能。
系統與環境的區分是相對的,在特定的系統域界內,一個系統可以分為A、B、C等各個子系統,這些子系統對于大系統來說,是其組成的要素;而就各個子系統來說,則各有其功能。就A系統來說,它以B系統、C系統為環境,并與它們發生相互作用,從而產生一定的功能。我們把特定邊界內各個子系統之間相互作用所產生的結果,稱之為內部功能。
德育功能是德育系統內部諸要素之間以及系統與環境之間相互作用時所產生的結果。德育系統內部諸要素的相互作用所產生的結果,稱為德育的內部功能。德育系統內部諸要素包括教育者、受教育者、德育目的、德育內容和方法等等。這些要素相互作用的總和即為德育內部功能,其中主要是教育者和受教育者相互作用所產生的結果。教育者對受教育者的作用所導致的結果,表現為受教育者嚴格遵守、積極認同外在的道德規范和享用觀念的形成,即表現為適應功能、認同功能和享用功能。德育的適應功能是指,德育能夠使受教育者嚴格遵守外在的道德規范;德育的認同功能是指,德育能夠使受教育者內化和認同外在的道德規范,形成道德良心。德育的享用功能是指,德育“可使每個個體實現其某種需要、愿望(主要是精神方面的),從中體驗到滿足、快樂、幸福,獲得一種精神上的享樂”(注:魯潔、王逢賢主編《德育新論》,南京:江蘇教育出版社,1994,第213頁。)。受教育者對教育者的作用所導致的結果,表現為教育者師德的形成和提高、教育方法的改進和教育內容的豐富等等。
德育系統與外部環境的相互作用所導致的結果,稱為德育的外部功能。德育環境主要包括自然界、政治、經濟、文化等因素。德育外部功能包括系統對自然界、政治、經濟、文化所產生的作用和自然界、政治、經濟、文化等外在環境對德育系統所產生的作用。德育系統對環境的作用所導致的功能,主要有自然、政治功能、經濟功能和文化功能等等。德育環境對其系統的作用所帶來的功能表現為政治制度、政治思想對學校德育的控制作用,經濟制度、經濟發展水平對學校德育的最終決定作用,文化對學校德育的滲透作用,自然環境對學校德育的熏陶作用等等。最終促使德育目標被修訂、德育內容不斷豐富、德育方法不斷改進、教育者和受教育者的德性不斷完善。
以上僅指出了德育的正面功能。其實,德育還具有負面功能。德育既具有使個體遵守、認同外在的道德規范的功能,同時又具有使個體抗拒、否認外在的道德規范的功能;德育既可以使個體覺得德性追求是一種享受,又可能使個體把道德生活看作是一種限制、一種痛苦;德育既能夠通過控制,引導學生的言行,從而維護現存政治制度的穩定,同時又能夠為摧毀現存政治制度準備政治活動家和理論家;德育既可以保存、發展現有文化,又可能使現有的文化發展鏈條中斷。在特定的社會條件下,上述兩方面的功能均有正負之分。
由上可知,德育功能是多方面的、復雜的。德育環境有多少因素,就有多少功能;德育系統內有多少因素,就有多少功能。把德育功能簡單化的作法(注:魯潔:《教育研究》,1992(8)、1993(5)、1994(6)、1995(6)有關文章,《教育研究與實驗》,1994(2)有關文章;劉堯:《教育研究與實驗》,1994(4);檀傳寶:《教育研究與實驗》,1995(1);李道仁:《教育研究與實驗》,1995(4);吳亞林:《教育研究與實驗》,1995(4)。),是方法論上的失誤。
二、關于德育價值
有論者把教育功能和教育價值直接等同起來(注:桑新民:《呼喚新世紀的教育哲學》,北京:教育科學出版社,1993,第193頁。),因而也就把德育功能和德育價值等同起來。這是筆者不贊同的。我們在研究德育功能時,應結合德育價值進行研究,但必須將二者區分開來。
價值是主體和客體之間的一種關系,是客體的屬性或功能與主體需要之間的現實關系,價值既不單純是客體的屬性或功能,也不單純是主體的需要,但又離不開客體的屬性和主體的需要,它表示客體的屬性或功能在多大程度上能夠滿足主體的需要。德育價值是作為客體的德育活動及其功能對作為德育價值主體的社會、個人的德性需要的滿足與否、促進與否的關系。德育價值主要反映的是德育活動的屬性、功能與德育價值主體的需要之間的關系,主要是由社會、個人對德性的需要來決定的。
德育價值主體是指系統內教育者、受教育者以及社會環境中的個人、各類群體(包括民族、國家等等)。德育價值客體是指德育活動及其功能。
