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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切實解決全市肢體、智力、精神類重度殘疾人托養問題,解除殘疾人家庭在撫養或贍養、長期看護、治療與康復等方面承擔的巨大壓力和困難,根據*市殘疾人聯合會*市財政局等七部門聯合下發的《關于開展殘疾人托養服務工作的實施意見(暫行)》(青殘聯教就字[*]83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本意見。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黨的十七大和十七屆三中全會精神,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緊緊圍繞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奮斗目標,著眼于解決殘疾人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加強殘疾人特殊服務體系建設,改善殘疾人的生活水平和生存狀況,實現殘疾人事業與我市經濟社會協調發展,努力使殘疾人與全市人民共享改革發展的成果。
二、方式
(一)安養。為重度、無自理能力的困難殘疾人(肢體一級,智力、精神
一、二級),提供長期生活照料和日常護理等服務。
(二)托管。為貧困并具有一定自理和從業能力的中、輕度殘疾人(智力、精神
三、四級),提供康復、特殊教育、職業技能訓練、庇護性就業和心理輔導等服務,幫助、引導他們從事簡單勞動,為促進殘疾人康復、提高生活水平和就業能力創造條件。
(三)居家托養。以村(戶)為單位,有組織地為重度困難殘疾人(肢體一級,智力、精神
一、二級),實施長期生活照料和日常護理等服務。
三、條件
(一)安養、居家托養
凡具有*市常駐戶口,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享受城鄉最低生活保障的重度智力、精神、肢體等無自理能力的困難殘疾人,均可享受政府安養、居家托養政策。
(二)托管
凡具有*市常駐戶口、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享受城鄉最低生活保障,具有一定自理和從業能力的中、輕度智力、精神殘疾人,均可享受政府托管政策。
四、補貼標準
(一)個人補貼
1.安養:每人每月不高于800元。
2.托管:每人每月不高于400元。
3.居家托養:每人每月不高于180元。
4.資金來源:上述各項補貼資金由*市和我市各負擔50%。我市負擔部分由市、鎮兩級承擔,其中財政狀況一類鎮,由市負擔20%,鎮(村)負擔30%;財政狀況二類鎮,由市擔25%,鎮(村)負擔25%;財政狀況三類鎮,由市負擔30%,鎮(村)負擔20%;財政狀況四類鎮,由市負擔35%,鎮(村)負擔15%。
殘疾人跨市托養,*市補助資金補助到殘疾人所在托養機構,*市補助資金由殘疾人低保金發放地負擔,補助到殘疾人所在托養機構。
5.對享受五保待遇的托養殘疾人員實行差額補貼,即享受五保待遇的殘疾人托養補貼應扣除其五保補貼部分。
6.托養殘疾人員不再享受重度殘疾人勞動技能康復專項補助。
(二)機構開辦和建設補貼
“十一五”期間,各鎮、各街道辦事處、經濟開發區、田橫島旅游度假區(以下統稱各鎮)要采取新建、依托敬老院等社會資源建設等方式,至少建立1處殘疾人安養機構或托管機構。
