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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古代,只有反映等級社會上下尊卑關系與地位的“臣民”、“子民”、“庶民”、“黎民”等稱呼,無所謂“國民”。與國相關的只有“國家”、“國君”的提法。梁啟超曾說,“中國人不知有國民也,數千年來通行之語,只有以國家二字并稱者,未聞有以國民二字并稱者?!盵1](116)康有為是最早使用近代意義上的“國民”一詞的人,也曾使用“公民”一詞,寫有著名的《公民自治篇》,但與近代多數思想家一樣,他更多的還是使用“國民”這個字眼。他們開始把“民”看成了對國家有權利、有義務、獨立的人。
女國民觀念的提出在20世紀初,正值清朝末年,是在國民概念的基礎上由“國民之母”延伸出來的。它的出現有兩個前提,一是國家意識的覺醒,二是人權與女權意識的覺醒。從戊戌時期開始,一個明確的、不同于古代的近代國家概念已經形成。晚清的資產階級革命派和立憲派,盡管存在諸多分歧,但是在結束專制統治、建立現代國家這點上,還是一致的。當時,各種報刊雜志討論很踴躍,《國聞報》刊載的《論保國會《》、《書保國會題名記后》等文,明確指出國與君與民的關系,稱:“嗚呼!茍無民何有國,茍無國何有君,國者君與民之公稱,而非一家一姓之私產也?!盵2]表示了國民與國君對于國家是同樣不可或缺的要件,以往三而合一的國家、君主與朝廷被區別開來。進入20世紀,隨著新知識階層的出現和西方政治學說的輸入與傳播,人們的國家意識更加明確和系統,國家至上意識有了進一步傳播,1902年梁啟超發表了著名的《新民說》,強調:“國家思想者何?一曰對于一身而知有國家,二曰對于朝廷而知有國,,三曰對于外族而知有國家,四曰對于世界而知有國家?!币藗兝斫?個人屬于一個更重要的大團體——國家,“必人人焉知吾一身之上,更有大而要者存”[1](218)。與國家意識同時出現的是人們的公民意識,即國民意識。何為國民?當時的研究者各有側重之點。最具代表性的觀點如梁啟超所說:“國民者,以國為人民公產之稱也。國者積民而成,舍民之外,則無有國。以一國之民,治一國之事,定一國之法,謀一國之利,捍一國之患,其民不可得而侮,其國不可得而亡,是之謂國民?!盵1](116)可以看出,這一提法更加注重國家與個人之間的權利與義務關系。清末,“國民”已開始成為先進人士心儀向往的新的社會角色。與此同時,在戊戌婦女解放思潮的啟蒙和20世紀初民主思潮的激蕩下,一些開明人士(包括先進的女性),不僅主張“天下興亡,匹夫有責,匹婦亦有責焉”,也強調女子的天賦之權。具有一定義務與權利的“國民之母”與“女國民”繼“國民”觀念出現后,也在社會的殷切呼喚中先后登場,成了當時最富時代特色的女性社會形象。
最早提出“國民之母”稱謂的是金天翮,他在1903年出版的《女界鐘》一書中提出:“國于天地必有與立,與立者國民之謂也。而女子者,國民之母也?!盵3](4)當時社會影響頗大的《女子世界》亦有文章提出:“國民者,國家之分子,女子者,國民之公母也。”[4]“國民之母”的提出,基于人們對“欲鑄造國民,必先鑄造國民母始”的認識,人們普遍認為,“國無國民母所生之國民,則國將不國”[5],欲鑄造出新時代國民的強體魄、高素質,必先鑄造強體魄、高素質的國民之母,所謂“欲造國,先造家;欲生國民,先生女子”[6]。更有甚者,有人表示“女人以生產國民、教育國民為獨一無二之義務”[7],這是當時人們在探討救亡圖存時,很自然得出的結論。在人們眼中,女性作為國民之母已具有相應義務和權利,但顯然側重于義務。一些主張女權的激進人士在國民之母的基礎上,進一步提出了“女國民”的主張。