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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認真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認真落實國務院、省、市政府關于實施第二期學前教育三年行動計劃的要求,根據《市第二期學前教育三年行動計劃》宜府辦發〔2015〕58號,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計劃。
一、發展現狀
2011年以來,我區以普及學前三年教育為目標,以滿足人民群眾需求為宗旨,大力實施學前教育一期三年行動計劃,全區學前教育事業健康快速發展,取得了顯著成效。截至2014年底,全區共有幼兒園68所,其中公辦幼兒園14所,比2011年增加13所。省級示范園1所,市級示范園3所。全區在園幼兒10732人,學前三年毛入園率由2011年的76%增長到9448%,“入園難”問題基本得到解決,保教質量顯著提升。實施公辦園集團化管理,發揮示范引領作用,促進城鄉學前教育均衡發展。
但從總體上看,學前教育仍是我區教育體系中的薄弱環節,城區及邊遠農村地區公辦學前教育資源總量仍顯不足,普惠性學前教育覆蓋率不高,集團化管理運行機制有待完善,師資隊伍建設任務艱巨,投入保障機制有待加強,保教質量參差不齊,“小學化”現象仍不同程度存在,城鄉、園際間發展不平衡,與人民群眾對優質均衡的學前教育要求還有較大差距。
二、發展目標
按照“政府主導、社會參與、公辦民辦并舉”的總體要求,建立以公共財政投入為主的農村學前教育成本分擔機制,建成農村公辦主體、城區公辦主導的學前教育公共服務體系。到2017年,全區學前三年毛入園率達到99%以上,基本普及學前教育。
(一)擴大資源。統籌規劃,合理布局普惠性學前教育資源,著力擴大農村公辦學前教育資源,解決好城鄉結合部和城區新增的居民區學前教育資源總量不足的問題。2015-2017年,全區新建公辦幼兒園9所(見附件1),全區學前三年毛入園率分別達到97%、98%和99%以上。
(二)調整結構。加快發展公辦幼兒園,鼓勵扶持普惠性民辦幼兒園,擴大城鄉普惠性學前教育資源覆蓋率。到2017年,全區鄉鎮公辦園和普惠性民辦園區域覆蓋率達到90%以上;城區公辦園和普惠性民辦園覆蓋率達到70%以上,其中鄉鎮及以下入園幼兒享受普惠性服務。
(三)提高質量。深入貫徹落實《3-6歲兒童學習與發展指南》,提高保教人員素質,提高幼兒園辦園質量,消除無證辦園和“小學化”現象。全區幼兒園園長、保育員、衛生保健人員、安保人員、炊管人員等持證上崗率達100%,專任教師持幼兒教師資格證比例達75%以上。
(四)健全機制。建立政府投入、社會投入、家庭合理分擔的經費保障機制,做到保安全、保工資、保運轉、保發展。制定公辦園生均經費標準、生均財政撥款標準;完善普惠性民辦園扶持政策、貧困家庭幼兒入園資助政策等。按照省定幼兒園教職工配備標準,建立公辦幼兒園教職工編制動態管理和人員補充機制。到2017年秋季開學時,全區公辦園編制內園長和專任教師的數量占本園教師總數的比例不低于50%。
三、主要措施
(一)擴大資源總量,提高公辦園和普惠性民辦園覆蓋率
1、完善優化學前教育布局。將學前教育納入全區教育發展“十三五”規劃,全區統籌,以鄉鎮(街道)為規劃單元,制定布局規劃,按照“就近、方便、安全”的要求,明確定點幼兒園,確定辦園規模。
2、繼續實施一批公辦幼兒園建設項目。加大政府投入,抓住國家學前教育項目建設機遇,新建公辦園9所,實現公辦園鄉鎮全覆蓋,擴大城區、城郊學前教育資源。
