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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本市凡以政府投資、融資和國有獨資、控股企事業單位投資、融資并列入全市安排的重點建設項目,應當依照本規定接受審計監督。
與市重點建設項目直接有關的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采購、供貨等單位有關的財務收支,應當接受審計機關的審計監督。
第三條審計機關在安排市重點建設項目審計時,應當確定建設單位(含項目法人,下同)為被審計單位。必要時,審計機關可依照法定審計程序對勘察、設計、監理、施工、供貨、采購等單位與市重點建設項目有關的財務收支實施審計。
第四條審計機關根據全市安排的重點建設項目、市人民政府的要求等編制年度市重點建設項目審計計劃,有重點地開展市重點建設項目審計工作,并將審計計劃和調整情況告知被審計單位、市重點建設項目主管部門和財政、稽查、建設等有關部門。
除市人民政府臨時交辦的市重點建設項目審計任務外,審計機關對市重點建設項目審計應當按照審計計劃進行。
第五條審計機關可以根據市重點建設項目建設的不同階段,依法對建設項目的總預算或者概算執行、年度預算執行和決算、竣工決算的真實、合法、效益情況進行審計,并對市重點建設項目前期準備工作、建設實施、竣工投產的全過程實行跟蹤審計。
第六條市重點建設項目前期準備工作審計的主要內容:
(一)建設程序的真實性、合法性;
(二)建設資金籌集的真實性、合法性;
(三)征地、拆遷工作的真實性、合法性;
(四)招標投標程序及其結果的合法性;
(五)工程承發包的真實性、合法性;
(六)需要審計的其他事項。
第七條市重點建設項目預算或概算執行情況審計的主要內容:
(一)項目預算或概算執行、調整的真實性、合法性;
(二)項目合同的訂立、效力、履行、變更和轉讓、終止的真實性、合法性;
(三)與項目直接有關的收費的真實性、合法性;
(四)項目實施和投資計劃的完成情況;
(五)建設資金來源和使用的真實性、合法性;
(六)項目設備、材料采購核算的真實性、合法性和有效性;
(七)項目債權債務的真實性、合法性;
(八)建設成本和其他財務收支的真實性、合法性;
(九)項目施工和工程價款結算的真實性、合法性和有效性;
(十)需要審計的其他事項。
第八條市重點建設項目竣工決算審計的主要內容:
(一)項目竣工決算報表和竣工決算說明書的真實性、合法性;
(二)項目建設規模及總投資控制情況;
(三)項目交付使用資產的真實性、合法性和完整性;
(四)項目基建收入的來源、分配、上繳和留成使用的真實性、合法性;
(五)項目投資包干指標完成的真實性和包干結余資金分配的真實性、合法性;
(六)項目尾工工程的未完工程投資的真實性、合法性;
(七)項目建設成本的真實性、合法性;
(八)建設資金到位的情況和資金管理與使用的真實性、合法性;
(九)建設項目工程價款結算的真實性、合法性,及工程造價控制的有效性;
(十)各種稅費計繳的真實性、合法性;
(十一)需要審計的其他事項。
第九條審計機關根據需要對市重點建設項目的工程質量管理、環境保護情況、項目投資效益進行審計時,應當檢查勘察、設計、建設、施工和監理等單位資質的真實性和合法性及其對工程質量管理的有效性,應當檢查環境保護設施與主體工程建設的同步性及其實施的有效性,應當依據有關經濟、技術及社會、環境指標,分析評價項目的投資效益。
第十條審計機關對市重點建設項目依法進行審計,應當在法定期限內,出具審計報告,對審計查出的違法、違規問題依法作出審計決定。應由其他部門糾正、處理、處罰或者追究有關人員責任的,向有關部門出具審計移送處理書。
第十一條審計機關應當依照有關規定向有關部門、市重點建設項目主管部門通報或者向社會公布市重點建設項目審計結果。具體辦法由市審計機關制訂報市人民政府批準后執行。
第十二條被審計單位對審計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審計決定之日起60日內,向審計署或者市人民政府申請復議。復議期間審計決定不停止執行。
