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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總體要求
貫徹落實全國和全省加快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綜合改革工作會議精神,圍繞“保基本、強基層、建機制”的要求,推進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根本性轉變,加快建立維護公益性、調動積極性、保持可持續性的充滿活力的新體制、新機制,提高城鄉公共衛生服務和基本醫療服務能力,為人民群眾提供安全、有效、方便、價廉的醫療衛生服務,確保實現醫改的階段目標。
二、目標任務
(一)加快推進人事管理制度改革
推動各縣(市、區)政府要按照省政府辦公廳轉發省衛生廳等部門《關于推進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人事制度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政辦〔〕160號)精神,組織制定具體的工作方案,細化工作步驟,列出詳細的時間節點和線路圖,集中人力、集中精力、集中時間,全面開展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人事管理制度改革。建立以縣(市、區)為單位,實行人員編制總量控制、統籌安排、動態調整的制度。今年9月底前,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根據核定的人員編制和下達的崗位設置結構比例,完成崗位設置;10月底前完成競聘上崗和全員聘用工作;12月底前完成未聘用人員的分流安置、清退工作。全面實行以科學設崗、競聘上崗、以崗定薪、合同管理為主要內容的人員聘用制度和崗位管理制度,建立競爭上崗、全員聘任、能進能出、能上能下的用人機制。(牽頭單位:市委編辦、市公務員局、市衛生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配合單位:市財政局)
(二)進一步完善績效工資政策
認真落實省政府辦公廳轉發省衛生廳等部門《關于進一步完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收入分配機制若干意見的通知》(政辦〔〕181號)要求,抓緊完善獎勵性績效工資激勵政策,建立科學公平、體現績效的考核分配機制。
1、做好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人員經費核定工作。要按照省政府《關于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實施基本藥物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見》文件規定,以定員定額的方式核定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人員經費。(牽頭單位:市財政局、市公務員局、市衛生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2、做好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績效工資核定工作。在確定本地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平均績效工資水平的基礎上核定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工作人員績效工資水平,準確核定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績效工資總量,保證基層衛技人員工資不低于當地事業單位人員工資平均水平。同時,建立并完善“雙考核雙掛鉤”為核心的激勵性分配機制。各縣(市、區)要制定具體的內部分配方案和績效考核辦法,年度工作任務完成后,縣級衛生行政部門要對基層醫療機構進行考核,基層醫療機構要對職工工作績效進行考核;要確定好二個分配系數(即確定不同崗位的崗位系數和考核系數),明確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項目和作為獎勵性績效工資的增量部分提取比例等。注意明確對于實施績效工資前原有收入高于平均水平的部分應予保留,并納入獎勵性績效工資;對于年度績效考核合格并超額完成醫療服務任務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可從超收部分提取一定比例作為獎勵性績效工資的增量進行分配。(牽頭單位:市衛生局、市公務員局、市財政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3、建立農村衛技人員獎勵制度。省里根據省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快鄉鎮衛生院改革與發展的意見》(政〔〕1號)文件下撥的鄉鎮衛生院農村衛技人員專項補助不納入績效工資管理,作為獎勵性績效工資的增量部分,不得沖抵績效工資總量。有條件的地方要設立農村鄉鎮衛生院衛技人員獎勵資金,鼓勵和引導衛技人員扎根基層、服務基層。各縣(市、區)對年度考核合格的農村鄉鎮衛生院在崗人員要如期并按原標準發放省上農村衛技人員專項補助款。今年10月底前全面完成本項工作。(牽頭單位:市財政局、市公務員局、市衛生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三)全面實行基本藥物制度和藥品采購供應改革
1、統一采購配備使用基本藥物。9月底前,各縣(市、區)要組織轄區內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通過省級基本藥物集中采購平臺統一采購配備使用基本藥物,不得再購進基層用藥目錄以外的藥品,庫存的基層用藥目錄外的藥品原則上應在3個月內使用完畢。堅決杜絕網下采購行為。12月底前,全市村衛生所全面配備使用基本藥物,在村衛生所執業的鄉村醫生要全部使用基本藥物,基本藥物納入全省統一采購,由鄉鎮衛生院按采購價負責供應。同時,做好即將啟動的第九批藥品(基本藥物)集中招標采購工作。(牽頭單位:市衛生局、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市物價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配合單位: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市監察局)
