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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經濟學的角度講,創業板IPO因其具有極為特殊的屬性,對其進行審計除了要針對其屬性有的放矢,還應分析其形成機理,最大限度地規避審計風險,在保證資本市場健康發展的同時,促進審計事業的整體性進步。在我國,創業板的推出是對資本市場結構前所未有的完善,實現了巨大飛躍。但是,需要承認的是,任何新市場的出現都會因其自身制度缺陷而給投資者和中介機構帶來不可避免的風險[1]。為了降低審計風險,除了要提升注冊會計師的自身專業勝任能力外,還應關注被審計單位和市場、社會等方面的因素,以便在審計過程中以風險管理為導向,不斷提高監管水平和審計機構的資質,做好對審計風險的掌控和應對。
創業板作為門檻低、風險大、監管嚴格的特殊股票市場,對科技型、成長型企業的孵化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但是,自創業板運行以來,我國企業的凈利潤卻出現了負增長的“反常情況”,上市之后的凈利潤顯著低于IPO審計時的凈利潤,審計風險十分突出。
1.注冊會計師方面的風險與形成機理(1)專業勝任能力不強。當企業在創業板上市之后,無論是企業管理當局還是執業的審計人員(注冊會計師)都存在隱性的職業道德風險。因為注冊會計師的審計報告會對擬上市或者已上市公司的業績產生直接影響(主要為消極影響,比如退市警告等),這些身處其中的企業通常要對審計報告、注冊會計師的行為進行阻撓和干涉,希望其能出具對企業發展有利的、積極的審計報告。于是,一些注冊會計師會迫于壓力、限于專業勝任能力,做出違反職業道德或者操作規程的行為,出具的審計報告也就與客觀實際不相符合。當然,需要認識到的是,無論是注冊會計師還是其他審計人員,在對創業板上市公司的自主創新和成長性進行研判時,準確性并不高,尤其在多種不確定因素的影響下,上市公司所處行業的前景、背景和主營業務以及核心技術創新能力無法得到注冊會計師的準確認知[2]。此外,在創業板上市的企業通常指向了新的生產經營模式和新的經濟領域,在新的產業往往有更多的思路和智慧,這些信息并不能得到注冊會計師的認知,注冊會計師已經積累的經驗并不能保證其一定能夠勝任對這些企業的審計工作。如果單純為了爭奪市場和獲取利益,這些注冊會計師就極有可能有意違反會計準則等相關法律法規,導致審計失敗。(2)經驗表明,創業板上市公司的管理當局對內部控制做出的各種認定雖然“形式規范”,但并不具備任何參照性。這樣一來,注冊會計師在進行審計工作時,就要承擔更多更高的審計風險。比如:在目前情況下,注冊會計師對創業板上市公司的審計業務以內部控制審核為最新的業務形式,在審核程序和審核范圍等方面都缺少細致的操作規范,那些具體的實務操作要通過注冊會計師的研判與分析才能完成,審計效果和審計質量就與注冊會計師的職業關注度形成了緊密關聯,如果后者的職業關注度缺位就極易造成審核失敗,給創業板上市公司和審計工作造成不必要的沖擊。再如:部分注冊會計師為了獲得更廣闊的市場或者追求不當利益,會違背相關法律和規范,對那些會計基礎薄弱、重大事項核算模糊甚至內部控制有重大缺陷的上市公司出具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與內控鑒證報告,甚至會在較大利益的誘惑下,對巨額偷逃稅款的企業也會放任,這些都是創業板上市公司審計風險的主要誘因,也是對注冊會計師而言最主要的風險要素。
