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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貫徹落實中央、省、寧德市、市打擊治理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工作相關精神,堅持“標本兼治、綜合治理、齊抓共管、落實責任”工作方針,嚴格落實打擊治理工作機制,強化重點人員摸排管控,最大限度擠壓違法犯罪人員活動空間,堵截源頭,鏟除土壤,全面遏制鎮籍人員出境、外出和窩點地參與電信網絡違法犯罪活動,結合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黨的五中全會精神,認真貫徹落實中央、省和寧德市、市打擊治理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工作會議精神,堅持打防并舉、標本兼治、綜合治理方針,繼續采取強力舉措,重拳打擊整治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
二、任務目標
持續打防管控,進一步強化重點人員摸排管理,開展大排查、大攻勢、大深挖、大整治,完善檔案資料,掌握基本動態信息,力爭在短期內實現重大突破、取得重大戰果、扭轉被動局面。健全管控辦法,發揮綜合治理作用,實現對重點人員特別是出境重點人員有效管控,建立健全綜合治理的長效機制。
三、組織領導
進一步強化組織領導,深化工作措施,實行黨政主要領導負總責,分管領導、派出所領導抓措施,包片領導、駐村干部、片區民警、村干部具體抓落實。
四、摸排管控辦法
(一)摸排的范圍
摸排對象為可能從事電信網絡詐騙的籍人員,包括網上竊取或販賣公民信息、架設或租用服務器制作“網購”、“釣魚”網站、組織或參與撥打電話實施詐騙、網上竊取他人銀行存款或盜刷他人信用卡、掩飾隱瞞犯罪所得或犯罪所得收益(收卡洗錢),職業取款人,為上述違法犯罪活動提供幫助、便利或庇護的行業和相關人員,以及16至45周歲戶籍居民出境東南亞國家或在云南廣西等邊塞境長期滯留(15天以上),非正常生意或旅游往來、可能從事詐騙、網絡賭博等可疑人員。
(二)摸排的分類
按照管控對象的犯罪以及排查來源,將管控對象分為四類予以管控:
1.一類人員為曾因電信網絡詐騙被判處刑罰的;因涉嫌網絡詐騙被抓獲并采取刑事強制措施的;因涉嫌電信網絡詐騙被公安部門立案偵查并列為網上在逃的;被全國公安機關抓獲、在逃出境詐騙、網絡賭博等違法犯罪前科人員。
2.二類人員為無固定職業且曾經被舉報的人員;無正當理由和工作需要出境或長期旅外居住的人員;被抓獲境外犯罪嫌疑人同軌跡、同近況、同區域人員。
3.三類人員為無固定職業且經濟反常和無正常工作勞動且無法說明證實建設豪宅購置豪車或高消費經濟收入來源的人員。
4.四類人員為有可能與詐騙利益相關,為詐騙違法犯罪分子提供幫助、便利或庇護的行業和相關人員。與境外犯罪重點人員有聯系、近期手持護照人員。
(三)管控的確立和撤銷
1.管控對象由鎮村干部、包片民警在全面排查以及日常工作中發現掌握,并由綜治辦、派出所等相關職能部門進行認真的篩查后報鎮打擊治理電信網絡詐騙犯罪工作領導小組審批后確立。具體摸排方法:
(1)按照屬地管理原則,由鎮包片領導、駐村干部及片區民警、村干部,結合日常走訪入戶工作,全面開展摸排。
(2)依托上級業務部門反饋的出入境信息,對異常出入境人員開展摸排。
(3)司法所對涉嫌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的刑滿釋放人員、取保監視居住對象、社區矯正對象進行重點摸排。
2.如管控對象符合以下撤銷條件,需由管控小組提交撤銷報告,報請鎮打擊治理電信網絡詐騙犯罪工作領導小組審批后予以撤銷并歸檔:
(1)管控對象失蹤(依法確認),死亡或喪失從事違法犯罪能力的;
(2)管控對象從事穩定工作和生產勞動且無從事電信詐騙嫌疑,沒有管控必要的;
(3)管控對象存在其他情況,管控小組認為沒有管控必要的。
(四)管控措施
1.逐人建檔管理。對管控對象予以建檔管理,檔案材料應當包含以下內容:
(1)《重點人員訪查記錄表》;
(2)其他與管控工作有關的材料。
2.實行分類管控。對重點人員實施分類管控,具體要求如下:
入戶訪查應當將訪查情況詳細記載在《重點人員訪查記錄表》上,發現異常情況應當及時匯報,發現涉案線索應當及時移交公安機關,訪查中如連續2次發現重點人員不在且無法電話聯系確認其所在位置的,應當及時聯系片區民警開展查控工作。
五、工作措施要求
(一)狠抓工作推進
各單位要認真分析問題短板,認真部署下一步工作,并予以抓好落實。
(二)狠抓人員管控
公安派出所要切實加強重點人員管理,對重點人員要摸清底數、摸清去向、摸清關系人、摸清行為,并做好聲紋采集。勸返一批出境人員,對拒不提供去向、不接受訪查、無正當理由不回原籍地的,一律列為重點人員進行管控。
(三)狠抓責任落實
公安派出所要認真落實“屬地管理”責任,全面摸排電信詐騙高危人員和出境人員,建立工作臺賬,實行網格化管理。綜治辦要發揮牽頭作用,各村(居)、相關單位要以高度負責的態度認真抓好管控措施落實并密切配合,形成打擊治理本地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活動工作合力。
(四)狠抓基礎臺賬
綜治辦要對排出來的重點人員建立重點人員數據庫,依照方案逐人登記造冊,及時更新摸排和回訪的情況,做到“實名、實情、實數、實時”掌握重點人員信息,確保真實、全面、有效。
(五)狠抓宣傳勸導
綜治辦、派出所、各村(居)要加強反詐騙、防詐騙宣傳,特別是對出境違法犯罪典型案例宣傳。在摸排管控工作中應注意方式方法,線上線下齊推進,對群眾和重點人員管控要耐心解釋說明,做好教育引導工作,避免引發負面炒作等不良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