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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社會主義制度下,社會主義經濟活動靠什么來進行調節呢?過去,傳統的看法和做法是靠計劃來調節,即靠無產階級專政的國家計劃機關制定統一的、包羅萬象的計劃,整個社會所有經濟單位,特別是全民所有制的經濟單位都得按照計劃來進行生產和經營,市場只起一點補充的作用。這是把社會主義經濟看成為或基本上看成為產品經濟的結果。斯大林同志的著作《蘇聯社會主義經濟問題》發表以后,有重大突破,承認了社會主義條件下存在商品生產和商品交換,價值規律還發生作用,承認了計劃要反映有計劃按比例發展規律和價值規律的要求。但是,由于斯大林同志認為生產資料不是商品,價值規律只在商品流通中有調節作用,在生產中只有影響作用,因而對市場的作用還是重視不夠的。一句話,斯大林關于社會主義條件下商品生產和商品交換的理論是不徹底的,還沒有擺脫產品經濟的框框。在這樣的理論基礎上建立的調節理論,就必然是靠計劃來調節,而計劃同市場的關系也只能是某種程度的利用關系。但是,這種理論在實踐中愈來愈暴露出其缺點,所以,近些年來,不論是在國內還是國外,通過總結實踐經驗,許多人逐漸認識到社會主義經濟是商品經濟,或有計劃的商品經濟,不論是生產資料還是生活資料都是商品,都離不開市場,價值規律都對它們發生調節作用。因此,計劃調節要與市場調節相結合。這在馬克思主義政治經濟學的社會主義部分中又是一個大的突破,大的進展。當前我們討論的社會主義調節理論,正是要在社會主義的商品經濟的理論基礎上建立起來的。
目前,大家在計劃與市場的關系上,還存在不同的看法。概括起來主要是兩種:一種是板塊式結合,即認為對我國國民經濟的重要活動如積累與消費的比例,基本建設規模等,或對占社會總產品70~80多的關系國計民生的重要產品的生產和流通,概由國家計劃來調節,而其它的經濟活動,包括占社會總產品20一30多的次要小商品,則實行市場調節;另一種看法認為,計劃調節與市場調節是溶合在一起的,互相滲透、相輔相成式的結合。但這種看法又認為計劃是站在山頂上縱觀全局,是從長遠利益、整體利益出發的。而市場是站在峽峪里,從企業的局部或眼前利益出發的。這種看法不是完全沒有道理的。但他與前一種看法一樣,仍然是把計劃與市場看成兩個東西,只是在實踐中溶合在一起了。至于前一種看法把計劃與市場看作是兩個互不相溶的東西,有此沒彼,有我沒你,把計劃調節認為是計劃規律發生作用或受計劃規律支配,把市場調節認為是價值規律發生作用或受價值規律支配的,這種觀點就更值得商確了。
為了正確認識計劃與市場的關系,我們不妨先簡略的談談計劃與市場這兩個概念的含義。什么是市場?在社會化大生產和商品經濟十分發達的條件下,市場就是人們進行商品買賣的活動。馬克思指出:“市場擴大,即交換范圍擴大。”(《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2卷第102頁)列寧也明確地指出:“哪里有社會分工和商品生產,哪里就有‘市場,。市場量和社會勞動專業化的程度有不可分割的聯系。”(《列寧全集》第1卷第83頁)可見,市場是商品經濟的范疇,它是在社會分工的基礎上,各個生產部門、各個地區、各個企業、各個生產者之間進行的商品交換關系或者是商品買賣關系的總稱。如前所述,我國社會主義經濟仍然是商品經濟,在商品經濟的條件下生產和消費(包括生產消費和生活消費)之間的聯系,必然要通過市場上的商品買賣來實現的。