2.市場和社會方面的風險與形成機理(1)對創業板市場的投資者來說,對注冊會計師的審計行為并不完全知曉,對內部控制的審核和發表的審核報告也并不真正了解,也無法對審計工作的完整性、合理性和有效性做出正確的判斷。這樣一來,審計工作難以真正滿足利害關系人對管理信息的訴求。在審計報告中,信息的合法性和公允性以及連貫性也會受到質疑,而這會導致內部控制在完整性和合理性方面存在嚴重缺陷,社會公眾(主要為投資者)最終會放棄對注冊會計師的信任,較高的審計風險就會因此產生。(2)依照創業板的有關規定,創業板上市公司發起人持股比例較大。雖然這樣做能夠很好地保護投資者利益,但其副作用也是十分明顯的:公司“內部人控制”的現象會更為嚴重,所有權關系也會因此而流于形式。同時,對上市公司的審計活動也會因注冊會計師地位的降低,而不得不迎合管理當局的意愿,出具脫離事實的審計報告就成為可能。此時,這一群體為了保持和擴大市場影響力,會有意降低對審計質量的要求,甚至放棄審計獨立性,迎合客戶的利益訴求。
3.被審計單位的審計風險與形成機理(1)內部控制制度缺位,審計的獨立性較差。在我國,創業板上市公司大多屬于高科技企業和民營企業范疇,企業的創建只有少數幾個人完成,在公司治理方面存在先天不足(這是個不爭的事實,也是創業板上市公司亟待解決的瓶頸),無法單純依靠自身力量對企業的運行進行有效的內部控制機制管理[3]。更為重要的是,截至目前,我國并未建立其相對完善的針對資本市場的風險投資管理機制,很多企業在創業板上市之前,并沒有進行專業化的風險管控,專業投資機構也未能提前介入,對其進行的改制通常只是表面的。在創業板上市之后,原有的內部控制制度只是停留在表面,這種狀況在短時間內不會得到根本性的改變。(2)從長期看,創業板市場的成長要借助公司凈資產的累積來完成。這是因為,創業板市場實行的是股份全流通制,企業為了取得較高的投資收益,其發起者通常會通過股權轉讓謀取短期利益。但是,在這一過程中,上市公司的發起者在公司管理層中擔任重要角色,公司即便取得了上市資格,也會在內外部各種不確定因素的影響下,時刻處在能否被“摘牌”的境遇之中。基于此,一些試圖在創業板上市的企業或者已經上市的企業,為了保證獲得較高的盈利,在內外部的壓力中,就產生了舞弊造假的動機。尤其在資本市場疏于監管的情況下,注冊會計師就會為了追求更高利益而從事與審計原則相悖的活動,審計風險就會由此生成。比如,在創業板市場中,因注冊會計師而產生的直接審計風險便是上市公司的經營風險。其中的原因在于,創業板市場對公司持續經營設定的要求標準相對較低,管理當局也大多從事高新技術和其他專有技術的研發工作,在管理水平方面相對滯后,而這會明顯增加上市公司的經營風險。
二、創業板上市公司審計風險的特征解析
在前文的分析中得知,創業板上市公司因其自身的特性和我國資本市場的特殊屬性,使得該類公司審計風險長期處于高位,加之風險的來源和風險形成機理各有不同,使得創業板上市公司的審計風險表現出更為突出的特征:更大的風險性、廣泛的關注性和工作的難度性以及基礎的薄弱性。
1.廣泛的關注性和工作的難度性在創業板上市的企業以股份制構建,無論是發起者、普通股東還是企業的管理層、潛在投資者亦或是外部審計與監管機構,都從各自的利益出發,對注冊會計師的風險審計予以密切關注,審計工作的開展情況和審計結果的公允性和客觀性都會受到研判、分析、認可或質疑。從這個角度講,創業板上市公司的審計具有廣泛的關注性。而根據已經修訂的審計準則和相關要求,創業板上市公司審計業務已經逐漸使用風險導向型審計模式,此時進行的審計工作和風險管理工作尚處在摸索階段,而這便會凸顯創業板上市公司在經營與財務方面的特性,注冊會計師的工作難度也會因此增加。
2.基礎的薄弱性創業板上市公司的審計工作不但要維護股東利益,還要防止股東干預,在保證客觀性、公正性的同時,還要和客戶建立起良好的合作關系。所以,上市公司審計工作會受到多種因素的制約,注冊會計師履行審計職能的工作難度會在無形中增加[4]。但是即便如此,創業板上市公司在資產配置、技術支持與盈利水平已經有所顯現,但在發展空間方面還會面臨長期威脅,審計工作的基礎會顯得十分薄弱。尤其當企業發展到一定階段,多元化的發展方向已經確定之后,企業為了實現穩定盈利通常會受到更多不穩定因素的影響。比如資金周轉緩慢,經營風險增加以及銷售利潤率長期大幅波動等。這些都對其盈利水平產生消極影響,注冊會計師提供其他鑒證業務的風險也會因此增加。
