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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項目招標在現如今的工程建設過程中占據重要的地位,這也是建筑市場走向規范和開放的必要環節。2000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對于我國的招投標的程序的相關內容作出了法律的規定,進一步規范和維護了各個競爭主體之間的合法權益以及廣大人民群眾的利益,這對于我國建筑市場法制建設有著積極的意義。
1 工程招標的基本概念以及特點
1.1 工程招標的基本概念
招投標是在市場經濟下商品交易的的一種方式,通常是由商品的采購方作為招標人,通過招標公告或者像一定數量的特定供應商、承包商發出招標邀請等方式發出招標采購的信息,然后招標人貼出所需采購商品的性質及其數量、質量、技術要求、交付時間等。通過一頂程序,從多個投標人中擇優選擇最能夠滿足其采購要求的供應商和承包商,并與之簽訂定采購合同,由中標人實現采購合同的過程。因此在政府及公共領域來推行招標投標制度,有利于節約國有資金,提高采購質量。招標投標制度在國際上應用得比較早,但是在我國起步較晚,直到改革開放以來才逐步引進。隨著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入,商品經濟的迅速發展,招標投標制度的應用領域不斷擴大,先后在建設工程發包、機電設備進口、成套設備、利用國外貸款方面得到廣泛的應用。
工程招標是工程建設項目采購中最普通、最重要的交易方式。招標投標設計工程的決策咨詢、勘察設計、工程施工、建設監理、工程材料和設備的供應等許多方面,主要指招標人對要求參與工程項目的投標人按照一定程序進行審查、評比、選擇和監督實施的過程。在招標運行機制中,競爭貫穿了招標的全過程。招標人通過組織招標,選擇貨物、工程、服務等標的物,一次獲得最佳投資效益。
1.2 工程招標的特點
招標與投標是市場經濟條件下的一種采購方式,目的是使采購活動盡量節約成本,最大限度地滿足采購目標。工程招標同其他采購方式相比較具有以下特點:
1.2.1 采購程序規范化
目前各國的招標活動均按照一定法律程序有組織的進行,有一定的奧表機構負責實施,并有必要的技術專家參與。招標投標程序、招標文件由招標方編制,且必須經過必要的審查,對招標和投標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招標投標活動必須嚴格按照既定的程序和條件進行,一般不隨意變更。必須依照明確的標準和方法評選中標者。
1.1.2 廣泛地征求投標人
招標的目的是在盡可能慣犯的范圍內選擇合適的中標人。工程招標一般要求承包商具有豐富的工程經驗、必要的技術條件以及足夠的財務能力,能夠在預定的建設期限內按照規定的質量標準、合理的工程造價完成建設任務。因此,招標人通常要在國內外指定的報紙、雜志或網絡媒體上刊登招標廣告,邀請所有具備條件的潛在投標人前來投標。
1.1.3 以公開、公平、公正為原則
規范的招標投標活動以公開、公平、公正為原則,嚴格按照事先擬定的程序進行。公開招標的一般要求是:公開招標廣告;公開招標條件對采購的貨物、工程、服務內容作詳細的介紹;在投標人或其設計授權代表在場的情況下公開開標,宣讀投標人的名稱、投標報價、降價聲明等。
1.1.4 交易雙方一次性成交
招標方式不同于上平的交易,一般商品買賣過程往往要經過多次討價還價才能成交,而招標采購要求投標人一次性報價,即在投標截止時間之前必須確定唯一報價。
2 國內工程招標的發展狀況
20世紀80年代,我國開始探索招投標制度。從那時起我國招標招投標方式經歷了:招標投標制度初步建立,招標投標制度規范發展,制度不斷完善三個階段。
經過短短三十年的發展,工程招標已經成為我國工程領域不可或缺的一種形式,并且招投標制度在提高經濟效益、推進體制改革、培育市場體系乃至提高國名經濟整體素質等方面也發揮了重要作用。
2000年我國正式頒布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這是我國招標投標領域第一部綜合性法律。該法對招標的范圍,招標投標活動的基本原則,招標、投標、開標、評標、中標的具體程序和行為規則以及違法行為的法律責任等,作了比較全面系統的規定。
