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小編為你精心準備了基于發展趨向的農業保險論文2篇參考范文,愿這些范文能點燃您思維的火花,激發您的寫作靈感。歡迎深入閱讀并收藏。
第一篇
1、從經營主體層面來看。即使政府再怎么投入資金,農民的投保意識和繳納保費的能力再怎么提高,如果沒有保險公司來進行承保,那么農業保險也是無法開展經營的。從國外的經驗來看,一些實行政策性農業保險的國家要么采取由官方保險公司來經營的方式,要么由不以盈利為目的的相互合作社來經營,或者由政府指定的保險公司來經營。可以看出經營主體大多數和政府有一定的關系,可以得到政府雄厚的財政支持,這主要與農業風險的特殊性有關。從經營主體的數目上來看,目前在遼寧省內經營農業保險的經營主體主要是中國人保和中華聯合財保兩家,經營主體的數目與遼寧省農業大省的地位完全不匹配。雖然一些市縣試探性的開展了農業合作社等方式,但由于面臨的實際問題并不能達到分散風險的職能,因此多數是自生自滅。從經營人員來看,基本上都是由財險部門的人員來監管,沒有專門經營農業保險的人才,特別是缺少能對氣象災害和病蟲害災害進行中期預警的專業人才。從經營產品來看,由于保險公司對農業保險的精力投入不夠,導致農業保險產品比較單一,可選擇的空間太小,而且并沒有隨著農業生產模式的改變而改變產品,很難適應農業發展的客觀需要。
2、從投保人層面來看。有研究表明,農業保險的效率與農民的參與率有正相關的關系,農民的參與率越高,所需支付的保費就可能比較越低。而遼寧省農民參與農業保險的比率一直都在很低的水平,分析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兩個方面。第一個方面的原因是農民的收入水平較低。根據馬洛斯的需要層次理論分析,人們在滿足了基本需求的基礎上才會考慮更高層次的需求。對于農民也是一樣,通過耕種或養殖首先要解決家庭的溫飽問題,一旦有了余錢(可支配收入)才會考慮購買保險。農民的收入越多,投保意向才會越大,有研究數據表明上一年農民人均純收入每增加1%,農業保險的保費收入就會增長2.1%。可見,制約農民參保的主要原因是農民根本買不起保險,承擔不起高昂的保費。第二個方面的原因是農民的保險意識不夠。在一次調研中發現,參加調研的農民當中有近80%的聽過保險,有20%的根本沒聽過保險。而對于農業保險的調研中發現只有將近18%的農民聽說過農業保險保險,其中有將近13%的農民參加過農業保險,農民對農業保險的認知程度更低。我國是農業大國,農業也有幾千年的發展歷史,農民的開天吃飯舊思想根深蒂固。另外我國農業保險起步較晚,這也是農民保險意識淡薄的一個原因。
二、遼寧省發展農業保險的對策建議
針對以上分析的遼寧省農業保險存在問題的三個層面,以下也分別從三個層面提出相應的對策建議。
1、政府要盡快出臺農業保險相關法規,加大對農業保險的補貼力度。由于農業保險的政策性經營不能按照純商業模式的方式來進行運作,因此在開展的過程中需要有相關的法律法規作支撐。縱觀各國農業保險的發展經驗,可以看到“立法先行”是其成功發展農業保險的重要一點。雖然我國的《農業保險法》尚未出臺,但是遼寧省應該暫時出臺法規,以促進我省農業保險的良性運行。法規里應該明確政府在發展農業保險中的重要地位,并制定出一定的政策措施來保護我省農業保險的發展,比如明確規定政府對農業保險的投入比例并要監督實施,確立農業保險再保險的法律保障,對農業保險的風險管理儲備金的運用進行監督等內容。針對農業補貼,國際上的一種做法是政府直接對經營農業保險的公司進行管理費用補貼,另一種是對農民投保的保費進行補貼從而降低農民的保費支出。由于我國農業保險的發展時間短,在一些經營技術方面還處于摸索階段,如果實施第一種做法,雖然可以提高保險公司的經營熱情,但容易造成保險公司的依賴性,很難惠及到農民個人,因此可以實施對保險公司采取較低的補貼,對農民的保費投入進行較大比例的補貼方式,這也正符合遼寧省的實際發展情況。同時,對農民存保費的補貼還要考慮到各個區域的經濟發展水平,對農民收入低的區域給予高的補貼,反之亦然。補貼的發放方式也不一定要到農民手中,可以直接劃賬到保險公司的賬戶上,這樣才能更好地保障農業保險的專款專用。
