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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跟蹤審計作為審計機關加大建設項目審計監督力度、探索投資績效審計的一種有效方式,審計部門及相關單位已進行了大量實踐探索。如何規范和完善建設項目跟蹤審計,很多現實性的問題有待進一步研究解決,需要做出理論上的探索與解答。
一、建設項目跟蹤審計的概念和意義
建設項目跟蹤審計是指將建設全過程劃分成若干階段或確定若干重點建設事項,由審計人員隨著建設進程, 及時對各階段的審計對象或確定的重點事項進行審計并作出審計意見和建議, 供被審計單位糾正存在的問題, 改進、完善建設工作,使其得以規范、有序、有效運行, 取得盡可能好的效益。相對于傳統的事后審計,跟蹤審計可以對建設項目進行全過程、全方位的監督和評價,較好地彌補了結算審計的不足,有利于國家審計對建設項目的提前介入和過程監督,充分發揮控制建設成本、促進提高項目管理水平、提高投資效益的作用。建設項目跟蹤審計主要具有以下四點重要意義。
(一)前移審計關口,有利于控制建設項目投資成本。
從全國范圍來看,項目建設前期決策準備不足、工程實施不規范、工程管理不完善等問題仍十分普遍,造成政府投資損失浪費的現象仍有發生。審計關口前移,將事前預防、事中控制和事后監督有機結合起來,能夠使審計工作更好的發揮促進投資控制的作用,減少損失浪費。
(二)跟隨建設過程,有利于規范建設項目工程管理。
相對于其他被審計對象,建設項目具有周期長、規模大、造價組成復雜等特點,跟蹤審計人員的工作場所可以設在施工現場,對工程的施工過程、形象進度等做到眼見心明,對工程實施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及時提出審計建議或整改要求,促進建設過程中的制度建設和完善,規范工程管理,有效防止有關工程質量問題的發生。
(三)監督關鍵環節,有利于防止建設項目的腐敗行為。
近些年來,工程建設領域存在著較為嚴重的腐敗現象,腐敗行為防而不止,堵而不絕,造成這種狀況的原因之一,是對項目實施過程缺乏有效的監督體制,未能形成權責明確、相互制衡的決策、管理和監督體制。審計機關是重要的監督部門,實行跟蹤審計,形成權力制衡機制,有利于從源頭上預防腐敗。跟蹤審計中審計機關介入建設過程,對工程招投標、材料采購、工程簽證等關鍵環節進行監督,在一定程度上可防止和遏制暗箱操作和幕后交易。
(四)實施動態監督,有利于降低事后審計風險。
開展建設項目跟蹤審計有極大地避免了對工程成本的檢查風險。審計人員經常深入到工程現場,能夠觀察到物資進出、設備安裝、建設施工的具體過程,及時對設計變更事項的合法合理性進行審計,對材料設備價格的合理性進行審計,對簽證單、驗收單、進貨單及相關事項包括隱蔽工程等進行審計,從而減少審計人員因不了解實際情況所帶來的檢查風險。
二、建設項目跟蹤審計的現實問題
(一)跟蹤審計定位與參與深度。
目前,許多審計機關的建設項目跟蹤審計工作實現了“關口前移”,涉及工程建設階段。正因為此,一些建設單位、監理單位把有效地控制工程成本、遏制工程建設出現重大問題的責任寄托在審計身上,希望通過審計全程把關來預防這些問題。對于建設項目管理過程中需要建設單位決定并承擔責任的問題,他們往往先要等跟蹤審計人員表態后,才簽署相應意見,在以后時間內就以此為依據,來推動建設進程。實際上,審計部門肩負的職責應當是重點檢查建設項目操作程序是否到位,建設項目資金使用是否規范,監督建設項目過程中的每項工作是否存在明確的責任主體,建設項目相關單位是否切實履行職責,而建設項目管理過程中的問題不應由審計部門來決策,并承擔責任。上述行為和觀點說明,大家對跟蹤審計期望過高,對跟蹤審計定位、職責等問題的認識仍然不清楚、不明確。
(二)跟蹤審計介入時間。
現階段,跟蹤審計介入時間沒有一個明確規定,全國各地審計機關的做法不一,跟蹤審計所關注的內容和做法也有著較大差別。有的地方幾個月集中一次到現場進行審計,關注的主要是建設資金的使用、工程程序的合規合法性;有的對建設項目各個重點節點進行連續審核,對工程結算進行全面審查;有的則全過程地參與建設項目各個環節的業務把關,包括對所有合同內容的審查、所有工程變更的審核、所有隱蔽工程的現場查驗、大宗材料的價格及質量把關、工程結算價格的審定等;有的甚至對工程設計方案、概算編制的科學性和合理性,提出審核意見。不同階段介入進行實時跟蹤,審計效果就有所不同。
