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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為了更好地融入國家“一帶一路”戰略,把云南省建設成為面對南亞、東南亞的輻射中心,加快推進云南省沿邊金融綜合改革試驗區建設日益成為云南省重要的戰略之一。在此背景下,加快推進保險業的發展勢必成為一項重要任務,但保險業是否有助于經濟增長,依然有很多不同的觀點。本文利用云南2003~2013年間相關數據對云南省保險業發展和經濟增長之間的關系進行了實證研究,得到如下結論:(1)保險業發展和經濟增長之間存在長期的、穩定的正相關關系;(2)經濟增長和保險業發展存在一種單向Granger因果關系,即云南省經濟增長有助于保險業的發展,但保險業的發展并不是云南省經濟增長的原因。
【關鍵詞】
保險業;經濟增長;ADF;檢驗;協整檢驗;格蘭杰因果檢驗
一、問題的提出
隨著西部大開發戰略和云南橋頭堡戰略的實施,云南省的經濟取得了突飛猛進的進步。根據公布數據顯示,2013年云南省實現生產總值(GDP)11720.91億元,比上年同期增長12.1%,增速位列全國第三。在保險業方面,截止2013年底,云南省共有保險公司法人1家,保險省級分公司32家,其中財產保險省級分公司20家,人身保險省級分公司12家,中介及其以下機構2643家;全省實現保費收入320.77億元,同比增長18.24%,其中財產保險公司實現保費收入160.92億元,同比增長23.96%,人身保險公司實現保費收入159.85億元,同比增長12.98億元。保險從業人員突破8萬人,發展隊伍進一步壯大。因此,可以看出,云南省的整體經濟和保險業都在同步的取得進步,那么,云南省保險業的發展和經濟增長之間存在怎樣的聯系,相關程度怎樣?如何更好的發揮保險業的作用,擴大保險業服務經濟增長的深度和廣度?這些問題將是促進保險業和經濟社會同步發展的重要議題?;谏鲜鰡栴},本文以云南省的保險發展和國民經濟增長為背景,充分研究2003~2013年的相關數據,從理論上論述兩者的相關關系,為云南省保險業的發展提供可行性的政策建議。
二、文獻綜述
近年來國內外學者基于經濟增長和保險業的發展之間的關系的研究不斷增多。國外學者對二者的關系做出的研究主要是Outreville(1990),他通過研究55個發展中國家的橫截面數據,說明一個國家金融的發展與保險市場的發展之間具有正向關系,也就是保險市場的發展可以促進金融的發展。WardD.L.Zurbruegg(2000)分別對OECD的9個成員國的保險業與經濟增長的關系進行研究,得出結論為不同國家保險業發展與經濟增長之間的關系不是一塵不變的,每個國家的具體情況不盡相同,一些國家是保險業發展促進經濟的增長,而在另外的一些國家的情況則恰恰相反,是經濟的增長促進保險業發展,并且指出,作為歐洲保險業市場規模最大的英國,保險業的發展與經濟增長之間也不存在長期的均衡關系。但是在接下來的研究中,Arena(2006)對56個國家在1976~2004年期間的面板數據進行研究和分析,得出國民經濟增長與保險行業的發展之間存在一定的因果關系,并且兩者協調發展,相互促進、相互影響。國內學者黃英君、陳曄婷采用自回歸模型(VAR),對1982年~2010年中國的保險業發展與經濟增長的關系進行研究,實證結果表明,我國保險業的發展對經濟增長的貢獻是十分微小的,是經濟增長的需要促進保險規模的擴大,但保險業的運行效率與經濟增長之間沒有明顯的關系。邵全權運用計量分析了中國1個省市在1999年~2008年的面板數據,得出結論,在人壽險方面,壽險的發展可以促進經濟的增長,但是這種促進作用正在逐漸降低,在財產保險方面,運用不同的方法會得到不一樣的結果。王曉英、彭雪梅利用2000~2009年四川省的相關數據分析了四川省保險業和經濟增長之間的關系,得出保險業和經濟的增長有相互促進的作用,保險業在規模和速度上的增長與經濟增長相一致,并且在增速上保險業的發展大于經濟的增長速度。曾素芬(2009)采用面板數據的分析方法,對保險收入和GDP之間的關系進行格蘭杰因果檢驗,并計算保險業的發展對經濟增長貢獻的彈性系數,得出彈系數值介于0.1和0.2之間,也就是保險業對經濟增長的貢獻較為顯著。