行政監督體制初步確立。部門協同配合等到加強。國務院多個個部門建立了“招標投標部際協調機制”,聯合開展了招投標專項檢查,對形成合力,防止政出多門,發揮了積極的作用。
行業自律機制建設取得了重要發展。組建成立了跨行業、跨地區的中國招標投標協會,構筑起統一平臺之上的招投標行業自律機制。
招標投標行業群體已經形成。全國專業從事招標的機構5000多家,各類企事業單位從事招標采購的專職人員近百萬人。
招投標相依顯著提高。招標項目和招標數額大幅增加,節資率逐年提高。具典型調查,2001年至2006年,招標額年均增長幅度約40%,通過招投標節約的工程建設投資一般在10-15%,有的地方和行業的平均節資率達到20%左右。
3 目前我國的工程招標形式及程序
3.1 公開招標
公開招標是指招標單位通過報刊等招標通告,有意投標的承包商均可參加資格審查,審查合格后的承包商可購買招標文件,進行投標的招標方式。公開招標的優點是:有較多的承包商參與競爭,業主選擇余地大,有利于保證工程質量、縮短工期和降低工程造價。但也存在招標工作量大,組織工作復雜。招標過程所需時間較長,要投入較多的人力和物力等特點。公開招標投標方式主要適用于較大型且工藝和結構復雜的建設項目。
3.2 邀請招標
邀請招標是由招標單位向符合其工程承包資質要求,且工程質量及企業信譽都較好的建筑施工企業發出招標邀請函,約請被邀單位參加工程施工投標。邀請招標的工程通常是有特殊要求或保密的工程。所邀請的投標企業不得少于3家。招標單位發出邀請函后,被邀請的施工單位可以不參加招標。招標單位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絕被邀請單位參加投標,否則招標單位應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責任。
4 國內工程存在的問題
目前我國的工程招標雖然在一些方面已經取得了不小的進步,但是在實際操作當中還是存在這不少問題和缺陷,使得一些招標過程并不非常的公平。這就導致了我國工程建設領域的一些質量和合同的糾紛。
4.1 建筑工程項目招投標中存在的問題
4.1.1 假公開招標的問題
某些建設單位在招投標前暗中敲定施工隊伍后,隨便指定幾個施工隊伍前來投標,制造公開招標的假象;有的施工單位以利益分成、轉包工程等好處相許,拉攏其它施工隊伍前來作陪襯,以達到自已中標的目的。
4.1.2 “權力標”及“關系標”問題
少數領導變著手法插手招標工作,越權包辦工程招投標;有的招標機構等中介組織行為不規范,辦事講人情、講關系;有的評標人員素質不高,打關系分、感情分;有的存在地方保護主義。
4.1.3 投標資質審查中的問題
一些施工企業在資質問題上做手腳,有的出錢購買營業執照和資質等級證書,有的盜用或借用他人證件參加投標。
4.1.4 對投標單位資格審查不嚴格
業主在選擇投標單位時沒有深入實際了解其管理水平、技術力量、機械裝備及信譽等情況,標書編制的好壞在很大程度上代替了施工企業的形象,為此,有些施工企業高薪聘請經驗豐富的人員編制標書,從表面上看,標書確實編得不錯,實際上根本不具備相應的施工能力和管理水平。
4.1.5 業主過分注重標價,施工企業盲目報價
有的業主過分注重將投標報價作為評標的尺度,有些企業就抓住這個特點,在對設計意圖、工程面貌和現場情況不是很了解的情況下,為了攬到工程,承諾虛假條件,低價搶標,而業主也沒有實事求是地去考察投標單位能否按報價完成任務,結果導致讓盲目或有意降低報價的投標單位中標,甚至有些中標單位還不愿意自己去做,而是分包下去自己抽拿管理費,這樣層層克扣,若要保證工程質量就根本無利可圖。這時,對于講信譽的施工企業則要通過加強管理、提高工效、節省管理費用等來彌補工程承包資金的不足,然而對于有些承包企業則是以偷工減料的不當手段達到有利可圖的目的。另外,過低的標底還會導致上級主管部門審批投資不足,拔款不到位,建設中產生停工待料的情況,從而使一些本該緊密銜接的工程而沒有及時施工,從而影響了工程質量,也影響了投資效益的及時發揮。
4.1.6 招標中有些未盡事宜沒有得到及時處理
招標文件中出現工程量的差錯,特別是工程量增加或在施工過程中出現新增的項目,業主對這些增加的投入往往采取打折或回避的方法,甚至采取否定的態度,從而導致承包商在承受這筆難以兌現的工程投入時,便從其它項目中通過減少工、料、機等費用投入予以補償,也就是人們常說的“羊毛出在羊身上”。另外,有些承包商本可對招標中的某些未盡事宜向業主提出索賠,然而為了搞好關系卻不敢索賠,使明正言順的賠款變成了偷工減料的不當行為。
