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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少數民族音樂文化的傳承和發展作為高師音樂教學改革的主線體現于聲樂、器樂教學等主干課程改革,同時,高師音樂教學改革只有在教材建設、課程設置、評價體系和學科聯合、學院聯合、專業社會化等多方面結合和具體實施才能取得良好的發展和達到預期目標。
關鍵詞少數民族音樂文化;教學內容改革;傳承發展
我國進行了多年的高師音樂教學改革,在各方面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如何真正使少數民族音樂文化的傳承和發展在高師音樂教學改革中具體化和具有可操作性,仍是一個不可忽視的重要問題。以少數民族音樂文化的傳承和發展為主要內涵的高師音樂教學改革主線只有在聲樂、器樂等教學主干內容改革和教材建設、課程設置、評價體系以及學科、院校、社會聯合等方面實現具體的細化和深化,才能真正取得高師音樂教學改革的預期效果。
一、少數民族音樂傳承發展與聲樂與器樂教學內容改革根據教育部高師音樂學(音樂教育)專業教學指導方案文件規定,聲樂和器樂課程貫穿于高師專業教學全程,也是少數民族音樂傳承發展在高師音樂教學改革中體現的主要載體和主要內容。如何切實和具體地在聲樂、器樂這兩大教學主體內容中強化民族音樂元素,是高師音樂教學的課程內容真正適應和實現以少數民族音樂傳承發展為主線的音樂教學改革目標關鍵。
聲樂教學現行的高師聲樂教學內容基本以音樂院校傳統聲樂教學為基礎,主要有聲樂演唱和合唱教學兩大類,教學曲目基本采用上世紀80年代及后來多次修訂的高師聲樂曲選教材,其少數民族音樂的曲目在數量和份量上都有一定的局限性,漢族以外具有本土少數民族和地域性音樂特色難以突出呈現。
因此,聲樂教學改革主要體現是少數民族音樂特點的教學曲目新內容選擇和系統化。
首先,在原來高師聲樂教材基礎上盡快建立系統的以我國民族發聲為基礎、學習借鑒西方發聲方法而又具有本地區、本民族聲樂特點的一整套從曲目到演唱方法的輔助聲樂教材,其主要的教學曲目以本地少數民族(或地域原生態民歌)音樂占有較大比例。
“原生態”民歌是繁衍生息在該地域的人們祖祖輩輩思想與理想追求的濃縮,是某一民族、某一地域人們“靈魂的聲音”和連接那里的人民心靈的紐帶,是反映著當地的民族、地域、生活方式的不可復制的“活化石”,這些原生態的民族民歌在演唱方法、語言、演唱形式上都極具特色,具有豐富的人文基礎。因此,把本土少數民族、地域的原生態民歌在按類別、曲調、內容、難易程度通過收集整理和加工后成為聲樂教材在教學中系統運用,必將對高師聲樂教學的民族、地域化產生深遠的影響,也對少數民族、地域音樂的傳承發展起到極為重要的作用。如此,不僅少數民族聲樂的藝術魅力將在專業化、系統化、科學化的有效聲樂教學活動載體支撐下煥發出新的生命力,而且在實現少數民族音樂傳承和發展的同時也實現高師聲樂教學的改革,這也是從根本上解決目前高師聲樂教學民族、地域特點邊緣化問題的關鍵和切實方法。
高師聲樂教學中少數民族特色的輔助教材建設必須要做大量艱苦細致的實踐教學比照工作,要經歷通過對大量的本土少數民族或地域聲樂曲目的收集、整理、篩選、加工、創作,再以一個或數個類別原生態民歌為主體,通過教學實踐逐步形成系統和特色聲樂教學曲集的過程。這是一個艱苦和細致的工作。以廣西壯族民歌為例,曲調有數百種,其中有單聲部、聲部和三聲部,又以百余種的聲部山歌最為普遍和富有特色,內容豐富,種類繁多,創作手法高妙,形式獨特,風格各異。這眾多的種類不可能全部進入教材,可選擇最具代表性的“嘹歌”為主體,在歌詞、音調旋律、節奏、演唱形式的整理加工后并以此為基礎進行創作、形成具有壯族和西南地域特色系列的高師聲樂教學曲目。另諸如云貴的苗族、侗族大歌,藏、蒙、維、回等少數民族的山歌和各不同地域的民間歌謠,也都可以在收集、整理、篩選、加工后成為高師聲樂輔助教學曲目。
