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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是推進新型城鎮化的關鍵。城鎮化是衡量一個國家或地區現代化程度的重要標志,是現代化的必由之路。但以往的城鎮化以土地為核心,過于注重城鎮規模擴大、空間擴張。據統計,2012年我國已實現52%的常住人口城鎮化率,基本達到世界平均水平,但卻只實現了35%的戶籍人口城鎮化率。如果不加快促進這部分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所謂的城鎮化也就背離了城鎮化的實質與意義。因此,新型城鎮化的工作重點,應是著力推進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使每年新增幾百萬的農業轉移人口真正融入城市,獲得城市居民身份,平等享受城市居民的各項社會福利和權利。前不久在調研考察時指出,城鎮化不是土地城鎮化,而是人口城鎮化。中央城鎮化工作會議更是明確提出:解決好人的問題是推進新型城鎮化的關鍵;從目前我國城鎮化發展要求來看,主要任務是解決已經轉移到城鎮就業的農業轉移人口落戶問題,努力提高農民工融入城鎮的素質和能力。
2、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是提高城鎮化質量的必然要求。第一,推進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才能促進城鎮公平、健康發展。農業轉移人口由于沒有市民化,雖然與城市居民同居一個城市、干著同樣甚至更繁重的工作,卻處于不同的社會地位、享受著完全不同的社會福利待遇,是對他們的不公;農業轉移人口由于沒有市民化,生活艱難,成為城鎮中的弱勢群體,導致并加劇著城鎮階層的分化。只有推進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才能促進城鎮公平、健康發展。第二,推進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才能提高城鎮管理水平和整體質量。加快戶籍制度改革,有序推進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一是能夠消除其身份差異,促進其社會融入、滿足其社會歸屬感,從而增加城鎮的和諧因素;二是能夠促進其就業穩定、提高其收入水平,不僅有利于城鎮的穩定和諧,且有助于釋放內需紅利,推動城鎮經濟發展,從而提高城鎮化整體水平;三是能夠提高農業轉移人口的素質與能力,這才是城鎮化質量最為本質的體現。
3、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是縮小城鄉居民收入差距的重要途徑。目前,我國城鄉居民收入差距較大,2011年全國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6977元,城鎮居民人均總收入2.3979萬元,為1∶3.43,而國際上通常城鄉差距是1∶1.5。十八大報告提出到2020年城鄉居民收入要比2010年翻一番。這就要求加大統籌城鄉發展力度,增強農村發展活力,逐步縮小城鄉差距,促進城鄉共同繁榮。通過有序推進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減少農村人口,推動農村土地流轉,是促進農村土地規模化和集約化經營,加快農業現代化發展進程,增加農民的收入的重要途徑。
二、推進農業人口市民化的對策建議
推進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是長期過程,更是一項極其復雜的系統工程,既需要政府的主導,也需要企業、團體、市民等各種社會力量的參與,更離不開農業轉移人口自身的努力。