3.更大的風險性創業板市場的服務對象以創新型、成長型的企業為主,市場活力較大,內生性動力明顯。但是,這類上市公司多為高科技企業,在資產、技術特征和未來收益等方面都面臨較高的不確定性,同時也增加了上市公司的審計風險。在這種情況下,為創業板上市公司執行審計業務的多為中資會計師事務所,無論是注冊會計師的知識結構,還是其整體素質,在風險審計運用等方面都和外資會計師事務所的注冊會計師存在較大差距,那些單純依靠經驗積累與會計審計方面的陳舊知識是難以對這類企業進行高質量的審計。同時,要考慮到我國創業板市場自創建至今只有較短的時間,在監管理念與實施規則等方面還不健全,甚至會在主、客觀因素的影響下經常性地暴露出監管盲區,致使高管約束機制喪失,信息披露遭到外界的強烈質疑和退市機制的空缺等,這些都會對注冊會計師和上市公司本身帶來極大風險。
三、創業板上市公司審計風險的防范措施
通過前文的分析可知,創業板上市公司審計風險的來源多樣、風險形成的成因各有特點,對企業發展和審計活動造成的沖擊十分明顯。為了有效規避和防范審計風險,本文認為,需要通過提高內部審計風險的報告質量,加強誠信建設,降低職業道德風險,提高會計師事務所和上市公司審計風險的防范能力。
1.加強誠信建設,降低職業道德風險在當今時代,經濟社會的發展達到了前所未有的程度,無論是注冊會計師還是事務所,都存在為了獲得更多經濟利益而放棄職業道德的可能。而為了提高創業板上市公司的審計質量、抵御審計風險,就要防止相關人員因為內部不盡責或者違背職業道德而加大審計風險。為此,需要加強對注冊會計師和相關審計人員的誠信教育,加大對失信的懲罰力度,保證整個資本市場的正常運行,避免給投資者造成嚴重危害。比如,要保證注冊會計師在審計工作中恪守誠信為本,操守為重,以較高的職業素養指導自身的審計活動。
2.關注和提高會計師事務所的風險防范能力為了防范審計風險,注冊會計師要定期參加培訓,通過學習最新的準則和相關法律法規政策,提升自身防范審計風險的能力。同時,審計人員還應進一步強化風險意識,在審計實踐中要堅持按照審計程序進行,不可隨意降低工作成本或者變更審計程序,更應在符合審計準則的基礎上,不斷提高對財務報表中舞弊和其他錯誤的警惕性。此外,會計師事務所還應進一步完善其內控系統,在內部完善自身文化,以便在相互尊重和相互監督的良好氛圍中,構建具有明顯激勵作用的業績評價機制,把審計風險的防范融入到審計工作中。
3.提高內部審計風險的報告質量為了降低創業板上市公司的審計風險,一方面要對風險管理相對完善的企業進行風險導向審計,使風險管理理念能得到有效實施。而對那些風險管理相對薄弱的公司,要借助外部審計來對其進行風險管理審計。在這一過程中,要建立起有效的監管機制,保證外部風險管理機構不會屈服于管理當局,使內部審計能夠完全獨立于管理部門,促使創業板上市公司能夠更加迅速、靈敏、全方位地防范和化解審計風險。
參考文獻:
[1]成穎,楊朝丹.創業板IPO審計風險研究———基于“當升科技”的案例分析[J].財會通訊,2013(12).
[2]趙保卿.創業板上市公司審計風險的形成與防范[J].注冊會計師,2011(09).
[3]許濤.創業板IPO審計風險及對策研究[J].國際商務財會,2014(01).
[4]何秀英.現代風險審計在創業板上市公司的應用[J].商業經濟,2012(12).
作者:周金琳 單位:河南工業職業技術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