1.對依托社會資源開辦的殘疾人托養機構,經認定符合標準的,給予一次性獎勵資金5萬元;對村(居)設立規模化的托養站(點),托養殘疾人達到5人以上,經認定符合標準的,給予一次性獎勵資金1萬元。
2.新建托養機構,建筑面積不少于2000㎡,床位數不低于100個,經認定符合標準的,給予一次性建設補助資金150萬元。
五、托養機構認定與審批
(一)規范名稱
殘疾人托養機構名稱統一規范為“*殘疾人托養服務中心”、“*殘疾人安養中心或殘疾人托管中心”、“*村(居)殘疾人托養服務站(點)”等。
(二)資質認定
自主新建的殘疾人托養機構應達到《殘疾人社會福利機構基本規范》(以下簡稱《規范》)要求;依托社會資源開辦的殘疾人托養機構應參照《規范》,具備合法有效的機構資質,具有完善的服務管理和安全管理制度,具備相應的公共活動、康復訓練等場所和設施,配備相應的管理人員和服務人員,基本達到《規范》管理要求,并且托養殘疾人不低于50人。專門的安養機構,安養殘疾人數不低于40人;專門的托管機構,托管殘疾人數不低于30人。村(居)托養站(點),應具備一定場所及管理人員,聘請有愛心、有較強養護能力、具備一定專業知識和技能的工作人員。
(三)審批
1.申報。殘疾人托養機構會同所在鎮,提出設立殘疾人托養機構的申請,填報《*市殘疾人托養機構審批表》,由市殘聯會同發改、財政、民政、衛生、勞動等部門,參照《規范》,對殘疾人托養機構服務殘疾人的起居照料、公共衛生、飲食衛生、安全隱患、康復訓練、技能培訓等進行審查,并形成書面報告,連同審查蓋章后的《*市殘疾人托養機構審批表》一并報*市審批,經*市考察合格后,下達機構認定通知。
2.申報材料。機構資質證(執業資格證)復印件、《殘疾人托養機構審批表》、《托養殘疾人花名冊》復印件、被托養殘疾人的殘疾人證、低保證復印件和書面報告。
六、審核撥付程序
(一)殘疾人居家托養補貼審批
1.調查統計。由各鎮具體組織管理,每年3月初、9月初,以鎮為單位,調查統計村(居)殘疾人居家托養情況;
2.公示補貼對象。各鎮要對殘疾人托養補貼對象在本鎮進行公示。公示內容要明確享受殘疾人托養補貼的條件以及補貼對象的姓名、住址。公示期限為5天;
3.申報。公示確認后,各鎮要填報《村(居)殘疾人居家(站點)托養補貼(獎勵)資金申請表》,報市殘聯審核;
4.審核。市殘聯與市財政局聯合考察、審核后上報;
5.批準撥付。由市殘聯將申報材料報*市審批,*市考察批準后撥付資金,市殘聯將我市配套資金一并撥付各鎮,各鎮連同本級配套資金發放到村(居)服務站(點)的殘疾人養護員或殘疾人家庭。
6.申報材料。
(1)《村(居)殘疾人居家(站點)托養補貼(獎勵)資金申請表》。
(2)托養殘疾人花名冊及托養殘疾人殘疾證復印件、低保證復印件。
(二)殘疾人托養機構托養殘疾人補貼審批
1.申請。每年3月初、9月初,由殘疾人托養機構填報《*市殘疾人托養機構補貼(獎勵)資金申請表》,報市殘聯初審;
2.審核。市殘聯與市財政局聯合考察、審核后上報;
3.批準撥付。由市殘聯將申報材料報*市審批,*市考察批準后撥付資金,市殘聯將我市配套資金一并撥付各鎮,各鎮連同本級配套資金發放到托養機構。
4.申報材料。
(1)《*市殘疾人托養機構補貼(獎勵)資金申請表》一式四份,報*市殘聯一份,市殘聯留存一份,返回各鎮殘聯及托養機構各一份;
(2)《托養殘疾人花名冊》一份;
(3)被托養殘疾人殘疾證復印件、低保證復印件各一份。
(三)新建機構、依托社會資源開辦機構、村(居)托養站(點)獎勵或補貼資金審批
1.申請。9月初,申請依托社會資源開辦殘疾人托養機構的一次性獎勵資金、自主新建的托養機構補貼資金,由托養機構寫出書面申請報告,說明機構開辦、建設及托養殘疾人基本情況,并填報《*市殘疾人托養機構補貼(獎勵)資金申請表》報市殘聯。村(居)托養站(點)一次性獎勵資金由村(居)寫出書面申請報告,并填報《村(居)殘疾人居家(站點)托養補貼(獎勵)資金申請表》,由各鎮匯總后報市殘聯。
