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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隨著城鎮化建設步伐加快和災民安置、移民搬遷、扶貧開發、新農村建設等一系列政策的實施,我區國道316線安恒、安旬段、省道308線安平段、310線恒紫段、207線安嵐段公路兩側控制區內建房明顯增多,特別是207線新建成環繞瀛湖干道,亂占、濫建、搶占十分突出,各種建房等建設行為對公路安全設施造成了破壞,對公路行車安全環境的鞏固、維護構成了嚴重威脅,也對公路的建設健康發展形成了制約,嚴重的損害我區對外開放、招商引資的良好形象,這一問題已引起了各級各部門和社會各界的高度重視。為此,區政府決定從即日起,在全區范圍內集中開展一個半月的公路建筑控制區違章建設專項整治活動。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現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公路安全保護條例》、《省公路路政管理條例》,堅持把國省干線公路建筑控制區違章建設整治作為確保公路建設成果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的“生命線”工程抓實抓好,按照“維護路產、保護路權、依法治路、保障暢通”的方針,本著政府主導、社會參與、部門聯動、行業作為,綜合運用法律、行政、經濟、技術等措施,突出重點,有效遏制國省干線公路違章建設行為,促進全區公路交通事業快速健康發展。
二、整治目標
通過一個半月的專項整治,使公路沿線亂搭亂建等違章建設行為得到有效遏制,不斷完善規劃許可,土地審批,健全聯合審批制度,落實“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進一步鞏固和擴大整治成果。從根本上規范公路控制區內修建永久性建筑物和地面構筑物行為。
三、整治任務
(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公路安全保護條例》和《省公路路政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規定:公路建筑控制區的范圍,從公路用地外緣起向外的距離標準為:國道不少于20米,山區不少于15米,臨砭、臨江河路段一般不少于10米。省道不少于15米,山區不少于10米,臨砭、臨江河路段一般不少于5米。對新建村鎮、開發區、學校和貨物集散地、大型商業網點、農貿市場等公共場所,并盡可能在公路一側,不少于50米進行建設。
(二)全面清理國省干線公路沿線的新建、在建、續建。無規劃許可、土地審批的亂占、濫建,影響路域環境亂堆、亂放、非公路標牌,道口污染、路面污染拋撒等行為。
(三)規范路宅搭接,實現路宅界限分明,進一步強化工程手段,保證公路輪廓完整,線型順適。
(四)交通(路政)、國土、城建和有關鎮辦等單位,密切配合,各負其責,認真排查當年新建房屋情況,建立公路建筑控制區管理檔案,提升規范化管理水平。
(五)加強與部門協作,實施綜合管理,建立建筑控制區聯合審批,綜合執法的長效管理機制。
四、實施步驟
本次國省干線公路建筑控制區違法建設專項整治工作自2012年元月10日開始至2012年2月25日結束,分四個階段進行。
第一階段為宣傳動員階段(2012年元月10日——元月20日)。各鎮辦及區直有關部門,結合“六五”普法的實施,采取出動宣傳車、刷寫宣傳標語、送發宣傳單、并充分利用各種媒體、網絡向公眾廣泛宣傳《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公路安全保護條例》和《省公路路政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使社會各界進一步更加了解公路保護法律知識,使沿線居住廣大群眾深層次知曉公路建筑控制區管理政策規定,增強大家遵紀守法、愛路護路的自覺性。
第二個階段為調查摸底階段(2012年元月21日——2月5日)。建設、國土等部門要齊心協力,互相配合,以對人民高度負責的態度,積極參予公路段專人對干線公路沿線公路建筑控制區內的在建建筑物、構筑物進行全面細致地清查,區分不同情況進行登記、備案,排查出整治重點、難點,確定初步整治意見。
第三階段為集中整治階段(2012年2月6日—2月21日)。各鎮辦及區政府有關部門,按照各自職權實行一把手負責制和屬地管理的原則,區級各相關執法部門,根據公路段調查摸底情況和確定的整治重點,采取綜合執法,聯合執法,依法集中整治違章建設。迅速在全區掀起新一輪整治高潮,確保目標全面實現。同時,將清理違法占道施工作業、規范住戶與公路的平交搭接,徹治道路污染、拋撒,保證公路線形順適,排水順暢,安保設施完好,路宅界限分明。
第四階段為總結完善階段(2012年2月22日—2月25日)。對專項整治活動進行總結,表彰先進,對典型事例和有效經驗進行學習交流,建立建房控制區建房聯合審批制度,杜絕新的違法建筑發生,區政府將專項整治工作納入年度目標責任考核。
五、組織領導
為加強公路建筑控制區違章建設專項整治工作的組織領導,保證活動順利開展并取得實效,區政府成立區公路建筑控制區違章建設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其成員組成如下:
組長:區政府副區長
副組長:區交通局局長
區政府法制辦副主任
公路管理段段長
成員:區交通局副局長
區公安分局副局長
區國土分局副局長
區住建局副局長
區監察局副局長
區糾風辦主任
區水利局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
區林業局副局長
區安監局副局長
區交警大隊副大隊長
公路管理段副段長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地點設在公路段,由公路段段長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公路段副段長同志任辦公室副主任,辦公室具體負責整治活動的綜合協調和組織實施等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各鎮辦事處也要成立相應的工作機構,明確工作責任,落實專職人員,形成政府主導,部門聯動的整治格局,將專項整治活動作為當前的一項階段性重點工作來抓,保證整治活動取得實效。
(二)結合雙創深入推進。公路段要加強與規劃許可,土地審批和沿線建設單位的銜接,及時宣傳公路建筑控制區管理法律政策規定,堅持依法嚴管,嚴肅查處公路兩側違法建房行為整治力度,保證我區移民安置、新村建設、恒五工業園項目規劃合理、建設施工行為規范、監管責任落實。
(三)強化政策宣傳力度。各級各部門要開展多形式、多層次、全方位的整治活動專項宣傳力度,做好整治資料的收集,整治辦公室要及時上報各階段工作開展情況。對不服管理、暴力抗法、無理取鬧的行為進行曝光,跟蹤報導,取得社會各界的理解、支持和配合,營造良好的工作氛圍。充分發揮輿論監督作用。
(四)妥善做好應急處置。各級各部門要按照“統一領導、屬地管理、分級負責、快速反應、應對有力”的原則,制定應急預案,組建應急隊伍,積極穩妥地推進整治活動。公安部門對阻礙公務、抗拒執法、聚眾鬧事等嚴重違法行為要加大處罰打擊力度,確保整治工作順利進行。區公安、交警、國土、城建、水利、林業、安監、糾風、監察等部門既要各負其責,又要相互聯動,進一步完善應急預案,提高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及時處理可能出現的暴力抗法、群體上訪和聚眾鬧事等事件,維護社會穩定。
(五)強化督查和考核。區上將對公路建筑控制區建房整治活動,實施專項考核,區交通、監察、糾風、公安、水利、林業、國土、城建、安監等整治責任部門也要對此項工作做出重點安排部署,實行“一把手”負責制和問責制。區整治辦要加強對整治工作檢查、指導、及時通報進展情況。整治活動結束后,要對專項整治工作進行檢查驗收,對工作表現突出,將予以表彰獎勵。對工作不力的,將予以通報批評。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情節嚴重的進行嚴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