其次,具有少數民族音樂特點的系統性的合唱、聲樂組合的教學曲目是目前高師聲樂教學最為缺乏的方面,而這也是最能體現少數民族音樂傳承發展的內容。在近年來的幾屆青歌賽中,原生態聲樂組合和少數民族音樂特色明顯的演唱所受到的歡迎已經為我們提供了很好的佐證。高師聲樂教學中的本土和校本教材建設應當以此為重點。以少數民族原生態民歌為主體編寫的合唱、重唱教材雖然比獨唱教材難度更大些,但也具有良好的基礎,因為少數民族的原生態民歌本身就有十分奇特與和諧的和聲效果,稍加整理就是優秀的聲樂組合教材。因此,從適應實際教學出發,在合唱、重唱教材編寫中將更多更大的力量放在有關多聲部原生態聲樂素材的收集整理加工創作上是必須的。值得注意的是,由于原生態民歌本身演唱時的特點,教材的編寫不能只局限于單純曲調譜面集成,更應該形成獨唱、合唱、組合三者結合的并帶有如隊形、動作、服飾、演唱特點等詳細系統解析的專門教學內容材料,建立具有特點的發聲、用聲的演唱評價標準、教學概念等教學要求,并在此基礎上形成有關教學曲集系列以供教學之用。
最后,聲樂輔助教材的建設和系統化要在根據高師聲樂教學特點和少數民族具體情況并結合自身實際情況制定的、有自己特色的聲樂教學計劃和人才培養方案的框架下逐步豐富完善,同時,還要學習和參考其他兄弟院校有關方面的成功經驗,有針對性有目的地實施曲目調整。另外,聲樂輔助教材的教學可作為校本課程設置,也可結合高師原有的聲樂必修課進行或者以專業選修課的形式單獨開設,也可穿插到《民族民間音樂》課程當中。只有這樣,才能使民族地域音樂傳承發展為主線的課程建設和教材建設成為推進高師音樂教育改革的切實途徑。
器樂教學教育部高師音樂學專業教學指導方案把鋼琴作為器樂必修課,把笛子、胡、琵琶等民族器樂作為選修課,在少數民族地區可根據實際情況適當增加本地域民族器樂課程。目前,適合于本土和少數民族特點的器樂教學存在著教學內容匱乏、無系統教材的問題,因此,高師器樂教學中少數民族音樂元素的強化十分必要,高師的器樂教學改革主要就在于要對民族民間器樂演奏課程進行開發,突出少數民族音樂教育、民族地域特色器樂音樂傳承發展這一亮點。
首先,要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和學院的力量,選擇本地主要少數民族地域的一些有代表性的特色樂器和曲目作為對象,在進行篩選、比較和研究后確定所要選擇的教學樂器,然后一方面從樂器本身出發,從材料的選擇、形狀的設計等方面人手進行改良,努力提高民族民間樂器的音質、拓寬其音域、提高其藝術表現能力;另一方面從其演奏手法、技巧、演奏曲目人手,進一步凸顯其獨特而鮮明的民族和地域特征,并將風格、調式、樂器演奏技巧方面都不同于其他民族音樂和其中所包含的許多其他民族音樂中沒有的演奏技術和音樂表現手法歸納總結起來,形成規律性的系統材料進而編寫與之相適應的器樂教材。例如廣西特色樂器壯族馬骨胡、天琴,京族獨弦琴,侗族琵琶、牛腿琴,苗族蘆笙等,其音色、演奏手法和曲目都別具一格,又是當地人民普遍喜歡的樂器,完全可以成為高師器樂教學中的少數民族器樂教學主要樂器之一。
其次,教師是少數民族器樂教學的一個關鍵,只有充分發揮教師的潛力,循序漸進才能很好地完成高師器樂教學改革這一目標。學校應聘請高水平的、有豐富教學經驗的教師任教,在教學過程中先選用一些與少數民族音樂相近似的樂器練習曲進行改編,也可選用一些簡單的樂曲改編成練習曲,然后逐步過渡到再選用一些名曲進行改編。如選用民族器樂曲《=喜洋洋》《北京喜訊到邊寨》等,選用一些學生較為熟悉西洋管弦樂曲如<拉德斯基進行曲》等進行改編。待學生有一定基礎后,再通過收集、整理大量民族地域特點的原生態音樂并以此為基礎選用具有一定代表性的民歌音調,加入一些現代元素(如富有動感的切分節奏、三連音節奏,不同調式調性對比等)進行新的少數民族器樂曲創作,滿足一些舞臺演出的需要,作品篇幅的大小、曲目的難易則根據課堂教學、藝術實踐的需要而定,積累和逐步形成相應的器樂教材。
