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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調一般是指編制在原單位、被借調到上級或主管單位短期工作的行為,是游離于《公務員法》之外的一種干部使用方式,作為一種非正式的人才交流和公務協助方式,借調存在著一定的合理性,但由于借調本身的諸多不確定性與隨意性,也給借調單位和個人帶來了諸多影響。
(一)數量較大當前在很多政府機構中都存在嚴重的對外借調現象,所涉及的人員和部門數量和范圍也是極為龐大的,在一些地方政府機構中臨時編外人員比重甚至達到了百分之四十。
(二)集中度高盡管各級政府機構中都存在對外借調的現象,但是也呈現出了集中度高的特點,大都存在于執法執紀行政部門和鄉鎮政府機關中,且有一種特別的現象,就是喜歡借調學校的老師,因為其普遍年輕且文化層度高。
(三)管理難度大由于很多被借調人員的原單位和借調單位存在上下級的關系,通常都是上級單位到下級單位抽調人員開展新工作,有時候借調時間不明確或者一延再延,增加了管理的難度,出現管理空擋,被借調人員被原單位以“調出”處理,提拔重用基本不會考慮,在參加組織活動、思想教育上往往是不愿管或放任不管;借用單位對他們也只側重于工作管理,組織生活一般不要求他們參加,從而造成管理上的脫節,形成“兩不管”現象。
二、行政事業單位對外借調現象帶來的影響
(一)正面影響首先是推動了工作的順利開展。隨著行政工作環境的不斷變化,政府需要處理和解決的事情也變得越來越多,這就給原本人員緊張的政府部門增添了很多的壓力。因此通過對外借調的方式,積極應對一些臨時性的任務就成為了顯著地改善措施。而面對這些時間緊任務重而且要求也很高的工作,抽調事業單位的精兵強將來充實政府部門,對提升工作效率和推動工作的順利開展起著積極地作用。其次是加強了對優秀干部的發掘。行政單位因為工作需要借調外來人員,就會主動深入到基層中去尋找有實力的優秀人才,為那些在基層默默無聞辛苦奉獻的人提供了一個更好的發展趨契機,在將這些基層人才選調進入行政機關之后,還能提高他們的理論水平和業務能力,在一定程度上就是對基層干部的再培訓,是幫助青年干部獲得快速成長的有效途徑。最后是增強了單位之間的交流互通。通過相關人員的借調,能夠在借調單位和被借調單位之間架構起一座橋梁,增加相互之間的溝通和交流,更加方便了資源信息的互享,能夠明顯的加強政策落實工作中的協調與合作,極大地提升了行政工作的效率。
(二)負面影響首先是破壞了機構編制管理的規定。近年來國家針對行政事業單位對外借調現象出臺的政策不在少數,對各級機構的編制工作要求也愈加規范。從本質上而言借調現象就是一種變相形式的混編,各單位的人員借調現象其實就是對編制管理機制的一種破壞,很容易造成借調人員占著原單位的崗位卻不去工作,而原單位的崗位空缺卻無法補充新人的現象,嚴重影響了機關編制管理的紀律性。其次是阻礙了機關干部隊伍的建設。對于一些行政機構來說,借調人員并不是因為開展工作的人員緊張,而是由于缺少專業的行政人員。因此在借調形式的存在情況下,這些機構在面臨新工作之際,想到的不是要加快干部隊伍的建設和再學習,而是想方設法的將工作推到借調人員的身上,這就造成了干部資源的浪費,很大程度上也阻礙了高素質干部隊伍的建設發展。最后是造成了被借調人員的工作窘況。被借調者為了更好的開展工作留在借調單位,就會更加積極地投身到工作之中,經常會承擔工作中最繁忙的部分,以期望能夠在工作中突出表現而得到留用,因此再苦再累也不退縮。但是另一方面他們的職務和待遇還都保留在原單位,在被借調單位內根本得不到工資獎金和職務晉升以及考核評優方面的保障,而原單位也不會給借調人員提供更多的便利條件,因此就造成被借調人員夾在兩個單位之間的尷尬情況,對人員的長期成長和發揮工作積極性都產生了很大的影響。
三、加強行政事業單位借調現象的約束策略
(一)強化政府法制建設要進一步約束行政事業單位的借調現象,首先就需要加強政府的法制建設,強化相關法律的約束性,提高執政能力和行政管理水平,為從根本上杜絕借調人員現象提供保障。首先是做好政府職能的轉化,要通過加強政府的法制建設,將職能順利轉化到加強市場監管和做好公共服務上,對于一些久治不改的頑疾要借助市場的力量來進行改變,通過職能的轉化明確機關單位的編制數量,減少借調人員的隨意性和人為性。其次是要發揮群眾的監督力量,要進一步加強政府工作的公開透明化,嚴厲處罰暗箱操作等違規違法的現象,認真聽取群眾的舉報消息,切實做好接受群眾監督的工作,為規范政府工作消除借調人員現象提供更有效的解決措施。
(二)提高編制管理科學化要進一步約束行政事業單位的借調現象,還需要貫徹科學化的編制管理,根據實際的工作需求制定具體可行的管理策略,為社絕出現借調人員的現象奠定基礎。首先是要嚴格借調紀律,建立和規范借調制度,防止借調的隨意性。政府機關除了應對突發事件和工作的需求可以適當允許臨時借調的情況外,原則上不允許借用下級或其他單位的人員。其次要規范審批程序,對借調的條件和程序進行嚴格設計。堅持“按需申請、從嚴控制”,明確需要借調人員的資格、能力標準,要與被借用單位進行協商并書面確定借調的時間,還要按照程序的具體要求辦理借調手續,要嚴厲杜絕單位自行借調人員的現象。最后是完善借調人員的各項保障,加強教育管理。切實明確借用單位和原單位的責任,加強定期聯系,確保借用人員思想、學習、工作三到位,積極幫助他們解決政治、經濟待遇等后顧之憂。
(三)完善公務員用人機制要進一步約束行政事業單位的借調現象,還需要加強對公務員用人機制的完善,逐漸提升公務員隊伍的素質,強化公務員的業務能力,從而減少借調人員現象的發生。首先是要加強對在編公務員業務素質的培訓重視,確保每一個公務人員都能各司其職做好本職工作,不斷加強學習提升自我以滿足新工作的更大需要,并在此基礎上逐漸清退借調人員,保證公務人員履行好各自的崗位職責。其次是要根據工作需求的不斷變化適當的擴大公務員編制,進一步完善當前的用人機制,探索出更加合理的能夠保證公務人員進出規范的有效策略,提升人員編制配備的科學性,對一些工作任務繁重和社會責任重大的機構部門進行人員配置傾斜,避免出現空編和超編的現象。結語本文圍繞我國行政事業單位的借調現象進行研究,描述了其特征并從正反兩方面對其進行了分析,針對性地提出了強化政府的法制建設、提高編制管理的科學化、完善公務員用人機制等約束策略。
作者:劉雪嬌 單位:廣西壯族自治區南寧航道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