個人的德性需要是指教育者、受教育者以及社會環境中的個人通過道德教育活動和其他社會實踐活動來提高自己的道德境界,以完善自己的德性結構。德育活動及其功能對個人德性需要的滿足即為德育的個人價值,具體表現為教育者、受教育者和社會環境中的個人等價值主體德性的完善。社會的德性需要應通過具有優良德性的人才在社會政治、經濟、文化生活中,在處理與自然環境的關系中所發揮的作用來滿足,社會的德性需要,不能由各種德育活動及其內部功能來直接滿足。但任何社會都十分重視德育,其目的是希望培育各種優良德性的人才,這種人才對社會的德性需要的滿足即為德育的社會價值。
德育,作為培養人的德性的一種社會實踐活動,盡管要考慮如何滿足社會的、教育者的、社會環境中的個人的德性需要,但首先應考慮的是如何提高受教育者的道德境界,完善受教育者的德性結構,滿足受教育者的德性需要。因為社會環境中個人的和社會的德性需要能否滿足,不是德育系統內部主體所能給予的,而是受到社會環境中經濟、政治、文化以及生態環境等因素的制約和影響。所以,嚴格說來,把受教育者在德育系統之外所創造的經濟、政治、文化和生態價值都歸功于德育,不僅不科學,反而會造成社會各界對德育的期望過高,在達不到期望時,人們就會對德育的價值產生失望和懷疑。所以,我們必須將德育在系統內實現的培養人的德性的價值和德育通過培養受教育者的德性而在德育系統之外間接實現的各種社會價值,嚴格區分開來,并研究二者之間內在的聯系和相互轉化的規律。德育在系統內直接實現的價值,是德育價值主體通過德育活動所帶來的德性的完善,這種價值可以稱為德育的內在價值或直接價值;德育通過受教育者的活動這一中介在德育系統之外創造的價值,可以稱為德育的外在價值或間接價值,這種價值能否順利實現,不完全受德育系統內價值主體的控制。
三、德育功能與價值的區別和聯系
德育功能與德育價值的區別是很明顯的。
德育功能主要反映的是系統與環境,系統內部諸要素的相互作用,主要由系統和子系統的屬性(培養人的德性的活動)來決定。功能具有客觀性,功能不一定能滿足主體的需要;德育價值主要反映的是德育活動的屬性與主體需要之間的關系,主要由社會、個人對德性的需要來決定,具有鮮明的主體性、為我性。功能關系反映德育系統與社會政治、經濟、文化之間,系統內部教育者和受教育者之間客觀的因果性聯系。價值關系雖然離不開因果聯系,但主要表現為德育價值主體與客體之間的合目的性關系。德育功能關系的改變,是系統與環境相互作用以及系統內部各要素相互作用所引起的系統與環境的變化,包括德育系統內教育者和受教育者的相互作用所引起的變化,德育系統與外部環境相互作用所引起的變化;德育價值關系的完善是個人和社會德性需要的滿足。所以,德育活動應該是價值主體(社會、個人)在其德性需要的驅動下,用自己的實踐能力和機制去改變現存的德育功能關系,使之適應和滿足其德性發展需要,形成一種新的價值關系的過程。德育活動的結果不僅應是合規律性的,而且應是合目的性的。德育,作為一種創造價值的活動,不僅僅是一種因果性活動,也是一種目的性活動。
因果性和目的性的區別并不排除它們之間的聯系。這不僅表現在它們共同存在于德育活動之中,相互作用并影響活動的結果,而且表現在,對于德育活動來說,目的乃是一種主動的、積極的力量,也可以看作是一種動因或原因,即“目的因”。作為一種原因,它促使德育價值主體開展各種活動以滿足其德性需要。它不同于一般原因的地方在于,這種原因就是活動直接要達到的結果。
從這里我們可以看出,德育功能與德育價值是相互聯系的,其聯系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首先,德育功能是德育價值得以實現的手段。德育價值的實現即個人和社會德性需要的滿足,必須通過開展各種德育活動,使德育功能充分發揮出來。所以,德育功能,作為系統與環境以及系統內諸要素相互作用的客觀結果,是滿足社會和個人德性需要的基本條件。如果沒有各種德育功能的充分發揮,社會和個人的德性需要就無法滿足,德育價值也就無法實現。
其次,德育價值是德育功能的目的。人們開展各種德育活動,總是為了滿足社會和個人的德性需要。在德育活動中,各種德育功能的發揮是為了實現某種德育價值。離開德育價值,各種功能的存在是無意義的;離開德育價值的規范和引導,德育活動可能導致各種負功能的產生,或者導致德育工作的低效率。
