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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管理過程中,強化對企業主體的跨境資金動態監測,堅持逐月統計涉外主體資金流出入規模、融資余額與結構,建立了宏觀形勢與微觀主體的聯接橋梁,并架構起政策傳導的有效渠道。同時,我們還在銀行層面較早建立了貿易融資信息監測點,從市場環境變化、資金價格波動、參與主體動向等角度了解貿易融資市場變化,把握管理重心,確定管理方向。建立機制,及時應對跨境資金異常流動。近年來,與全國形勢一致,寧波市貿易跨境資金呈大幅流入格局,2013年結售匯順差和順收順差規模同比分別增長18.9%、22.7%,并被國家外匯管理局列入流入重點地區。為了平抑區域跨境資金流動失衡風險,人民銀行寧波市中心支行及時構建了跨境資金流動指標體系,確立了三級風險管理機制,并做好應急措施儲備。2013年初,基于轄區轉口融資套利交易問題突出,人民銀行寧波市中心支行迅速啟動應急處置機制,比全國提早兩個月開展打擊虛假轉口貿易專項行動,為抑制跨境資金流入爭得主動。2013年下半年至2014年初,基于跨境資金流入形勢需要,綜合運用窗口指導、分類管理等手段,積極促進區域跨境資金均衡流動。
二、引導銀行資金流入實體經濟
堅持共生共榮理念,引導金融服務實體經濟。當前,流通型企業借助貿易融資大量融資套利和生產型企業、中小企業融資難、融資貴現象并存,貿易融資有“脫實向虛”、自我循環的傾向。對此,人民銀行寧波市中心支行連續多年實施了一系列金融支持實體經濟的政策措施,從“惠企”與“惠民”兩個層面出發,鼓勵銀行在貿易融資資金投向、利率、費率等方面向實體經濟企業和中小企業傾斜,得到了廣大企業和當地政府的歡迎。強調風險底線思維,擠壓貿易融資泡沫。為了控制貿易融資中存在的金融風險,人民銀行寧波市中心支行探索出一套貫穿事前、事中和事后的流程式管理模式:事前向金融機構動態通報區域經濟金融和外匯收支形勢,適時進行風險提示,在凈流入形勢嚴峻情況下督促銀行加強真實性審核力度,控制全額質押方式的套利交易;事中及時約談結售匯順差過大、融資套利問題嚴重的相關銀行負責人,對貿易融資規模增長過快的銀行召開政策通報會,要求它們樹立合規意識,積極維護區域良好金融環境;事后通過對銀行現場檢查來評估、審視銀行履職情況,選擇了部分外匯指定銀行開展轉口貿易專項檢查,嚴肅查處真實性審核不到位、縱容甚至協助企業利用虛假貨權憑證融資等違規行為。
三、分層次引導企業糾偏
對企業主體建立分層次監管梯隊。實施貿易融資管理既不能對其自由放任,也不宜實施“一刀切”管理,影響實體經濟發展。人民銀行寧波市中心支行根據問題的輕重緩急,建立了分層次梯隊監管機制。在融資主體選擇上,確立了“先轉口、后進口、再出口”的管理順序,起到了既能抓住重點,又不影響實體經濟的效果。在行為管理上根據情節輕重進行區別管理,重點打擊重復使用或偽造貨權憑證的虛假貿易融資行為,2013年以來已累計查實企業7家,實施行政處罰232萬元人民幣;在全國范圍內率先加強對貿易融資合理性審查,對構造貿易進行過度融資套利、且情節較重的企業進行分類管理;繼續鼓勵正常企業利用境內外兩個市場、兩種手段合理開展貿易融資,幫助企業降低融資成本、規避匯率風險。采取剛柔并濟、以柔為主的管理手段。貿易融資管理的核心目標是遏制跨境資金異常流動,平抑國際收支波動,而非限制企業經營行為,把企業管死。人民銀行寧波市中心支行更加強調以窗口指導等柔性手段,在風險提示后允許企業主動調節融資結構、抑制不合理融資行為。對于存在違規、融資套利情況嚴重的企業列入B、C類企業,發揮分類監管的政策威懾力。在2013年“控流入”和貿易融資管理過程中,寧波市中心支行對321家企業制發了《風險提示函》,最終將54家企業列入B類,在貿易企業中占比僅為0.27%,但取得的效果卻十分明顯,貿易項下跨境資金連續呈現凈流出格局,緩解了集中流入的監管壓力。
四、推進政策改革和工作創新