1905年《女子世界》一篇論述女子體育重要性的文章指出,加強體育“不特養成今日有數之女國民,且以養成將來無數之男國民”[8]。雖然意寓仍在國民之母的重要,但推出了一個更為激進的概念“女國民”。《東方雜志》有文章則直接指出,“國民二字,非旦男子負擔起資格,即女子亦納此范圍中”,并認為,女國民所表示的是“男女有平等的權力”[9]。社會上隨之出現了“女國民”教育思潮,一些女學堂把向女學生灌輸國民意識列為教育內容。1906年,上海群學社發行的《最新女子教科書》中提出“女子同為女國民”,“必先自愛其群,始勉盡己力犧牲私利,維持公利”[10](148)。1916年北洋政府頒布了《國民學校令實施細則》,要求以“公民科”取代“修身科”,女學生的國民教育亦包含在其中。
如果說,戊戌維新時期人們對女性的要求有重義務輕權利的傾向,那么到了辛亥革命前后,先進的知識分子,包括女性,則更加重視女國民的權利。1903年,金天翮的《女界鐘》出版,成為中國女權思想史上的一道豐碑。書中著力宣傳了女子應恢復的六種權利:入學之權利,交友之權利,工農業之權利,掌握財產之權利,出入自由之權利,婚姻自主之權利。此外,又特別提出了女性參政權,這是他最為看重的問題。他認為,即使目前尚不具備條件,也要為將來女子參政做準備。作者駁斥了所謂女子與小兒同權、男治外女治內、女子無參政之才能等謬論,大膽提出:“吾祝吾女子之得為議員,吾尤愿異日中國海軍、陸軍、大藏、參謀、外務省皆有吾女子之足跡也。吾更愿異日中國女子積其道、學問、名譽、資格,而得舉大統領之職也?!盵3](64-65)在他心目中,女性甚至可以掌握國家的最高權利,他為人們描繪了理想社會中女國民在提高參政權方面光輝燦爛的前景。
1912年中華民國成立后,人們認為,全體人民已自然取得了國民資格,一些激進人士將注意力轉向了如何實現女國民權利的方面。為此,原同盟會女會員唐群英、沈佩貞、王昌國等發起了激烈的女子參政運動,但終以失敗告終。這件事說明了,女國民的聲名與實實在在的權利還有很大距離。
清末民初,社會上還盛行著另一種社會思潮,即賢妻良母主義,這是維新派在戊戌時期首倡的。梁啟超在《倡設女學堂啟》一文中首次對女性提出了“上可相夫,下可教子,近可宜家,遠可善種”[1](p51)的新要求,相夫教子和宜家善種成了良妻與賢母的新標準,反映了剛剛登上政治舞臺的資產階級對女性的新需要。這種新詮釋,與傳統的以“三從四德”為標準的”良妻”、“賢母”明顯不同,一是要求女性從為一個家庭而生存,變為為社會承擔一定義務,為善種強國做貢獻;二是要求女性不能惟酒食是議,要具有相夫教子的能力。既對家庭有責任感,又對社會有義務感。20世紀初,當“賢妻良母”這一完整概念從日本傳入中國時,很快與維新派的提法一拍即合,成為當時進步人士公認的女性新形象。傳統的良母、賢妻的標準和內涵,隨著中國跨入近代門檻,悄然發生了重大變化。但它仍舊存在局限性,表現于沒有跳出男主外女主內的傳統范式,把女性的角色仍然劃定在“相夫教子”的狹小圈子里,潛在意識中仍然有男尊女卑的影子。與女國民的角色相比,新的賢妻良母主義對傳統女性角色的轉換是初步和漸進的,顯示出改良的特點,在當時的女性中適用的層面與群體較為廣泛,社會公認度比較高。而女國民作為觀念形態,表示的是女性在國家中的地位、與地位對應的權利與義務,以及享有權利與義務時應具備的素質。這是一種全新的觀念,是政治范疇的東西,人們接受相對困難,社會公認度受到影響。因此,清末民初新賢妻良母主義的流傳比女國民觀念流傳的范圍更廣,接受新賢妻良母主義的人(包括婦女)比接受女國民觀念的人明顯要多。
二五四時期——對女國民“獨立人格”的追求
