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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者按:在上級領導及有關會議精神指導下,為進一步加強對行政權力運行的制約和監督,及時發現和解決行政執法中的新情況、新問題,貫徹落實省調解體系建設,促進社會和諧穩定大局,我市轉變思想,統一認識,牢固樹立抓調解就是抓穩定,抓調解就是抓執法質量,抓調解就是抓和諧的觀念,積極有效地做好行政調解的各項工作;加強部門之間的溝通與聯系,交流工作;建立行政調解責任制,進一步加大責任追究力度;建立行政復議調解制度,進一步提高辦案質量和效率;加強規范化管理,進一步提高行政調解工作質量;抓好能力培訓,進一步提升行政調解工作人員的素質能力;加強督導檢查,確保各項工作措施落實到位。
為貫徹落實全省深化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三位一體”調解體系建設,推進執法質量提升現場會議及**市深化“三位一體”調解體系建設工作會議精神,進一步發揮行政調解在化解各類社會矛盾糾紛、維護社會穩定中的獨特作用,結合我市的實際,現就深化全市“三位一體”調解體系建設,不斷加強行政調解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深化行政調解工作,努力避免和減少行政爭議
各鄉鎮政府和部門要認真落實省和**市關于進一步加強行政調解工作意見的要求,從踐行科學發展觀、提升行政執法質量,促進社會和諧穩定大局的高度,轉變思想,統一認識,牢固樹立抓調解就是抓穩定,抓調解就是抓執法質量,抓調解就是抓和諧的觀念,積極有效地做好行政調解的各項工作。要進一步強化行政調解職能,不斷增強用調解方法解決行政爭議的職責意識和工作能力。要進一步創新行政調解工作的方式方法,探索行政調解工作的新模式,把調解作為處理行政爭議的首選方式,依法公正地進行調解,力爭把行政爭議化解在行政機關內部。對于法律關系復雜、涉及多部門的行政爭議,要采取實地調查、公開聽證、綜合調解等措施加以解決。對于因行政行為不當引發的涉眾性和重大敏感的矛盾糾紛,要多渠道多部門聯動化解社會熱點難點問題。按照法律規定可以調解的行政案件,力爭調解率達到80%,和解率達到60%,行政復議后“案結事了”的達到60%,切實減少行政爭議因調解不力、不到位產生的負面效應。新晨
二、建立行政調解責任制,進一步加大責任追究力度
要在各鄉鎮政府和部門逐步建立行政調解責任追究制度。明確主管領導、牽頭科室、專(兼)職工作人員,細化崗位責任,確定工作目標,實行定期考核。要進一步加大對執法部門、執法人員的責任追究。對在行政執法中出現問題、產生不良后果的,依法依紀嚴肅開展責任倒查。對久調不決或依法可調而未調解作出處理決定的,或是因執法不作為、亂作為等現象引發群眾投訴上訪等問題的,要對有關部門和工作人員進行批評教育,或按照《**市行政執法責任追究實施辦法》有關規定予以問責。同時,實行重大行政調解案件報告制度,凡是行政機關作出的對公民處以5000元以上、對法人和其他組織處以5萬元以上罰款的,責令停產停業的、行政拘留15日等重大行政處罰引發行政爭議的案件,無論調解成功與否,在結案之日起15日內,要將行政調解情況以書面形式報送市政府,切實加大監督力度,不斷推進依法行政進程。
三、建立行政復議調解制度,進一步提高辦案質量和效率
要充分發揮行政復議在解決行政爭議、化解社會矛盾、維護社會穩定中的重要作用,把復議調解作為行政復議工作的首要選擇,辦理復議案件,力爭每個案件優先調解。在立案前首先要調解,未能調解的,立案后再行調解。即使做出復議決定后,也可調解,真正實現“案結事了”。要進一步拓寬行政復議調解范圍,在《行政復議法實施條例》規定的調解范圍基礎上,凡是行政行為有瑕疵、案件中有第三人、社會關注度高或者復議機構認為可以調解的其他案件,均要納入復議調解范圍,推進行政調解的工作。要進一步優化暢通行政復議渠道,健全行政復議工作的規則、流程、調查、通報、備案等各項制度,保證行政復議工作受理有據、審理有序、裁決合法,不斷提高行政復議辦案的質量和效率。
四、加強規范化管理,進一步提高行政調解工作質量
按照**市委、市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強全市行政調解工作的意見》(**辦發〔20**〕2號)要求,要進一步建立健全行政調解制度,完善調解措施和管理辦法。從申請、受理、調查、擬定調解方案、實施調解、履行等環節逐一進行規范。切實暢通行政調解渠道,健全行政調解工作的規則、流程、調查、通報、備案等各項制度,保證行政調解工作受理有據、調解有序、協議合法,不斷提高行政調解工作質量和效率。在行政調解文書的使用上,要按照**市行政調解卷宗(式樣見附件)的要求填寫,達到全市統一,行政調解案卷管理規范化的要求。
五、抓好能力培訓,進一步提升行政調解工作人員的素質能力
要站在提高行政執法能力的高度,有針對性地采取多種形式加強能力素質培訓,增強廣大執法人員開展調解工作、提升執法質量的技能和本領。從20**年下半年開始,要利用執法人員資格培訓、證件年檢培訓的機會,增設行政調解內容,并通過專項教育、課堂授課、座談討論、現場觀摩、案例剖析等方法,三年內對全市行政執法人員培訓一遍,努力培養一批懂執法、懂調解、懂民情、會做群眾工作、會化解矛盾、會調處糾紛的專業人員。新晨
六、加強督導檢查,確保各項工作措施落實到位
各鄉鎮政府和部門要堅持以人為本,堅持公正文明執法,規范自由裁量權,從源頭上減少行政爭議發生。要進一步加強對行政權力運行的制約和監督,及時發現和解決行政執法中的新情況、新問題,將行政爭議化解在初始階段。要進一步完善依法行政評議考核制度,豐富行政調解評議考核內容,加大考核力度。從20**年起,每年都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召開行政調解聯席會議,加強部門之間的溝通與聯系,交流工作,通報信息,分析匯總情況,及時發現和糾正傾向性問題,加強督導,建立資源共享、相互支持、密切配合的行政調解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