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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農機化雜志》2014年第四期
在2011年《農機工業發展規劃》出臺之前,歷年文件多屬指導農機化的發展意見,而關于農機裝備制造業的政策則比較散亂,沒有形成系統的產業發展規劃與政策。因此,為方便研究,筆者依據我國和湖北省農機化發展的歷史沿革,將農機裝備制造業產業發展政策分為兩大階段,即準備期與初步形成期。
1.1準備期(1979~2010年)
1.1.1行政推動階段(1979~1980年)1979年《中共中央關于加快農業發展若干問題的決定》指出要切實搞好農機工業的調整、改革、整頓、提高,認真解決好農機具的配套問題和零備件的供應問題。而湖北省從1980年開始對農機化事業進行了全面調整。這一階段整個農機裝備制造的發展是以政府為主導,國家、集體投資與經營的農業機械,基本建成了門類較齊全的農機工業體系。
1.1.2機制轉換階段(1981~1994年)隨著經濟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入,國家對農機工業的計劃管制日益放松,1983年《當前農村經濟政策的若干問題》中指出:我國應著重發展小型、多用、質優、價廉的農業機械;1987年《關于當前農業機械化問題報告的通知》指出:農機生產企業要合理調整產品結構,增加配套農具生產,加強農機科研與產品研發工作;1990年《國務院批準農業部等部門〈關于加強農機生產和使用管理工作報告〉的通知》指明:要加強對農機工業的統籌規劃與宏觀管理,中央及地方要加大對農機生產制造企業的的資金投入。湖北省依托國家宏觀政策的指引,發展與調整農機工業:1981年,由省政府辦公廳發出“做好農機工業調整規劃的通知”;1982年,省農業機械局發出全面整頓全省農機工業企業的通知;3月,《農機行業“六五”(1981-1985)計劃和十年設想》中農機制造部分對農機的出口、企業的技術改造、產品質量、新產品開發、基礎件攻關等方面進行了規劃和設想;11月,《湖北省農機工業企業基礎工作檢查細則(試行)》印發。但本階段針對農機裝備制造的政策卻偏少,且在20世紀80年代后期,湖北省的農機工業基本上轉向生產汽車的零部件,沒有政策扶持的農機科研和制造急轉直下。
1.1.3市場導向階段(1995~2003年)農機制造企業在國家相關政策與法規的保護與引導下,依據來自市場的供求信息,自主安排生產,獲得了較大發展。例如,2002年《關于進一步扶持農業機械工業發展若干意見》指出:要繼續實施現行對農機產品按13%增值稅稅率征稅的優惠政策。國家支持農機工業的技術創新,并給與一定的財政支持,優先安排生產市場急需產品的農機企業技術改造項目。而《湖北省農業機械安全監督管理辦法》與《湖北省農業機械化管理條例》的出臺,使得湖北省農機化管理工作走向規劃與立法化,但有關促進湖北省農機裝備制造產業發展的相關政策卻一直停滯不前。
1.1.4立法完善階段(2004~2010年)2004年《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機械化促進法》施行;2005年中央和省政府開始實施購機補貼政策;2009年《裝備制造業調整和振興規劃》指出:要以國家新增千億斤糧食工程為依托,大力發展所需農機產品,再次指明我國農機裝備制造產業的發展與結構調整方向;2010年《關于印發進一步加快轉變發展方式優化農機裝備結構布局工作方案的通知》中指出:進行農機裝備結構布局調整時應將農機裝備總量增長與裝備結構優化并舉;同年7月,《國務院關于促進農業機械化和農機工業又好又快發展的意見》明確指出:要推進農機工業行業改革,鼓勵和引導農機制造企業建立現代企業制度,抓緊研制農機工業產業政策,增強農機工業科技創新能力,著力解決農機產品結構性矛盾問題,完善農機產品質量標準體系,并進一步擴大農機工業國際合作。這些政策使得我國農機化事業走上法制軌道,極大地推進了農機工業的發展;另一方面,從2004年開始的中央一號文件,都密切關注“三農”問題,也逐步加大了對農機裝備制造業發展的重視。在一系列中央政策的指引下,湖北省農機工業發展速度逐步提升,農機總動力從2005年開始大幅度增長;2007年《湖北省農業機械化促進條例》施行,該條例鼓勵農業機械生產者等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組織成立行業協會,實行行業自律;在2008~2010年的省委省政府1號文件、省農業廳1號文件中,都談及要加大湖北省農機工業的發展,提升農機裝備水平。從此,湖北省農機化事業走進了有法可依、依法促進的新時期,有關農機裝備制造的政策也逐漸增加,體現在行業規劃、產品結構調整、技術革新與財稅支持等方面,但大多比較零散抽象,并沒有形成完整、系統的產業政策體系。