2、嚴格執行基本藥物貨款結算制度。按規定及時上繳基本藥物貨款,確保基本藥物足額供應。(牽頭單位:市衛生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3、構建可靠、可控、可查、暢通的藥品生產供應保障體系。開展藥品配送情況及質量安全監督檢查,確保藥品及時配送到位。(牽頭單位: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4、定期開展業務培訓指導。縣級衛生行政部門、鄉鎮衛生院要定期開展村衛生所藥品配備使用管理和鄉村醫生業務培訓指導,指導村衛生所建立明細賬目,規范藥品的進銷管理;建立督查制度,進行全面跟蹤督查。(牽頭單位:市衛生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四)健全穩定長效的補償機制
1、健全多渠道補償機制。按照省政府辦公廳轉發省財政廳等六部門《關于建立健全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補償機制意見的通知》(政辦〔〕26號)要求,加大落實力度,抓緊建立健全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實施基本藥物零差率后的多渠道補償機制。要充分發揮財政投入對綜合改革的助推作用,落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發展經費由政府足額安排,各項專項經費和經常性收支差額由政府補助的政策。做好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服務任務、財務收支的核定工作,人員經費補助要同核定編制數掛鉤,同實有人數脫鉤,不斷提高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減員增效的積極性。(牽頭單位:市財政局、市衛生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配合單位: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落實一般診療費政策。根據省物價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財政廳、衛生廳等部門印發的《關于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一般診療費有關問題的通知》(價醫〔〕323號)要求,并結合我市基層衛生工作實際,出臺一般診療費相關實施細則,我市一般診療費收費標準按每人次9元以內核定,其中個人支付部分每人次1.5元,醫保基金支付部分每人次不得低于4元,最高不超過7.5元。各縣(市、區)要做好政策的宣傳和解釋工作,以及加強醫療服務監管和普通門診費用控制。本項工作于今年12月底前全面實施。(牽頭單位:市物價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市衛生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五)做好清理化解歷史債務工作
本次化債工作的原則是“制止新債、鎖定舊債、明確責任、分類處理、逐步化解”,各縣(市、區)對已經鎖定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發展建設過程中形成的長期債務(主要包括發生于業務用房、輔助用房建設維修和醫療設備購置等與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發展建設直接相關的債務),要摸清、摸準每一筆債務,要完成長期負債造冊登記,建立詳細臺賬和數據庫,對每一筆長期債務形成的相關佐證材料都要復印清楚并標注原始憑證號,以便提供財政、發改、衛生、審計、監察等部門逐項、逐筆清理核實。今年9月底前完成債務核實鎖定工作,并建立債務臺帳;12月底前將認定的債務從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剝離給當地政府。各縣(市、區)要建立化債資金專戶,用一年半時間化解年12月31日前形成的長期債務;要注意時間節點,落實人員和工作進度,確保這項工作按時、保質、保量完成。(牽頭單位:市財政局、市衛生局、市發展改革委、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配合單位:市審計局、市監察局)
(六)培養和充實基層衛生人才隊伍
按照省政府辦公廳轉發省衛生廳等部門《關于加大力度培養和充實基層衛生人才隊伍意見的通知》(政辦〔〕111號)要求,加大力度組織實施“四個一批”計劃。
1、落實招聘一批特崗執業醫師。今年完成全省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招聘120名特崗執業醫師的工作方案公布與報名時間由9月延長到12月31日。(牽頭單位:市公務員局、市衛生局;配合單位:市委編辦、市財政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2、落實委托培養一批定向臨床醫學專業本科生。年起,連續三年委托醫科大學為我市培養定向鄉鎮衛生院的臨床醫學專業本科生(五年制)50名,委托培養的定向醫學生每人每年不低于6000元的補助由委培生所在縣(市、區)財政負責。不能正常畢業的定向醫學生,要按規定退還已享受的補助費用;畢業后未按協議到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工作的,要按規定退還已享受的補助費用并繳納五倍違約金。補助金由市財政先行墊付,年底由市、縣(市、區)財政進行結算。(牽頭單位:市衛生局、市教育局、市財政局;配合單位:市委編辦、市公務員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3、指導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招聘一批退休醫生。返聘退休醫生產生的收支納入人員費用總額中安排。(牽頭單位:市衛生局、市財政局;配合單位:市公務員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4、加強基層衛生人才隊伍建設。大力開展基層在崗醫生轉崗培訓和學歷提升,滿足現階段基層對全科醫生的需要。繼續落實《省-2012年全科醫師能力提升計劃》,做好全科醫師培訓的組織領導、宣傳發動和報名工作。今年完成省上要求112名全科醫師崗位培訓、28名全科醫師骨干培訓、9名全科醫師規范化培訓、28名轉崗培訓任務。培訓期間要跟蹤督促本轄區報名學員按時參加培訓,確保明年底實現城市社區每萬服務人口擁有3名全科醫生,每個鄉鎮衛生院擁有4名全科醫生的目標。同時,各縣(市、區)還要做好全科醫師臨床、社區培訓基地的建設的督導,對各臨床和社區培訓基地要給予必要的投入,為學員創造良好的培訓環境和條件;組織做好在崗鄉村醫生中專學歷教育工作,做好鄉村醫生“中專升大專”成人學歷教育和本轄區鄉村醫生技能訓練,鄉醫培訓從8月30日至11月6日分六期對3600余名鄉村醫生進行培訓。(牽頭單位:市衛生局、市教育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配合單位:市財政局、市公務員局)
(七)全面實行鄉村衛生服務一體化管理
