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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釣魚執法”的出現
目前在我國還為形成一套固定的行政執法程序,所以在行政執法程序上也是依據不同的領域擁有不同的行政執法程序。近年來,多處出現“釣魚執法”的現象,在西方國家也有相似的概念,被稱作“警察圈套(entrapment)”、“誘惑偵查(couragement)”。“警察圈套”(entrap-ment)現象又被稱為偵查陷阱,是指偵查機關為了起訴而有時沒有犯罪意圖的人實施犯罪行為。“誘惑偵查”(couragement),是指“為了偵破某些極具隱蔽性的特殊案件,偵查人員或其協助者,特意設計某種誘發犯罪的情境,或者根據犯罪活動的傾向提供其實施的條件和機會,待犯罪嫌疑人進行犯罪或自我暴露時當場將其拘捕的一種特殊偵查手段。世界各國執法機關都使用類似手段,但“誘捕”有著嚴格的控制要求,且所設之套本身不能成為違法犯罪的證據。在執法經濟的利益誘惑之下,“釣魚執法”大有在行政執法和刑事偵查領域泛濫成災之勢。僅就查處黑車而言,2008年3月上海奉賢區一位“黑車”司機被所謂“女協查員”帶入“執法伏擊區”之后,當著執法人員的面在車內用刀捅死“女協查員”。以前上海還發生過黑車司機為泄憤綁架所謂“倒鉤”的事件。早些年,媒體還披露過在甘肅省短短一年時間里,三個不同公安機關的部分干警與同一個毒販合作,分別制造了三起“販毒案”,導致兩人一審被判死刑、一人一審被判死緩的。個別執法部門和執法人員懷著極其骯臟的利益目的,想方設法引誘守法公民“違法”,并把所設之套作為守法公民違法犯罪的證據,不僅破壞了法律的嚴肅與公正,破壞了社會對法治的信仰,而且嚴重敗壞社會風氣,撕裂了社會成員間基本的和諧與互信,使社會公德每況愈下,人們的善良、同情、友愛之心被迫穿上沉重的自我保護的盔甲,使那些社會上真正需要幫助的人群也得不到人們的同情和幫助。同時,還有可能隨時隨地陷公民于危險和不安、甚至生命安全都得不到保障的絕境。這樣的行為敗壞了“正義”和“正義感”的名聲,使社會誕生出大量不從事生產性、創造性勞動的寄生蟲,也使法律、公權力的公信陷于崩潰的危險邊緣。
雖然在理論界對行政執法有許多不同聲音,但其作為一種現實存在,每天都影響著社會公共生活,作為一種以公共權力為背景的政府行為,行政執法過程中存在的問題主要有以下特點:
1.認識模糊。許多行政執法人員包括部分領導干部對行政執法存在錯誤或者模糊認識,他們僅把行政處罰、行政強制執法等一種或幾種執法行為當作行政執法,而把其他執行法律、法規、規章的行為排除在行政執法之外。
2.主題不明。行政執法的著力點應放在提高行政效能、優化經濟環境、整頓和規范市場經濟秩序上。但不少執法人員卻認識不夠,不懂得行政執法的目的和重點,不知道如何改善執法措施和手段,僅憑計劃經濟模式下的傳統經驗和手段執法,使改善行政執法流于空談。
3.關系不順。表現在垂直單位與當地政府對其執法活動的監督、規范和管理方面,以及行政執法機關與紀檢、監察部門的關系,行政執法機關與司法機關的關系等。責任劃分不是很清晰,造成越權執法、多頭執法、重復執法、互相扯皮、執法不嚴等問題。
4.多方干擾。這些干擾來自各方面,有的是領導遞條子,打招呼;有的是執法機關之間互不買賬,互相干擾;有的行政管理相對人不服從管理,特別是少數公用企業、壟斷行業和影響較大的私營企業對行政機關的執法行為愛理不理、不予配合,甚至發生鄉村宗族勢力集體抗法等惡性事件。
5.利益驅動。由于財政底子簿,基本處于保工資狀況,行政執法部門特別是部分法律法規授權組織辦公經費普遍不足,存在“收費養人、養人收費”、下達罰沒指標等問題,導致執法活動中出現有利可圖的事爭著管、無利益服務性的事互相推,甚至亂收費、亂罰款、亂攤派、亂集資,嚴重損害政府形象,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
6.形式主義。一是制度不落實。自推行行政執法責任制以來,絕大多數執法主體都是形式上轟轟烈烈,但在實際工作中卻執行得不夠理想,有的制度根本未落實,違反制度的不追究,使寫在紙上、貼在墻上的各項制度形同虛設。二是工作不深入。對執法現狀不作調查,抓不住重點,行政檢查耗費大量人、財、物力,卻效果甚微;行政處罰不注重把好事實關、法律關,把罰款收到手了事;行政許可不嚴格審查條件等等。
三、解決問題的對策建議
1.要提高認識,明確責任。各級政府及各行政執法部門要完整地、全面地把握行政執法的內涵。解決兩個錯誤認識:一是“執法等于處罰”的觀點。二是“執法與優化經濟環境相互對立”的觀點。只有加大執法力度,真正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錯位、不擾民,才能為經濟發展創造良好的法制環境。
2.要加強宣傳,優化環境。優化執法環境是一項系統工程,需要社會各方相互理解、共同配合、一起努力。各行政執法部門應加大對法律、法規、規章的宣傳力度,使行政管理部門自覺知法、守法、護法,運用法律手段管理行政事務,做到言必合法,行必循法。
3.要緊扣主題,突出重點。發展是硬道理,社會主義的根本任務是發展生產力,黨的中心工作是經濟工作。因此需突出四個重點:一要認真學習和熟練掌握法律法規,;二要把行政執法工作重點轉變到加強經濟監管和提供服務上來;三要轉變工作職能、工作方式和工作作風,實行政企、政事分開;四要貫徹權力與責任掛鉤、與利益脫鉤的原則。
4.要力戒形式主義,落實各項制度。各級行政執法部門要建立健全以行政執法責任制為龍頭的各項行政執法制度,突出抓好各種制度的建設。同時,各執法部門要特別注意堅持從實際出發,力戒形式主義,使各項制度落到實處,發揮實效。
5.要強化教育培訓,提高執法水平。通過各種措施,促進行政執法人員提高政治業務素質和處理復雜案件的能力,改進工作作風,促進嚴格執法、公正執法、廉潔執法、文明執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