5 我國工程招標的發展趨勢
隨著公開招標和《招標投標法》的深入實施,建設市場必將形成政府依法監督,招標投標活動當事人在建設工程交易中心依據法定程序進行交易活動,各招標提供全方位服務的市場運行新格局,我國的招標投標制度也必將走向成熟,它是招標投標發展的必然趨勢。
5.1 建立市場規則
市場規則是有關機構制定的或沿襲下來的由法律、法規、制度所規定的市場行為準則,其內容包括:
5.1.1 市場準入規則
市場的進入需遵循一定的法規和具備相應的條件,對不具備條件或采取掛靠、租借證書、制造假證書等欺詐行為的應采取清出制度,逐步完善資質和資格管理,特別應加強工程項目經理的動態管理。
5.1.2 市場競爭規則
這是保證各市場主體在平等的條件下開展競爭的行為準則,為保證平等競爭的實現,政府必須制定相應的保護公平競爭的規則。《招標投標法》、《建筑法》、《反不正當競爭法》等以及與之配套的法規和規章都制定了市場公平競爭的規則,并通過不斷的實施將更加具體和細化。
5.1.3 市場交易規則
交易必須遵循公開(涉及保密和特殊要求的工程除外)、公平、公正的原則。
5.2 建立建設工程交易中心
建設工程交易中心將辦成“程序規范,功能齊全,手段多樣,質量一流”的服務型的有形招標投標市場。除提供各種信息咨詢服務外,其主要職責是保證招標全過程的公開、公平和公正,確保進場交易各方主體的合法權益得到保護,特別是要保障法律規定的必須進行招標項目的程序規范合法。
5.3 完善招標機構
依據《招標投標法》規定設立評委專家庫,建設工程交易中心應制定專業齊全、管理統一的評委專家名冊,同時應充分發揮評委專家名冊的作用,改變目前專家評委只進行評標的現狀,充分利用這一有效資源為招標投標管理服務。
5.4 明確招標管理機構
招標管理機構是法律賦予的對招標投標活動實施監督的部門,應成為獨立的行政管理和監督機構,應將目前具體的實物性監督管理轉為程序性監督,變事前、事中監督為事后監督。應負責有關工程建設招標法規的制定和檢查,負責招標糾紛的協調和仲裁,負責招標機構的認定等。
參考文獻
[1]卞耀武.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用問答[M].中國建筑材料工業出版社,1999.
[2]李海斌.工程項目招投標中違法違規現象的原因分析及對策研究[N].東南大學報,2010.
[3]李麗萍.淺談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的發展及趨勢[N].廈門大學報,2009.
[4]劉長春.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釋義[M].中國法制出版社,1999.
關鍵詞:建設工程;招投標管理;對策
Abstract: with the development of scientific technology, the scale of the construction project, strength and quality requires the continuous increase; At the same time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bidding of the existence of the standard, and even violations, illegal phenomenon also more and more attracted people's attention. This article mainly introduced the construction project tendering and bidding of the basic concepts, and expatiates the bidding for construction project the problems existing in the management and the standard management countermeasures.