3、認真落實城鎮住宅小區配套幼兒園建設管理辦法。嚴格執行《關于加強市城區住宅小區配套幼兒園建設和管理的意見》(宜教發〔2012〕7號),確保符合配建條件的小區幼兒園全部按要求建設到位,并在竣工驗收后3個月內無償移交區教育主管部門,用于舉辦公益性、普惠性幼兒園。規劃、國土、住建、房管、財政、地稅、教育等部門要積極配合,認真履責,采取事前控制、跟蹤督查整改等措施,加大對新建配套園的監督檢查力度,確保小區配套幼兒園建設到位。小區配套園不用于舉辦公辦或普惠性幼兒園的,教育部門不得為其頒發辦園許可證。對于宜教發〔2012〕7號文件出臺前竣工的小區,建有配套幼兒園的由區政府會同相關部門與開發商協商回購辦法。
4、積極扶持普惠性民辦幼兒園發展。修訂完善《區扶持普惠性民辦園發展管理辦法(施行)》,對扶持對象、認定程序、成本核算、收費管理、日常監管、財務審計、獎補政策和退出機制等做出具體規定。以政府購買服務、劃撥土地使用權、安排貼息貸款、減免租金、補貼運行經費、派駐公辦教師、開展業務培訓和指導等方式,對普惠性民辦幼兒園予以扶持,引導和支持普惠性民辦幼兒園規范辦園,提升辦園水平,提供普惠性服務。區財政將普惠性民辦園獎補資金納入預算。
5、大力推進殘疾幼兒學前教育發展。要將殘疾兒童學前教育納入當地學前教育發展總體規劃。各幼兒園創造條件接收輕度殘疾幼兒隨班就讀。
(二)落實財政投入政策,推動學前教育健康發展
1、進一步加大學前教育財政投入。完善以區為主、財政投入為主的學前教育經費投入保障機制。貫徹落實國務院、省政府“將學前教育經費列入財政預算”、“新增教育經費向學前教育傾斜”等投入政策要求,區級財政性學前教育經費逐年提高。
2、建立健全學前教育成本分擔機制。2016年3月底以前,區物價部門會同教育、財政部門,測算核定全區學前教育生均公用經費標準和公辦園生均公用經費撥款標準,合理確定公辦園收費標準。制定普惠性民辦幼兒園獎補辦法和家庭經濟貧困幼兒資助標準等,建立和完善財政、社會、家長合理分擔的學前教育經費投入機制。
3、規范學前教育資金管理。積極爭取中央和省二期三年行動計劃對我區學前教育發展的項目資金支持。堅持規劃先行,確保學前教育資金使用的科學性和高效性。嚴格執行預決算制度、國庫集中支付制度和政府采購制度等相關規定,切實加強對學前教育資金的使用監管和效益評估。
(三)推進辦園體制機制改革,優化公辦學前教育資源
完善集團化辦園機制。繼續發揮省、市級示范園的辦園優勢,優化公辦園集團化管理運行機制。教育部門研究制定對集團管理的考核評估以及保障機制,確保集團運作規范、管理高效。鼓勵全區民辦園通過城鄉共同體、連鎖辦園、強弱結對幫扶等模式實行集團化管理,提高保障能力。
(四)加強科學保教指導,全面提升辦園水平
1、提升科學保教水平。貫徹實施《3-6歲兒童學習與發展指南》,實施科學的保育和教育。各級各類幼兒園制定教玩具達標計劃,到2017年秋季開學前,全區各級各類幼兒園的玩教具配備達到省定標準。遵循幼兒身心發展規律,科學合理安排幼兒一日活動。教育部門要根據各園實際逐園核定辦園規模,對幼兒園實行總量控制下的招生管理,堅決杜絕“大班額”現象。嚴格控制幼兒入園年齡,小班不能招收3歲以下幼兒。堅持小學一年級“零起點”教學,堅決防止和糾正學前教育"小學化"傾向,小學招生時,不能以任何形式進行文化類考試。嚴禁給幼兒統一配備人手一冊的教材(資源包)。