第十三條審計機關可以委托經過資格認定的社會審計中介機構依照本規定進行審計,或聘請有關專家、技術人員參與審計。審計費用列入財政預算。
社會審計中介機構應當向委托的審計機關報送審計報告,并對審計報告的真實性負責。
第十四條社會審計中介機構對市重點建設項目進行審計,應當遵守國家有關規定,發現有違法違規的財務收支行為的,應當及時報告審計機關和有關主管部門。
第十五條審計機關對社會審計中介機構的審計質量進行監督。
審計機關發現社會審計中介機構出具的審計報告失實的,應當予以撤消;并依法對該社會審計中介機構進行處理、處罰,或者向有關部門提出處理、處罰建議。
第十六條審計機關對市重點建設項目進行審計,應當加強與財政、稽察、建設等有關部門的聯系,并相互利用監督檢查的結果,避免重復監督。
第十七條審計人員在市重點建設項目審計中有違法行為的,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第十八條本規定第二條規定范圍以外的本市其他國有獨資和控股企事業單位投資、融資的重點建設項目,審計機關可以參照本規定進行審計。
一、審計目標
通過跟蹤審計,及時發現、糾正建設環節中常見的苗頭性問題,徹底擺脫事后審計的被動局面,促進實現規范建設程序,提高政府重點建設資金管理和使用效益的目的。
二、審計范圍
縣政府重點投資建設項目的立項、勘察、設計規劃、招投標、征地、拆遷、評估、施工、監理、采購、供貨、建設管理以及資金籌集、管理、使用、稅費執行等情況。
三、審計內容及重點
(一)事前審計。重點審查建設項目的立項審批,資金籌集、撥付與存儲情況,拆遷,勘察,預算價編制原理與編制程序,經濟合同(包括征地、拆遷、設計、評估、咨詢、施工、材料與設備采購、監理等合同或協議)及相關單位的確定等是否合理、合法、正確。
(二)事中審計。重點審查建設項目的重大隱蔽工程及變
更工程的真實性、施工用材是否符合設計要求或合同要求、施工工藝是否符合設計規范及經濟合同履行情況等,審查工程施工有無轉包、分包等情況及施工、監理履行職責情況??沙椴轫椖吭O計、招標、造價咨詢、采購、供貨等單位是否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技術規范及合同、協議履行了職責及建設單位內控制度建立、執行情況與項目資金使用情況等。
(三)事后審計。審查建設項目的立項審批及計劃執行情況,項目資金籌集和管理使用情況,項目建設和管理情況,項目建設投資情況,項目質量管理和執行情況,勘察、設計、施工和監理單位執業情況。重點審查建設項目的竣工決(結)算的真實性及財務收支的合規性、合理性等。
四、審計程序
(一)建設單位資料提供及要求
1.事前審計。對于實行招標的建設項目,建設單位(即業主)應在預算造價編制完后、發售招標文件前7天把資料報送審計局,報送資料有:(招標)設計圖紙、地形地貌圖紙、預算書(含電子文檔,包括工程量計算書、單價測算資料等,其中工程量計算書只須復印件)、招標文件及擬訂經濟合同書等;對于議標或指定施工的建設項目,建設單位應在預算造價編制完后、合同簽定前7天把資料報送審計局,報送資料包括:設計圖紙、地形地貌圖紙、預算書、擬訂經濟合同書等。事前審計的項目必須報送項目批文資料(含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或擴初設計、設計概算、施工圖設計及審批文件)、征地拆遷資料(含拆遷補償依據與拆遷補償支付情況等)、項目相關單位有關資料(含相關單位資質證明與取費證書等)、有關會議記錄或紀要、總投資計劃及年度投資計劃原件與復印件等資料。
2.事中審計。建設單位對于工程實施后,如遇有需要隱蔽的項目或變更工程量時,應于其隱蔽前一天通知審計局人員到場查勘,并把隱蔽或變更的相關資料原件與復印件一同報送審計局。報送資料包括:經濟合同書,設備規格、材質與型號,隱蔽工程記錄單,工程原設計圖紙,工程變更圖紙等。