在目前投資審計人員相對緊缺、建設項目情況越來越復雜的情況下,跟蹤審計工作需要確定在什么時間節點介入,在不同的時間節點關注什么內容。
(三)相關法律法規及規范性文件不完善。
近年來,全國各地積極開展建設工程跟蹤審計,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也形成了許多好的跟蹤審計操作方法,雖然部分地區及時進行了總結和提煉,但從全國范圍看,尚未就跟蹤審計的一般流程、工作重點、介入方式、職責定位、社會中介機構的責任及風險監控、跟蹤審計的成果形式等方面,進行總結和提煉,并上升為規范性文件,以進一步推進全國各地的跟蹤審計工作。
(四)跟蹤審計風險。
當前,審計人力資源緊張與建設項目跟蹤審計需求增長之間的矛盾長期存在;另外,投資審計專業性強,現階段國家審計機關內部全面掌握工程施工、設計、審價等多方面知識的投資審計人員不多,投資審計人員的配置要求與投資審計人員的現有知識結構存在一定差距。隨著跟蹤審計深度的不斷拓展,建設項目跟蹤審計實踐對審計人員的素質要求越來越高,跟蹤審計人員少、綜合素質不高與跟蹤審計任務重的矛盾越來越尖銳,因審計人員能力和素質不及導致的審計風險必然增大。
近年來,為解決審計人員緊張、素質不能滿足跟蹤審計要求的矛盾,許多審計機關采取了聘請或委托社會中介機構專業人員的方式,實施跟蹤審計建設項目,提高了跟蹤審計工作效率,擴大跟蹤審計覆蓋面。也應當看到,在社會中介機構專業人員參與跟蹤審計過程中,存在以下情況:一是審計機關與社會中介機構簽訂的委托合同,在雙方權利義務關系、工作內容和工作程序要求、審計質量和審計效率等方面上,往往只做了一些原則規定,雙方的權力、職責不明確,不具備操作性;二是一些社會中介機構雖然專業資質高,但部分專業人員側重對施工單位的檢查,注重工程計量計價等技術性工作,對如何進行政府投資建設項目跟蹤審計,沒有太多從業經驗,不太關注決策程序的合法合規性、管理過程中的隱患和問題;三是一些社會中介機構人員存在不愿堅持原則、溝通協調能力有待提高的情況,加上審計機關沒有完全做到主導跟蹤審計全過程,大大影響到跟蹤審計工作權威性和效果;四是現階段國家審計機關對社會中介機構執業質量的監控,大都是在社會中介機構工作結果出來后實施的,呈現出隨意性、滯后性等特點,沒有對社會中介機構執業質量進行全過程、實時的監督和檢查,難以保證建設跟蹤審計的質量和效果。這些情況的存在,說明社會中介機構人員參與的跟蹤審計工作存在著一定隱患,可能形成審計風險。
三、對建設項目跟蹤審計現實工作的改進方法
(一)完善相關規范制度。
要通過審計理論體系的建立,明確跟蹤審計的范圍和深度、跟蹤審計的管理要求和方式方法,以達到規范跟蹤審計行為、指導審計實踐的目的。要在理論研究與實踐探索的基礎上,對跟蹤審計模式進行制度層面上的規范,并結合不同地區不同項目的實際情況,制定跟蹤審計操作辦法,為審計人員提供具體指導。
(二)協調審計機關與項目各行為主體單位的關系。
政府投資建設項目行為主體主要包括建設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監理機構等。協調好各主體之間的關系、明確各主體之間的職責分工、理順各主體之間的聯系渠道是審計機關順利開展建設項目全過程跟蹤審計的關鍵之一。
(三)提升跟蹤審計人員素質。
一是改進知識結構,全面提升審計人員的專業知識、業務技術、工作能力;二是更新跟蹤審計人員知識信息;三是提升跟蹤審計人員職業道德和政策水平的提升;四是積極引進專業人才;五是監控社會中介參與跟蹤審計的工作質量。
參考文獻:
關鍵詞:建設項目工程 跟蹤審計
一、跟蹤審計的必要性
建設項目一般來說有周期長、投資大的特點,極易出現管理上的監管漏洞,如果在某一個環節出現問題就會給整個建設項目帶來很大的損失和浪費。長久以來,我國建設項目審計主要采取事后審計。這種審計模式給建設項目的監管工作帶來較大的弊端,很難從根本上對建設項目起到必要的監督作用。對這種建設項目審計模式暴露出的不足,我國審計部門順應形勢,及時跟進,采取了將審計關口前移的工作方式,把建設項目事后審計轉變為建設項目全過程跟蹤審計,這種審計方式的采用對我國工程建設項目的監管起到了積極的促進作用。
