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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區、縣人民政府,市級有關部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以下簡稱《村委會組織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居民委員會組織法》(以下簡稱《居委會組織法》)和《**省村民委員會選舉條例》(以下簡稱《選舉條例》)有關規定,全市第七屆村(居)民委員會換屆選舉工作(以下簡稱換屆選舉工作)將在今冬明春進行。按照《**省人民政府關于做好全省第七屆村(居)民委員會換屆選舉工作的通知》(**函〔**〕87號)精神,為切實做好我市換屆選舉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提高認識,加強組織領導
村(居)民委員會換屆選舉是發展社會主義民主的基礎性工作,是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的重要內容,是牢固樹立和認真落實科學發展觀的必然要求,對依法保障廣大村(居)民的民主權利,增強村(居)級組織的凝聚力、戰斗力,鞏固黨在基層的執政基礎,加快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促進經濟又好又快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各區縣要從鞏固社會主義政治制度、保證人民當家作主的大局出發,緊緊圍繞“堅持科學發展,構建和諧遂寧”的主題,切實增強責任感、使命感,把這項工作列入政府的重要議事日程,制定切實可行的工作方案。要堅持政府領導親自掛帥,民政部門加強組織協調,有關部門積極協作參與,確保換屆選舉的順利進行,為迎接黨的十七大召開作出積極的貢獻。
二、指導思想和工作目標
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黨的十六屆六中全會精神為指導,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認真貫徹《村委會組織法》、《居委會組織法》、《選舉條例》及《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村民委員會換屆選舉工作的通知》(中辦發〔**〕14號,以下簡稱《通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健全和完善村務公開和民主管理制度的意見》(中辦發〔2004〕17號,以下簡稱《意見》),以加強基層組織建設和推進基層民主政治為目標,堅持黨的領導,充分發揚民主,嚴格依法辦事,進一步完善選舉制度,規范選舉程序,加強實踐探索和政策引導,提高基層組織建設的整體水平,為加快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促進社會穩定、建設和諧社區和和諧農村提供堅強有力的組織保障。
三、認真做好換屆選舉的各項工作
全市第七屆村(居)民委員會換屆選舉從**年10月開始,**年1月底結束,**年12月31日為全市集中選舉日。整個工作大體分4個階段進行:
(一)宣傳培訓階段。換屆選舉是一項涉及面寬工作量大、政策性強的工作。各區、縣和市級各部門在開展換屆選舉過程中充分利用電視、廣播、網絡、報刊、宣傳冊、標語等多種形式深入地宣傳《村委會組織法》、《居委會組織法》及其實施辦法、《選舉條例》以及《通知》、《意見》等法律、法規和文件,讓廣大村(居)民了解換屆選舉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熟悉選舉程序和要求,掌握必要的投票方法。教育選民樹立正確的選舉觀,消除各種不良影響和思想,正確行使自身享有的民主權利,按照真實意愿進行投票選舉。同時認真制定選舉工作方案,落實專門工作人員,切實加強對各級換屆選舉骨干的培訓,努力提高依法履行本職工作的能力。各區、縣可選擇不同類型的村(居)民委員會進行換屆選舉工作試點。對試點中帶有普遍性、傾向性的問題要認真分析研究,制訂出解決問題的辦法和措施,為全面開展換屆選舉工作探索路子,積累經驗。
(二)依法選舉階段。各區、縣和市級各部門要集中力量有組織、有領導、有步驟地按照《村委會組織法》、《居委會組織法》和《選舉條例》等法定程序全面進行村(居)民委員會的換屆選舉。著重抓好以下幾個環節的工作:一是要做到由村(居)民會議或各村(居)民小組推選產生村(居)民選舉委員會,保證村(居)民的推選權。選委會成員按照規定的程序推選,不能硬性規定或由組織指定、委派。二是要做好選民登記工作。不錯登、重登、漏登,保證村(居)民的選舉權。要認真研究城鎮化、戶籍制度改革、人口流動等給選民登記工作帶來的新情況,確保廣大城鄉群眾都能依法行使自己的選舉權利。三是村(居)民委員會成員候選人要由村(居)民直接提名確定,以保證村(居)民的直接提名權。在提名候選人時,各區、縣要做好引導工作,真正把思想好、作風正、有文化、有本領、真心實意為群眾辦事,受到群眾擁護的人提名為候選人。四是要做好選舉日的投票工作,保證村(居)民的投票權。要做到法定的程序不能變,規定的步驟不能少。嚴格控制使用流動票箱,嚴格規范委托投票。五是要完善罷免程序,保證村(居)民的罷免權。對不稱職的村(居)民委員會成員,要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依法進行罷免,任何組織或個人不得以“停職誡免”、“離崗教育”等方式變相撤換村(居)委會成員。
(三)建章立制階段。按照《意見》要求組織做好新老村(居)民委員會班子交接工作。原村(居)民委員會應積極妥善處理有關遺留問題,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做好移交工作。依法產生的新村(居)民委員會要按照法律法規認真履行職責,完善各項制度,特別是要發動村(居)民修訂完善《村(居)民自治章程》和《村(居)規民約》,建立健全以村(居)民代表會議、村(居)務公開、民主評議干部等為主要內容的各項民主制度。選好村(居)民代表、村(居)民小組長、村(居)務公開監督小組和村(居)民理財小組成員,確保群眾的知情權、決策權、參與權和監督權落實到位。規范和完善村(居)民委員會的各項規章制度,搞好村(居)務公開。
(四)檢查、驗收階段。換屆選舉結束后,各區、縣和市級各部門要對照法律法規進行檢查驗收和總結。檢查驗收的標準,一是是否按照《村委會組織法》、《居委會組織法》和《選舉條例》等法定程序全面進行村(居)民委員會換屆選舉。二是選舉結果是否當場宣布并向當選者頒發了當選證書。各地要結合當地的新形勢、新情況、新問題,在總結實踐經驗的基礎上,依法進一步規范選舉工作中的步驟和操作程序,把握好關鍵環節和主要步驟,妥善處理選舉中出現的各種問題。要注意防止和及時處理各種違法行為,對以威脅、賄賂、偽造選票等不正當手段妨礙選民行使選舉權和被選舉權,破壞選舉的行為,根據情節輕重分別給予懲處。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各區、縣和各有關部門特別是信訪、民政、司法行政部門要尊重群眾的申訴權、信訪權,高度重視并正確對待群眾的來信來訪,切實有效地解決群眾反映的問題,依法維護群眾的民主權利。按照《信訪條例》的要求及時受理、依法查處群眾反映的問題。建立健全重大事件報告制度,及時上報由選舉引發的重大事件。
四、幾個具體問題
(一)換屆選舉工作由各區縣政府統一部署,抽調有關部門人員組成辦公室負責日常工作,市換屆選舉工作辦公室設在市民政局,各區縣換屆選舉工作辦公室可設在各區縣民政局。
(二)分級負責落實換屆選舉工作經費。根據《選舉條例》和**函〔**〕87號文件規定,按照應參選人數,市級按人均0.08元,各區縣按人均0.4元,鄉鎮按人均0.6元的標準安排落實選舉工作經費。由各級民政部門編制預算報同級地方財政列支。
(三)選舉工作結束后,各區、縣和市級各部門于**年2月15日前將工作總結和統計報表匯總上報市民政局基層政權和社區建設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