再次,德育的內部功能和內在價值,是德育系統內部諸要素相互作用的結果和對系統內價值主體的需要的滿足;德育外部功能和外在價值,是系統與環境相互作用的結果,是德育培養的具有德性的人才對社會德性需求的滿足。
四、德育目的與價值、德育目的與功能
德育活動是建立在對因果必然性的認識基礎上的目的性活動,所以,德育目的在德育活動中具有重要作用。德育目的貫穿于活動的全過程。在活動之前,人們在觀念中提出和設定目的,在實踐中實現和達到目的。德育目的是活動的內在動因,它調動主體的全部熱情和力量,為實現某一目的而奮斗。德育活動是由許多因素、許多環節構成的,目的是諸因素、諸環節的中心,正是圍繞這一中心,它們相互配合、相互銜接、協同作用。所以,我們研究德育功能和價值,應結合德育目的進行研究。但在研究德育功能時,有的學者卻把德育功能和德育目的混淆起來,把德育功能說成是育德(注:魯潔:《教育研究》,1992(8)、1993(5)、1994(6)、1995(6)有關文章,《教育研究與實驗》,1994(2)有關文章;劉堯:《教育研究與實驗》,1994(4);檀傳寶:《教育研究與實驗》,1995(1);李道仁:《教育研究與實驗》,1995(4);吳亞林:《教育研究與實驗》,1995(4)。),實際上,這是方法論失誤的另一種表現。
目的是主體的一種設計、期望,是實踐所要達到的目標,是人在活動之前思想上設計的活動結果。所以,目的的一個基本特征是其主觀性。
目的反映主體的需要,是主體的一種價值追求,是人對于自己的需要的自我意識。人是根據需要提出目的的,目的所追求的不僅僅是客觀必然性的實現,更主要的是自身需要的滿足。
德育目的所概括和表達的不是現實中的價值關系,而是理想中的價值關系,是人的一種德性追求。所以,德育目的是主觀的。德育目的是系統內價值主體在其德性需要不斷發展和對需要的認識基礎上形成的一種特殊的精神追求,是他們對未來德性的一種憧憬、預測和構想。
德育目的與德育價值是相互聯系的,德育目的是有待實現的德育價值,二者通過德育活動相互轉化,德育目的通過德育活動得以實現向現實價值的轉化,從而改變原來的價值關系;而對新出現的價值關系的認識又會產生新的德性需要,經過德育系統內價值主體的思維加工和選擇后提出新的目的,又實現價值向目的的轉化。
但是,德育價值分為內在價值和外在價值,兩者與德育目的之間相互轉化的機制是不同的。德育目的與內在價值之間的相互轉化,雖然受到環境中各種因素的影響,但主要取決于系統內各要素之間的相互作用,因為系統內價值主體能夠控制這些因素的相互作用,這些因素相互作用的直接結果,是系統內價值主體德性需要的滿足,所以,德育目的與內在價值之間具有同一性,德育目的就是對內在價值的認識和追求。
德育目的與德育的外在價值能否相互轉化,不完全取決于系統內價值主體的主觀愿望,而是受制于社會環境中政治、經濟、文化等因素,所以,德育目的與外在價值不能直接轉化。如果我們把德育目的規定為對外在價值的追求,最終就會使德育目的落空,使人們對德育產生失望。德育工作的重點是促使內在價值充分實現。對其外在價值能否實現的問題,必須依賴教育者、受教育者和社會各方面共同努力加以解決。
至此,我們對德育目的就有了比較清醒的認識。德育目的是對內在價值的認識和追求,內在價值包括教育者和受教育者德性的完善,而德育工作的對象是受教育者,所以,德育目的是培養受教育者的德性,或者說是“育德”,包括受教育者道德境界的提高和受教育者德性結構的完善。人的德性可以分為三種境界:他律道德境界、自律道德境界和自由道德境界。德育的目的就是促使受教育者沿著他律——自律——自由的路線發展。個體德性不僅包括境界層次,而且包括結構層次,個體的德性結構是由多種要素構成的復合體,包括德性的形式維、德性的內容維及其能力維,德育的目的是使受教育者的德性結構不斷完善。
在研究德育功能時,有的論者把德育功能和德育目的混淆起來,這是方法論失誤的另一種表現。德育目的不同于德育功能,德育目的反映的是理想中的價值關系,是理想中的德性狀況,德育功能是系統與環境以及系統內部諸要素之間相互作用的結果;目的具有主觀性、價值取向性,功能則是客觀的、中立的。
德育目的與德育功能也是相互聯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