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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總體目標
對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高致病性豬藍耳病、豬瘟四種動物疫病實施強制免疫,群體免疫密度維持在90%以上,應免畜禽免疫密度達到100%,做到“應免盡免,不留空檔”;免疫抗體合格率保持在70%以上,確保重大動物疫病有效控制,不發生區域性重大動物疫情。
二、實施步驟
1、動員部署。3月中旬,各村委會要認真組織發動,傳達貫徹國家、省、市、縣、鄉春季重大動物疫病防控工作會議精神,按照“政府保免疫密度,業務部門保免疫質量”的原則,召開動員部署會議,建立健全動物防疫責任制,明確職責分工,簽訂目標責任狀,制定具體實施方案。
2、落實經費。各村委會要及時落實防疫工作經費,做好應急物資儲備,確保把重大動物疫病防控工作所需的經費落實到位。
3、集中免疫。3月中旬至4月28日,對禽流感、口蹄疫、高致病性豬藍耳病、豬瘟實行集中強制免疫,各村委會根據本地實際情況,合理安排免疫進度,確保于4月28日前全面完成集中強制免疫任務。
4、督查總結。春防期間,將不定期開展動物疫病防控工作督促檢查。防疫結束后,各村防疫員要對春防工作進行總結,形成文字材料。5月中上旬,縣政府將對春季重大動物疫病防控工作開展全面檢查,檢查主要針對各村落實“五個一”的重大動物疫病防控工作情況和強制免疫計劃的實施情況,同時將督查結果進行通報。
鄉畜牧獸醫站也將對免疫抗體水平進行抽查并將檢測結果進行匯總通報,對免疫不達標的村、場應按規定進行重新免疫,確保免疫質量達標。
三、工作要求
1、加強春防工作的領導。今年春季強制免疫工作任務重、要求高,各村委會務必高度重視,根據本實施方案,按照“政府保免疫密度,業務部門保免疫質量”的要求,結合本轄區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建立健全動物防疫責任制,將強制免疫工作任務逐級分解、落實到具體單位、落實到具體人。
2、加強疫苗管理,保障疫苗供應。各村防疫員要加強疫苗供應管理,建立完整疫苗領取和分發臺帳,依照轄區內畜禽存欄情況安排好強制免疫疫苗的使用計劃,加強對規模自免戶自購疫苗的使用管理工作。
3、規范強制免疫注射工作。嚴格按照免疫方案,規范操作,加強村級防疫員的技術培訓,科學開展免疫工作,切實做到“真苗、真打、真有效”,在免疫同時做好二維碼耳標的佩戴、做好免疫記錄;免疫過程中防疫人員的安全防護和各項消毒工作,防止人為傳播疫情。
4、建立健全免疫檔案。各村要做到養殖戶有免疫證,養殖場有免疫記錄檔案。對規模畜禽飼養場,要監督其按照免疫程序做好免疫和免疫記錄;對散養畜禽,要以自然村為單位,做好免疫記錄,并由行政村主要負責人、村級動物防疫員簽字確認。同時要規范免疫記錄,做到免疫記錄、免疫證和免疫統計表的數據一致。免疫結束時,村防疫員要建立區域范圍內有畜禽的免疫檔案,做好免疫統計。
5、及時上報免疫進展。實行免疫進度周報制度,即每周二下午下班前,將一周來免疫情況,用省制定的統一報表報告免疫進度。
6、開展防控工作督查。各村委會要建立督查制度,根據本實施方案,結合本地區實際,制定春季動物疫病防控工作督查方案,對每一階段強制免疫工作的執行情況進行嚴格檢查,查找存在的不足和問題,及時進行補缺補漏,做到“村不漏戶、戶不漏畜(禽)、畜(禽)不漏針”,徹底消除免疫空白點和免疫死角,確保各項防控措施得到落實。
四、免疫計劃
1、高致病性禽流感免疫計劃
