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小編為你精心準備了美國早期社會學法學的思考參考范文,愿這些范文能點燃您思維的火花,激發您的寫作靈感。歡迎深入閱讀并收藏。
摘要:
社會學法學是法學的一個分支,其發展源于歐洲,由于歐洲和美國的歷史傳承性,美國人學習到了社會學法學思想,將其引入美國。但是其后社會學法學在美國的發展展現出了與歐洲大陸相比風格迥異的特點。其中最具特色的是美國社會學法學深受實用主義和經驗理論的影響,它是以實用主義哲學為基礎的法學理論,同時在發展中特別注重根據社會現實而產生的經驗。在這一法學流派向前發展的道路上,出現了兩位美國社會學法學先驅式的人物,霍姆斯和卡多佐。霍姆斯和卡多佐都深受實用主義哲學的熏陶,同時對于經驗都秉持推崇的態度。他們分別以自己獨特的思維方式,推動美國社會學法學走向成熟,產生了重大而深遠的影響。
關鍵詞:
經驗;實用主義;社會學法學;思考
到了近代,法學的發展出現了三個不同的流派,社會學法學便是其中之一,社會學法學同分析法學、自然法學一道對法學研究乃至整個人類社會產生了重大而深遠的影響。社會學法學和法律社會學不是同一個概念,是有區別的,這些區別在于二者所屬學科范疇不同。法律社會學屬于社會學,而社會學法學是法學的分支。但是社會學法學和法律社會學二者之間也有相同之處,兩者在研究方法上采用的多為社會學的研究方法,并且都是將法律置于社會的運行之中,來觀察法律的實際運行效果的。總之,社會學法學是同時以法學和社會學這樣一種綜合視角來考察法律的。
一、經驗和實用在美國社會學法學概念中的體現
美國社會學法學是在歐洲社會學法學理論學說基礎上發展而來的,但是美國社會學法學在發展過程中出現了與歐洲社會學法學理論很大的差異。歐洲一直是法學理論研究的高地,社會學法學理論同樣在歐洲較為發達,美國作為一個“后起之秀”,就較少的受到這些理論的影響,它更看重的是法律在社會中的實際效能而非理論。對此可以從美國法學學者特雷瓦諾對社會學法學的觀念一窺端倪,他認為:“社會學法學的最主要目的是研究社會和法律兩者之間的關系,法律在社會這一層面的表現以及從事法律相關職業的社會人物是如何利用法律影響社會的。”由此可以看出,美國學者在研究社會學法學理論時,完全是以一種從社會實際出發的角度開始的。
二、美國社會學法學產生背景
十九世紀中后期,美國經濟像起他資本主義國家一樣出現了許多新的變化,開始由自由資本主義時期轉為壟斷資本主義時期,美國國內的經濟結構發生了許多變革,美國政府為適應社會中出現的新情況,開始改變之前放任自由的政策傳統,逐漸開始加強社會調控,制定并實施了許多的福利政策,與此同時法律就承擔了更多的任務,也改變了原來奉行的放任不干預自由主義,開始轉為對社會的積極干預,美國社會的思想觀念層面,之前由歐洲傳播而來的理性至上理念開始被人們懷疑,以樹立信念作為開端的把實行行為和采取措施為主要方式并且注重行為最終取得的效果,這樣一種思潮逐漸占領了當時美國民眾的頭腦,實用主義日益成為主流。任何一種理論學說社會潮流的興起必有其哲學根基,這也解釋了美國和歐洲之間社會學法學緣何差異。
三、美國社會學法學的哲學基礎
美國社會學法學的理論源泉是實用主義哲學和社會學,因此,他的哲學基礎是實用主義哲學,這也是美國社會學法學區別于歐洲理論的一大特點。實用主義是美國的一大標簽,是美國社會的哲學理念,法國學者托克維爾就曾說過,美國如果有哲學的話就是實用主義。實用主義產生于十九世紀七十年代的現代哲學派別,是美國土生土長的一個哲學流派,其代表人物有皮爾士,費斯克,霍姆斯和詹姆斯。實用主義最鮮明的觀點就是:有用即真理,無用即謬誤。它強調經驗的重要性,對于理論原則則次而待之,在看待信仰和觀念時,也是從考察信仰和觀念能否帶來實際的效果為出發點的,能對活動帶來指導并指導活動取得成就的理論才是真理,也就是說,真理的價值只在于行動的成功,那么與此同時,對于人來說,人們看待事物的視角也是完全從是否對自己有利出發的。重視行動,輕視教條,重視經驗,輕視原則,認為概念的意義僅是來源于其結果,一切理論只有以行動的成功來印證。