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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居)黨總支、村(居)民委員會、機關各科室:
為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市第十二次黨代會第一次年會精神,進一步加強全鎮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設,根據鎮黨委、鎮政府《2014年目標管理考核意見》,結合市對各鄉鎮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設目標管理考核內容,現對2014年度各村(居)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設目標管理考核提出如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八大精神為指引,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學習宣傳貫徹黨的十八大精神、深入貫徹落實省、市會議精神,緊緊圍繞建設幸福美好新廣陵目標追求,進一步解放思想、創新思路、搶抓機遇、克難奮進,加快建設幸福美好新廣陵進程,在市實現“三個共創”、爭當蘇中“三個排頭兵”的總目標中增添廣陵元素,為全面建成更高水平小康社會、開啟基本實現現代化新征程夯實基礎。
二、考核內容
(一)組織工作(8分,由組織科考核)
1、基層組織建設(4分)
(1)認真開展“基層組織創規范,百名書記爭優秀”活動,積極爭創示范村、合格村(1分),驗收不合格的村不得分。
(2)認真開展“五好五帶頭”創先爭優活動(0.5分),未開展“五好五帶頭”創先爭優活動不得分。
(3)村部建設規范、“”活動正常(2分),建設達不到規定要求的扣0.5分,無村部的不得分。
(4)黨群服務社組建到位,功能發揮良好(0.5分)。
2、黨員隊伍建設(3分)
(1)黨員教育管理(1.5分):認真開展黨員黨性考核、民主評議黨員活動,按規定處置不合格黨員(0.5分);全年至少發展1名35歲以下、大專以上學歷的年輕黨員、女黨員(0.5分),發展黨員程序不規范、結構不合理的見一例扣0.5分,兩年以上未發展黨員的扣1分;黨費收繳及時足額(0.5分)。
(2)遠程教育工作(1分):設備完好、運行正常,定期開展學教活動(0.5分);“三簿一冊”記載齊全,操作員能夠熟練操作維護(0.5分)。經市、鎮兩級部門抽查發現問題被通報批評的,在組織工作年度考核中倒扣2分。
(3)黨員中心戶規范化建設(0.5分):建設不到位不得分,活動不正常、發揮不好的扣0.3分。
3、其它工作(1分)
認真完成上級部門布置的其它工作,一例不完成扣0.2分,扣完為止;各類報表資料上報及時、準確,報送資料不及時或上報資料不準確一次扣0.2分,扣完為止。此項考核以平時考核記載為準。
4、加分項目:通過市委組織部驗收考核,推薦申報市基層組織建設“示范村”的,加1分;被市確定為黨建示范點的,加1分;創建為示范型遠程教育終端站點的加1分。
(二)紀檢工作(8分,由紀委考核)
1、認真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有關規定》(1.5分)
(1)懲防體系建設有效落實,領導班子成員當年無違法違紀問題發生。責任制未落實扣0.5分,領導班子成員當年發生違紀違法問題的不得分。
(2)嚴禁黨員干部參與賭博,發現一起扣0.5分。
(3)嚴禁村干部中午飲酒(除雙休、節假日),發現一起扣0.5分。
(4)村主要干部認真執行重大事項報告制度,發現一起未及時報告扣0.5分,扣完為止。
2、“勤廉”雙創工作有序推進(4.5分)
(1)村務監督委員會規范運行,發揮作用不明顯扣1分,確保村級民主理財率、公開率100%,村務公開按村務公開目錄及時公布,公布不全、不及時一次扣0.5分。
(2)勤廉合格村、示范村創建工作按黨委要求創建達標,不達標扣1分,村干部勤廉“雙述”、做到一年一次,不雙述的扣0.5分,測評結果平均低于80分的不得分。按市紀委要求,正常開展村民“直評”村干部活動,不開展“直評”質詢的扣2分,質詢事項未落實的少一項扣0.5分。
3、認真抓好信訪案件檢查工作(1.5分)
(1)發生一起黨員干部違紀違法的不得分。
(2)發生一起集體上訪或越級上訪的不得分。
(3)發生連續重信重訪的不得分。
(4)發生信訪案件,查處不配合的不得分。
4、建好村便民服務室(0.5分)。
做到有人員值班,有為民辦事全程制度,有為民服務記載簿,缺一項不得分。
