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小編為你精心準備了國家利益直接投資利用參考范文,愿這些范文能點燃您思維的火花,激發您的寫作靈感。歡迎深入閱讀并收藏。
自1991年以來,我國已經連續18年成為吸引外商直接投資最多的發展中國家,利用外商直接投資已經成為推動我國經濟快速增長的主要力量,特別是在當前的金融危機之下,各級政府也爭相將招商引資列為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并將之視為考核官員政績的主要指標。本文即是從國家利益視閾審視利用外商直接投資的一個嘗試,以期拋磚引玉,引起相關專家的關注。
外商直接投資與國家利益的概念界定
通常所說的外資,其實主要有四種形式:對外借款包括國際金融組織貸款、外國政府貸款等;外商直接投資;外商其他投資,如補償貿易、國際租賃等;國外贈款。本文所說的外商直接投資又稱為外國直接投資或國際直接投資,從東道國角度而言一般稱為外國直接投資或外商直接投資,而從投資國角度出發,則通常稱為對外直接投資,它是國際投資的重要形式之一。
關于外商直接投資的概念,國際貨幣基金組織認為:“外國直接投資是指一國(或地區)的居民和實體(直接投資或母公司)與在另一國的企業(國外直接投資企業、分支企業或國外分支機構)建立長期關系,具有長期利益,并對之進行控制的投資”。在我國,根據國家外匯管理局的統計口徑與商務部統計口徑,官方的“外商直接投資”指的是:外國企業和經濟組織或個人(包括華僑、港澳臺胞以及中國在境外注冊的企業)按中國有關政策、法規用現匯、實物、技術等在中國境內開辦外商獨資企業、與中國境內的企業或經濟組織共同舉辦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合作經營企業或合作開發資源的投資(包括外商投資收益的再投資),以及經政府有關部門批準的項目投資總額內企業從境外借入的資金。該表述作為一個學術研究的定義,可能不夠嚴謹,但事實上,我國的相關統計數據依據的正式該表述規定的范疇,所以具有很強的實際意義。為了便于學術交流,本文也采用該表述。
修昔底德在其總結古希臘經驗的《伯羅奔尼撒戰爭史》一書中斷言:無論是在國家還是在個人之間,利益的一致是最可靠的紐帶。鄧小平在會見美國總統尼克松時也說道:“考慮國與國之間的關系……當以自己國家利益為最高準則來談問題和處理問題”。所以,衡量利用外商直接投資的利弊,也當以國家利益為最高準則。那究竟什么是國家利益呢?外商直接投資和國家利益有什么關系呢?
關于國家利益的內涵,不同學者從不同的角度、不同的層次進行了廣泛而深入的討論。如美國學者唐納德•諾切特萊因博士認為,美國國家利益有變與不變兩個因素,其中前者形成美國的持久性利益,可以稱之為基本利益,包括國防、貿易、世界秩序、意識形態的維護和宣傳;變的部分則是依據國際和國內形勢的變化而做出的反應。盡管不同學者在國家利益的概念內涵、界定以及屬性上爭論不已,但是大部分學者基本都能形成以下共識:一是國家利益有不同的層次,首先是政治利益,主要是指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其次是經濟利益,主要是指國家的經濟安全;再次是文化利益,包括國家意識形態等。一個國家只有解決了生存問題,才可能謀發展,然后才有更高層次的文化意義上的追求。二是國家與政府的關系上,國家利益是政府行為的直接動因,政府行為必須以國家利益為依據,并且以國家利益作為檢驗政策效果的最高標準,政府實行的國內外政策必須捍衛國家利益。
在全球化進程日益加快、各國相互以來程度日益加深的今天,國家利益仍高于一切,所以在吸引和利用外商直接投資的問題上,也當以國家利益為最高評價標準。應當說,積極吸引和利用外商直接投資與國家利益的關系基本上是正相關的,這主要體現為促進了我國經濟的發展。
利用外商直接投資與國家利益的沖突分析
傳統的國際投資理論都是從跨國公司利益和發展的角度出發來看問題的,根本不會顧及發展中國家的利益和需要。所以我們必須認清外商直接投資所具有的兩面性,外商直接投資在帶來了我國經濟的快速發展的同時,也可能使得我國經濟的未來發展處于外國跨國公司的控制之下而喪失了對自身發展的選擇權和控制權,最終損害國家利益。外商直接投資與國家利益的沖突可以從以下方面檢視:
(一)外商直接投資與我國的產業安全
產業安全指的是主權國家對影響國民經濟全局的戰略性資源產業和支柱產業具有足夠的控制能力,其生存和發展不受國內外不利因素的威脅,并能夠實現產業結構和市場結構的合理化,具有一定的國際競爭力。外商直接投資對我國的產業安全的威脅主要體現在:
1.外商直接投資對我國的產業控制逐漸加深。外商直接投資對東道國的產業控制程度主要可以從外資股權控制率、外資品牌擁有率、外資技術控制率、外資經營決策權控制率和外資國別集中度五個指標來衡量。譬如在外資品牌擁有率上,大量具備壟斷優勢的外國名牌涌入,對我國國內的名牌產品也構成了強烈的沖擊。譬如在洗滌劑行業,美國寶潔公司、英國利華、日本花王、德國漢高等四大洗滌化工公司的知名品牌就控制了國內大部分市場;在飲料行業,國內八大名牌飲料廠已有7家與美國可口可樂和百事可樂合資,成為其罐裝車間。