市場上一定時期內商品的供應總量及其結構(包括質量、品種、規格等)和社會購買力及其投向(包括生產資料和生活資料購買力等)是否相適應,是整個國民經濟能否順利發展的前提條件。市場上商品供應和需要狀況,又取決于國民經濟的各種比例是否相適應,如積累和消費的比例,社會生產兩大部類的比例,農、輕、重的比例等。正是在這個意義上,所以說市場是整個國民經濟的綜合反應,是晴雨表,指示器。什么是計劃?計劃是國家或企業根據客觀經濟規律,如社會主義基本經濟規律、有計劃按比例發展規律、價值規律、按勞分配規律等等,對國民經濟的發展和生產經營活動所進行的指導和打算,是主觀的東西。主觀要作用于客觀,它應當是客觀實際的反映,應當符合客觀規律的要求,同時又要對客觀現實起能動的指導作用。
任何社會的經濟發展都要求保持一定的比例。馬克思指出:“要想得到和各種不同的需要量相適應的產品量,就要付出各種不同的和一定數量的社會總勞動量。”(《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4卷第368頁)就是說,何任社會生產只要存在著社會分工,就要求在各個部門之間按一定比例分配生產資料和勞動力。馬克思把它稱作是“自然規律”,并且指出:“自然規律是根本不能取消的。在不同的歷史條件下能夠發生變化的,只是這些規律借以實現的形式。”(同上)經濟計劃同社會主義制度是不可分割地聯系在一起的,只有在社會主義制度下,人們才能予先制定合理的共同遵守的經濟計劃,力求合理地使用經濟資源。但是,也必須看到,既然計劃是主觀的東西,因此它就存在兩種可能性,一是主觀反映了客觀,計劃反映了實際需要,這時,計劃就是正確的,人們在執行計劃中就會取得勝利。另一種是主觀違背了客觀,計劃不符合實際,這時,計劃就是主觀主義的,人們在執行中就會碰壁。
那末,計劃怎樣才能符合實際呢?或者說怎樣才使計劃不犯主觀主義的錯誤呢?這就必須堅持辯證唯物主義的認識路線,深入實際,實事求是地進行調查研究,按照客觀經濟規律的要求來制定計劃,使計劃盡可能符合實際。既然市場是整個國民經濟的綜合反映,國民經濟各個部門、社會再生產的各個方面的發展是否相適應,是否符合客觀經濟規律的要求,都要通過市場機制,如供求、價格等反映出來。因此,要使計劃符合子實際,就必須使計劃建立在市場的基礎上,通過自覺地利用價值規律來調節勞動在各部門的分配,使國民經濟各部門保持合理的比例。也就是說,只有對市場狀況進行深入的調查研究和科學地分析與予測,人們在制訂計劃時,才能有科學的經濟依據。從上面的分析中,我們認為,市場與計劃的關系是基礎與指導的關系。就是說我們的計劃是在對市場狀況進行調查研究和分析予測的基礎上制定的,我們的整個國民經濟是在國家統一計劃的領導下發展的,我們的市場也是在國家計劃指導下的社會主義市場。
總而言之,社會主義經濟是通過統一的國民經濟計劃來調節的。但是,要使計劃能夠正確地調節整個社會的生產、分配和流通,必須做到以下兩條:第一,計劃必須有客觀的經濟依據-一一對現實經濟結構和對市場的調查研究與分析予測。力求使計劃反映有計劃按比例發展規律和價值規律的要求,而不違背客觀規律。它同那種主觀主義地制定計劃,而定了計劃又不管行得通、行不通,硬是要人們執行的那種所謂的計劃調節是完全不同的。前者是主觀同客的統一,、因而是可靠的、正確的;后者是建立在不符合客觀規律的“長官意志”之上,因而是主觀主義的。第二,計劃制定以后要保證計劃的實現,不能單純地依靠行政命令,同樣必須利用價格、稅收、信貸等經濟杠桿,調節國家、集體、個人之間的經濟利益關系,特別是調節企業之間的經濟利益關系,促使企業按照國家計劃組織生產和流通,這都是一項很復雜很細致的工作,說起來容易,做起來很不容易。但是要使計劃調節建立在尊重客觀規律的基礎上,就必須這樣做。