中華民國成立后,人們的“國民”意識進一步加強。五四時期,全民性的思想啟蒙取得的成果之一,即是承認不分貴賤男女,“國民”均有個體尊嚴與獨立人格,女子是民國之“國民”,是“完完全全的人”[11]。1917年《新青年》刊登的《女子問題之大解決》一文,明確指出:“子者,國民之一,國家所有非家族所私有,非男子所私有,具完全人格者也。故所受教育方針,當為女子自身計,當為國家前途計,非以供男子私人之役使也。良妻賢母之說,盛唱于日本,……依其教育方針,達其極峰,不過造成一多知識之順婢良仆,供男子之驅策耳?!盵12]作者表達了這樣的理念:女子作為國民,首先是具有完全人格的人,而不應是供男子驅使的賢妻良母。這是從廣義的人性出發對女國民所作的解讀。
前后,在民主與科學的旗幟下,思想界、輿論界對女性解放問題給予了從未有過的關注,女國民觀念的發展,主要表現于對女國民人格獨立的追求。因為一個獨立的人,是實現人權和女權的前提,是獲取國民資格的前提。早期新文化運動中,人們已開始著眼于女子的人格和獨立問題。后來者在總結五四的時代特征時指出,那是一種“人的發現”,也包括了女性的發現?!熬褪恰说陌l現’推廣應用于婦女身上,發現了‘婦女也是人’,婦女發現了‘我也是人’由此產生的種種問題?!盵13](p4-5)他們認為,人格問題遠遠超過其他一個個的具體問題,是談論婦女問題的前提。由此出發,新文化運動對流傳了千百年的要求女子做賢妻、良母的傳統觀念第一次大膽進行了否定。葉紹鈞指出:“人格完全的人,他總不把‘做某人的某人’算究竟,他總要做社會上一個獨立健全的分子。女子被人把‘母’、‘妻’兩字籠罩住,就輕輕地把人格取消了?!盵14]胡適在北京女子師范學校演講時也指出,女子也應該是“堂堂的一個人,有許多該盡的責任,有許多可做的事業,何必定須做人家的良妻賢母,才算盡我天職,算做我的事業呢”。他說“這種‘超于良妻賢母的人生觀’換言之,便是‘自立’的觀念”[15]。這種有獨立人格和自立精神的女國民形象已超越新賢妻良母的角色定位,體現了人們對女性由家庭向社會回歸的期望。1918年《新青年》雜志登載易卜生專號,其中《傀儡之家》(今譯《玩偶之家》)的介紹,引發了一場大討論,產生了異乎尋常的社會反響。一時間,“不當玩偶”、“爭取獨立人格”成了進步女青年時髦的語言與普遍的追求。
五四時期是一個追求普遍人權的時代,通過呼吁自由、平等、人權,對封建專制制度進行了根本否定。人們對女性作為國民應享有的權利與義務的渴望,得到了廣泛而充分的表達,女國民的角色形象,變得有血有肉、具體而且生動起來。而對婦女權利的要求,也顯示出了那個時代獨具的特色。
第一,對于女權的追求,表現了多層次、多角度的特點。五四時期,關于女性作為女國民應享有的權利問題,涉及的范圍十分廣泛,包括了社會、經濟、政治、文化教育、道德等多個領域。最集中的依然是男女教育平等權問題、經濟獨立與與職業平等問題、婚姻自主權問題,及女子參政、社交自由等問題。此外,還涉及到倫理、道德、貞操及身心健康、“裝飾”等問題。今天看起來,這些關系女性自身素質的問題,恰恰隱含了個體自由等深層的東西。而廢娼、解放奴婢,乃至人口生育、兒童公育等問題,涉及的本質仍是女性生存權問題。
第二,五四青年們不僅“坐而論”,而且“起而行”,以激烈的反傳統方式爭取女性作為國民的權利,并取得了世所矚目的成績。為了取得教育平等權,鄧春蘭直接上書北大校長蔡元培,呼吁大學開放女禁;為了實現婚姻自主,趙五貞等不惜以死相爭,一些女青年則采取了離家出走的方式;為了改變男女授受不親的觀念,天津男女青年建立了男女對等組成的覺悟社;為了尋求經濟獨立,一些女青年開展了工讀互助團的實驗,試辦了女子銀行、平民工廠。正如有的學者指出的:“這時許多婦女的確也昂首挺胸的走出自己的天地,大學開放女禁了,自由戀愛風氣開始流行,女子也從事工商實業,女議員也能在議壇上慷慨陳詞了;政府機構涌入女性職員,曠古未有的大隊女兵出現了;這些當然不夠,但這是婦女爭取來的,也是過去未嘗有的?!盵16](p251-252)
