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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城鎮建設規模日益擴大,建筑工程質量不斷提高,但從總體來看,在縣鎮的建筑工程中仍存在一定的質量問題,具體表現在:有一部分工程質量不合格,影響其使用功能;一部分工程結構存在隱患,甚至導致建筑倒塌;一部分工程裝飾工程質量低劣,給排水、電氣、燃氣、消防等設施不能滿足安全使用要求。造成建筑工程質量滑坡的主要原因:一是建筑市場行為不規范,監管查處不力。有的建設單位將工程肢解多頭分包;有的過分壓低造價;有的購買質量低劣的建筑材料、設備并執意讓施工單位使用;有的施工單位層層轉包工程,質量責任無法落實,造成質量隱患。二是企業經營思想不端正,質量內控體系不健全,疏于質量管理,甚至偷工減料。三是不少質量低劣的建筑材料進入工地。個別商家經銷偽劣產品,提供假出廠合格證,給工程質量留下隱患。四是質量監督檢查不嚴,監理單位的掛靠行為,導致了有的監理公司質量責任落不實,不能有效監督工程質量。五是一些供電、供水、消防單位搞“行業壟斷”,各工種之間配合不協調。此外,還有勘察、設計、配套設備方面存在的質量問題。幾乎每一宗質量事故均可找到技術、材料、工藝、設備等方面的具體原因,然而引起建筑工程質量滑坡的主要原因來自于質量監管體制的不完善。我國雖然已有一整套建筑工程質量管理辦法,但主要集中在政府監管和企業自我監控方面,缺乏用戶監督。
2.加強建筑工程質量的對策
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強化政府對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是在工程建設領域中對建筑市場的宏觀管理的重要手段。自20世紀80年代初,結合我國國情,參照國際慣例,政府對工程質量實行監督管理,90年代隨著《建筑法》的頒布實施,又實行了工程監理制度,目前已在全國形成了政府監管、社會監理、企業自控的質量監管體系,有效地把工程質量納入了法制管理軌道,加強了建筑質量管理,促進了工程質量的穩步提高。為了進一步完善工程質量監管體制,突出解決工程質量滑坡問題,結合工作實際,特提出以下建議和對策:
(1)增強監督機構和監督隊伍質量意識
工程質量監管是一項集法律、技術、經濟和行政于一體的綜合性工作,屬行政和技術的監督執法。監督隊伍素質的高低和執法能力的強弱是搞好工程質量監督的基礎。因此,在目前設計市場、施工市場、建材市場經營行為不夠規范的情況下,我們的監督機構和監督人員必須增強質量意識,建立完善的內部考核機制,充分發揮監督站作用,切實提高監督人員的專業知識水平和修養素質,才能保證工程質量,否則,提高工程質量將成為一句空話。
(2)加強對項目法人行為監督
項目法人是投資者的代表,對工程質量負總責。加強對項目法人行為的監督應注意:①加強合同管理。避免項目法人在建筑設計、施工中簽訂各種虛假合同,逃避國家的監督。②加強對工程招投標的監督。嚴格審查建設單位是否依照法定程序和方式進行了公開招標;是否公正地擇優選擇了中標單位。③嚴格施工許可證制度。建設單位必須按有關程序,經過嚴格的審批,領取許可證后方可開始施工。④嚴格項目竣工驗收。未經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項目不準交付使用、不辦理產權登記、不準進入市場交易。
(3)嚴格資質審查,把好建筑市場準入關
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加強對參與基本建設全過程的各責任單位的資質審查,嚴格建筑市場準入制度。凡無資質或資質較低的建筑設計、施工單位,規劃部門不發規劃許可證,建設管理部門不發施工許可證。全面推行質量認證和資質認可制度,由國家相關機構對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建筑材料生產企業的產品質量或質量保證體系進行檢驗和檢查,考核合格后,以頒發產品質量證書等方法,確認和證明企業生產的產品已達到某一質量水平,企業在特定的產品范圍內具有必要質量保證能力。未經認證或認證不合格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建筑材料生產企業,不允許從事相應業務。當前應重點查處無證、越級、超范圍承接勘察、設計、施工、監理業務行為;掛靠承包、轉包、非法分包行為;同體監理行為;認真組織對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單位的資質年檢,取消出現重大責任事故的單位從事相應業務的資格或降低其資質等級。
(4)規范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行為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是監督國家管理基本建設的各項制度執行的部門。如果這些部門不從嚴把關,不依法辦事,國家對建設工程質量的強制性監督作用根本無法發揮。為加強對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監督,應制定嚴格的建設項目審批程序;建立建筑工程質量領導責任制,明確各級管理機構分管領導的質量責任,如發生質量事故,除追究當事單位和當事人的直接責任外,還要追究各級管理機構領導在項目審批、執行建設程序、工程監督等方面的領導責任;組織力量不定期的檢查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履行職責情況。
(5)實行用戶監督制度
用戶是建筑產品的最終消費者,建筑產品質量的好壞,直接關系到人身財產安全,用戶出于自身利益,絕不會聽任偷工減料等行為發生,吸收用戶參與基本建設全過程的質量監督,實行竣工分戶驗收制度,對提高建筑工程質量意義重大。目前,針對工程的特點,可以采取靈活多樣的吸引用戶參與監督的方式,對有明確受益者的工程,就可從住戶中推選有一定建筑技術及建筑管理經驗的人成立“住戶監理小組”,定期或不定期的由監理小組發現施工中施工企業違反合同規定的行為,有權通告施工企業改正或暫停施工,其他的住戶也可利用業余時間到施工現場監督施工。對無明確受益者,或受益者較多的工程,可設立工程質量投訴中心。用戶可通過信函、電話、來訪等形式反映工程質量問題,投訴中心受理投訴后,應及時了解用戶投訴事實的真像,在規定的時間給投訴人處理答復。另外,還可開展工程質量有獎舉報活動,對在工程質量監督中做出貢獻,并避免了重大質量事故發生的舉報人給予一定的物質獎勵。
工程質量監督的對象是工程,被監督的部門有勘察、設計、監理、施工單位、圖審、檢測及設備構配件生產廠家。因此,需要很好地處理各方面的關系,做到既要堅持原則又要相互協調,充分發揮各方面的作用。設計、施工質量的高低不僅關系到工程本身,也直接影響設計、施工單位的信譽和競爭能力。從這種意義上來說,質監部門促進設計、施工質量的提高,既維護了國家和建設單位的利益,也與設計、施工單位的長遠利益是一致的。因此,有關各方應形成一個工程質量優先的共識,充分發揮各自的優勢,進一步密切配合,使建筑工程質量再上一個新臺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