5、加減分項目。經市考核驗收,創建成勤廉示范村的加2分,村務監督委員會規范化建設達標加1分。村級重點工程項目重要經濟活動全部進鎮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有一項不進交易中心扣2分,直至扣完紀檢考核分數。
(三)宣傳思想和群眾精神文明建設工作(6分,由宣傳科考核)
1、深入開展文明和諧創建、開展文明村、“十星級文明戶”評選活動(1分)。未開展評比的不得分,未及時上交評選材料的扣0.5分。
2、廣泛開展群眾性宣傳教育活動(1.5分)。深入開展黨的十八大精神的學習宣傳、深入開展學習型黨組織建設(0.5分);廣泛開展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和宣傳教育,用社會主義榮辱觀引領社會風尚;深入開展社科普及(0.5分);把學雷鋒活動與開展志愿者服務活動結合起來,做到活動常態化;多形式組織開展“道德講堂”建設(0.5分)。未開展宣傳教育和活動的,見一項扣0.5分,扣完為止;為開展道德講堂建設的扣0.5分。
3、做好黨報黨刊的征訂工作(1.5分)。確保完成鎮下達的任務,未完成任務的按比例扣分,低于90%的不得分。
4、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活動和關愛、幫扶活動正常(1分)。關愛幫扶留守兒童、空巢老人工作有成效,有方案、有活動、有記錄、有資料。未按鎮相關文件要求開展活動的不得分。
5、認真抓好外宣工作和加強突發事件網上輿論引導(1分)。配備通訊員,按要求上報“百姓新事”,未配備通訊員的不得分;未完成下達的外宣任務(詳見《廣陵鎮對外宣傳獎勵辦法(試行)》)不得分;網上突發事件輿論引導不力造成不良影響的不得分。
6、加分項目:深化文明和諧創建活動,獲市和諧文明創建稱號的加1分,獲市文明村稱號的加2分;培育和宣傳典型,年內在市級以上推出一個典型加2分。農村文化市場和集貿市場創建達標分別加2分。
(四)老干部工作和關心下一代工作(1分,由關工委考核)。
組織完善、活動正常,建有校外教育輔導站,達“五有”、“五落實”標準。關心下一代工作先進村、先進社區創建工作達標。
(五)社會事業(20分)
1、教育工作(2.5分,由科教文衛體考核)
(1)動員初中流生返校就讀,控制輟學人數(0.5分),見1個輟學扣0.2分。
(2)動員適齡兒童入學,小學入學率達100%(0.5分);
(3)禁止非法辦幼兒園(班)(0.5分),見一個非法辦幼兒園(班)不得分,搞好校園周邊環境整治(1分)。
衛生工作(3.5分,由科教文衛體考核)
(1)合作醫療保險參保人數達農業人口的98%以上(1分),完不成任務按比例扣分;
(2)加強食品藥品質量安全監管(1分),發生食品安全事故不得分;
(3)按程序和要求做好農村家宴管理的登記、申報、檢查(0.5分),不按食品安全考核規定要求的不得分;
(4)完成獻血任務(每村10人)(1分),少1人扣0.1分;
(5)有改廁任務的村居,按序時進度完成任務的,加2分,不能按時完成任務或驗收不達標的倒扣2分。
3、體育工作(1.5分,由科教文衛體考核)
(1)組織群眾正常開展體育活動(0.5分);
(2)按規定參加鎮組織的群眾運動會(0.5分);
(3)搞好農民健身場地管理(0.5分);
(4)加分項目:參加市以上體育比賽或項目展示的加1分。
4、科技工作(1分,由科教文衛體考核)
村科協分會正常開展活動,資料齊全(1分),新組建專業協會的加1分,年終被市、市評為科普示范村的分別加1分、2分,年內新增科技示范基地的每增1個加0.5分。
5、民政工作(3分,由民政科考核)
(1)五保供養在吃、穿、住、醫、葬方面給予生活照顧和物質幫助,無責任事故發生計1分;(2)殯葬改革火化率達100%,計2分,按火化率比例考核計分,見一例土葬的不得分。
6、殘聯工作(1分,由民政科考核)
組織健全、活動正常,按時按質完成鎮殘聯工作任務計1分。
7、村建環保工作(4.5分,由村建所考核,考核細則另行制定)
8、文化工作(2分,由文化站考核)
(1)建立村文化活動室(1分):明確兼職管理人員(0.1分),有35平方米的活動室(0.2分),有藏書1000冊(0.5分),每少200冊扣0.1分,有5種以上報刊雜志、有四項文體活動(0.2分)。
(2)農家書屋設施齊全(0.6分),有牌子、有桌子、有書架、有制度,少一樣扣0.2分,每周開放3天以上(0.4分)。
(3)發展扶持5戶文化專業戶(含特色文化戶)0.4分。
(4)加分項目:建有業余文藝團隊的加0.5分,有參加市以上文化賽事的加1分。
9、有線廣播電視(1分,由廣電站考核)
繼續抓好有線電視的發展工作,聯網入戶率達85%以上,每低一個百分點扣0.1分。