2.審核。市殘聯負責相關材料的審核并會同市財政局、民政局、衛生局等單位聯合對新建和依托社會資源開辦的殘疾人托養機構進行實地考察。
3.批準撥付。市殘聯將申報材料報*市審批,*市考察批準后撥付資金,市殘聯將我市配套資金一并撥付各鎮,由各鎮撥付到托養機構或村(居)托養站(點)。
4.申報材料。
(1)各機構或村(居)書面申請報告;
(2)《*市殘疾人托養機構補貼(獎勵)資金申請表》、《村(居)殘疾人居家(站點)托養補貼(獎勵)資金申請表》一式三份,市殘聯留存一份,返回鎮殘聯及托養機構各一份;
(3)《托養殘疾人花名冊》一份;
(4)被托養殘疾人殘疾證復印件、低保證復印件各一份。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強對殘疾人托養服務工作的領導。
要采取“政府主導、部門聯動、社會參與、資源整合”的工作模式,重點解決低保范圍內精神、智力、重度肢體(含腦癱)殘疾人托養。各鎮要按照市委、市政府《關于促進殘疾人事業發展的意見》要求,結合工作實際,參照本方案制定本鎮殘疾人托養工作實施意見,確定殘疾人托養服務實施計劃,明確投資標準和服務對象,扎實推進轄區內殘疾人托養服務工作,并成立工作領導小組,切實抓好工作落實,確保完成殘疾人托養服務工作任務。
(二)堅持公益化方向
實施殘疾人托養工作,要堅持以人為本,以殘疾人及殘疾人家庭需求為導向,突出托養服務的公益性。要針對不同殘疾人的身心特點和康復需求,實施有針對性的服務計劃,不斷滿足殘疾人托養服務需求,使殘疾人得到康復和“人性化”的服務,不斷滿足殘疾人的基本需求,改善殘疾人的生存狀況,保障殘疾人的生存權和發展權,減輕殘疾人家庭負擔,促進社會穩定和諧。
(三)加強組織管理
各類殘疾人托養機構,應具備法人資格和相應資質,業務上接受民政、教育、衛生、勞動部門和殘聯的指導和監督。市鎮兩級殘聯要參照《規范》,加強對各類殘疾人托養機構的指導、監督和管理,層層簽訂《托養服務責任書》,市殘聯、民政、衛生、勞動、財政等部門要通過不定期培訓、現場督導、抽查、召開殘疾人及殘疾人監護人座談會等形式,了解和監督殘疾人接受托養服務的質量。對殘疾人托養機構實行年度審驗管理。市鎮兩級殘聯對非公辦托養機構,不參與機構經營、成本管理,不承擔法人責任。
(四)加強財務管理
對殘疾人托養經費進行專項管理,設置專門科目,規范核算程序,確保專款專用。做到收支賬目清楚,資金撥付、發放手續齊全、規范。相關職能部門要及時監督檢查,市財政局、審計局將定期與不定期組織審計檢查。
(五)加強檔案管理
要建立和完備各種工作檔案。村(居)殘疾人居家托養要建立殘疾人養護員和服務對象檔案,主要內容包括戶口簿、養護員技能資格證、個人簡歷、殘疾人家庭成員、身體狀況、低保證、殘疾證復印件等;各類殘疾人托養機構要建立和完善機構服務規范和工作流程等,建立管理人員、工作人員和服務對象的技能資格證、個人簡歷、殘疾人家庭成員、身體狀況、低保證、殘疾證復印件等檔案。建立全市殘疾人托養服務工作軟件和信息網絡,對業務管理和服務監督等信息實行計算機管理。
(六)加強宣傳。
發展殘疾人事業,是黨的十七大關于加快推進以改善民生為重點的社會建設中的重要工作之一,要加強對殘疾人托養服務工作的宣傳,引導全社會正確認識對殘疾人實施托養服務的重要意義,鼓勵社會各界積極支持殘疾人托養服務工作,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