1.2初步形成期(2011年至今)2011年,具有劃時代意義的《農機工業發展規劃》、《農機工業發展政策》出臺,它們是發展農機工業的重要指南,明確指出了發展農機工業的重要路徑,并呈現出幾大特點:一是將農機從初級向高級進行推進;二是9條金融財稅政策支持農機工業發展的力度較為明顯;三是指明了農機工業企業未來發展方向,即通過產業結構調整和企業兼并重組,形成綜合性大型企業集團,并同時鼓勵中小企業繼續生產“專、精、特、新”的機具;四是直擊我國農機制造業發展軟肋,要加大對關鍵零部件的開發、生產以及采購體系等的扶持。另一方面,它們促進了相配套的農機裝備制造技術創新、金融財稅支持、行業準入等政策的制定與發展。但不少企業家及評論人士指出,在《規劃》與《政策》中多是“鼓勵、支持、完善、健全”等詞,缺乏明確的操作措施和具體的鼓勵扶持政策,9條金融財稅政策雖為亮點,但新意不足,農機裝備制造的產業政策需進一步完善。湖北省在2012年了《關于促進農業機械化和農機工業又好又快發展的實施意見》。該《意見》認真貫徹落實(國發〔2010〕22號)文件精神,并結合湖北省實際,明確指出要著力改善湖北農機裝備結構,提高現代農機制造水平;2013年《關于印發湖北省現代農業發展規劃(2013—2017年)的通知》指出要構建現代農業物質裝備體系,支持建設一批區域性的農機工業園,引進一批農機制造企業。但這些政策依舊不夠完善,適合湖北省農機裝備制造業的產業政策依然在孵化中。
2振興湖北農機裝備制造業的政策建議
2.1編制《湖北省農機工業發展政策》
湖北省應結合《農機工業發展規劃》與《農機工業發展政策》,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促進農業機械化和農機工業又好又快發展的意見》精神,盡快編制出《湖北省農機工業發展政策》。一方面,要加快建立市場配置資源和與湖北省政府宏觀調控相結合的產業發展機制,推進湖北省農機工業科學化與規范化管理進程;另一方面,要分析湖北省當前農業現代化和農業機械化的實際需求,以《湖北省現代農業發展規劃(2013—2017年)》中提及的農機產品為依托,進行產品市場調研,加快先進適用、市場急需、質量可靠、技術領先的農機裝備產品的研發與生產;再者,要推動湖北省農機工業進行產業結構調整與企業兼并重組,依托在建的中國湖北國泰農機產業園項目,構筑中部地區農機產業化集群基地,形成以大型企業為龍頭、中小企業相配套的產業體系與產業集群。
2.2完善農機產品研發、技術支持政策
以國家發展戰略和市場發展需求為風向標,鎖定國家重大農機產品及關鍵零部件開發導向目錄,切合實際,編制湖北省重大農機產品及關鍵零部件開發目錄,引導民間資本與企業進行產品研發與技術攻關。支持省內企業廣泛應用柔性生產技術、現代監測技術、數字化技術、清潔生產技術、虛擬制造技術、網絡制造技術等現代制造和管理技術進行技術改造,提升農機裝備制造水平。增強農機科研能力,構建具有湖北特色的現代農業產業技術創新體系,打造一批獨具優勢的農業科技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和現代農業科技示范園,加大產學研合作,培育一批具有重大應用前景和自主知識產權的突破性品種。
2.3具體化農機裝備制造業金融財稅扶持政策
2.3.1財政投入加大對湖北省農機化示范區的財政支持力度,積極探索切實可行的財政投入方案,對于生產制造農機化示范區急需的農機裝備給予相應的財政補貼,并鼓勵各農機化示范區自主進行科技創新。
2.3.2稅費優惠以《農機工業發展政策》及《國務院關于促進農業機械化和農機工業又好又快發展的意見》中的稅費政策為指導,結合我省農機裝備制造業實際情況,對現有的農機裝備制造企業進行摸底調研,搞清楚企業發展困難,有針對性地提出稅費優惠政策。
2.3.3金融支持通過金融機構尤其是農村金融服務體系與湖北省農機局等部門的聯系與合作,盡快制定適合湖北省農機裝備制造業發展的金融政策。湖北省擁有眾多的中小農機制造企業,需要加大對其扶持力度,比如對這些中小企業進行的技術改造、新產品研發等工作給予適當的信貸支持。
作者:田姍王其和胡凌云單位:湖北工業大學工程技術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