這種一切以效果功用為標準的學說,有人批評他根本不能稱之為理論,因為它只是一種方法、實用主義并不反對什么,前提是其對于現實生活是有價值的,對于有價值的東西,就對其真實性予以承認,否則不予認同,這也說明了實用主義并不和神學相對立,因為神學中對于現實生活有價值的東西,也是被實用主義認同的。這同時也就決定了實用主義在審視自身存在時,只認可“效果至上”,那么按照這一說法,唯心還是唯物,這一傳統哲學里最基本也是不可避免必須要首先回答的問題就變成了多余的無意義的了,實用主義認為自身是多元的,因為實用價值是多元的,因此在其他學者看來實用主義既包含了唯物色彩,也包含了一定的唯心色彩。
我國著名學者馮友蘭在其《三松堂自序》中道出了對實用主義的一些看法:“實用主義的特點在于它的真理論,它的真理論實際上是一種不可知論。它認為,人是來源于經驗,且只限于經驗。無論如何,人不能走出經驗范圍之外去認識世界的。所為真理,就是對于經驗的解釋。如果解釋的通,它就是真理。”由此可以看出實用主義的真諦。實用主義的這種強調經驗注重目的的思潮給美國帶來了深刻的影響,有人曾說:實用主義成就了美國。這種注重經驗和實用至上的哲學思潮也同樣深刻影響了美國的法學發展。作為美國社會學法學先驅的霍姆斯就是同皮爾士、詹姆斯一道成立了“形而上學俱樂部”,這是實用主義流派的一個組織,可見霍姆斯的思想是深受實用主義哲學的熏陶的。因而,霍姆斯的法學理論有時也會被人們稱作“實用主義法學理論”。
四、經驗和實用主義的展現———霍姆斯與卡多佐的社會學法學思想
霍姆斯出生于美國波士頓,在兵役結束后一直從事法律工作,但直到年過四旬,霍姆斯才開始擔任法官工作,并與1902年起擔任了聯邦最高法院法官。霍姆斯最廣為人知的是他對于言論自由“現實而緊迫的危險”的限定。早在霍姆斯剛從部隊退役的時候,他就與詹姆斯,皮爾士等進行思想上的交流,并和皮爾士一起成立了“形而上學俱樂部”,因此,霍姆斯在從事法律工作時亦帶有十分濃厚的實用哲學氣息。在霍姆斯審判的案件中,有這樣一個案例,就是1927年的布克訴貝爾案,馬薩諸塞州政府出于社會利益的考慮,出臺了一項意欲給癡呆人做絕育手術的政策,意在通過這一項政策減輕政府和社會的負擔。這就引發了對于公民權利侵犯的爭議,反對方認為這項政策侵犯了癡呆人作為公民的生育權利,是對憲法的公然違反,因此上訴到聯邦最高法院。霍姆斯在審理案件時認為馬薩諸塞州政府強制給智障者做絕育手術并不違反聯邦憲法,他聲稱:“癡呆人有三代就夠了。”霍姆斯信奉實用主義的理念被完全體現出來,這是一種社會達爾文主義,認為人并不是完全平等的,人類社會也會優勝劣汰,對于健全的人才有權利生活并繁育后代,癡呆人等不健全的人,是需要被人類社會淘汰的,顯然這違反了人人平等這一憲法的最基本理念。這是霍姆斯奉行實用主義最典型的例子,他認為癡呆人是對于社會毫無價值的人,只會是社會的負擔,依據他日常所奉行的有用才是真理的理論,就不難得出他支持給癡呆人做絕育手術的政策這一結果了。霍姆斯在對待種族和貧困問題時,也具有相同的態度,他認為只有有所成就的人才是有價值的,結果是考量一切包括人在內的標準,只有有所作為的人才具備了公民的權利,雖然因此霍姆斯飽受批評,但是從側面可以看出實用主義對其影響是如此之深。
一些觀點的爭議不能掩蓋霍姆斯的偉大,霍姆斯被稱作“美國社會學法學的先驅”。他的社會學法學思想充滿著智慧。在他的《普通法》一書中,他直接寫到:“法律的生命不在于邏輯,而在于經驗……”在霍姆斯看來,經驗的重要性遠比教條的法律重要的多,一些社會上的習慣,人民的普遍認識,根據社會情況制定政策,甚至法官在自己成長的過程中所接受的知識哪怕是不正確的認識在讓法官作出判斷時所發揮的作用都比死板的法律規則所發揮的作用大得多。霍姆斯認為那些固定的法律先例只能在當時適用,隨著歷史的變遷,現在的社會的以及具體案件的情況早已經不同以往,況且根據制定法律時的時代情況所制定的法律,只反映了立法一方對于法律問題的見解,如果還呆板的套用之前的先例和法律規則,只能導致法律運用的失敗,造成當下社會的混亂,因此,法官必須摒棄一成不變的東西,要依據當下社會的情況,賦予古老的先例以新時代的內容,這就是霍姆斯稱之為的“法律的成長”,只有在賦予了法律以新的內容,法律才會一直保持生命力。