2.外商直接投資加劇了我國三大產業結構的失衡。據商務部的《中國外商投資報告—2007》數據顯示:“截至2006年底,我國累計批準設立外商投資企業594445家,實際使用外資金額7039.74億美元。在累積實際使用外資金額中,農林牧漁業占不到3%,制造業占71%,服務業占約26%;……”,可見,農、林、牧、漁等第一產業實際利用外商直接投資額在全部投資額中所占比例較低,這與第一產業在我國國民經濟中所處的重要地位不相適應;而制造業所吸收的外商投資比重明顯偏高。更重要的是,外商直接投資大多只是將其生產過程最終的組裝工序移至我國,可以說,我國引進的外商直接投資降低了我國工業結構的整體效益。外商投資產業結構不合理,加劇了我國產業結構的失衡,不利于我國國民經濟的健康發展。
(二)外商直接投資與我國經濟的可持續發展
國家利益最重要的內容,就是國家的經濟安全。所謂國家經濟安全,指的是國家根本的經濟利益不受損害,經濟在整體上基礎穩固、健康運行、穩健增長、持續發展,在國際經濟生活中具有一定的政策自主性、發展自主性、自衛能力和競爭實力,所以一個國家經濟的可持續構成了國家經濟安全的主要指標,而當前的利用外商直接投資在某些方面有悖國家經濟安全,最終損害國家利益。
1.政府非理性的引資博弈導致外商直接投資的量增質降。隨著我國開放格局的進一步深入,招商引資成了各地各級政府的頭號工程,引資數量成為各級政府必須完成的指令性指標。其結果是某些地方政府濫用引資優惠政策,由此人為地降低了外資企業的生產成本,使原來資質低下的外企也可以輕松進入我國市場,從而在整體上降低了利用外資的質量。
2.利用外商直接投資的優惠政策與市場經濟的公平競爭。如前所述,為了鼓勵外商對華直接投資,我國特別是地方政府在稅收等方面給予了最大優惠。外商直接投資企業與內資企業實行兩套稅制,人為地破壞了市場經濟的公平競爭原則,造成兩者之間競爭的外部環境極不平等,內資企業處于不利的地位,造成了外資依靠優惠政策優勢排擠內資企業的“政策擠出效應”。對外資的“超國民待遇”事實上是以國家權益和國家利益交換外商投資,必然損害了我國的民族產業和國家利益,我們期待業已實施的“兩稅合并”能消除產生的負面效應。
3.外商直接投資給我國帶來了沉重的環境壓力。西方一些高污染、高能耗產業由于其國內嚴格的環境標準和高昂的環保費而無法立足,以國際經濟合作、國際投資的名義或直接通過跨國公司將某些污染嚴重的產業轉移到發展中國家,使得發展中國家成為其“污染避難所”。據統計,日本企業將60%以上的高污染產業轉移到東南亞地區和拉丁美洲,美國也有39%的“骯臟產業”轉移到發展中國家。我國相對寬松的環境管制導致國外污染密集型產業向我國轉移,從而加重了我國環境污染的程度。
另外,外商直接投資企業還存在商業賄賂、產品質量、社會責任缺失、阻礙我國技術進步等問題。
利用外商直接投資的對策分析
(一)要建立公平、完善的投資和競爭環境
在堅持實施新的所得稅法的基礎上,我們要根據我國經濟發展和對外開放的要求,研究制定外商投資促進方面的法律和政策,修改完善加強外匯管理的法律制度,進一步完善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需要的涉外法律體系,為國內外企業創造公平、完善的制度環境。
(二)要引導外商直接投資產業結構和地域結構的優化
要通過各種政策,譬如適時修訂《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外商投資項目不予免稅的進口商品目錄》和《中西部地區外商投資優勢產業目錄》,有效引導外商直接投資實現產業結構和地域結構的優化和升級。
(三)加強對外商直接投資企業的監控并建立安全預警制度
國家有關部門應該牽頭建立監測外商直接投資的信息預警體系,通過產業指標特別是關鍵產業指標、結構指標以及國際收支指標的動態監控,及時發現并解決可能影響到我國經濟安全的問題點。
(四)加強對包括外商直接投資企業的環保監管
首先要加強對外商直接投資項目的能耗、環保等標準的準入評估,堅決強制淘汰高耗能、重污染的企業;加強對各類企業環境保護監管,加大執法力度;研究制定支持外商投資環保產業的綜合性鼓勵政策,加快污染治理市場化進程。
(五)多途徑切實保護國家經濟安全和公共利益切實貫徹《反壟斷法》,加大反壟斷工作力度,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確保對關系國家安全和國計民生的戰略行業、重點企業的控制力和發展主導權。繼續改革和完善招商引資方式,避免招商引資的盲目性和追求規模效應,切實保障我國的國家利益。
我們要采取措施,積極、合理、高效地使用外商直接投資,達到利用外資與國家利益的和諧。外商直接投資的根本目的是為了在世界范圍內爭取和利用資源,它不會首先去關注東道國的利益。如果對外商直接投資不加規范和干預,就很容易形成跨國公司的壟斷,導致本土產業被擠出,技術依賴于他人,最終損害我國的國家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