3.事后審計。建設單位應在項目初步驗收結束后3個月內,把資料報送審計局進行竣工決(結)算審計,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應向審計機關提出書面申請。報送資料包括:項目批文與投資計劃資料、征地拆遷資料原件與復印件,圖紙(設計圖紙、施工圖紙、竣工圖紙、地形地貌圖紙)原件,招標與投標資料(含招標及投標預算書、招標公告、中標通知書等)、經濟合同、施工簽證與變更資料(須建設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三方簽字、蓋章)、監理現場記錄、工程驗收資料(質量評估報告等)、相關會議記錄或紀要、工程結算書(含電子文檔,包括工程量計算書、單價測算資料、含鋼筋放樣單的工料分析單及匯總計算資料,其中工程量計算書只須復印件)原件及復印件等工程資料;財務收支帳目、憑證及其他會計資料等。
(二)審計機關審計職責
1.事前審計。審計機關應在接到送審資料后5天內完成審計,并出具初步審計意見。
2.事中審計。審計機關應按時到工地現場丈量、核實隱蔽工程記錄的真實性,并把相關資料收集以備案。
3.事后審計。已具備竣工決算審計條件的建設項目,審計機關應在接到送審資料后的3個月內完成決(結)算審計,并出具審計報告。對于建設周期較長、投資額大的建設項目,不能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的可以適當延長審計期限,但應及時將延長理由告知被審計單位。
五、審計分工與工作要求
縣審計局成立縣政府重大投資建設項目審計領導小組,審計工作由組長統一調配。
關鍵詞:建設項目;跟蹤審計;重點
跟蹤審計監督在國家經濟政治生活中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實現了審計工作由事后向事前的轉移和對國家建設項目決策風險的全過程監控,不僅有利于規范工程建設行為,還有利于有效控制、化解與防范國家建設項目的決策風險,防止工程建設領域滋生腐敗現象,從制度上保證政府投資的效益,以期減少損失,實現政府投資項目的預期目標,建設項目跟蹤審計理論必然迎來新的春天。
一、跟蹤審計的重要性及特點
1、跟蹤審計的重要性
所謂跟蹤審計就是相關審計單位組織一定的審計力量在新工程建設前期介入,并以工程造價控制為主要目的,對相關建設項目進行全方位、全過程的真實、合法、規范、效益等展開審計監督以及各類服務性活動。與事后的審計工作相比較,其可以進行事前、事中以及事后等全過程結合的審計監督,將各類問題扼殺在萌芽狀態,有效的推進建設、代建、設計、監理以及施工等企業強化其自身管理,將有限的人力、物力及財力最優化的使用,進而呈現出最好的經濟效益與社會效益。
2、跟蹤審計的特點
跟蹤審計可以說是相關建設項目審計策略的關鍵性、實效性創新,致使以往的審計程序、內容及方式都出現了極大的改變。通常相關投資項目跟蹤審計都普遍有三大特點,審計范圍廣,對應審計人員要對所投資項目在前期就開始規劃、論證、設計、施工、竣工、驗收等全過程展開動態跟蹤審計;技術含量高,因為投資項目跟蹤審計涉及很廣,并且相關技術要素較為復雜,審計人員要熟悉工程以及財務等相關知識,應掌握項目評估、工程設計、相關合同、招投標、環保等政策以及體制、規章?;蛘哌€應該聘請外部的專業人員參與相關審計;審計成果應用效果好,相應投資項目跟蹤審計能夠依據出現的問題及時進行階段性審計報告及審計意見函,這些會被審計企業作為依據,便于合理的進行整改、預防。
二、建設項目跟蹤審計的重點
1、整合資源,完善工作機制
要利用專業人才引進、權威專家補充以及聘請專業人才參與審計等的方式,充實審計力量,走審計購買社會服務之路。購買社會服務包括聘人與聘請社會中介機構。達到招投標法律法規規定標準的,應嚴格按招標投標法執行;達不到的,則應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招聘社會中介機構。在合同簽訂時,要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力爭做到依法辦事與聘請優質審計資源統一,做到依法辦事與節約時間、經費的統一。審計單位應當建立健全審查復核機制,加強督導和業務復核,對利用聘請人員和受托機構工作成果所形成的審計結論負責。
