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小編為你精心準備了國土項目建設方案參考范文,愿這些范文能點燃您思維的火花,激發您的寫作靈感。歡迎深入閱讀并收藏。
巖山鄉客運站和農貿市場項目建設用地已經市國土資源局預審通過。經縣人民政府同意,擬對該項目建設所占用的巖山鄉菱角村的部分集體土地及地上附著物進行預征收。為確保該項目建設的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辦法》等法律法規和《省人民政府關于公布省征地補償標準的通知》及《省人民政府關于<邵陽市征地補償補充標準>的批復》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征地人:縣土地儲備中心。
二、擬征地范圍:用地紅線范圍內需征收的土地及地上附著物。具體位置見用地紅線圖。
三、資金來源:縣土地儲備中心備用資金。
四、工作步驟
(一)召開鎮、村、組三級動員會,宣傳有關政策,做好群眾工作,并預征地公告。
(二)征地人會同鎮、村工作人員對擬征地范圍內的土地進行勘界和權屬調查,落實至每個村民小組。
(三)進行現場征地測量。
(四)征地人分別與擬征地的村組簽訂征地協議,并在協議簽訂后30日內付清征地款。
五、集體土地補償
(一)征地范圍內各地類的土地補償費和勞動力安置補助費合計為:水田2.60萬元/畝,旱土1.82萬元/畝,經濟林1.43萬元/畝,林地1.17萬元/畝,園地1.56萬元/畝,荒地0.8萬元/畝,地上附著物(包括果樹、雜樹、墳墓以及其他構筑物等)經現場清點后按上述有關文件規定的補償標準予以補償,其中遷墳補償標準見附件。
(二)凡在預征地公告后搶栽、搶種的農作物一律不予補償。
六、其他
本方案涉及的土地征收補償政策由縣國土資源局負責解釋,該建設項目實施完畢后本方案即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