三、保險業發展與區域經濟增長:理論分析
(一)經濟發展推動保險業增長保險業的發展是經濟發展到一定水平后的產物,良好的經濟環境是保險業健康發展的基本保障。國民經濟的增長特別是可支配收入的增長可以不斷的刺激保險需求的增長。保險需求并不是人類生存的基本需求,是只有當滿足人類的基本需求后才會產生的對風險規避的需求。只有當經濟發展了,社會財富和人均收入增加,當人們的財富積累到一定程度,才可能為已經積累的財富支付保險費,而這部分保險的支出,來源于新增加的收入。同時,城鄉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加,同樣會促進對壽險產品的需要。根據馬斯洛需求理論,在解決了當前基本的生活需求以后,人們會考慮人身、養老、醫療等安全需要和對旅游等更高層次的需求所帶來的對保險的保障需求。從生產者的角度來看,企業在考慮經營風險時,會對已有的規模不斷擴大的財產進行投保等都會影響保險業的增長。
(二)保險業的發展促進經濟的增長保險業的發展對經濟的增長有促進作用,保險業的發展可以不斷的為經濟的增長提供保障,也就是保險業對經濟增長有明顯的正外部性,保險可以通過轉移風險、均攤損失、實施補償、抵押貸款等手段為經濟的發展提供保障,促進經濟的增長。保險的風險轉移和補償機制可以讓一個風險厭惡型的消費者放心的購買支出較大的商品,如汽車等,這些在保險機制起作用的條件下的消費需求是經濟增長的重要動力源之一。此外,保險業對經濟增長的正外部性還體現在保險業可以減少經濟體內的風險。保險業內逆向選擇的現象普遍存在,病人比正常人、開車不謹慎者比謹慎者更愿意購買保險,這些行為會使保險公司的賠款額增加,自然會使保險公司提高價格,這種價格的提高會倒逼投保人收斂自己的行為,對社會總財富的積累有積極的意義。
四、保險業發展與區域經濟增長:基于云南省的實證分析
根據對以前學者關于保險業發展理論的學習,明確衡量保險業發展總體規模的指標主要有保費收入、保險密度和保險深度三個。保費收入是保險公司為履行保險合同規定的義務而向投保人收取的對價收入,是衡量該地區不同時期保險業發展規模的指標。保險深度=保費收入/同期GDP,該指標反映該地區保險業在整個國民經濟中的地位。保險密度=保費收入/同期人口數,反映該地區居民參加保險的程度。這兩個指標之間的關系是:保險深度=保險密度/人均GDP,都反映該地區經濟總體發展水平和保險業的發展速度,指標值越大,說明保險業的發展規模越大,保險的覆蓋面越大。本文主要采用GDP衡量經濟的增長,采用保險收入、保險深度和保險密度衡量保險業的發展。本文以2003年~2013年的數據為樣本,對云南保險業與經濟增長的關系進行實證分析。
(一)數據來源和指標選取在此,筆者根據之前學者的研究和相關文獻的參考,選取保險密度衡量保險業的發展,以人均GDP衡量經濟的增長,并根據2003~2013年的數據為樣本數據。數據均根據《云南省統計年鑒》、《中國保險年鑒》整理的得到。為避免時間數列數據之間的異方差,我們對數據取自然對數。在研究保險市場與經濟增長的關系時采取平穩性檢驗、協整檢驗和格蘭杰因果檢驗進行相關分析。本文的計量工作是EViews8.0。
(二)實證分析在利用時間數列數據進行回歸分析是,要求原始數據是平穩的,否則,所建立的回歸方程是虛假的,所以為了對原始方程的真實性和有效性進行驗證,需要對原始數據進行單位根檢驗和協整檢驗。