第三,對于國民—國家、婦女—國家、女國民—權利之間的關系,有了新的認識。五四時期的知識分子,是從多種角度來考察中國社會問題的,婦女與國家的關系是考察婦女問題的出發點之一。一篇論述婦女選舉權的文章提出:“我希望我女同胞同心合意一齊起來廢去這不平等的制度,和得到我們希望的選舉權。我們若是一天不達到我們的目的,我們就一天不可以算是民國真國民了。即是這樣,那就民國也不能算一個有名有實的民國了”[17]。人們期盼著新生的民國能夠給予女性以國民應得之權利,包括政治權利。
五四前后是中國社會急劇變動的時代,新文化運動,愛國救亡運動!北伐戰爭交相呼應,勾畫出思想啟蒙、社會運動和政治革命等多種形式的社會變化軌跡。新文化運動時期,婦女解放作為一種社會運動,是以自由!平等、人權為基礎,以個性解放、個人自由與人格獨立為目標的。但是,北洋軍閥把持的所謂民國,只剩下了民主的外殼,內里則是不折不扣的封建軍事獨裁,因此引發了五四愛國運動和此后國共兩黨聯合的北伐戰爭。隨著民國的蛻變,來越多的人從熱切希望轉而為失望,有些則走上了反抗斗爭的道路,國民以及女國民的觀念逐漸出現了淡化趨勢。
三、20世紀二三十年代:“女國民”與“新女性”的整合
20世紀二三十年代,女國民觀念繼續呈現了淡化趨勢,社會上對女性最時髦和流行更廣的稱謂是“新婦女”、“新女性”?!靶聥D女”一說,首見于胡適1918年發表的《美國的婦人》一文,他介紹說,在美國“‘新婦女’是一個新名詞,所指的是一種新派婦女,言論非常激烈,行為往往趨于極端。不信宗教,不依禮法,卻又思想極高,道德極高”[15]?!靶屡浴币徽f出現略晚,女作家陳學昭1923年在上?!稌r報》上發表了處女作《我所理想的新女性》,1926年中國婦女問題研究會在北京創辦了《新女性》雜志,主要作者有周作人、魯迅、葉圣陶等?!靶屡浴钡奶岱ㄗ鳛閷ε匀后w的新界定,逐漸流行起來。在當時,新女性特指具有新的社會風貌的女性人群特點是:有思想!有追求,具有謀生的一技之長,而且在生活的各方面,包括衣食住行很具時尚,與傳統家庭主婦有著明顯的角色差異。她們是社會進步中女性逐漸獲得部分權利的受益者,一定程度上體現了女性自尊、自立的精神,是時代進步的產物。值得注意的是,人們對“新女性”并無十分確定的標準,對其內涵有著很不同的理解。新女性衍化出了各種類型,一些所謂的都市摩登女郎和走出家庭在社會逍遙浪漫的女子往往也自詡為“新女性”。二三十年代出版的很多雜志,曾對新女性的生活狀況以及進入社會角色后遇到的各種新問題進行過大量介紹。文學和藝術作品中,更不乏“新女性”的形象。1920年代以后,“新女性”與“新婦女”成為一種頗具時代特點的女性代名詞。
這一時期,用新女性來概括和區別于傳統女性成了流行的做法,在各種場合,新女性一詞出現的頻率已高于女國民。究其原因,一方面是戊戌以來的婦女解放、思想啟蒙等社會運動,在推動社會進步方面此時已開始結出碩果。1928年國民政府的建立,亦為實現真正意義上的“國民”提供了一定的社會制度基礎。部分有利于女性權利發展的法律條文、制度規定相繼出臺,使得男女教育平等、女子職業、女子參政等有了一定進展。一批受惠于這些變化的知識女性,特別是職業女性,以嶄新的面貌出現在社會舞臺,被人們冠以“新婦女”或“新女性”。另一方面,也與一些社會人士對于婦女地位變化的估計過于樂觀有關。當時有一種輿論傾向認為,“婦女的禁錮已經解除了”,“男女差不多占了同等的地位”。