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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居)委會、各有關單位:
近年來,隨著房屋產權多元化和部分低標準房屋的年久失修,房屋使用安全隱患日益凸現。為有效防止和控制房屋安全事故的發生,確保涉及公共建筑房屋的使用安全,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決定在全縣范圍內組織開展公共建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活動?,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統一思想,充分認識加強公共建筑房屋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房屋使用安全關系到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的和諧穩定,各村(居)委會、有關單位要牢固樹立“安全重于泰山”的意識,采取有效措施,切實加強房屋安全管理,組織專門力量,切實負責轄區(領域)內公共建筑房屋檢查工作,確保此次排查橫向到邊,縱向到底,不留死角,發現問題及時處理,有效預防危險房屋安全事故的發生。
強化責任,切實消除公共建筑房屋安全隱患。
各村(居)、部門以及相關責任單位要制定詳細排查方案,依據“誰主管、誰負責”、“誰受益、誰負責”和屬地管理的原則,明確排查責任及責任人,建立危舊房屋排查臺帳及排查隱患臺帳。對排查出的重大安全隱患,要按規定時限報鎮政府辦公室。針對安全隱患,各村(居)及相關責任部門要制定切實可行的措施,及時消除隱患;對隱患暫時不能消除且影響使用安全的,要責令停止使用,并派專人跟蹤督促,整改到位。
精心組織,扎實開展公共建筑房屋安全專項整治工作。
(一)排查對象及主要內容
公共建筑(包括辦公樓、廠房以及已售公房)改變使用性質而涉及公共安全利益的住宅、廠房和其它房屋。尤其是1993年以前交付使用的各類公共建筑,通過改建方式用于商貿經營、餐飲、出租等涉及各類公共安全的住宅、危舊廠房和其它房屋。排查內容主要是查看工程實體是否開裂、傾斜、結構遭到破壞等影響正常使用的重大安全隱患。
(二)排查時間
2013年3月15日至2013年3月30日
(三)排查方法及步驟
此次排查將采取各危舊房屋所有權人或使用人自查和監管部門抽查、督查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1、自查階段:在城區范圍內,由各行業主管部門牽頭,各單位通過自查后填寫《縣公共建筑安全隱患排查登記表》,于2013年3月30日前報鎮政府辦公室。各單位在自查的基礎上,對把握不準是否屬有險的房屋,要到房屋安全鑒定機構申請鑒定。
2、抽查階段:在自查的基礎上,縣住建局和鎮政府組成聯合工作組根據城區各單位及各村(居)匯總上報情況,有針對性的進行抽查。
3、整改階段:經過檢查認為確有安全隱患,由住建部門提出整改意見,各房屋所有權人或使用人提出維修方案,在時間上、資金上、措施上作出保證,限期整改;對無法整改或不具備整改條件,要責令停止使用直至拆除。
加強管理,形成公共建筑房屋安全管理工作長效機制。
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應當遵循“預防為主、防治相合、確保安全”的原則。房屋的安全管理不是權宜之計和一時的行動,要落實于長效管理。要確保房屋安全納入日常房屋所有權人是房屋使用安全責任人,房屋所有權人、使用人應當按照房屋設計的結構和用途合理使用房屋,對房屋進行正常維修保養,保障房屋使用安全。各村(居)負責轄區(領域)內的房屋安全檢查、登記統計、宣傳教育,危舊房的防臺防汛和危險房屋的督促解危,受理和協調相關的信訪投訴工作。
加強對房屋裝修、租賃及改變房屋使用功能等行為的管理;積極開展危舊房屋排查解危工作,各村(居)要在每年汛期前和冬季前對轄區內的危舊房屋進行排查,及時督促危險房屋所在人和使用人解危;房屋解危堅持“發現一處及時解危一處”的原則。危險房屋未加固處理前,要安排專人對危險房屋定期觀察,發生危險征兆要及時動員群眾撤離,確保群眾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