Keywords: construction project; Bidding management; countermeasures
中圖分類號:K826.16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
一招投標基本概念
建設工程招投標是指以建筑產品作為商品進行交換的一種交易形式,它由惟一的買主設定標的,招請若干個賣主通過秘密報價進行競爭,買主從中選擇優勝者并與之達成交易協議,隨后按照協議實現招的。工程招標制度也稱為工程招標承包制,它是指在市場經濟的條件下,采用招投標方式以實現工程承包的一種工程管理制度。工程招投標制的建立與實行是對計劃經濟條件下單純運用行政辦法分配建設任務的一項重大改革措施,是保護市場競爭、反對市場壟斷和發展市場經濟的一個重要標志。建設工程招投標的過程實際是業主的項目管理過程,是一個短期決策分析、科學合理地選定最為滿意的投標人的過程。招投標工作分散在建設工程設計前的準備階段、設計階段和施工階段中進行。建設工程招投標的范圍涵蓋了工程建設項目勘察的招標、工程建設項目設計的招標、工程建設項目監理的招標、工程建設項目施工的招標以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重要設備、材料等的采購招標。建設工程項目的招投標,既可以是全過程的招投標,也可以是階段性的招投標;既可以是整個工程項目的招投標,也可以是某一單項或單位工程的招投標。總之,招投標貫穿于建設工程的整個管理過程中。
二建設工程招投標管理存在的問題
1 泄露標底
工程標底在招投標中的重要性是眾所周知的。在一定程度上,它影響甚至決定了招投標的最終結果,是招投標工作過程中重中之重。介于標底有如此重要的作用,某些投標單位想盡辦法得知標底,而有的標底編審人員不具備應有的職業道德,將標底泄露給建設單位,給建筑市場的健康運行帶來不良影響。
2 明招暗定
某些建設單位意識到,那些規定必辦招投標手續的工程項目是不可逃避招標的,因而不敢公然違反法律法規。他們在表面上進行形式上的招投標,而在私下與既定的建設單位確定關系,并為了掩人耳目另找一些建設單位來報名作為陪標,來應付相關部門的監督管理。
3 盲目壓價
目前,我國建筑市場中的競爭相對激烈,這為壓價造成了條件。某些建設單位采用最低價中標的手段開展競爭,為了得到工程,某些施工企業也盲目降價。這種壓價是片面的、盲目的,會給工程質量和招投標工作帶來不良的影響。
4 陰陽合同
某些招投標單位表面上按規定進行招投標工作,但事后,標書中的造價、質量、工期等內容將變成一紙空文,招投標雙方會在私下訂立一份合同,也就是所謂的“附加合同”,這就使得招投標工作只是一種形式,失去了它的實際意義。一旦在施工過程中產生矛盾,會直接影響到工程的進度和質量。
三建設工程招投標管理產生問題的主要原因
1 法制不健全
招投標市場快速發展, 而法制建設卻相對落后, 相關制度不夠完善,存在很多的漏洞和管理盲點。某些投機者為了個人利益,鉆法律和制度的空子,擾亂了招投標的正常秩序。
如:某一工程,通過了正規的招投標程序,建設單位同施工單位簽訂了正規的施工合同,合同造價180萬元。當工程施工時,雙方又簽訂了一份補充協議,對原招標里的工程內容作了補充,增加了造價160萬元,而補充協議中的項目同投標文件中的項目一樣,但是單價明顯高于投標文件中的項目單價,補充協議改變了原合同實質性內容,補充協議提高了原投標商務報價的部分項目。按現行法律法規規定,應進行公開招標,而實際卻采用直接委托方式,以補充協議的形式規避招標。這樣沒有體現公平競爭的原則。
2監管不到位
建設工程招投標的管理是一個復雜的、綜合性的過程,不能將
招投標工作孤立于建設工程其他管理工作和社會其他相關工作之外,僅僅依靠《招標投標法》和《建筑法》等建設工程的相關法律是
遠遠不能規范招投標各方行為的。招投標中的不法行為大多都難以發現和調查, 即使相關部門發現了異常行為,由于監督機構力度不夠能力不足,也難以有力制裁。因此,目前招投標違法違規行為多是內部告發或群眾舉報而暴露出的。
3 程序不嚴密