(六)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平安創建、信訪維穩、法治建設工作(35分,由綜治辦考核,考核細則另行制定)
(七)安全生產工作(3分,由安全辦考核)
1、組織機構建設(0.5分),未建的不得分。
2、規章制度建設(0.5分),未簽訂各級安全責任狀的不得分。
3、安全生產規范管理(1分),未建立各類安全工作臺帳的扣0.2分,轄區內安全監管不到位的見一例扣0.5分(煙花爆竹、建筑、浴室、交通、用電、食品安全、土制鍋爐等)。
4、其它基礎工作(1分),應參加培訓而未參加的見一例扣0.1分,日常工作管理不規范的扣0.1分,扣完為止。
(八)計生工作(10分,由計生辦考核,考核細則另行制定)
(九)人武、統戰、工會、群團工作(9分)
1、人武工作(4分,由人武部考核)
(1)黨管武裝(0.4分)。未配備民兵干部的不得分,沒有領導分管民兵工作的扣0.1分,民兵干部政治、生活待遇不落實的扣0.2分,民兵干部不參加會議的見一次扣0.1分。
(2)軍政訓練(0.4分)。民兵干部不參加培訓、學習的扣0.2分,不按要求組織民兵訓練的扣0.2分,各類資料不齊全、未裝訂成冊的扣0.4分。
(3)規范化建設(1分)。按要求做好規范化建設,檢查不達標的扣1分;不能達標的,取消任務工作中一切評先資格和獎金。
(4)整組、兵役登記(1分)。各類表冊上報不及時的,見一次扣0.1分,組織不落實,人名不符的扣0.2分,參點率達不到100%,少一人扣0.1分,適齡青年摸底不清,見一例扣0.1分,每錯登、漏登一人扣0.1分。
(5)征兵工作(1.2分)。有一個應檢未檢青年的扣0.2分;有一個因思想工作不到位,故意逃避兵役的扣0.2分。
加分項目:每送走一個合格兵,任務數3個的村加0.2分,任務數2個村的加0.3分,每多送走一個合格兵加1分。
2、統戰工作(2分,由民宗科考核)
(1)建立健全民族宗教工作長效機制和責任網絡,規范宗教管理,確保本村無假僧假道亂做佛事道場(0.5分)。
(2)及時取締非法活動場所和非法宗教活動,制止亂建土地廟(0.5分),發現私自建土地廟的扣0.5分。
(3)重視并切實解決統戰信訪問題(0.5分),應解決的問題未能解決的一次扣0.1分。
(4)其他工作(0.5分),認真完成統戰、宗教部門下達的其他工作,及時報送有關材料。
3、工會工作(1分,由工會考核)
轄區內的企業不簽訂集體合同和勞動合同的扣1分;因拖欠職工工資而引發矛盾反映到村聯合工會未調處,發現一起扣0.5分;活動不正常,“十個有”少一項扣0.2分,不按時參加會議或無故缺席的見一次扣0.2分;不按時上報各種資料或報表的缺報一次扣0.5分。
4、共青團工作(1分,由團委考核)
(1)組織健全,按時繳納團費(0.2分)。
(2)及時上報各項材料(0.3分),少一次扣0.1分。
(3)積極參加鎮組織的各項活動(0.3分),少一次扣0.2分。
(4)組建青年志愿者隊伍并定期開展活動0.2分。
5、婦聯工作(1分,由婦聯考核)
(1)組織宣傳(0.1分):婦委會班子齊全,開展活動正常,臺帳、資料齊全。
(2)農村婦女工作(0.5分):開展扎實有效的“雙學雙比”工作,圍繞新農村建設的要求,做好婦女勞動力的轉移工作(0.2分);組織女黨員、女干部與貧困婦女結對,科技人員與女能手結對(0.2分);按時上報各種表格(0.1分)。
(3)維權工作(0.2分):協助各單位部門做好婦女兒童維權工作,發現一起因不配合工作造成婦女兒童傷害的不得分。
(4)日常工作(0.2分):按時出席婦聯召開的各類會議,按要求參加婦聯各項中心活動0.1分,按時上報各種資料表格,準確率達100%(0.1分)。
三、考核辦法
做好2014年度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設考核工作,是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精神,踐行科學發展觀,堅持以人為本,促進全面達小康目標實現的重要舉措。各村要強化領導、理清思路、創新載體、扎實工作,不斷提高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設水平。各職能部門要加強平時工作的指導和協調,年終考核時要嚴格對照本《意見》規定的內容進行考核,不得任意增加、刪減考核內容,考核時必須實事求是,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不打人情分、照顧分,堅持標準,一視同仁,對考核中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其獲獎資格,通報批評并追究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