1.建設項目跟蹤審計有利于我國工程建設領域的監督機制的完善
在工程建設領域開展招投標,這是我國政府針對建設行業所采取的一項積極措施,目的為消除暗箱操作、節約建設資金。然而,由于傳統形式上的審計都是在建設項目竣工之后才開展,這樣的事后審計形式往往給工程建設領域的暗箱操作,從而導致工程建設項目實施過程中無視法規的嚴重后果。作為跟蹤審計的重要組成部分,目前審計部門十分重視跟蹤審計中的招投標審計環節。
2.建設項目跟蹤審計有利于發現工程項目在建設和管理過程中存在的種種問題
從我國實施改革開放以來,隨著我國市場經濟的繁榮發展,工程建設行業也得到了極大的發展,但是工程建設管理存在不同程度的缺陷。一,建設項目實施過程中,一些建設單位為了得到立項批準,而以較低的投資額進行申報,在獲得批準之后多次修改批準的設計方案,以至投資額不斷升高攀升;二,建設項目承包合同不明確,權責不清晰,尤其在涉及到包干的合同中,都會出現包干項目包不死的情況出現,導致合同不能揮其效力。
二、建設項目跟蹤審計中存在的問題
建設項目跟蹤審計有廣泛性、全面性特征,由于審計實踐環境的制約,在加上實際操作過程中存在的一些法律不明確、操作不規范等制約因素,主要有以下幾方面:
1.建設項目跟蹤審計的法律不完善,制約審計的可操作性
建設項目跟蹤審計是在實施過程從而進行的“過程審計”,是通過全過程的跟蹤審計,對使用資金管理使用進行全程監控的一種動態審計。作為審計的一種新模式,目前還處于實踐和完善階段,沒有相關的法律、法規作為支撐,也沒有現成可循的審計準則,導致審計人員主觀判斷、經驗指導的成分較大,審計安排缺乏約束性。
2.建設項目跟蹤審計寬領域、多內容、時間長、增加了審計的風險
建設項目跟蹤審計涉及項目決策、規劃、項目管理、資金運行多個方面,而且跟蹤審計的建設項目往往是投資較大項目;其次對審計組人員專業水平及工作經驗要求很高,跟蹤審計不是過去單一的工程決算審計和財務審計,而是多學科、多專業知識的運用,要求審計人員擁有較寬的知識面和精湛的專業技術的復合型知識結構,具有把握全局、突出重點、抓住細節工作能力;最后審計人員必須相對穩定。這些高要求普遍不足、業務人員知識面單一,增加了建設項目跟蹤審計的難度和風險。
3.建設項目跟蹤審計工作尚不規范
目前建設項目跟蹤審計工作任不規范,并沒有一個行業標準或規定,服務范圍和內容以及服務方式都不明確。一是審計部門未能正確定位,介入建設項目管理。二是建設單位管理人員未能正確處理監督與決策的關系,為了推脫相應的責任,采取以審計審核為準的態度,指望將所有的工作多委托給審計人員,有的甚至將跟蹤審計作為甲方決策失誤、管理混亂和個別人員違紀違規的“擋箭牌”和“保險單”。三是審計僅是一種監督職能,它不是萬能的,審計人員也不是全能,審計不能保證萬無一失,跟蹤審計并不意味能解決所有潛在問題。如上面提到的介入招投標審計。
三、分析建設項目跟蹤審計的措施
1.將建設項目跟蹤審計與績效審計結合在一起
績效審計是對建設項目利用資源的財務性、經濟性、環保性以及社會性所進行的綜合評價,是建設項目跟蹤審計的重要組成部分,而建設項目跟蹤審計是建設項目開展績效審計的一種有效方式,要將兩者結合起來。在建設項目跟蹤審計中,要從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環境效益三個方面入手對建設項目績效進行評價,應對建設項目實施過程中修改設計方案并造成財產損失的行為進行實時的監督與披露。
2.完善建設項目跟蹤審計監管機制
根據我國建設項目跟蹤審計監督管理機制的缺陷,并且采取以下措施:一,加快完善審計法實施條例和投資項目審計準則,盡快制定相關建設項目跟蹤審計的制度,規范并統一審計行為。以便地方審計機關在開展跟蹤審計時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減少實務操作中隨意性和盲目性,從而減少審計風險,更好發揮審計免疫系統功能。二,統籌協調,理順建設項目跟蹤審計監督管理體制的協調機制。要以形成審計部門與其他監督管理部門的協調關系,使各部門之間通力合作,保證建設項目跟蹤審計的服務性和建設性作用發揮;三,定位要準確定位,跟蹤要全面,重點要突出。審計部門是建設項目審計監督管理的主管部門,要把握好審計與管理的界限要以“有所為,有所不為”的宗旨,始終保持審計的獨立性,控制審計風險;四,對中介機構和人員要加強指導與監督。目前我們將跟蹤審計任務委托專門的機構和人員去做,必須加強對其的監督和協調,控制委托風險和違約風險。
