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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數據分析
第一,就業率。從表1可以看出,法學專業近5屆畢業生半年后的就業率均遠遠低于該屆畢業生的全國平均水平,2012屆排名墊底,其它屆次也僅僅略高于就業率最低的專業,2011屆畢業生僅比該年度就業率最低的專業中醫學類高出一個百分點,卻比該年度就業率最高的專業能源動力類專業低近11個百分點。
第二,失業率。該研究將應屆大學畢業生在畢業半年后還沒有獲得全職或者半職雇用工作的狀態,視為失業。包括準備考研、準備出國讀研、繼續找工作和待定等四種情況。麥可思公司對半年后失業率最高的10個專業進行了統計,從表2可以看出,法學專業連續5屆位列其中,其中2008屆高居失業榜首位。
第三,對口率。麥可思公司給“對口率”下的定義是,有全職工作并且與專業有關的大學生畢業生數/有全職工作(包括與專業有關及無關)的大學生畢業數。他們統計了專業大類的對口率,具體專業選擇性的進行了統計,即只統計了對口率前100位的專業的對口率情況(2012屆只統計到了前50位),而法學無一屆在前100位內,因此本文比較前100位中對口率最低的專業及對口率情況,以與法學進行比較。從表3可見,法學大類就業率普遍較低,2010屆和2012屆勉強突破50%(分別為51%和53%),其它屆次就業率均低于50%,這意味著這3屆法學大類的畢業生一多半無法從事本專業工作。麥可思公司對對口率要求最高的20個職業的統計中,我們發現,和法律相關的兩個職業位列其中,即法律職員排名第11位,要求對口率92%,律師助理和司法助理、法院書記員并列第15位,要求對口率為91%。這是一個很好的信號。也就是說,法院、檢察院和律師等相關職業中,其實有諸多專業對口率要求較高,基本只有法學專業畢業生能夠勝任。
第四,畢業半年后平均月收入。從表2可見,法學專業4屆畢業生半年后的月收入,除了2010屆略高于全國平均水平(1.3%)外,其它3屆均略低于但是接近全國平均水平,分別低出6.8%、1.6%、2.5%和1.3%。距離收入最高專業月收入最接近的是2010屆,僅差416元,即12.7%。筆者在所在高校法學專業在校生中做過隨機訪談,絕大多數的學生對這一數字比較滿意。由以上數據統計分析可見,法學專業本科畢業生的就業現狀不容樂觀,就業率和失業率均較高,對口率偏低,但是相對而言,工資水平還在可接受范圍。
二、擴招后法學專業本科教育模式弊端及發展職業教育的必要性
我國法學教育曾中斷過,1977年才恢復,之后的20多年里法學專業發展速度并不快,曾經出現法學人才極度缺乏,退伍軍人安排進法院工作的局面。但是情況在1998年大學擴招后發生了變化。擴招造成法學專業規模增長過快,7年新增的法學專業數量超過了前23年的兩倍之多。目前我國開設的法學專業總數量達到600多所,于是造成我國法學專業每年畢業生位居世界前列。
隨著人數的劇增,就業形勢隨之越來越嚴峻。我國高等教育自恢復高考以來就是精英教育,供小于求,所以高等教育制度的弊端被隱形化。進入大眾化階段后,原來的弊端逐漸凸顯。法學專業遭遇的主要批評來自所學非所用,實用性不足,理論和實踐脫節等。對于現在的法學專業,尤其是新增法學專業,找準自己的定位,加強職業教育是出路。這也是由我國目前的現狀決定的。一方面,從地區分布來講,法學畢業生在就業去向上,存在明顯的地域不平衡。以律師為例,律師隊伍的發展已取得很大成績,比如從業者數量、從業者服務類型、從業者素質等等,都是以城市為依托。在農村地區,律師的數量非常少,有不少地區甚至存在“律師荒”。有些學者認為這主要是因為農村地區是熟人社會,不需要律師。筆者持相反的看法。筆者認為,現代化的觸角正在以迅猛地速度觸及廣大農村地區,筆者曾到一個很偏遠的深山農村做調查,村里大量青壯年勞動力都進城打工了,進城打工的經歷使打工者開始接受城市解決糾紛的途徑,包括司法途徑。而真正影響農村地區法律從業者少的原因則是廣大法學畢業生不肯“屈尊”到那里去。由于法學從業者主要是在城市地區,所以出現麥可思公司統計的結果,法學畢業生在半年后的工資收入水平并不算低的結果。