1、必須遵循自愿、分類、有序原則。第一,要堅持自愿原則,充分尊重農民意愿。戶籍制度改革事關廣大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農業轉移人口的情況復雜訴求并不單一,要不要進城、何時進城,都要尊重農民意愿,讓農民自主選擇。第二,要分類、有序進行,因地制宜制定具體辦法。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是一個復雜龐大的工程,需要財力、產業等多種資源做支撐,所以要從我國基本國情出發,遵循發展規律,有序推進。不同城市由于經濟社會發展水平不同、城市綜合承載能力及農業轉移人口狀況不同,所以推進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不能搞一刀切,要根據城市的不同情況分類進行。第三,要“優先解決存量,有序引導增量”。所謂存量主要指已經轉移到城鎮就業的農業人口,增量則是即將從農業轉移的城鎮的人口。從增量來看,我國城鎮化快速推進還有20年左右的發展空間。2011年中國城鎮人口自然增長率為3.58‰,考慮到隨著經濟發展人口自然增長率下降因素,即使扣除3‰的自然增長人口,到2020年前全國城鎮新增農業轉移人口將達到近1.1億,2030年前將達到2.0億以上。
2、必須改革戶籍制度并推進城鎮基本公共服務常住人口全覆蓋。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的首要及關鍵一步,就是實現戶籍轉變,享受城鎮基本公共服務。為此,必須做到:一是加快戶籍改革步伐,要把那些“有能力在城鎮穩定就業和生活的常住人口”作為市民化的首要對象;二是不同類別的城市要遵循不同的原則。堅持“全面放開建制鎮和小城市落戶限制,有序放開中等城市落戶限制,合理確定大城市落戶條件,嚴格控制特大城市人口規模”。三是努力形成以合法穩定住所和合法穩定職業為戶口遷移基本條件、以經常居住地登記戶口為基本形式,城鄉統一、以人為本、科學高效、規范有序的新型戶籍制度。由于戶籍上附著的利益較多,涉及領域多,協調難度大,需要配套改革、協力攻堅,所以不可能一步到位。對于那些戶籍短時期不能改變或不愿改變的農業轉移人口來說,要想辦法讓他們先享受市民待遇,所以要積極探索,穩步推進城鎮基本公共服務常住人口全覆蓋。要在各地已積累的經驗基礎上,建立實施居住證制度,以居住證為載體,建立健全與居住年限等條件相掛鉤的基本公共服務提供機制,解決好暫不具備落戶條件或者不愿落戶城鎮人口的教育、就業、醫療等基本公共服務保障問題。
3、必須提高城市承載力和農民工融入城鎮的素質與能力。實現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僅轉變戶籍、享受基本公共服務還不夠,還要讓他們留得下、發展好。為此,要讓他們有穩定的就業、良好的收入。這既需要提高城市的承載能力,也需要提高轉移人口自身融入城鎮的素質和能力。第一,把就業放在城鎮化建設的首位,增強城市創新能力,要根據城市資源稟賦,發展各具特色的城市產業體系,強化城市間專業化分工協作,增強中小城市產業承接能力,特別是要著力提高服務業比重,增強城市創新能力。第二,努力提高農業轉移人口的素質和能力。政府要加強對農業轉移人口的文化教育和職業培訓,同時要引導社會各種力量參與到這種教育培訓之中,并要加強宣傳,使農業轉移人口尤其是其中的新生代農民工認識到提高文化素質和職業技能對他們融入城鎮生活、提高生活質量的重要意義;企業也要強化對農民工的職業技能培訓。農業轉移人口要有危機感,主動轉變觀念,積極參加教育培訓活動,培養學習習慣。
4、必須促進農業轉移人口盡快融入城鎮生活。戶籍身份的轉換,社會公共服務的享受,社會就業的穩定,并不表示農業轉移人口已經完成了市民化的過程,真正成為了市民,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的核心是人的素質市民化。所以還必須在提高農民工融入城鎮的素質和能力基礎上,讓他們充分接受城市文明的洗禮,更新思想觀念、轉變行為習慣,真正融入到城鎮生活,真正與市民融為一體。由于我國城鄉發展不平衡且長期處于相對隔離狀態,城鄉之間顯現出兩個時代或兩個文明的特點。文化與行為方式的不同、經濟生活差距導致部分城鎮居民的偏見等,造成農業轉移人口對城鎮生活不適應性,對城鎮缺乏歸屬感,疏離于城鎮生活之外。要推進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就必須要促進他們盡快融入城鎮生活。如何促進這種融入?首先要促進其思想觀念的轉變。其次要開拓路徑:以融入城市公共服務體系為核心,推動其“個人融入企業、子女融入學校、家庭融入社區、群體融入社會”。促進農業轉移人口加快融入城鎮生活,需要以文化體育、聯誼等各種活動為媒體,這離不開政府的宣傳與引導,離不開企業的積極作為,更需要市民轉變觀念、敞開胸懷,理解、包容、接納他們,當然也需要農業轉移人口自身在提高思想文化素質的基礎上主人翁意識的樹立和主動融入精神。
作者:杜丙辰單位:黃河水利職業技術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