2、爭創多種經營主體聯合經營的局面,提高專業性人才素質。上述分析遼寧省的農業保險存在經營主體數目少,經營人員素質差的問題。在經營主體數目上,除了這兩大保險公司之外,遼寧省要鼓勵社會力量加入到農業保險的經營中,但要經政府批準,走正規渠道,接受保監會的監管。還可以開展政府與保險公司聯辦的方式,具有資歷的保險公司為政府代辦等經營方式。在開展多種經營主體聯合經營的過程中,政府要提供相應的法律和政策保保障,并給予技術上的支持,不能讓經營主體自負盈虧、自生自滅。同時,要致力于提高從事農業保險的人員素質,重視對專業人才的培養。由于農業保險多工作在農村,相對來說工作環境比較惡劣,因此要提高人員工資待遇,吸引更多的人才來從事此事業。其次要對上崗人員進行崗前培訓,提高其業務水平,并不斷吸收和培養一些高層次人才。保險公司也要在產品創新上下功夫,適當根據遼寧省的當地情況開發針對性的保險險種,不但可以適應當地農民的需求提高投保率,也可以使其在同行業競爭中保持一個領先的地位,在農民心目中也有一個良好的形象。
3、努力提高農民收入水平,提高農民的保險意識。農民家庭收入的高低是影響其參保農業保險的重要條件,而且是最大的一個制約因素。有的農民雖然有參保意識,但卻沒有能力購買農業保險來轉移風險,不得以只能自己來承擔風險。可以這么說,提高了農民的家庭人均收入,農民的參保率自然也就會有所提高。提高農民的收入水平,可以從不同的角度來進行,比如可以從政策角度對農業的發展給予支持,可以從技術角度提高農民的種植和養殖水平,可以從教育角度提高農民的整體素質,可以從創業角度提高農民對農閑時間的利用,可以從生態角度保持農村生態環境的良性發展等。無論從哪個角度,都會達到提高農民收入的目的。我國農民對農業保險意識非常淡薄,有的整個村子都沒有一戶購買農業保險,這說明農民保險機制并沒有深入到村村戶戶。因此政府要加強對農民的保險文化傳播,改正農民對保險的錯誤認同,比如有的農民認為花了保費如果沒有得到賠償反而是賠錢的買賣。要正確宣傳保險的作用,提高農民對農業保險的接受程度。當然,提高農民的保險意識存在一定的難度,由于農村交通不變,信息傳遞較慢,農民的文化程度較低,使一些先進的思想文化很難傳遞。可以考慮利用農民喜聞樂見的方式來傳遞保險文化,比如派保險公司的宣傳人員以及高校的老師和學生深入到農村,針對農民對農業保險存在的誤解以及不理解的地方進行宣講,讓農民真正地認識到風險是客觀存在并可以加以預防的,從而使農民從心底里認同農業保險,提高我省農業保險的參保率。
作者:南沈衛單位:遼寧金融職業學院
第二篇
一、河南農業保險發展歷程及所面臨的困境
(一)河南農業保險的發展歷程及主要經營模式河南農業保險的發展自1982年起已經走過了30多年的歷程,期間河南農業保險的發展模式主要以下三種:第一模式,保險公司自主經營模式。目前在河南主要承保農業保險的公司是人保財險和中華聯合,主要以人保河南省分公司為代表。人保河南省分公司自1982年就開始辦理農業保險業務,主要針對種植業和養殖業,分別推出了農作物種植險:主要有小麥種植成本保險、煙葉種植保險、果樹保險、棉花種植保險;農業火災險:小麥收獲火災保險、林木火災保險。另外推出了大牲畜保險、奶牛保險、養豬保險以及養鴨保險和養雞保險等。但是在整個運作過程中,由于農戶參保不積極,主動投保不足,當風險發生時,頻率高、涉及面廣,損失大,單單依靠商業保險的投入遠遠不夠,但是政府的各項政策及落實不到位,補貼和扶持力度不夠,所以人保公司一直處于虧損的狀態,嚴重挫傷了商業保險對于農業保險的投入。第二種模式,農村統籌保險互助會模式。1990年,河南省著手探索一種新型的農業保險模式:農村統籌保險互助會。首先在新鄭縣進行試點,取得一定的經驗后,向河南全省進行推廣。農村統籌保險互助會模式主要是農民和養殖業主統籌互助,但是由于參加人員有限以及資金不足,當面臨大的風險面前就顯得勢單力薄。盡管互助會采取將30%的保險責任以再保險的方式向人保支公司分保來進一步分散風險,但是效果仍然不佳。農村統籌保險互助會的最主要特點是由于互助會是非贏利性保險組織,政府給予免除其營業稅、所得稅和利潤調節稅等全部稅賦的優惠政策。盡管農村統籌保險互助會模式有其理論的依據和其他經營模式所不具備的優越性,但主要是由于規模和專業人才的缺乏使這種曾經引起全國保險業界和學術界矚目的經營模式連同其農業保險試驗僅僅生存了五六年便銷聲匿跡了。第三種模式,政府和保險公司合作模式。河南省農業經過多年的探索,最終認識到農業保險必須走政府強力推進和支持,商業保險積極參與的發展道路。于是河南省地方政府和人保河南省分公司建立了一種聯合經營模式。政府和商業保險公司各方按照一定的比例投入風險準備金,所有經營成本費用以及保險收入均按比例分攤。這種模式理論上講是比較完美,但是在實踐中同樣也出現了一些難以逾越的實際問題。特別是遇到大面積巨大災害的時候賠付率居高不下,結果造成長期經營虧損,業務逐步萎縮。