(1)要求:對所有雞、鴨、鵝和人工飼養的鴿子、鵪鶉等禽只進行高致病性禽流感強制免疫。
(2)免疫程序:規模養殖場按免疫程序進行免疫;散養家禽實施集中強制免疫。規模場免疫程序:
①種雞、蛋雞免疫:7~14日齡初免,3~4周后加強免疫一次,開產前強化免疫1次,以后根據免疫抗體檢測結果,每隔4~6個月免疫一次。
②商品代肉雞免疫:7~10日齡免疫一次,飼養周期超過2個月的,根據免疫抗體檢測結果,加強免疫一次。
③種鴨、蛋鴨、種鵝、蛋鵝免疫:雛鴨、雛鵝14~21日齡初免,間隔3~4周進行一次加強免疫。以后根據免疫抗體檢測結果,每隔4~6個月免疫一次。
④商品肉鴨免疫:肉鴨7~10日齡免疫一次,飼養周期超過2個月的,根據免疫抗體檢測結果加強免疫一次。
⑤商品肉鵝免疫:肉鵝7~10日齡初免,3~4周后加強免疫一次。
⑥鵪鶉、鴿子等其他禽類免疫:根據飼養用途,參考雞的相應免疫程序進行免疫。
(3)調運家禽免疫:對調出縣境的種禽或其他非屠宰家禽,可在調運前2周進行一次強化免疫。
(4)緊急免疫:發生疫情時,對受威脅區所有家禽進行一次強化免疫,最近1個月內已免疫的家禽,根據免疫效果監測情況,可以不進行強化免疫。
(5)使用疫苗種類:禽流感滅活疫苗(H5N1Re-5株、H5N1Re-5株+H9N2Re-2株)。
(6)監測:5月中下旬開展春季集中監測,監測數量依據《縣2012年動物疫病監測計劃》進行。
2、牲畜口蹄疫免疫計劃
(1)要求:對所有豬進行○型口蹄疫強制免疫;對所有牛、羊、駱駝、鹿進行○型和亞洲I型口蹄疫強制免疫。
(2)免疫程序:規模養殖按免疫程序進行免疫;散養家畜實施集中強制免疫。規模場免疫程序:
①仔豬、羊羔:25~35日齡初免,免疫劑量分別是成年豬、羊的一半。
②犢牛:90日齡左右進行初免,免疫劑量是成年牛的一半。
③所有新生家畜初免后,間隔1個月后進行一次強化免疫,以后每隔4~6個月免疫一次。
(3)調運家畜免疫:對調出縣境的種用或非屠宰畜,在調運前2周進行一次強化免疫。
(4)緊急免疫:發生疫情時,對疫區、受威脅區的全部易感家畜進行一次強制免疫,最近1個月內已免疫的家畜根據免疫效果監測情況,可以不進行強化免疫。
(5)使用疫苗種類:牛、羊、駱駝和鹿使用口蹄疫○型—亞洲I型二價滅活疫苗,豬使用口蹄疫○型(OZK/93株)滅活疫苗。
(6)監測:5月中下旬開展春季集中監測,監測數量依據《縣2012年動物疫病監測計劃》進行。
3、高致病性豬藍耳病免疫計劃
(1)要求:對所有豬進高致病性豬藍耳病強制免疫。
①商品豬:仔豬斷奶后初免。在高致病性豬藍耳病流行地區,可根據實際情況在初免疫后一個月加強免疫1次。
②種母豬:70日齡前免疫程序同商品豬,以后每次配種前加強免疫1次。
③種公豬:70日齡前免疫程序同商品豬,以后每隔4~6個月加強免疫1次。
(3)使用疫苗各類:高致病性豬藍耳病滅活疫苗,高致病性豬藍耳病弱毒苗。
(4)監測:5月中下旬開展春季集中監測,監測數量依據《縣2012年動物疫病監測計劃》進行。
4、豬瘟免疫計劃
(1)要求:對所有豬進行豬瘟強制免疫。
(2)免疫程序:規模場按免疫程序進行免疫;散養生豬實施集中強制免疫。規模場免疫程序:
①商品豬:25~35日齡初免,60~70日齡加強免疫一次。
②種豬:25~35日齡初免,60~70日齡加強免疫一次,發后每4~6個月免疫一次。
(3)緊急免疫:發生疫情時對疫區和受威脅區所有豬進行一次強化免疫。
(4)使用疫苗各類:政府招標專用豬瘟活疫苗。
(5)監測:5月中下旬開展春季集中監測,監測數量依據《縣2012年動物疫病監測計劃》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