3.全方位監督建設項目跟蹤審計
改革傳統的建設項目審計監督模式,主要對項目決策、立項程序的監督,主要對項目法人責任制、資本金制、招投標制、合同制、工程監理制等落實情況的檢查,主要研究制訂建設項目跟蹤審計計劃、程序、方式、處理等多方面的具體規定,統一標準,以防范審計風險為重點,以完善投資審計項目質量建設為主線,以提高投資審計廉政建設為保證,以嚴格的程序,逐步建立新的跟蹤審計監督模式。項目績效等更加廣泛的領域,通過從資金管理使用、規劃和政策執行、工程質量和管理、土地管理和環境保護4個方面全方位進行審計監督,充分發揮審計“免疫系統”功能。如審計發現工程建設過程中設計變更、工程量簽證制度不完善,促成被審計單位出臺了《工程建設過程中設計變更、工程量簽證等補充規定》,保證項目投資嚴格控制;發現某綜合樓樓梯質量缺陷問題,一些項目施工現場管理混亂、材料不合格、存在施工安全隱患等,責令施工單位嚴格整改,確保建設項目保質完成;發現某小學、衛生院和防洪堤工程設計深度不夠,存在設計漏項,要求設計單位深化設計并調整相應概算;發現部分項目監理人員無相應執業資格證書,監理日記及施工日記內容不符的問題,使得監理單位最終到位有資質的監理人員,規范了監理工作。
【關鍵詞】建設項目;跟蹤審計;思考
建設項目跟蹤審計是審計理念的一種變革,是審計方式的一種創新。作為一種適應當今經濟社會發展,實現審計全面覆蓋的創新審計方式,跟蹤審計在對一些大項目審計中得到了廣泛運用。如何將跟蹤審計優勢發揮出來,以審促改、以改促建,需要審計人員積極探索和總結。
一、跟蹤審計現狀
審計署2008年至2012年審計工作發展規劃提出“積極探索跟蹤審計,對關系國計民生的特大型投資項目、特殊資源開發與環境保護事項、重大突發性公共事項、國家重大政策措施的執行試行全過程跟蹤審計”,各地審計機關積極探索完善跟蹤審計工作方法,跟蹤審計實踐和理論有了初步發展。2015年,中央辦公廳和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于實行審計全覆蓋的實施意見》(中辦發〔2015〕58號)進一步明確提出“對重大政策措施、重大投資項目、重點專項資金和重大突發事件開展跟蹤審計”,跟蹤審計適應社會經濟發展的要求,在各地審計機關中廣泛開展,在有效規范和改善投資管理方面,更好地發揮了審計的預防、揭示、抵御三大“免疫系統”作用。2010年,黑龍江省審計廳了《黑龍江省審計廳關于開展政府投資項目跟蹤審計的指導意見》(黑審辦投發〔2010〕107號),為在我省開展政府投資項目跟蹤審計工作提供了指導。2015年,中國時代經濟出版社出版,審計署固定資產投資司編寫的《重大公共工程項目跟蹤審計指南》,為審計機關和審計人員實施重大公共工程項目跟蹤審計提供了指導性的審計操作規程和方法。
二、當前跟蹤審計面臨的問題
1.相關審計法律法規和審計準則不完善。跟蹤審計作為一種動態審計,與傳統審計相比,審計人員承擔著更大的責任和風險,這就需要相關的審計法規作為支撐和規范。雖然實踐中已摸索出一些經驗,但相關法律法規不夠完善,還缺乏與跟蹤審計流程相關的規范層面的審計法律法規。2.審計定位不清晰。跟蹤審計中審計人員需經常介入到項目建設過程中進行審計,治已病、防未病,規范項目管理行為,導致審計人員不好把握監督定位角色,易偏離審計監督的目標,介入到項目具體管理事務中,直接干涉項目管理,造成審計越位、越權,不但給審計工作帶來風險隱患,更是違背了審計的獨立性原則。3.審計任務繁重與審計力量不足的矛盾。跟蹤審計涉及到項目建設全過程,涉及的內容多,需要具備專業工程技術、綜合能力的審計人員,但現階段這樣的審計人員比較缺乏,審計任務繁重與審計資源缺乏的矛盾,導致建設管理中出現的諸多問題和潛在風險不能及時被發現,不能切實發揮跟蹤審計作用。
三、跟蹤審計實踐