(二)河南農業保險發展所面臨的困境河南農業保險經過30多年的發展目前面臨著一個巨大的困境。一方面,改革開放30年,河南農業得到了快速發展,農業保險需求日益增強。據有關數據顯示,截至2012年,全省糧食總產量達到1127.72億斤,連續9年創歷史新高,2011年,肉類總產量達到624.6萬噸,禽蛋產量達到390.5萬噸,奶產量達到306.6萬噸,均居全國前列。油料、蔬菜、水果、水產品總產量2011年分別達到532.36萬噸、6709.74萬噸、2414.12萬噸、99.4萬噸。累計發展無公害農產品1690個、綠色食品389個、有機食品62個和地理標志農產品48個。建成農產品出口示范區57家,總量居全國第二位。目前,河南省已擁有60家國家級、562家省級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市重點龍頭企業2502家。全省食品加工已發展到23個門類、24個行業。規模以上農產品加工企業銷售收入居全國同行業第二位,居全省工業各行業之首。河南農業產業化的高速發展大大促進了農業種植業和養殖業的發展,隨著河南農業產業化組織經營規模越來越大,投資成本也居高不下,對于現代農業技術的要求也越來越高,農業產業面臨的經營風險也越來越大,他們對農業保險的需求也日益增強,與此同時河南農業保險面臨的供需矛盾也越來越突出。另一方面,農業保險“生產”的正外部性與“供給有限”嚴重制約了河南農業保險的發展。農業保險所謂的“生產”正外部性,是指為農業保險人提供農險的私人邊際成本大于社會邊際成本,而私人邊際收益小于社會邊際收益。由于系統性風險、信息不對稱以及農業、承保、定損、理賠的高難度,使農業保險的賠付率和經營成本較高,農業保險人虧損嚴重,私人邊際收益極低。而外部代表社會利益的政府,用很小的代價就可以獲得農業保險帶來的好處,社會邊際收益為正。所2014年第10期下旬刊(總第568期)時代金融TimesFinanceNO.10,2014(CumulativetyNO.568)以,農業保險人“生產”農險時,承擔了部分本應有社會承擔的成本,邊際私人成本高于邊際社會成本,但邊際私人收益卻小于邊際社會收益,正外部性由此產生。根據經濟學原理,保險公司和社會分別按照邊際成本等于邊際收益的原則確定農業保險的均衡量。結果作為產品的供應方和生產方,保險公司的最佳“生產量”小于社會最佳規模,造成農業保險的“供給不足”。另外,由于各種原因,政府各項農業保險扶持政策難以落實,結果形成政府對于農業保險支持不足客觀事實,眾多從事農業保險的保險公司長期處于虧損的狀態,以至于各個保險公司開展農業保險的積極性不高,或者不愿開展農業保險。據調查數據顯示,農業保險的賠付率高達88%,有的地區竟高達250%,這大大高于保險界公認的70%的臨界點。在農業保險盈利艱難的形勢下,多家專業農業保險公司不得不采取“財政補貼+以險養險”模式,即“以商業險養農業險”。由此造成長期以來河南農業保險供需矛盾的交替變化一直是河南農業保險難以擺脫的困境。
二、河南農業保險發展的對策與建議
河南農業保險目前所面臨的困境嚴重制約了河南農業保險的快速、健康發展。只有逐步消除農業保險“消費”的正外部性與“需求不足”和農業保險“生產”的正外部性與“供給有限”之間的矛盾,使之到達均衡,才能走出河南農業保險發展目前的困境,才可以保證河南農業保險的長期健康發展。據此,我們提出以下建議和對策,從而促進河南農業保險的快速發展。