現在由于我國社會生產力水平不高差別,同時我國幅員遼闊,人口眾多,會需要多種多樣,具體產品千差萬別。,生產資料公有制還存在全民所有制和集體所有制的各地區的情況很不相同,經濟發展很不平衡,而且社特真在這樣的情況下,要把所有經濟活動都納入計劃,別是直接計劃,使計劃包羅萬象,是做不到的。列寧曾經說過:“完整的、無所不包的、正的計劃等于‘官僚主義,的空想。”(《列寧全集》第35卷第473頁)如果硬要那么辦,就難免不犯主觀主義、官僚主義的錯誤。所以,把計劃建立在客觀規律的基礎上,并不是說把什么都包羅在國家計劃之內,這既做不到,也沒有必要。再說,計劃并不一定是直接計劃,間接計劃算不算計劃?計劃也不一定都是國家計劃,地方和企業的計劃算不算計劃?在實踐中,必然是重要經濟活動,如積累與消費的比例、國民經濟各個部門之間和部門內部的主要比例、生產布局以及主要產品的生產與流通、價格體系、物價指數、工資指數等,要由國家計劃來安排、規定,這是一方面。另一方面,在國家計劃指導下,地方要根據自己的地區優勢等具體情況,制定比較具體的地方計劃,而一些日常的經濟活動或者是國家計劃之外的經濟活動,如與企業簡單再生產相適應的產供銷,人財物等經濟活動,或者是關系國計民生不十分重要的工農業產品的生產與流通,則由企業計劃來進行調節。在這里,價值規律所發揮作用難免就不帶有一些自發性。應當允許企業根據市場供求、價格等變化制定產銷計劃,并根據市場情況的變化隨時調整計劃。這樣,必然是一方面,國家計劃只能在調查研究、遵重客觀規律的基礎上,制定國民經濟發展的中、長期的、重要的、帶方向的規劃和指標;另一方面,企業的短期計劃,則應當由企業根據市場的需要及其變化,通過簽訂工商合同和供銷合同來制定。
至于對少量的個體經濟活動,包括自留地、家庭副業的生產和集市貿易的交換,在遵守國家法令和市場管理的前提下,則完全可以讓供求與價格自動調節,使之成為國家計劃的補充。由此分析,那就必然是:(一)我們的計劃調節是多種計劃形式(直接計劃、間接計劃、指令性的、非指令性的、長期的、短期的)、多層次的(中央的、地方的、企業的)和多種性質的(自覺性的和某種程度的自發性的)組成的完整的調節體系;(二)這種計劃的調節完全是建立在充分利用市場機制,尊重客觀規律的基礎上的,特別是在尊重價值規律要求的基礎上的。這樣計劃調節和市場調節就完全是統一的了,是一件事而不是兩件事。計劃調節的實質就是自覺地利用市場機制和有關經濟規律的調節。計劃是手段,經濟規律是基礎。現在,我們國家管理體制上的一個重大缺陷就是忽視市場的調查研究,因而使計劃管理帶有一定程度的主觀隨意性。要改變這種情況,就必須把計劃建立在市場的基礎上,突出經濟手段的作用。這涉及到計劃管理體制、物資管理體制、價格管理體制、財政管理體制等的改革,需要統一思想認識,做好充分的準備,并經過試點,然后制定出方案,才能逐步實行。
總之,我國現階段社會主義經濟仍然是商品經濟,因此,計劃與市場的關系,可以這樣概括:計劃應該以市場為基礎,實行國家計劃調節與企業計劃調節相結合。對于宏觀經濟和當前供求差額較大的商品,要以國家計劃調節為主;微觀經濟和關系國計民生不十分重要的商品,以企業計劃調節為主。但不管那種計劃調節都要以市場需要為基礎,要符合客觀經濟規律的要求,這樣的計劃才是切合實際的,可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