最后,在教學過程中還應注意因材施教,注重器樂課的課堂教學與藝術實踐相結合,積極介入當地有關少數民族節日和地域民俗節日的音樂活動,如廣西壯族歷來有“三月三”等一些民族音樂節日,可將其納入民族器樂實踐中,通過參與實踐,培養學生的演奏能力和藝術教學能力,辦出該專業的民族音樂教育特色。
民族音樂傳承發展與高師音樂教學改革的縱橫向系列措施以少數民族音樂傳承發展為主線的高師音樂教學改革是一項復雜和艱巨的任務,除了在主干的聲樂與器樂教學內容改革納新外,從縱向的教材建設、課程設置、評價體系等高師音樂教學新體系建立以及通過建立區域性聯合、社會性聯合、群體關注方面進行橫向努力,是教學改革成功的不可缺少兩個方面。
教材建設、課程設置、評價體系在把少數民族音樂傳承發展作為高師音樂教學改革主線與內涵的實施過程中,以教材建設、課程設置、評價體系的新高師音樂教學體系建立是十分重要的,直接關系到改革的成功與否。
教材建設教材建設是以少數民族音樂傳承發展作為高師音樂教學改革主線與內涵中最具體的方面,這既是教學改革的內容,也是教學內容改革的成果。
高師音樂教學中有關少數民族音樂傳承發展的輔助教材建設可以從幾個方面著手:
首先,必須認識到少數民族音樂傳承發展的輔助教材建設在高師音樂教學改革和新的教學教育建構中具有絕對重要的位置,高度重視有關少數民族音樂傳承發展的輔助教材建設工作,從觀念上建立尋根意識,把少數民族音樂教材的建設作為高師音樂教學改革的關鍵和具體的實施措施。具體來說,就是要大力開展本地少數民族和地域性原生態民歌和樂曲的挖掘收集整理工作,較全面地收集內容涉及各級各類有代表性的優秀民歌曲藝,在篩選、加工的基礎上,根據實際教學需要和學生學習條件編寫聲樂、器樂曲集以及相關的音樂史、音樂介紹的文字資料,形成校本專業課程教材。
其次,將少數民族原生態音樂收集整理提高到人文學科的角度,不能單純地看作是一般的、孤立的教學或音樂文化活動,而是通過人文學、社會學、民俗學的結合對本土民族音樂文化進行深入研究。
擴展視野,使教材建設視野更廣更高和民族地域音樂內涵更豐富,并形成可持續發展的基礎。如聯合中文系有關專業聯合進行研討,聯合實施音樂文化的民間調查、搜集、整理、研究民族音樂與民族、民俗、地域文化,互為依托進行民族地域音樂文化的更深、更廣泛的研究,以形成更具代表性和民族特點的教材。
課程設置高師音樂專業以音樂教育專業為主,音樂教育學專業作為未來的中小學音樂教師的培養,有大量的生源來自本地區和本民族,他們將擔負著未來本地區的中小學音樂基礎教育工作,因此,在原有高師音樂課程基礎上以必修課或專業選修課的形式開設新的有關民族音樂的專門課程是極有必要的,這一課程的設置將為本民族和本地區音樂基礎教育輸送一批懂本民族和本地區音樂資源、又具有一定民族音樂聲樂、器樂技能的人才,同時也為本地區民族民間音樂的傳承培養了接班人,更重要的是,通過基礎教育的途徑對中小學生的民族民間音樂教育的普及將起著不可估量的作用。這對開展我國新一輪的音樂教學改革和落實新的音樂課程標準、傳承民族、地域鄉土民間音樂的受眾群有著重大的積極意義。