堅持市場需求為導向,實施政策創新突破。人民銀行寧波市中心支行以市場需求為導向,大膽實施資本項目制度創新、管理創新,自2007年以來,先后推動11項試點政策落地寧波。特別是近年啟動的非關聯擔保、對外債權登記、境外放款三項政策創新是全國唯一試點,中資企業“外保內貸”、外匯質押人民幣貸款、中資企業借外債等多項政策是全國首批試點。一系列創新性政策的落地生根為涉外經濟發展注入新的動力。如中資企業“外保內貸”試點幫助寧波春和鉀資源有限公司成功獲得1.4億美元海外并購貸款;跨境貸款試點以來支持了100多家企業開展進出口貿易及海外項目建設、運營,為走出去企業實體運營提供支持,得到了銀行和企業的歡迎。探索工作方法創新,提升管理效率。針對貿易融資市場發展迅速及對跨境資金流動影響加深,人民銀行寧波市中心支行通過方法創新、手段創新來提升管理效率。比如,通過對融資資金來源、流向的跟蹤管理,探索形成了財務現場核查方法;通過對套利交易的主體信息、交易標的、融資手法和資金使用的分析,總結了“四步評估法”精準識別融資套利交易。上述創新均被國家外匯總局在全國層面推廣應用。此外,人民銀行寧波市中心支行還根據貿易融資的業務發展趨勢,積極探索了本外幣、跨部門的聯動監管機制、資本項目與貨物貿易的主體監管體系,取得了良好成效。2013年,在落實貿易融資管理措施后短短三個月內,當地貿易資金凈流出14.46億美元,緩解了資金流入壓力;融資結構更趨合理,2014年4月末,90天以內短期融資占比較上年同期提高8.32個百分點;轉口融資套利明顯收斂,貿易融資“脫實向虛”傾向得到糾偏。
五、對貿易融資外匯管理的幾點思考
[關鍵詞]外匯儲備匯率風險儲備管理
一、美元貶值背景下我國外匯儲備承擔的主要風險
龐大的外匯儲備雖然可以減少本國貨幣貶值的金融風險,卻又引入了另外的金融風險,那就是匯率風險和利率風險。
1.匯率風險
我國的外匯儲備往往由多種儲備貨幣組成,分散在不同期限的資產上,但絕大部分是美元資產,約占60%~70%,包括大量美國政府與公司債券。這一結構帶來的問題是,儲備資產的價值受美元價值變動的影響較大。美國的經常項目赤字已高達GDP的6%,凈對外債務己接近GDP的30%。導致美國經常項目赤字的根本原因在于美國居民過渡消費和政府的財政赤字。而美國通過大幅度貶值美元來平衡美國的經常項目收支,可以把調整的負擔從美國轉移給其他國家。因此當前全球宏觀經濟的一大特征是美元面臨中長期貶值,這樣必然使持有美元占較大比例的中國外匯儲備嚴重縮水,發生巨大賬面損失。
2.利率風險
另一方面,我國外匯儲備中絕大部分是美元資產,目前外匯儲備主要用于購買美國債券,其中絕大部分購買的是美國國債、政府下屬機構或政府擔保的債券。從收益來看,歷年來的儲備收益約在1%~2%之間。另外,我國外匯儲備的增長是與人民幣國債的增長同時進行的,這相當于一個資本由中國流向美國的過程。政府以發行國債的形式向老百姓借錢,將人民幣形式的資金以貿易或金融兌換方式轉換為外匯儲備,以外匯儲備購買美國債券。在發行人民幣國債購買美元債券的這一借貸過程中,潛在的利率損失不容忽視。
3.其他風險
首先,會導致我國面臨流動性過剩的壓力。自1994年外匯體制改革以來,隨著我國外匯儲備的增長,央行通過外匯占款渠道投放的基礎貨幣顯著增多,近幾年一直保持在40%以上,外匯占款激增極大增加了我國基礎貨幣的投放,致使當前我國通貨膨脹壓力加大。其次,加大了國內金融市場動蕩的可能性。外匯儲備的持續增長,大大增加了對人民幣的需求,使人民幣升值的壓力也隨之不斷加大,人民幣升值預期不斷得以強化。對人民幣升值的預期,導致大量“套利性”外匯資本通過各種渠道進入我國境內,使我國外匯儲備規模進一步擴大。一旦“套利”成功,這些投機資本又會流向國外,尋找新的目標。巨額外匯資本的進出,有可能引發我國國內金融市場的動蕩。
二、我國外匯儲備的管理對策
1.建立多樣化外匯儲備結構
首先,從經濟實力和幣值穩定原則上考慮,歐盟、美國和日本是目前世界上經濟發展成熟度和穩定度最強的國家和地區,因此其幣值具有相對的穩定性。我國的外匯儲備應首選歐元、美元和日元。其次,從交易匹配原則方面考慮,中國的主要貿易地區是亞洲、歐洲和北美。在亞洲,中國大陸的貿易對手主要是香港和日本,結算貨幣以美元、港幣和日元為主;在歐洲地區,德國、英國、荷蘭、法國和意大利等國家與中國的貿易往來金額相對較大,主要結算貨幣為馬克、美元和英鎊;在北美地區,主要貿易國家為美國和加拿大,結算貨幣主要是美元。與其他地區的貿易往來一是金額較小,二是結算貨幣多以美元為主。可見,從交易匹配的角度來看,目前中國的外匯儲備貨幣,選擇美元、日元、歐元和英鎊為宜。另外,從確保外債的及時還本付息及盡量降低因幣種轉換帶來的交易成本考慮,在外匯儲備幣種組合中考慮外債因素是必要的。通過上述分析,目前中國外匯儲備的貨幣種類選擇美元、歐元、日元和英鎊較為適宜。轉2.開拓多元化外匯經營渠道