1.統籌安排部署,科學組織實施。抽調經驗豐富、業務能力強的審計干部成立審計組實施跟蹤審計,通過審計調查,確定審計重點關注事項,根據項目特點及專業合理分配審計任務。2.聚焦關鍵環節,緊盯管理風險點。針對項目建設周期長、投資額大、管理專業性強等特點,重點對項目招投標、合同簽訂及履行、隱蔽工程驗收、進度管理、工程款撥付使用等關鍵環節進行審查。通過整理、對比、分析各關鍵環節的相關資料,對發現的疑點進行深入審查,進一步發現項目存在的管理、漏洞及風險問題。3.創新審計思路,豐富審計方法。審計中注重內業信息化審計與現場踏勘相結合,利用無人機、遠紅外測距儀等智能設備輔助現場勘察,結合CAD繪圖軟件、工程造價軟件等,分析合同清單工程量、進度節點的完成工程量、實際完成工作量等數據,分析項目造價管理情況、進度管理情況、計量支付管理情況,發現項目管理中存在工程造價控制流程缺失、工程計量工作流于形式等問題。4.科學提出建議,促進成果轉換。針對跟蹤審計中發現的問題,堅持以解決當前問題和長久規范管理相結合,圍繞完善內部控制制度、細化管理流程、強化合同管理和造價管理等方面,提出有針對性、長效性的意見建議,并督促被審計單位及時整改。被審計單位按照審計意見完善內部控制制度,采取工程進度控制措施,調整工程進度款撥付方案,并追回投資損失,提高建設資金使用效益。
四、體會及思考
1.更新審計理念,創新審計方法。推廣應用大數據理念和方法,在合法性、合規性審計的基礎上,注重對項目各參與方的協同管理審計,以確保項目各參與主體各司其職,認真履行職責,承擔相應義務。綜合分析對比造價數據與財務數據、項目數據與行業跨行業數據,深入挖掘相關信息,積極運用信息化審計手段和智能化設備,提高現場勘察工作效率及勘察數據的準確性,利用先進的網絡信息技術對審計數據進行綜合分析,形成數據提取、疑點分析、智能化設備現場印證、得出審計結論的工作思路,提高審計質效,增強審計的權威性。2.突出重點內容,盯緊關鍵環節。根據建設項目的特點,明確審計目標,抓住重點內容、關鍵環節開展審計。一是關注相關政策落實情況,及時揭示和反映政策執行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根據政策執行效果,深入分析產生原因,促進政策措施真正得到落實。二是聚焦項目建設關鍵環節,根據項目不同特點重點關注前期決策、設計、招標與采購、隱蔽工程驗收、工程變更、工程計量支付、合同簽訂與履行等環節,剖析項目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及潛在風險,規范項目管理。3.共享信息資源,形成審計合力。強化工程造價與財務收支的協同審計,對工程造價的審計和對項目財務收支的審計相互配合、信息共享,將工程造價審計內業資料分析、現場踏勘結果與財務收支審計中有關財務數據協同審查,有利于及時發現審計線索、擴大審計成果、拓寬審計深度和廣度。4.明確審計定位,把握介入深度。審計人員應定位好自己的監督者角色,依法獨立實施審計監督,做到盡職不缺位、到位不越位,不干涉項目管理工作,也不參與建設單位管理流程。政府投資審計過程中應嚴格執行審計紀律,履行執業操守,樹立良好的審計形象。對于投資額大、社會關注度高、影響范圍大的項目,審計人員應增強風險意識,遵循謹慎性原則,有理有據地發表審計意見,切實履行審計職責。5.突出時效性、預防性,促進有效整改。充分發揮跟蹤審計的預防性、時效性優勢,及早發現項目建設過程中的管理漏洞和潛在風險,及時提出審計意見,及時通報給建設單位,并督促審計發現問題的及時整改,以審促改、以改促建,提高項目管理水平,更好發揮項目成效。6.收集項目資料,建立數據庫。由于大項目建設周期長,跟蹤審計時間跨度大,審計過程應及時收集整理項目信息、資料,實時掌握項目進度、計量、支付等基本信息,發現管理問題、潛在風險等相關信息,建立項目數據庫,通過數據分析和預測,提出審計建議和意見,提高項目績效,既有利于保持審計工作的延續性,又可為以后其他項目跟蹤審計工作提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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