我國招投標市場發育不健全,招投標機構的專業、權威性、公正性不足,導致招投標程序的執行不夠嚴密。而監管部門監管力度不足,給了招投標方利用程序漏洞的機會,嚴重影響招投標活動的順利進行。
四建設工程招投標規范化管理的基本對策
1 建立、完善有形建筑市場
建立有形建筑市場能夠對消除信息不對稱起到很好的作用。有形建筑市場,簡而言之即建設工程交易的平臺,它提供了有序、規范、公平的交易環境和方便有效的相關服務,為規范建筑市場運作提供了良好的基礎。目前,全國已有不少地級以上城市建立起了工程交易中心,一些工程數量較多、投資規模較大的縣級市,也建立了建設工程交易中心。大力加強對有形建筑市場的建立,使建設工程的招投標都在有形建筑市場內進行,必將大大規范建設工程的招投標。
2 市場監督,規范建筑主體行為
政府建筑主管部門作為建筑市場管理的主體要加強對建筑市場主體即建設單位(業主)、承包商、中介服務機構三方面的管理,規范建筑主體的行為。對建設單位(業主),要重點抓工程報建、資質審查,防止買空賣空,靠行騙漁利。對工程控制價的編制上面不能一味地追求壓低標準,應參考社會平均生產力水平,在給予施工方一定利潤空間的前提下合理審查;在招標方式上,清除招標投標工作中的水分,避免出現各種違法行為;改進和完善評標、定標的方法,力求科學、公正、合理,特別是對企業信譽、施工組織設計等定性指標要研究如何定量化,避免人為因素的影響。市場監督除了建設主管部門進行監督以外,建筑市場主體之間也要互相監督,以確保招投標工作順利進行。大力培育建筑市場,發展和完善建筑市場,使建筑交易活動在固定場所公開、透明地進行。
3 加大遏制不正當競爭的力度
加大遏制不正當競爭的力度可以從以下方面努力:第一,提高準入門檻,如提高對企業業績和合同履約保證金支付的要求,限制沒有實力的企業中標;第二,改變投資管理體制,避免同體投資、建設、管理和監督現象的出現,分離投資、建設、管理和監督的職能,將責任落實;第三,優化招投標運行模式,取消投標報名、不限制投標人數量、不集中答疑等規定,杜絕投標方互換信息;第四,完善法律法規,嚴厲處罰招投標中有腐敗行為的單位或個人,遏制不正當競爭行為。
4推進信用體系建設,加強約束力
推進信用體系建設,加強約束力要從以下幾方面努力:第一,建立統一的市場監控體系,確保誠信信息的共享,為監督提供依據,為對建筑業違法行為的投訴提供證據;第二,建立健全誠信檔案,根據建設單位近幾年生產經營活動的業績,分出不同檔次,進行網絡公示,錄入誠信檔案;第三,建立資信評級制度,綜合行業和企業情況,制定統一的評價標準,建立健全信用評價體系,強化約束力。
5 建立高素質的評標專家隊伍
招標工作是一項嚴肅、嚴格的工作,影響工作質量的因素很多,人是其中最重要的一個因素。專家隊伍的整體素質直接影響到招標的效果。因此,必須建立一個知識結構合理、政治素養過硬、專業涵蓋面廣的專家隊伍,以保證評標、定標工作的科學性,對專家隊伍要實行動態管理,優勝劣汰;要加強隊伍政治法律、專業知識的學習,開拓視野、調整知識結構,時刻把握時代脈搏;為保證招標工作順利進行,應成立以主要領導為總負責的工作組,下設招標小組和技術小組,邀請相關監督部門對招標全過程進行監督。特別要加強對評標專家的職業道德水平的教育,以免個別人收受賄賂,在評標中有失公平等。
關鍵詞:建筑工程;招投標;規范;管理
一、建筑工程招投標的基本概念
建筑工程招投標涉及的基本概念有很多,具體的有建筑工程招標、投標人、評標、工程項目建設招標投標、招標投標當事人、建筑市場及建筑市場主體、串通招標等。招標分為公開招標和邀請招標,是指招標人在發包建設項目之前,依據法定程序,以公開招標或邀請招標方式,鼓勵潛在的投標人依據招標文件參與競爭,通過評定以便從中擇優選定得標人的一種經濟活動。投保人是響應招標、參加投標競爭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串通招標是指招標者和投標者之間或投標者與投標者之間采用不正當手段,對招標投標事項進行串通,以排擠競爭對手或者損害招標者利益的行為等。
二、建筑工程招標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分析