鄉村衛生服務一體化管理是指在不改變鄉村醫生現有身份和本衛生所法人、財產關系的前提下,由縣級衛生行政部門委托鄉鎮衛生院對村衛生所實行“五統一”為基本內容的規范管理。各縣(市、區)可學習借鑒松溪縣設立村級醫療衛生服務中心點實現鄉村一體化服務管理的做法推進本地鄉村衛生服務一體化管理工作。
1、開展藥品零差率銷售改革試點工作。選擇20%左右的行政村衛生所開展藥品零差率銷售改革試點,將試點工作與建立補償機制相結合,村衛生所按照購進價格銷售藥品,不得另行加價,其藥品零差率銷售財政差額補助由所在縣級財政負責落實補償到位。(牽頭單位:市衛生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配合單位:市財政局、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市發展改革委、市物價局、市監察局)
2、實現新農合門診統籌村級覆蓋。今年實施藥品零差率改革試點的20%左右的行政村衛生所首先納入新農合門診統籌,收取的一般診療費和使用的基本藥物納入新農合支付范圍,實施門診總額預付,按照不低于鄉鎮衛生院的支付比例結算醫療費用。(牽頭單位:市衛生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配合單位:市財政局、市物價局、市發展改革委)
3、將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40%左右的工作量下移給村衛生所承擔,同時將相應比例的基本公共衛生經費撥付給鄉村醫生,明確村衛生所提供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內容,合理核定任務量并加強監督考核。(牽頭單位:市財政局、市衛生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4、引導符合條件的鄉村醫生參加新農保,對符合新農保待遇領取條件的鄉村醫生,按規定及時發放養老金。各縣(市、區)要結合當地實際,認真研究對鄉村醫生個人繳費部分的補助方案,進一步提高鄉村醫生養老保險待遇,妥善解決老年鄉村醫生的保障問題。(牽頭單位: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市衛生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八)加快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信息化建設
各級衛生行政部門要高度重視,加快人員培訓,盡快推進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信息化應用工作。9月底前,全市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要完成信息系統建設,實現各項衛生業務的信息化管理應用;12月底前,要全面完成健康檔案電子化和病歷電子化。衛生信息網絡要進一步延伸,終端逐步覆蓋村衛生所,實現新農合村衛生所門診結報以及健康檔案基礎資料、公共衛生基本信息采集等業務。繼續加快“社保卡”工程建設,全面完成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社保卡就診一卡通全覆蓋工作,切實減輕群眾看病負擔。(牽頭單位:市衛生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數字辦、中國電信分公司、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配合單位:市財政局、市發展改革委)
(九)全面落實包保責任制
根據《省醫改辦關于落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綜合改革包保責任制的通知》(醫改辦〔〕29號)的要求,與各縣(市、區)政府實行掛鉤的市醫改領導小組主要成員單位要確定一名負責人作為包保責任人。成員單位分別對應包干的縣(市、區)為:市發改委對應市,市衛生局對應邵武市,市委編辦對應建陽市,市財政局對應延平區,市人力資源和社局保障對應順昌縣,市藥監局對應光澤縣,市物價局對應政和縣,市民政局對應松溪縣,市公務員局對應浦城縣,市計生委對應建甌市。市醫改領導小組確定包保責任單位和具體人員名單將另行通知。
三、保障措施
1、強化組織領導
醫改領導小組要切實加強對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綜合改革工作的組織領導,督促所轄縣(市、區)按時完成本項改革任務。各有關部門要進一步完善工作機構,健全工作機制,加強統籌協調,加大工作力度,共同加快推進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綜合改革工作,確保完成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綜合改革各項任務。
2、強化財力保障
各級政府要建立健全政府投入長效機制,將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綜合改革所需政府投入納入財政預算,確保及時落實到位。要將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綜合改革任務完成情況和績效考核結果與財政補助安排掛鉤。同時,加強資金監督管理,提高使用效益,切實防止各種違法違規使用資金的行為。
3、強化評估督導
市醫改辦將會同有關部門進一步加強對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綜合改革實施進展情況和效果的監測評估,建立定期督導機制,每半年開展一次全市范圍內的督導檢查。
4、強化宣傳引導
市縣兩級有關部門要切實提高對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綜合改革宣傳工作重要性的認識,要有計劃有重點地開展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綜合改革宣傳工作,通過各種媒體,借助各地有影響力的傳統集會等活動,多形式、多角度地宣傳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綜合改革的政策舉措和工作進展,宣傳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綜合改革等取得的成效和群眾得到的實惠,宣傳各地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綜合改革實踐中的典型經驗和優秀醫藥衛生工作者的先進事跡。正確引導輿論,凝聚社會共識,提振改革信心,為醫改持續深入推進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和社會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