評價體系高師音樂教學改革中有關少數民族音樂傳承發展內容、目標、方式的新型評價體系是高師音樂教學改革的縱深任務和特殊任務。高師音樂教學中少數民族音樂傳承發展內容的評價標準、要求,是保證高師音樂教學改革效果和可持續發展的關鍵,但由于以往其他評估工作中所遵循的評價體系,往往套用理工科院校偏重于自然科學的評價標準,對于高師音樂教育的建設并不相宜,因此,新型評價體系極為重要。高師音樂教學中少數民族音樂內容和教學目標評價體系的原則必須基于傳承民族音樂文化的歷史責任,以音樂文化的民族自覺意識為基礎、以音樂基礎教育為載體而提出自己獨特的獨立的建設目標,同時還要根據高師音樂專業特點和當地具體情況,科學、細致的使其轉化為相應的評價體系,轉化為可操作的量化指標,如制定出一套有自己特色的教學計劃和人才培養方案、具體有關本土少數民族聲器樂曲目選用的要求、數量、授課的時數以及開設與此相關的新課程的課程設置標準、教學目標、效果要求;根據高師教學特點和本地域各少數民族具體情況所設置的相關校本課程在教學期間的合理教學時間安排、教學相關管理、藝術實踐等。只有建立好這樣一套完善的評價體系,才能使民族音樂傳承和發展真正成為高師音樂教學的內涵。
二.區域性聯合、社會性聯合注重橫向發展是少數民族音樂的內涵真正融化為高師音樂教學內容的另一重要方面。
區域性聯合由單一地區和單一院校完成少數民族音樂內容成為高師音樂教學改革主線的任務,在力量和視野上都比較單薄和狹窄,綜合地區、多所院校的共同力量進行區域性的聯合、實行集體專注,以橫向方式加強和加快民族音樂傳承發展在高師音樂教學中的體現是必須的,具體做法是:由區域中心的一所院校為主要負責,其他相關院校共同協助,或承擔單個課程研究、或負責專業教材建設,分工合作,同時,也可從專業角度去開展這一聯合,如建立一定的章程來進一步加強高等師范音樂教育專業以及高等藝術院校間的協作,定期舉行交流制訂院校和專業間的異地共建規劃,聯合項目研究,資源共享。凡有成功的經驗,大家都可以取經吸納。可以在根據本地本院情況的基礎上,與其他兄弟院?;ネㄓ袩o,如校本教材的交流、教學經驗的交流,藝術實踐的交流、課程設置和教學模式參考等,使民族音樂傳承發展為主線的高師音樂教學改革持續化和常態化。
社會性聯合少數民族音樂傳承發展不僅是高師音樂教學改革的主線,也是中華民族文化延續發展的需要。
我國幅員廣大,特別是在少數民族集居地區,其音樂文化的傳承和民族地域音樂文化的活態存在在各方面的關注下正在經歷發展的過程,一方面有文化市場需求推動下的自發變化;另一方面也需要得到音樂教育的正確引導。因此,高師音樂教學改革要緊緊抓住這一機遇,走出去與當地的非物質文化的保護和傳承發展的文化部門、社會音樂機構交流,把教學改革與當地社會文化工作結合并加以利用,在推動當地民族地域社會音樂文化的活態建設的同時,使教學改革得到豐富和完善。
社會性的聯合方法具體有:積極參與當地的各種有關少數民族音樂文化活動,與當地文化部門保持緊密聯系,如廣西文化廳每兩年舉辦音樂、舞蹈比賽所評選出的具有民族特色的優秀音樂獲獎作品、每兩年一屆的CCTV青年歌手大獎賽中以民歌改編的具有一定代表性的優秀作品,可根據需要作為校本教材選用;在師資方面可外聘對民歌和民間器樂有較高造詣的民間藝人來課堂對學生進行面對面的教學,同時學生也可以到民間采風、進行田野調查,采取“請進來,走出去”的辦法,這樣不僅有利于提高學生的積極性和參與意識,也能使教學改革具有廣闊的藝術實踐平臺。
結語高師音樂教學改革離不開民族音樂傳承發展,而民族音樂傳承發展也必須通過教育這一最為有效的途徑才能實現真正意義上的活態傳承發展,因此,以高師音樂教育作為民族音樂傳承發展區的主要平臺,將本土少數民族音樂文化作為傳承發展對象納人當地高師音樂教學改革研究體系中去,是時代賦予我們的機遇和責任,當然,要真正實現高師音樂教學改革,把民族音樂傳承發展建立成高師音樂教學內涵,還需要一個漫長的探索、實踐過程,我們期待更多這方面的積極嘗試和努力,為我國高師音樂教學改革和民族音樂的傳承發展綻放更絢麗的花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