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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貫徹落實全國清明節工作視頻會議和全市文明祭掃平安清明工作會議精神,按照“抓協調、重安全、強服務、惠民生、廣宣傳、樹新風”的工作思路,切實做好2010年我區清明節期間的相關工作,確保實現“文明祭掃、平安清明”的工作目標,特制定本方案。
一、時間安排
為全區清明節祭掃安全、清理整頓殯葬用品市場和“禁燒”工作時間;從即日起至6月底前為春季清理散埋亂葬工作時間。
二、具體任務
為切實抓好清明節文明祭掃工作,區里成立了由區委常委、常務副區長唐鐵生為組長,區政府辦公室副主任劉大志、區民政局局長段維新為副組長,區委宣傳部、區民政局、區市容環境衛生管理局、區工商分局、區公安分局、區交警大隊、區環保分局、區國土資源分局、區林業局、區消防大隊等部門分管領導和各鄉鎮(街道)分管領導為成員的清明節文明祭掃工作領導小組。各鄉鎮(街道)及區政府各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加強領導,相互配合,全面抓好落實。
(一)清明節文明祭掃工作。
今年的4月5日(星期一)是清明節,按照國家法定假日的有關規定,將形成一個小長假,那么這3天的時間將會是今年群眾祭掃的高峰期,清明節當天還將是高峰日。因此,各相關部門要根據這一特點,切實履行職責,做好文明祭掃工作。
民政部門要加強對區殯儀館、福山壽明園的管理和監督,指導殯葬服務單位制定清明節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完善祭祀場所的安全保障措施,有序引導群眾開展祭祀活動。要建立健全預測、預報、預警、監測機制,加強應急值守,建立“雙值班”和重大事故報告制度,繼續做好觀察點數據和祭掃信息報送工作。區民政局設立清明節工作辦公室,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應對突發情況。
殯儀館、福山壽明園要結合民政部提出的在全國殯葬系統開展以“優質服務、陽光殯葬”為主題的“優質服務月”活動。通過規范、文明、誠信、優質服務,提升殯葬服務水平,增加社會認同感和滿意度。同時要制定清明節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加強對群眾集中祭祀場所的安全檢查,及時堵塞漏洞,消除隱患,排堵保暢。要以“方便群眾祭祀,提供優質服務”為目標,加強祭祀服務場所的管理,保證服務人員定崗定責,并安排專人負責受理群眾意見和建議,確保清明節期間不發生因祭奠活動引發的安全事故。
公安、交警、消防部門要及早組織,做好交通疏導,特別是維護好祭掃場所及周邊道路交通秩序,保障車輛暢通和群眾人身安全。清明節放假期間,在區殯儀館、福山壽明園墓地周邊道路,要合理配備警力,搞好交通疏導,做到萬無一失。要加強清明節期間消防戰備值班,一旦發生火災及時到達現場,進行有效控制。
林業部門要針對近期各地森林火險情況,及時森林火險等級預報,完善森林火災應急預案。要加強野外火源管理,組織專業力量對重點地區開展巡查并做好撲救森林火災的各項準備工作。
工商部門要加強喪葬用品市場管理,對違法生產、銷售喪葬用品行為要依法查處,取締非法生產、銷售殯葬用品的場店攤點,及時銷毀封建迷信的殯葬用品,維護喪葬用品市場正常秩序,進一步凈化喪葬活動社會環境。
市容環境衛生管理部門要加強對占道經營、流動商販的管理,加大在城區主要道路、廣場、公共綠地焚燒冥幣、祭品的治理力度。
宣傳部門要加強宣傳引導,形成文明清明的輿論氛圍。要采取群眾喜聞樂見的形式,宣傳既能滿足群眾精神需求,又符合殯葬改革方向和精神文明要求的祭掃形式和文明禮儀,引導群眾形成愛護自然、尊重生命的意識。要充分發揮新聞媒體、社會組織和基層群眾組織的作用,采取多種形式宣傳殯葬改革政策,宣傳殯葬改革對節約土地,保護環境,促進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的重要作用,努力營造支持殯葬改革的社會氛圍。
(二)清理整頓殯葬用品市場工作。
清理整頓殯葬用品市場,要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進行。區政府成立由市容環境衛生管理局牽頭,民政、工商、公安等部門參與的聯合執法隊伍,對城區內殯葬用品批發地、區殯儀館和福山壽明園周邊及各主要出城口、區醫院附近的殯葬用品商店、早市、零散殯葬用品經營業戶以及出售燒紙的食雜店進行清理整頓。各鄉鎮(街道)也要對本轄區內殯葬用品市場進行不定期的清理整頓。對無證經營、占道經營、超范圍經營等行為,要依法予以取締;對出售紙牛、紙馬、冥紙、冥幣等封建迷信用品,要依法予以查收。同時要加強日常檢查和監督,防止出現反彈。
(三)全面禁燒防止火災隱患工作。
區政府將組織民政、工商、市容環衛、公安、環保、云山街道辦事處等職能部門,對城區內的街路、廣場、小區等公共場所進行夜間巡查。要按照森林防火劃定的責任區域,完善政府職能部門包鄉鎮(街道)、鄉鎮(街道)包村(社區)分片監督的包保制度,切實做到層層有人抓、段段有人管、塊塊有人看,不留死角,特別是城鄉結合部要進行重點防控。對有燒紙行為的人員要進行勸阻,經勸阻不聽的,要按照《市人民政府關于禁燒、拋撒殯葬祭奠物品的通告》要求進行處罰。
(四)開展春季清理散埋亂葬工作。
民政、林業、土地等部門,要通力合作治理散埋亂葬現象。一方面,對全區境內主要公路、鄉村道路沿線、耕地(包括承包田)、林地等所有墳包進行遷移或平毀。另一方面,對無主墳地進行調查,公告60天確認無人遷出的,就地深埋至2米以下,不留墳包。
區政府督查室、區文明辦要全程監督,組織相關部門,對重點區域、重點街道、市場、區殯儀館周邊進行檢查,對禁燒期間各鄉鎮(街道)及區政府相關部門負責禁燒工作的領導是否到位、工作人員是否在崗等情況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