2、加快提檔升級。依據國家、省、市有關幼兒園辦園水平評估標準,定期組織辦園水平評估工作,實行辦園水平動態認定機制。推進“家園共建”,嚴格執行“家長代表入園制度”,形成“家園共建、民主管理”長效機制。引導和督促各級各類幼兒園加快升等晉級步伐,提高辦園質量,擴大優質學前教育資源。到2017年,省級、市級示范園比例達到15%。
3、健全學前教育教研網絡。全區至少配備1名學前教育專職教研員,建立專兼職專家團隊,為開展學前教育教科研工作提供必要的條件與經費。根據地域劃分學前教育教研指導責任區,采取分層次、分類別、分區域、包片到園、指導到人等方式開展教科研工作。
(五)強化管理,著力提升學前教育教師隊伍素質
1、嚴格幼兒園教職工準入制度。嚴格執行國家頒布的幼兒教師專業標準,落實幼兒園園長、教師持證上崗制度和保育員、衛生保健員、炊事員和安保人員資格準入制度。從2016年起,教育主管部門對全區民辦幼兒園教職工實行備案管理,凡不符合相關從業規定要求的,不允許進入幼兒園工作。
2、探索建立幼兒園教職工編制核定及人員補充機制。按照省公辦幼兒園教職工編制指導意見和教育部《幼兒園教職工配備標準(暫行)》,合理核定公辦幼兒園教職工編制,配齊配足教職工,嚴禁擠占、挪用幼兒園教職工編制。
3、完善幼兒園教師培訓培養體系。與高校開展合作,采取定向委培等方式,為農村幼兒園培養合格教師。實施幼兒園教師學歷提升計劃,支持幼兒教師在職參加??萍耙陨蠈W歷教育,所需經費由幼兒園和個人共同承擔,力爭到2017年,全區幼兒園專任教師大專以上學歷比例達到90%以上。實施幼兒園名師名園長培訓計劃,培養學前教育領軍人物,用3年時間培訓35名骨干園長、70名優秀教師。建立幼兒園名師、名園長工作室制度,推動園際教研、園本研修等活動的深入開展,全面提升幼兒教師隊伍的專業水平。建立區級培訓網絡,培訓經費納入同級財政預算。
4、依法保障幼兒教師待遇。不斷完善幼兒園教師工資待遇保障機制。對公辦園在編教職工,實行工資全額預算,其工資待遇水平應與區內小學教職工基本一致,逐步實現公辦園編內編外教職工同工同酬。對長期在農村基層和艱苦邊遠地區工作的公辦園教師,按有關規定實行工資傾斜政策。對民辦園教職工,要引導和監督舉辦者依法與其簽定勞動合同,保障其工資待遇,足項足額為其繳納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深入開展集團公辦園教師交流工作,合理確定區域內公辦幼兒園高級、中級、初級崗位之間的結構比例。非在編教師和民辦幼兒園教師在業務培訓、職稱評定等方面與公辦園在編教職工享有同等地位。
(六)健全學前教育監管體系,保證學前教育健康穩步發展
1、強化組織領導。進一步強化“以區為主”的學前教育管理體制,積極爭創省“學前教育示范區”。建立健全學前教育部門聯席會議制度,統籌推進辦園體制、投入機制和用人制度等方面的改革,制訂政策措施,著力解決全區學前教育的薄弱環節和瓶頸問題。加強學前教育工作督導評估,將行動計劃目標任務和政策措施落實情況納入鄉鎮(街道)政府教育工作實績考核。
2、嚴格辦園準入。堅持辦園標準,遵循布局規劃,嚴格審批程序,辦理幼兒園準入登記手續,嚴禁無證辦園。加大無證辦園查處力度,鄉鎮(街道)政府組織教育、綜治、公安、住建、衛生計生、食品藥品監管、物價等部門聯合執法,依法取締無證辦園。認真落實幼兒園年檢和結果公示制度,區教育部門在區政府網站定期公布幼兒園辦園資質、辦園條件、師資狀況、收費標準等基本信息。
3、加強日常監管。鄉鎮政府(街辦)是學前教育日常監管的主體,教育、公安、財政、編辦、人社、國土資源、住建、規劃、衛計、食藥監管、房管、物價等部門按照各自職能履行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