首先,由央行持有的以保持流動性為主的部分,其投資對象應主要集中于發達國家的高流動性和高安全性的貨幣工具和政府債券。還可以考慮將外匯儲備轉變為物質儲備。目前中國石油、鐵礦石、錳礦石、鉻鐵礦等進口量大幅增長,利用國外資源的成本在驚人的大幅度上升,中國應將部分外匯儲備轉變為物質儲備,以緩解國際資源價格上漲對經濟的影響。其次,由財政部掌管的超額外匯儲備,可以將其中一部分交由中司或國際上的私人投資基金代管,主要進行對海外的直接投資,或購買具有一定風險的國外高收益股票、債券甚至金融衍生產品。另外一部分可以用來進行能力儲備建設。主要是收購對外重要經濟資源開采權、投入對中國具有戰略意義的出境基礎設施的建設、引進和培養海外人才,購買循環經濟和環保的技術與設備,購買改善國內教育、科研、醫療、農村基礎設施建設等事業急需的先進設備。
(一)外匯監管部門無法監測和統計境外承包工程資金情況
按照《境外外匯賬戶管理規定》要求,境外承包企業可以經外匯局批準在境外開立外匯賬戶,并按季度向外匯局提供開戶銀行對賬單,按年度向外匯局提供資金使用情況書面說明,但實際上境外工程使用的外匯賬戶一般不是以境內機構的名義開立,大部分是承包商在境外成立臨時辦事機構或外派機構后,以境外機構名義開立外匯賬戶,上述情況在外匯管理框架內無任何明確規定。同時,大部分工程項目回款由資金調劑中心調劑,外匯局無法掌握收匯頻率及境外項目資金總量,出于節省費用和便利的考慮,將境外承包工程收匯款循環利用,或在境外用于境外直接投資或境外直接采購,或以收抵支等,外匯局無法延伸監管,同時境外資金若在一段時期內大量進出,還會形成對外匯收支的沖擊。
(二)承包工程外匯收支真實性審核難度較大
由于對外承包工程都在境外,無法實地考察,對真實性判別有一定的局限性。同時對服務貿易外匯收入法規中沒有明確所審核的單證類型,且因部分工程款由境外收入直接支付,承包合同中可對外支付金額明顯虛增,企業可操作空間巨大。
二、相關建議
(一)協調統一境外承包工程的外匯管理政策口徑
建議總局國際收支、經常項目和資本項目管理部門加強溝通,協調統一境外承包工程的外匯管理政策口徑,以增強境外承包工程外匯管理政策的統一性和可操作性。具體有以下兩種模式可供選擇:一是統一按照國際收支統計申報對境外承包工程按期限劃分的標準進行管理。國際收支統計申報規定不變,即一年以下的承包工程,申報在貿易及服務項下,收付匯的管理納入經常項目貨物進出口核查、核銷及服務貿易收支真實性審核管理范疇。一年以上的承包工程,無論是否在境外工程地成立企業,除申報為對外承包工程貨物出口收入(101050)、利潤匯回(302011)的收入納入經常項目管理外,其他申報在資本項目的收付匯均納入資本項目管理,由資本項目管理部門制定相應的管理規定。二是統一按照資本項目對境外直接投資的劃分標準進行管理。資本項目管理規定不變,即只有在工程地成立企業的承包工程業務才視同境外直接投資行為,才納入資本項目監管范疇。在申報與管理相一致的原則下,國際收支統計申報管理規定作相應調整,未在工程地設立企業的境外承包工程業務,統一申報在經常項目下,并執行貨物及服務貿易外匯管理相關規定;而對于在工程地設立企業的境外承包工程業務,則統一申報在資本項目下,執行資本項目境外直接投資相關管理規定。
(二)完善對境外承包工程的監測統計制度
對境外承包工程的收支情況納入統計監管,建立與其他主管部門的溝通協調機制。目前商務局對各境外承包工程企業的經營情況有統計,通過將外匯部門與商務部門的相關數據比對,結合企業上報的資金留存境外和境外資金使用情況,建立對境外承包工程外匯收支的監測指標,實現對境外承包工程的非現場監管體系。
(三)增強真實性審核的可信度和關聯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