另一方面,法律職業本身具有層次性。從法律職業來講,法律從業的范圍較大。從狹義上講,法律職業包括法官、律師、檢察官、行政執法人員、法學教師等,但是從廣義上看,法律職業還包括準正規法律職業,比如司法助理員、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基層調解和基層民間仲裁等職業。朱景文教授把我國法律工作者分為三類。第一類是正規的法律工作者,第二類是半正規的法律工作者,如基層法律工作者、企業法律顧問、公證人員、證券師、專利和仲裁員等。第三類是非正規的法律工作者,比如人民調解員、基層治安保衛人員等。我們應積極引導法學專業畢業生,樹立理性和客觀的就業理念,不要把眼光緊緊放在大城市和正規法律職業上。不要把畢業找工作看做一錘子買賣,正視就業現實,當正規法律職業受阻是,不妨以半正規和準正規的職業作為過渡,在工作中積累經驗,一面繼續準備司法考試。
三、對高校加強職業教育的啟示
就業現狀警示我們,法學專業傳統的本科教育模式已經不適應當今社會了。改革教學模式,加強職業教育勢在必行。首先,明確學校定位。許多高校對于法學教育的定位問題至今沒有明確,一方面糾結于精英教育還是大眾教育,實際上,除了極個別,如中國政法大學等中國法學專業最高學府外,絕大多數基本認為應該定位在大眾教育,但是卻沒有制定與大眾教育相匹配的的教學計劃,所以在現實層面,法學教育并沒有真正定位在大眾教育上;另一方面,糾結于通識教育還是職業教育。一部分人堅決主張要加大司法實務的教育,案例教學,司法行政部門也希望引導大學法學教育。但也有相當多的法學教育家表示反對,他們認為職業教育是學歷教育后的訓練過程,不能更多地占用學生在校學習時間。中國法學教育不能完全采用美國式的辦法,我們側重系統知識訓練的傳統優勢要堅持與發揚。因為定位不明,導致法學教育被當做通識教育的結果,法學教育職業特性被忽視。其次,調整教學內容。如果將培養目標定位在培養行業型實用人才,職業教育應側重。而現實的情況是,高校的確是以基礎知識教學為主,職業教育少得可憐。我國法學專業本科教育沒有系統地從業技能類課程,案例教學、診所式教學等教學模式僅僅在部分高校試行,是個別教師的嘗試性行為。學生缺乏職業教育的一個突出體現就是學生實踐能力的缺乏,校內實習課程沒有得到應有的重視,除了校內模擬法庭外,學生幾乎沒有接觸實踐的機會。
此外,有一項很重要的訓練重視不夠,這就是司法倫理訓練。自2002年以來,法學專業畢業生要進入法律行業,必須另外取得一個“準入證”,這就是通過司法考試,而目前的現實是法學專業應屆畢業生司法考試通過率并不高。而且,雖然參加司法考試需要本科文憑,但是,不一定要法學本科文憑。就報名參加司法考試的資格而言,法學文憑和非法文憑沒有什么區別。而通過司法考試,有專門的培訓班,在培訓班接受不到一個月的培訓,通過司法考試的概率不會低于法學本科畢業生。這就造成本來屬于法學專業學生的不大的“地盤”可能被他人分去一部分,進一步加劇了法學專業對口率低的情況。加強司法倫理訓練勢在必行。再次,加強教師隊伍建設。教師幾乎缺乏直接在司法行政部門工作經歷,教師對職業知識懂得很少。最近有一個聲音,將高校法學教師和法律職業從業者互換角色,以3年為限,比如,高校法學教師到法院工作,同時抽調同樣數量的法官到高校任教。筆者在課堂上曾做過問卷調查,其中一個問題是,“如果抽調成功的法官或律師到校任教,你的態度如何”,筆者設置了4個選項,結果36.6%認為“太好了!非常歡迎”,56.8%“可以嘗試,但不知道他們能不能擔任教師的角色”,只有6.5%“不贊成,畢竟他們沒有受過專門訓練,不適合當老師”,沒有人選擇“無所謂,沒多大意義”,說明大家都很關心這件事。學生對這件事普遍持歡迎態度,但是過半數的學生擔心他們缺乏上課的技能和經驗,達不到預期效果。
最后,增加教育經費。制約法學學生受到職業教育的另外一個重要因素就是經費問題。曾經眾多高校一窩蜂式開設法學專業時,是認為法學專業開設成本低。這是一種誤解。這種誤解至今仍在延續,比如法學學生學費維持與一般人文學科學生學費相同。法學人才的高昂培養費用與現有經濟資源之間的沖突造成了法學人才培養動力上的不足,進一步在根源上制約了法學人才培養質量的提高。
總之,一方面擴招后供給劇增,另一方面法學專業無準確定位,職業教育不足,導致法學專業畢業生就業形勢急轉直下,就業率越來越低,直到成為麥可思公司列出的紅牌專業。越來越多的畢業生被迫選擇與專業無關或關聯度不大的職業。但是,一個容易被忽視的基本事實是我國法律越來越健全,法學在社會生活中作用越來越大,越來越多的人依賴法律而非傳統手段解決糾紛。所以,伴隨中國法制化進程,法律從業者的需求遠沒有飽和,而且缺口非常大。只要我們的法學專業找準自己的定位,增強職業教育,法學專業的就業形勢必然朝著良性方向發展。
作者:王立芳單位:石家莊鐵道大學思想政治理論教學與研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