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小編為你精心準備了基本農田護衛監管辦法參考范文,愿這些范文能點燃您思維的火花,激發您的寫作靈感。歡迎深入閱讀并收藏。
為全面貫徹落實國家和省關于切實加強耕地保護尤其是基本農田保護工作的精神,進一步落實“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寸土地,切實保護耕地”的基本國策和耕地保護目標責任制考核,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和《基本農田保護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一、按照“基本農田標準化、基礎工作規范化、保護責任社會化、監督管理信息化”的原則,以確保我市行政區域內的耕地和基本農田總量不減少、質量有提高為主要目標,因地制宜,統籌兼顧,通過建立基本農田保護激勵機制,激發廣大農民群眾保護基本農田的內在動力,提高農民群眾保護基本農田和種糧積極性,營造耕地保護良好局面,促進社會經濟可持續發展。
二、為切實保護好耕地資源,特別是對基本農田實施特殊保護,按基本農田和一般耕地分類進行補貼:
(一)對種植糧、油、蔬菜等作物的基本農田,補貼標準為30元/畝/年;
(二)為鼓勵農戶對耕地保護,除上述第一條外,種植作物的其他一般耕地也做適當補貼,標準為10元/畝/年。
(三)對所在行政村長效管理經費的補貼:基本農田10元/畝/年,一般耕地2元/畝/年,主要用于日常對基本農田的路、溝、渠等農田水利基礎設施管護和維修,基本農田保護牌、界樁等保護標志的維修以及相關工作管理的經費。
三、補貼對象和補貼方式
(一)補貼對象主要為承擔耕地保護責任和長效管理義務的村集體經濟組織,以及擁有土地承包經營權并承擔耕地保護和基本農田保護責任的農戶。
(二)補貼資金申請和審核。補貼農戶的資金和管理經費,分別由所在村的村委會以行政村為單位每年年底一次性申請,制定資金貼補方案和貼補明細表,上報當地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初審后,再由市國土資源局、農經局、財政局等相關部門進行會審,核準后由市財政局下撥資金至鎮財政所,再由財政所下撥給各行政村村民委員會,資金使用實行專款專用。
四、建立健全村、鎮、市三級基本農田保護責任體系和監管網絡。
(一)市國土資源局應加強耕地保護尤其是基本農田保護的基礎性工作,通過基本農田劃區定界,將全市基本農田落實到地塊,建立基本農田和其他耕地的地塊面積、編號、保護責任人(單位)等基礎性信息并登記造冊,建立基本農田保護數據庫,做到基礎資料翔實、歸檔成冊。
(二)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積極落實好耕地保有量、基本農田保護任務等耕地目標責任,加強對基本農田和耕地使用情況、基本農田保護情況以及申請的基本農田貼補方案和賬冊內容是否真實準確等進行核對和抽查。
(三)村集體經濟組織應對本行政村的基本農田和耕地的使用情況、設施保護等情況進行調查和核對,加強對劃定的基本農田區塊和一般耕地有效保護,建立以戶為單位的基本農田基礎信息,并制定貼補方案和貼補明細,將貼補金額進行登記造冊。
五、資金來源:基本農田保護激勵資金列入當年度財政預算,資金來源主要是新增建設用地有償使用費70%返還地方留成部分和耕地開墾費,此項資金不足時,由土地出讓金15%提成專項資金補足。
六、監管措施:
(一)市國土資源管理局依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基本農田劃區定界成果和全國土地第二次調查成果,負責基本農田保護激勵資金運作管理和制定年度補貼方案,并會同市農經局對基本農田和耕地保護責任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市財政局負責對基本農田保護激勵資金的管理和使用監督檢查;市監察局負責對基本農田保護激勵專項資金使用進行全程監督。
(二)各鎮(街道)負責對本行政區域內耕地保護和基本農田保護,履行耕地保護目標責任制度,負責對所轄行政村以及農戶的基本農田保護宣傳和引導。
(三)對未認真履行基本農田保護責任的農戶和村委會,致使基本農田拋荒、改變用途或遭到破壞的,視情節輕重相應扣減或停發基本農田保護補貼,并在規定期限內責成改正。造成基本農田永久性破壞的,依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規相關規定進行處罰,并依法追究相關責任人的法律責任。
七、本試行辦法由市國土資源局、市財政局負責解釋。
八、本試行辦法暫適用于試點鎮,自發文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