一篇題為《中國婦女地位的現階段》的文章這樣描述道:“一九一一年的君主政體改變了民主共和,引進了男女平等的新觀念。民國五六年間胡適、陳獨秀等所領導的維新運動,排斥了舊禮教的婦女守節等不癥的惡規?!逅摹瘜W生運動,男女學生一齊參加,是年秋季北大首先允許女生入學,開男女合校的先志。民國十五年革命軍開始北伐,學生參加政治活動者為數愈多,其中女學生也做著黨的工作,看護,甚至從軍。南京政府成立之后,女黨員在黨干部內也占有重要的地位。民國十六年以后,差不多所有政府機關里都有了女公務人員。子女平等的承受繼承權的法律也公布了,蓄妾制也逐漸的革除?!蔽恼抡J為:“體育的注重,經濟的獨立,法律政治上的平等,新道德觀念,都是使中國婦女完全改革的主要變遷。”文章的結論是:“在前認為男子是社會的唯一棟梁,婦女不過是男子的附屬品而已。但現在男女的關系逐漸平衡了,男女差不多占了同等的地位。”[18]這種輿論,向人們呈現的是獲得了種種權利的女性新形象,新女性一詞的流行也就不足為怪了。
事實上,20世紀二三十年代,女國民的提法逐漸被新女性所取代只是一種表面現象。細心觀察可以看出,人們對女國民的關注點轉向了女國民應該具備什么樣的素質這一問題。而對女性的素質要求又轉化成了新女性的必備條件。女國民與新女性的形象并不矛盾,兩者出現了新的整合,同時擴展了內涵。
教育家曹孚1930年在《國民日報》上發表了一篇《新婦女論》,他認為:“中國婦女的責任真是非常的重大:她們第一步要拿出力量來,打破被壓制被蹂躪的狀態,取得與男子平等的社會地位;然后才能進一步盡國民應盡的,對于民族國家的義務,對于社會的責任;最后才能擔負起對于世界文明,人類歷史所負的重大使命。”他明確指出了,新婦女應該是能夠擔負起對國家、社會,乃至世界文明、人類歷史負有責任和義務的國民,新婦女與女國民被統一了起來。至于怎么才能做一個具有相應素質的女國民呢?文章認為:“中國婦女的責任既然重大,則中國婦女所需要的本身的努力自亦與之成正比?!逼鋵嵉氐玫脚c男子同等的社會地位,中國婦女本身,似乎還需要覺悟,需要努力,需要能力的充實;因為權利之為物,只有自身奪取的,不是他人讓與的。關于這方面,中國的婦女還不曾給我們滿意的成績表現。很多的婦女,對于虛華的追求,往往掩住了本身能力的充實?!偈古麄冎糜诒旧?對于國家民族,對于世界人類的這三重責任于不聞不問,而將全部的注意與生命,集中耗費在衣飾的炫耀,美容的講求上,這是無論如何,不能被寬恕與容忍的”[19]。顯然,這里不僅有對女國民的要求,也隱喻著對被稱為所謂新女性的“時髦”的批評。另一篇署名文章也對婦女素質問題提出了四點建議:其一,不慕虛榮;其二,去掉依賴性;其三,“有生活力”;其四,能耐勞苦。概括來說,二三十年代,關于女國民教育的問題,除了與男性公民一樣普遍性的問題外,人們著重提出以下一些特別注意的問題:(1)要去掉奴隸主義,養成獨立的人格,積極參與社會,維護自己應有的權利,盡一個公民應盡的責任與義務。(2)要去掉依賴性,力爭有一技之長,實現經濟獨立。(3)積極工作,隨遇而安,不慕虛榮。(4)注意身心健康。(5)穿著打扮適度。
至于女國民教育的開展,一些人提出,除了社會與學校負有責任之外,政府亦負有責任,應有所作為。針對1930年代出現的新賢良主義和要求女性回家的聲浪,不少人表示,已經走出家門的婦女,不應再走回頭路,“政府應該領導組織她們,使她們去擔負教育二萬萬婦女民眾的事情。把百分之九十八的在家庭的婦女喊出來,組織她們,訓練她們,使她們知道愛她們的國家,使她們有公民的常識與技能"。若是全體中國婦女,都受了公民教育,明了她們職責的所在,那么無論她們在哪里,她們卻(都)能忠實勤懇地盡她們國民的責任”[20]。這說明,人們對于女性與國家和政府的關系也有了進一步理解。 新晨
