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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縣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
根據《2014年省住房城鄉建設系統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工作要點》和中共州紀律檢查委員會《關于印發〈2014年州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工作要點〉的通知》精神,結合全州住房城鄉建設工作實際,現就2014年全州住房城鄉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治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著力治理招標投標環節存在的突出問題
(一)規范招標信息的行為。凡公開招標的房屋和市政建設項目,要嚴格按照招標信息的有關規定,在國家和省指定的媒體上招標信息。未按規定在指定的媒體上招標信息的,不得組織招標活動。
(二)提高招標過程文件備案審查的質量。按照《省國家投資房屋和市政工程項目招標過程文件備案審查指導手冊》,要進一步加強招投標過程監督,統一招標過程文件備案審查標準和尺度。堅決糾正地方、部門和發包方以不合理條件和不規范的資格審查辦法限制、排斥投標人。
(三)規范招標機構的行為。嚴格招標機構的準入和清出制度,加強招標機構和從業人員市場行為的監督,嚴厲查處出借資質、掛靠資質、泄露保密資料、圍標串標、限制或排斥潛在投標人等違法、違規定行為。
(四)嚴厲查處圍標串標、弄虛作假行為。要認真貫徹落實《招標法》、《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發包承包管理辦法》、省發改委、監察廳、住建廳、水利廳、交通運輸廳、國土資源廳《關于在全省開展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弄虛作假行為專項整治活動的通知》等法律法規和規定,依法嚴厲查處企業和人員掛靠借用資質投標、違規出借資質、圍標串標行為。全面排查去年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標投標弄虛作假問題,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形成打擊弄虛作假行為的高壓態勢。認真落實招標投標違法行為記錄公告制度,對在招投標活動中有違法違規行為的單位和個人,其違法行為及處理結果要及時計入不良行為記錄向社會公布,并對其在市場準入、招投標資格進行限制。
(五)改進監管方式。強化“建筑市場”和“施工現場”兩場聯動,把招投標、資質資格審批、施工許可與中標后的合同履約管理、施工現場質量安全管理等環節結合起來,形成閉合管理。全面推進合同備案制度,實現合同履約動態監管,把履約監管落實到施工現場,及時發現和嚴厲查處中標后簽訂陰陽合同、轉包、違法分包、低價中標高介結算等問題,保證中標合同得到遵守和執行。
二、著力推進統一規范的交易市場建設
(一)建立統一的工程建設招標投標市場。必須招標的工程建設項目要統一進場、集中交易、行業監管、行政監察。不得通過違法設定企業名錄庫、投標許可、備案、資質驗證、注冊登記等手續或者其他限制條件,限制或排斥潛在投標人進入市場。不得要挾、暗示投標人在中標后分包部分工程給本地區、本行業的承包商和供貨商。
(二)健全市場監管機制。各縣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依法履行行政審批、監管等職責,嚴格交易過程監管和招標機構管理、企業資質和個人資格審核,要進一步完善招標投標監督工作協調機制和監控體系,加強部門之間在規則制定、監督檢查、案件處理、信息溝通方面的協調。建立完善招標投標違法違規舉報制度,認真受理招標投標投訴、舉報,并及時調查處理。
三、著力健全工程建設領域法規制度體系
(一)認真宣傳和貫徹執行《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組織開展投標監督管理人員、招標機構從業人員、建設業主等相關人員,培訓學習《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引導建設各方責任主體深刻領會、熟練掌握和嚴格執行。
(二)強化配套制度建設。要按照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監察廳、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省法制辦〈關于進一步加強和規范全省招投標監督管理工作的方案〉的通知》要求,研究制定招投標規范性文件。
四、著力完善工程建設項目信息公開和誠信體系
(一)深化工程建設項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開。從2014年1月1日起,所有房屋和市政基礎設施建設工程項目報建備案、質量和安全報監備案、施工許可等項目信息,必須在《州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工程建設領域信息公開共享專欄》公開。要進一步規范項目信息的采集、整理、報送和,完善信息公開內容和信用評價體系,確保信息有效、準確、及時。
(二)建立信用激勵和懲戒制度。建立信用信息互認共享和成果運用機制,完善企業信用評價、不良行為認定標準、地區和行業間信用信息互認共享等制度。建立完善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機制,在市場準入、招標投標、資質監管、評優評獎等市場運行與監管的各個環節,鼓勵守信行為,懲戒失信行為,維護工程建設領域市場次序。
(三)扎實推進突出問題專項治理長效機制建設。要根據本縣實際情況,抓好關鍵環節相關制度和配套文件的制定和完善,著重針對問題易發多發環節認真分析原因,研究治本之策,有力推進突出問題專項治理長效機制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