以y表示人均GDP的自然對數值,x表示保險密度的自然對數值,得到下表:根據表1,得到的人均GDP的對數值和保險密度的對數值,對二者分別進行ADF檢驗,單位根檢驗結果如下:由表2可以看出,人均GDP和保險密度在1%、5%、10%的顯著水平下,所得到的ADF檢驗值都大于其單位根檢驗的臨界值,因此不能拒絕原假設,即認為人均GDP的對數值、保險密度的對數值都是非平穩的時間序列;對其進行一階差分,在對其進行ADF檢驗,結果仍然在1%、5%、10%的顯著性水平上ADF的檢驗值大于單位根檢驗的臨界值,不拒絕原假設,也就是在一階差分的基礎上,人均GDP的對數值、保險密度的對數值仍為非平穩的時間序列;再次,對他們進行二階差分,進行ADF檢驗的結果是在1%、5%、10%三個顯著性水平上ADF檢驗值都小于單位根檢驗的臨界值,因此,拒絕有單位根的原假設,說明在二階差分的基礎上,序列趨于平穩,人均inanceNO.3,2016(CumulativetyNO.619)GDP和保險密度滿足二階單整條件,屬于Ⅰ(2)型經濟變量。因為人均GDP和保險密度都滿足二階單整Ⅰ(2),所以滿足協整檢驗的條件。
通過協整檢驗說明變量之間的實際關系。利用EG兩步法進行檢驗,其基本步驟為:第一,用普通最小二乘法找出變量之間的系數表表達式,第二,用ADF檢驗來檢驗殘差。用OLS估計的結果:由表3可以看出,殘差估計值序列為零階單整,因此,可以判斷協整回歸方程有意義,也就是人均GDP與保險密度之間具有長期穩定的關系,其中一個變量的變化能夠引起另一個變量的變化。由上述的協整檢驗可以說明變量之間的長期依賴關系,但是沒有說明變量之間的因果關系,因此,需要對變量進行格蘭杰因果檢驗以此來確定兩個變量的因果關系。下面利用EViews8.0中的格蘭杰因果檢驗法對人均GDP和保險密度進行因果關系檢驗。由表4可以看出,在滯后一期的情況下,有92.85%的把握確信人均GDP是保險密度的格蘭杰原因,只有49.26%的把握確信保險密度是人均GDP的格蘭杰原因。因此,可以說明人均GDP是保險密度的格蘭杰原因,也就是人均GDP和保險密度存在由經濟增長到保險業發展的單項因果關系,國民經濟的增長有利于保險業的發展。原因在于,經濟的增長提高了居民的收入,從而增加了對保險產品的需求,因此促進了保險業的發展。但保險業的發展并沒有促進經濟的增長,因為我國保險市場尚未完善,各種政策限制和投資渠道的不完善抑制保險。
五、結論和展望
從上述關于云南省經濟增長和保險業發展的實證研究,可以得出以下結論:首先,保險密度和人均GDP在長期有穩定的正相關關系。因此需要保證保險業的發展和國民經濟的發展相互協調,結合保險公司為自身利益最大化而做出的貢獻,不斷完善與保險業相關的法律法規,制定保險產業政策,保險行業法規和行為準則,健全市場機制,從法規建設、財政支持、稅收優惠等方面共同形成對保險公司、保險中介機構和投保人的政策支持,為保險業的發展創造良好的環境。其次,云南省的人均GDP和保險密度存在一種單項因果關系,即人均GDP的增長促進保險密度的增長,相反地,保險密度的增加沒有很好地促進人均GDP的增長。,因此需要轉變經濟發展方式,保證云南省經濟持續健康的發展,讓居民獲得更多的可支配收入,增加保險的保險產品的消費能力,以此來促進保險業的發展。最后,云南省保險業發展相對緩慢,落后于全國平均水平,保險業對經濟增長的貢獻作用有限,究其原因在于云南省保險業起步晚,基礎薄弱,發展水平低,市場尚未完善,相應的法律法規還不夠健全,從而抑制保險業的發展。從而保險業需要加大創新力度,形成管理創新、業務創新、產品創新、技術創新、服務創新、人才選撥和培養制度創新等創新局面。在不斷創新的基礎上,還要勇于實踐,不斷開拓和發展保險業發展的新途徑、新模式,不斷增強保險業持續發展的動力??傊?,云南省保險業正處于發展的最好時機,應抓住機遇,完善保險服務,建立成熟的保險市場,擴大保險深度和保險密度,真正發揮保險業服務經濟、服務社會的作用。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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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黃珊 張心怡 單位:云南大學經濟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