20世紀二三十年代,女國民與新女性的角色經過整合,已成為集權利、義務、素質為一體的復合概念,人們在使用女國民和新女性時,對兩者內涵的認識,雖不能劃等號,但已日益趨于一致。
三四十年代,在抗日戰爭和其后的國內戰爭中,新女性不僅以女國民的身份參加了民族自衛戰爭,寫下了可歌可泣的歷史篇章,而且在更廣泛的范圍內爭取自身的權利。以參政權為例,國統區轟轟烈烈的女子參政運動與根據地婦女的廣泛參政相映成輝。1939年4月陜甘寧邊區第一屆參議會通過了《提高婦女政治經濟文化地位案》,,提出了參議會應有25%的女參議員的要求。1947年國統區婦女在國大代表!立法委員、監察委員的選舉中,也獲得10—20%的保障名額。通過對自身義務和權利的實踐,新女性的形象更加光彩奪目,女國民觀念也進一步影響并滲透到了更廣大的社會層面。
需要說明的是,進入民國后,人們的婦女觀基本是一種多元化態勢。除了女國民!新女性之外,在一定范圍內還流行著“女同志”、“女戰士”這些帶有濃重政治色彩的概念。這是由于人們對于女性一些本質性問題的認識,從空間到時間都存在很大差異。這里除了不同階級、不同階層的存在帶來的差別外,主要在于思想認識不同而形成的群體性差異。不少情況下,人們對于婦女解放,對于女性由傳統角色過渡到新女性和女國民并無異議,但對于新女性和女國民的角色要求則很不相同。一些人認為“中國婦女運動的根本問題,不是要求女子參政,也不是參加生產,更不是單純的要求兩性的社會地位平等,而是要求婦女們去從事中國社會解放運動”[21]。這些“女同志”和“女戰士”形成了一個為了革命理想與事業而勇于奮斗的女性人群,其中部分人成為職業革命者或參加了軍隊。她們以救國救民為己任,有崇高的理想和使命感,有高昂的革命熱情,在中國歷史舞臺上演繹出了很多驚天動地的歷史篇章。在她們身上,多數人完成了從新女性向革命者的轉化。
總之,中國近代,女性角色呈現了多元化發展趨勢,新意義上的賢妻良母也好,女國民也好,新女性也好,女同志也好,這些帶著勃勃生機和絢麗色彩的角色,反映的是一個國家在現代化進程中女性作為“人”的現代化的問題,是女性在從傳統向現代轉換過程中社會角色蛻變的生動寫照。其中,從表意方面看最具現代化色彩的當屬女國民。但是,由于中國近代始終處于民族斗爭與政治斗爭的旋渦之中,由于中華民國始終未能建設成為一個民主與法制的現代國家,因此,國民意識與國民觀念,尤其是女國民觀念,始終未獲得充分發展的機會,也難以在全社會普及。反過來,又影響了女性作為“人”的現代化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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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提要】
中國的“女國民”觀念提出于20世紀初,是在國民概念的基礎上“國民之母”的延伸,反映了人們國家意識和人權與女權意識的覺醒。民國成立后,人們的“國民”意識進一步加強。五四時期,全民性的思想啟蒙促使越來越多的人認識到,女子作為“國民”,也是具有個體尊嚴與獨立人格的“人”。20世紀二三十年代,女國民與新女性的形象出現了整合趨勢,“新女性”成為流行更為廣泛的語匯。由于在民族斗爭與政治斗爭的旋渦中,中華民國始終未能成為民主與法制的現代國家,因此民眾的國民意識與國民觀念,尤其是女國民觀念也未能得到充分發展。
【關鍵詞】中國近代;女國民;新女性;觀念演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