霍姆斯極力的反對邏輯,他認為一個法官如果只會按照法律邏輯推理法律的適用,那么這個法官就是不合格的,一個合格的法官應該是依據經驗進行審判的,法官所處理的每一個案件才是事實上的法律。眾所周知,在十九世紀后期,美國在經濟上已經完成了對英國的超越,新的經濟形勢需要美國以新的法律來應對,舊的完全仿照英國的遵循先例的法律傳統已經不適用美國的現實,改變正是適應這種變化的正確途徑。作為一個實用主義者,一個以目的和效果作為出發點來考察一切的人,霍姆斯不可能固守原來的法律傳統一成不變,堅持傳統上嚴格意義的司法形式,因此只有根據經驗和社會具體情況的法律,才是霍姆斯心中的完美形式。但是同時需要注意的是,霍姆斯并不是一個完全反叛傳統、推翻舊的制度的人,他主張的是一種進化理論,就像前面提到的霍姆斯在“布克訴貝爾案”中的表現一樣,他所信奉的是一種循序漸進的進化理論,并不是一蹴而就的革命。依據霍姆斯的理論,法官的作用就比以往大得多了,這時的法官不僅是一個審判者,更像是一個集立法權和司法權于一身的形象。此時法官并不是只有權力的增加,對于他們更多的是提出了新的要求,承擔新的責任。既然法官已經是不同于以往的新角色,并且并不是按照原來的司法模式進行審判,那么就要求法官在進行審判工作的時候必須考慮的更多方面的因素:必須明確法官在案件中的任務有哪些?在一個法官面對的案件中哪些方面是其所必須嚴謹對待的?法官必須清楚遵循先例是在什么樣的案件情況下能具體適用的?在案件審判時,如果法官選擇遵循先例,那么支持這一決定的理由有哪些?如果法官們選擇按照自己的決定行事,不遵循先例,那么他們必須明確支持自己作出新的判決的理由又是哪些?綜上可以看出,經驗和實用主義在霍姆斯身上的烙印,霍姆斯被稱為是那個時代“最杰出的法學家”,一個完全的信奉以實用主義哲學為基礎的經驗至上的社會學法學家。
卡多佐于1932年接替霍姆斯出任聯邦最高法院法官,卡多佐視霍姆斯為自己的偶像。這也就表明在思想觀念上,卡多佐和霍姆斯是有一脈相承的關系的。霍姆斯主張改變原來呆板僵化的法律模式,把他的實用主義和經驗理論引入到了司法活動當中,給美國司法印上了屬于經驗和實用主義的社會學法學烙印。在卡多佐看來,現實主義也是當時法律活動所必需的,他不認同一成不變的法律規則,卡多佐認為法律規則是流動的,是按照一定的發展路徑不斷發展的,其中一個最重要的方向就是“朝著社會正義、道德和社會福利以及當時社會風氣的路線。”這也體現了卡多佐以社會學的角度看待法律。對于法官的權力,卡多佐不同于霍姆斯的是他對于法官進行了一些限制,他認為法官應該在遵循先例的基礎上才能進行創新,而且,法官并不是創造法律,而只是“創造性的發現法律”。從上述論述可以看出,美國早期社會學法學的發展充滿著經驗和實用主義的氣息,以經驗和實用主義為指導的該時期美國法律活動煥發出了耀眼的光芒,也為后來法學理論的發展以及法律活動的進步提供了指導和借鑒。
參考文獻:
[1]孫文愷.社會學法學[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5.
[2]沈宗靈.現代西方法理學[M].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1992.
[3]馮友蘭.三松堂•自序[M].北京:北京三聯書店,1984.
[4]本杰明•卡多佐.司法過程的性質:中譯本[M].北京:商務印書館,1998.
[5]AJayierTrevino.TheSociologyofLaw:ClassicalandContemporaryPerspectives[M].NewYork:St.Mar-tin,1990.
[6]劉緒貽.美國社會學法學的興起與建立[J].書屋,2010(6).
作者:蔡尚陽 單位:中國人民公安大學 法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