2、建設項目招標階段審計
招標是建設工程的重要環節,規范化的招標,是確保施工安全和質量的關鍵前提,因此對建設項目招標進行跟蹤審計是具有很高實際價值的。在招標審計過程中,工作的重點實際上就是對相關文件以及標底進行全面的審查。確定文件的真實性和合法性,對文件的實際情況做到心中有數,尤其是關于工程造價方面的內容,審計過程中應對這方面的各項條款一一進行核算,確定相關條款的準確性。另外,還需要對工程量清單中的工程量進行核算,確定工程量是否符合標準,對于工程特征的相關描述是否真實。國家對于建設項目工程招標具有嚴格的規定和限制,跟蹤審計還需對招標程序進行嚴格監督,確保招標過程的公正和公開,對于假招標等違法亂紀行為應給予嚴厲的懲處,將問題扼殺在萌芽階段,避免事故的發生。
3、建設項目合同的審計
在對建設項目合同進行跟蹤審計時,應將工作的重點放在正式簽署合同之前,對合同條款執行情況的審計屬于下一個階段的審計任務,要在合同跟蹤審計結束之后才可進行。合同的跟蹤審計過程中,應對合同的所有內容進行充分的了解,并分類實施分析和研究,確保各項條款的內容和要求滿足規范的規定,在實際情況中,應對工程造價方面的內容引起重視,檢查條款中的內容是否存在遺漏,如果合同審計結果不合格,則不予簽署,還需對合同進行整改。
4、施工階段審計工作
(1)合約與概預算進行的審計
該時期審計,總體是為了對建筑及施工兩方有無依據合同相關條例展開各類權力及義務的考察,有無轉包及分包等違規狀況,有無嚴格把關基于工程進度下的項目投資,有無相關工程人員對工程數據謊報的現象。
(2)審計工程變更以及工程賠償審計
其關鍵是考察相關變更方案是不是科學、合理,提前做好相關手續,依據國家及地方的要求落實各個簽證程序。并且對應工程量計算務必要精準,以便于盡量的避免之后出現的工程實際性差價。
(3)工程材料以及機械設備審計
針對性的對相關工程建設過程中,投資資金較大、技術標準及要求高的各種大型機械設備有關內容進行審計,對應工程人員要嚴格按照國家的招投標法律規章,并選擇合理的材料供應商,把工程材料的相關費用控制在合理的范圍之內,并確保工程的最終質量,經濟合理的應用過程各類資源。
(4)制度審計控制
仔細核查審計企業內部有無科學合理的審計體制構建,比如相關材料采購以及簽證制度、內部控制制度等。
5、跟蹤審計工作要加強對竣工驗收及竣工結算的審計
首先要注意每一次驗收必須通知各方全部到場; 其次,一定要深入現場,嚴把施工圖紙與設計圖紙的一致性。著重關注工程質量及變更、簽證手續是否齊全,隱蔽工程是否屬實,必要時要對隱蔽工程進行重新檢查核實,跟蹤審計人員須在第一時間將相關施工檔案資料收集齊全,為日后竣工結算做好準備??⒐そY算審核前,首先要熟悉合同和招投標文件,弄清標底范圍,明確哪些內容調整涉及造價變更,哪些不涉及,再根據現場有關資料,審核工作量計算是否準確,變更部分與現行規定有無沖突,清單子目套用是否正確,規費計取是否合理,材料計價是否符合合同約定等。審計過程中,跟蹤審計人員要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既要客觀公正、堅持原則,又要注意工作方式方法。審計還應關注建設單位是否自覺遵守國家和省、市、區的各項投資和基建管理制度。跟蹤審計工作要敦促建設單位在工程竣工后及時辦理工程結算,相關建設資料要及時完整地收集、整理、立卷、歸檔等。
總之,建設項目跟蹤審計對于建設項目來說有著重大意義,能夠保障工程項目的質量以及建設項目的安全性。隨著我國城市化的推進,工程建設項目將越來越多,建設項目跟蹤審計的重要性也會越來越強,因此,要不斷強化關于建設工程項目全過程審計的了解,在建設工程項目的全過程進行有效審計,只有這樣,建設工程項目安全性以及質量才能得到更好地保障,建設工程項目才能切實推進我國城市化步伐,服務社會服務人民。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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