首先,建筑工程交易市場管理體系不健全。決策和實施兩個階段分別由行業和地方管轄,不同的部門有不同的標準,且標準互不相認。建筑工程交易市場的現狀不利于多元化、多層次招投標體系的建立,不利于市場競爭功能的發揮。
其次,建筑工程交易市場主體行為不規范,建筑工程交易市場主體包括建設單位、承包方、中介機構。然而由于市場機制的不完善和不成熟,市場主體存在很多不規范的行為。我國的招標機構也不成熟,由于自身能力的限制,不能為招標單位提供評標、定標等相關的優質質詢服務工作。
三是建筑工程交易市場地方保護主義嚴重,本土建筑企業和外來建筑施工企業政策差距明顯。注冊登記難、投標難、中標難、經營難,各地方政府對外地建筑施工企業增加了各種條目的攤派費用,使本就經營困難的外地企業雪上加霜,步履維艱。
四是建筑市場監督機制不健全,市場監督約束機制的缺失,市場主體的行為得不到規范,很容易導致一些市場主體為了獲取不法收益不惜損害他方的利益現象發生。
五是建筑工程招投標機制不能有效運轉,招投標過程的手段、程序,工作方式等都是機制的內容不能形成對主體行為的約束,不利于建筑工程招投標市場秩序的維持。
六是建筑產品價格形成機制不健全,我國建筑產品的價格卻是在國家先關規定的指導下形成的,根本無法充分發揮市場的價格形成機制,不利于資源優化配置。
最后是招投標方式繁瑣、冗長,在我國,一個完整的投標程序包括三個階段,招標準備階段、投標階段、評標定標階段,共有19個小項的內容。整個招標投標程序異常繁瑣復雜、耗時耗力,造成資源的浪費不說,更不利于效率的提高。
三、解決我國建筑工程招投標管理問題的策略建議
首先建立統一的建筑工程交易市場監督機構,充分發揮政府的監管作用,改變現存的多部門監管的現狀,建立從中央到地方的縱向的監督、監管體系。充分發揮行業協會的作用,建立統一的招標采購中心。
其次,加大對建筑市場主體行為的監管,一是對建設單位行為的監管,完善政府投資工程項目的管理模式,建立完整的監管制度;加強對整個招投標過程的監管力度。二是對建筑施工方行為的監管,從道德和市場兩個方面對建筑施工企業的行為進行約束。三是對中介組織機構行為的監管,建立和完整中介組織機構的市場準入和推出制度,形成一種優勝劣汰的市場凈化機制,建立中介組織機構及其人員信譽評價制度,定期對其進行信譽評價,并予以公布,有利于中介組織機構的自律和管理。
三是建立統一、開放的建筑工程交易市場,充分發揮市場資源優化配置的作用,最大限度的保證招投標過程的公平、公正,降低招投標成本,節約社會資源,有利于政府對招投標過程的監督管理。推行互聯網招投標的前提要建立一個科學、合理的招投標網絡系統,方便發包方、承包方及中介機構在網絡上進行招投標工作的相關業務開展。
四是建立以市場競爭機制為主導的建筑產品價格形成機制,建立以市場競爭為主導的建造產品價格形成機制,有利于建筑施工企業根據企業自身的管理水平建立自己的企業定額,且以此為基礎進行投標競價。有利于投標企業充分發揮自己的價格和技術優勢,并不斷提高企業的管理水平,進一步推動競爭,最終形成一個良性的建造產品價格市場機制。
五是建立科學合理的市場約束機制,工程擔保是建造市場約束機制的重要方面,工程擔保的推行,有利于規范我國建筑行業市場主體行為,有利于我國建筑市場運行機制的完善。工程擔保的模式和類別有很多種,國際上通用的是以保函形式的保證擔保,我國實行的是銀行出具保函進行保證擔保模式。其工作的重點是結合我國建筑行業的現狀及我國國情,從更深層此的探索和完善我國擔保機制的建設和運行機制。
六是完善建筑工程招投標運行機制,為了完善建筑工程交易市場運行機制,必須完善招投標制度。建立完善的招投標法律法規制度,組建完全獨立的招標機構,加強招標機構的管理,提高其從業人員素質等。為充分發揮招標機構在規范招投標活動中的作用打下堅實的基礎。
七是建立健全建筑工程招投標體制,加強對招投標的體制建設工作,為建筑工程招投標工作的開展提供一個良好的運行環境,規范招投標過程中各方主體行為,為招投標工作的運行提供思想指導和策略指導。
參考資料
[1]姜宏梁. 建設項目施工招投標及量化管理[D]. 重慶大學 2008
[2]梁永澤. 基建項目招標管理模式研究[D]. 華北電力大學(北京) 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