(一)充分利用農業保險政策優勢,調動保險公司從事農業保險的積極性長期以來,中央政府都非常重視農業及農業保險的發展,每一屆政府任職的第一件事就是出臺針對我國農業發展的中央一號文。自2004年以來,中央連續11年在一號文件中將農業保險列為金融支持農業發展的重要內容。2014年黨中央、國務院第11次在中央一號文件中指導“三農”工作中再次指出,加快農村金融制度創新,加大農業保險支持力度。加快建立政策性農業保險制度,選擇部分產品和部分地區率先試點,有條件的地方可對參加種養業保險的農戶給予一定的保費補貼。鼓勵商業性保險機構開展農業保險業務。要求各級財政要增加扶持農業產業化發展資金,支持龍頭企業發展,并可通過龍頭企業資助農戶參加農業保險。各級財政對農戶參加農業保險給予保費補貼,完善農業巨災風險轉移分攤機制,探索建立中央、地方財政支持的農業再保險體系。明確提出加大中央財政對中西部地區保費補貼力度;探索建立農村信貸與農業保險相結合的銀保互動機制,希望通過銀保互動機制進一步支持農業保險的發展。根據中央歷年的一號文精神,河南省也啟動了政策性農業險的省內試點工作,由河南省保監局與省發改委、財政廳共同起草上報了政策性農業保險試點方案,河南省一些市、縣因地制宜,主動加強了政策性農業保險工作的探索。希望能夠充分利用目前我國和河南地方農業保險的政策優勢,加大政府扶持力度,調動保險公司從事農業保險的積極性,使河南農業保險“生產”的正外部性與“供給有限”的矛盾得到明顯的改善。
(二)探索農業保險新模式,促進河南農業保險的快速發展借鑒國內外農業保險發展經驗,探索河南省農業保險發展新的模式和機構,促進河南農業保險的快速發展,其主要從以下幾種模式進行思考和實施。第一,商業保險公司加政府補貼模式,由政府制定總體的補貼政策性,商業保險公司根據自己的業務情況申請農業保險和再保險業務,并開展各種業務,然后根據政策領取政府補貼。在這種模式的具體操作流程如下:首先由各級政府財政結合當地農業產業龍頭企業共同出資設立一個農業風險基金,然后按照各方協商的出資比例交給農業風險基金,當出現農業風險需要保險賠付時風險基金把相應的資金支付給商業保險公司,由保險公司再把賠付款支付給農戶,形成由各級政府、龍頭企業、保險公司和農戶共同承擔風險的體系,極大限度的減輕商業保險公司的負擔。第二,借鑒德國和法國的農業保險合作社經營模式。農業保險合作社經營模式的本質是以被保險農民為主體的民間農業保險合作組織或農業保險相互會社。這種模式通常是由各級政府幫助組織和建立,保險人和被保險人利益一致,可以有效規避道德風險。第三,政府支持下的相互制農業保險公司經營模式。相互制保險公司是參加保險的人為自己辦理保險而成立的法人組織,也是國際上比較成熟和被廣泛采用的一種保險組織形式。相互保險公司在組織形式、資金來源、經營模式、經營目標和分配機制等方面與股份制公司有很大的區別。相互制保險公司具有經營靈活、成本低、適于道德風險較高的保險業務等優勢。
(三)加強農業保險管理技術和宣傳力度,增強農民保險意識河南農業保險在過去幾十年的發展過程中,管理技術也存在著許多不足。我國目前僅有的幾家經營農業保險業務的保險公司的保險費率的制定基本上是按照作物的收成的一定的比例來確定。這種方法很不科學,而且很多時候保險公司其保險費率、賠付率等決策過程基本上是靠經驗和協商,缺乏定量的科學根據,必須要加大科學管理,根據河南省的具體情況加強農業保險的科學性研究,使農業保險制度的制定更加具有合理性。在對農業保險的管理過程中要針對農業風險的特點,從風險識別、風險度量和預警技術方面加以提高,另外,加強科學的農業保險定價技術和防災減損技術,提高農業損失的測定水平及理賠技術,提高農業保險分散風險管理水平,擴大農業再保險,降低保險成本,提高保險公司的綜合盈利水平,為農業保險提供更好的保障服務。加強農業保險宣傳力度,增強農業保險意識是進一步發展河南農業保險的基礎。農業業主或從業者的保險意識直接決定著農業保險需求,是農業保險發展基礎的重要組成部分。各級政府和保險公司應當加大政策性農業保險試點工作宣傳力度,進一步提高基層干部和廣大群眾對政策性農業保險知曉率,增強政策執行的透明度,擴大政策的影響力。農業產業從業人員往往文化程度較低,保險意識普遍比較淡薄,對農業保險的方法、作用等了解不多,不能真正理解保險救助災害、扶貧濟危的本質含義。發展農業保險,農民是主體,為了改善農民意識薄弱的現狀,當前應采取多種形式加大宣傳力度,結合生產實際,采取靈活多樣的宣傳方式。緊密結合農民生產生活特點,采取靈活多樣、富有成效的宣傳手段,有針對性地開展宣傳工作,如:在農民喜愛的電視節目時段利用滾動字幕形式宣傳政策內容;在村頭張貼政策性農業保險宣傳畫冊、出黑板報;編制政策性農業保險“明白紙”,發到每一個投保戶手中;利用鄉鎮、村召開代表大會契機,宣傳政策。
作者:屈波單位:鄭州航空工業管理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