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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前已進入罌粟開荒播種的季節,根據禁毒辦〔2021〕1號文件通知要求,確保2021年我鎮實現零種植和無毒村的工作目標。經鎮黨委、政府研究同意,特制訂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認真貫徹落實省、寧德市、市禁種鏟毒工作相關文件要求,切實落實禁種鏟毒領導責任制,充分發揮禁毒部門和相關單位的職能作用,進一步完善禁種鏟毒工作機制,按照“防得住、發現得了、鏟除得盡、打擊得狠、追究得嚴”的工作原則,切實提升對原植物的發現、控制能力,使禁種鏟毒工作的各項措施落到實處,堅決遏制非法種植原植物,確保全鎮“零種植、零產量”。
二、工作目標
2021年禁毒鏟毒工作的總體目標是確保實現“零種植”。
一是加強禁種鏟毒工作宣傳,確保禁毒宣傳教育知曉率、覆蓋面達100%,努力提高人民群眾禁毒知識。
二是在罌粟抽苗、開花、結果季節,對轄區內可能種植罌粟的地方開展拉網式、地毯式的踏查,努力做到“種子不讓落地,落地不讓開花,開花不讓結果,結果不讓收割”。
三是采取有力措施,始終保持對非法種植原植物違法犯罪行為的嚴打高壓態勢,依法嚴厲打擊非法種植,買賣、運輸、攜帶和持有未經滅活的原植物種子或幼苗的違法犯罪行為,提高執法實效。
三、時間安排
(一)宣傳發動階段(2020年1月15日至2020年1月31日)。
各村要組織兩委干部入戶開展禁種鏟毒宣傳活動,教育山區農民不種植原植物,已開荒種植的自行予以鏟除;教育居民不在自家庭院,陽臺零星種植罌粟、大麻,形成濃厚的禁種鏟毒宣傳氛圍。要大力宣傳衛星遙感航測和無人機航拍,借助高科技手段有效震懾種毒違法犯罪分子,使其“不敢種”,“不想種”,“不愿種”,達到持續鞏固我鎮禁種鏟毒成果的社會效果。
(二)踏查驗收階段(2020年2月1日至2020年4月30日)
各村要緊緊抓住原植物種植、開花、結果、收割的關鍵時期,組織鎮村干部、派出所民警、護林員和群眾積極分子深入山區林場、重點山頭、行政區劃“三不管”地帶和歷史種植地塊、廢棄房屋、居民庭院等地方和部位開展踏查,努力做到不留死角和盲區。
4月份,相關重點村要積極配合國家、省、市禁毒辦開展的“天目-20”衛星遙感航測和無人機核查驗收工作,最大限度地發現鏟除種植于深山老林、偏遠山頭的原植物,確保實現“零產量”的工作目標,鞏固擴大“零種植”戰果。
各村要廣泛發動群眾舉報非法種植原植物線索,按照上級制定出臺的群眾舉報非法種植罌粟等原植物違法犯罪活動獎勵辦法,加大對舉報非法種植罌粟、大麻等原植物違法犯罪活動的獎勵力度。工作中,各村要注意發現偵破種植、加工、銷售為一體的跨地區犯罪團伙,徹底摧毀“罌粟經濟鏈”、“大麻經濟鏈”。
(三)總結整改階段(2021年5月1日至2021年5月15日)
各村認真總結開展禁種鏟毒工作的經驗做法、取得的成效及存在的問題,并針對存在問題采取有效措施認真整改、鞏固工作成效。
四、工作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明確工作責任。各村及轄區各相關單位要站在守土有責的高度,切實貫徹落實上級禁種鏟毒文件精神,嚴格落實禁種鏟毒工作責任制,努力形成黨委領導、政府負責、部門協同、群眾參與的工作格局。
(二)創新宣傳方式方法,提高宣傳教育成果。堅持早安排、早部署,采取廣播、條幅、電子顯示屏多種有效形式,充分利和微信公眾號、微信群等新媒體,廣泛宣傳、深入教育,充分調動群眾參與禁種鏟毒的積極性,提高群眾抵御非法種植原植物的自覺性。
(三)抓好時間節點,強化禁鏟措施。把組織開展人工上山拉網踏查作為禁種鏟毒的有效手段,常態化的一項工作,在罌粟種子落地、開花、結果、割漿等關鍵季節,組織駐村干部、派出所民警、村干部、護林員、群眾等各方面力量,深入荒山野嶺、山區林場、田間地頭、廢棄宅地等潛在非法種植區域,采取定期與不定期、普遍與重點、自查與互查相結合等多種辦法開展拉網式踏查鏟毒行動,做到干部包村、包組,采取網格化管理、拉網式踏查,發現問題及時查處,保證踏查鏟毒行動不圖形勢,不走過場。
(四)重拳出擊,嚴打非法種毒違法犯罪活動。公安派出所要充分發揮打擊犯罪的“刀把子”作用,力爭破獲、查處每一起種植罌粟、大麻的刑事、治安案件,最大限度地擠壓種毒活動的空間。
(五)統籌各方力量,形成長效機制。各村及相關單位要發揮好禁種鏟毒主力軍作用,多渠道組織工作力量,在有條件種毒的重點山頭,可疑部位、空殼村莊和廢棄院落,做好管控工作。要把禁種鏟毒工作與治窮治愚結合起來,幫助引導群眾合法致富。要注意研究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努力探索和創新思路,建立和完善符合我鎮實際的禁種鏟毒工作的長效機制。
(六)工作總結。5月15日前,各村要對開展禁種鏟毒工作情況進行總結,并報鎮禁種鏟毒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對因工作不力,造成非法種植原植物違法犯罪未能及時發現和鏟除的,或者鏟除后隱瞞不報的,堅決依法依紀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