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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摘要】Howtopromotethereformofmedicalcaresystemforcollegestudentstoestablishanewsystemisanewsubjectarisingintheprocessofreformanddevelopmentinhighereducationinstitutionsinthemacroscopiccontextofthedevelopmentofsocialistmarketeconomyanditssuccessiveextensionintofreemedicalcaresystemandreformsinhighereducationinstitutions.Thepaperattemptstoprobeintothisnewfieldbymeansofexamples.
Collegestudents/SafetyMedicalcaresystem
【正文】
一、建立和完善學生安全醫療保障制度的必要性
第一,高校現行的公費醫療制度是“公費醫療、公費不足”,也可以說是“透支醫療”。每生每年40元的醫療費用,在醫藥價格上漲的情況下,遠不能滿足學生治病就醫的正常需要,勢必擠占其他事業經費,制約高校的發展。第二,學生中的意外傷亡和嚴重疾病的發生是高校中帶有普遍性的現象。對此,目前尚無可供操作的有效機制,更缺乏可靠的制度保障。學生中一旦發生意外傷害或患嚴重疾病,不但加重學校的醫療費負擔,而且影響學生健康成長和完成學業。第三,在醫療實踐中,很難杜絕無病拿藥,拿貴重、保健藥的現象,造成醫藥費增加和醫療資源的浪費。因此,必須改革現行的公費醫療制度,建立一種規范的、安全可靠的保障制度。
二、“學生團體平安醫療保險”+公費醫療改革——
一種學生安全醫療保障制度模式
所謂“學生團體平安醫療保險”,即“學生團體平安保險附加住院醫療保險”(以下簡稱“學平險”)。其實施辦法是:根據學制,每個學生每年向保險公司交納保險費30元,其中主險平安險保費20元,附加險住院醫療險保費10元。當學生遭受意外傷害或患病住院治療時,在保險期內,保險公司按分級累進辦法賠付最高平安保險金5000元、住院醫療保險金60000元,賠付剩余的部分,再由學校負責支付。實行這種制度,學校和學生個人的費用支出大大降低,學生的安全醫療保障更加可靠有力。以山東財政學院為例,自1994年起,學校即與山東人壽保險公司試辦了“學平險”。最初的兩年間,共發生保險賠案37起,保險公司共賠付14萬余元住院醫療保險金,全校每年可獲保險賠償7萬多元,占整個學生公費醫療經費的40%左右。從實踐來看,保險效益是明顯的,不但保障了住院醫療學生的治病就醫的需要,而且也保障了非住院醫療學生的正常醫療。在實行“學平險”的同時,學校對原來的學生公費醫療制度進行了相應的配套改革,即將每生每年40元的醫療費返還學生60%,用于非住院醫療,40%留學校集中掌握使用,對學生住院醫療保險公司賠付后的醫療費支出,從學校掌握的部分再付80%,學生個人承擔20%。即使學生患病支出上萬元的醫療費,學校只有上千元的支出,學生個人則只有幾百元的支出,同時避免了學生無病拿藥、拿好藥的現象,解決了學校醫療費超支現象,保證了學校其他事業的發展。
三、建立學生安全醫療保障制度的可行性
第一,理論認識。建立和完善社會保障體系,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的客觀要求和必然趨勢。市場經濟是一種競爭型的風險經濟,競爭是市場經濟發展的常態,而風險與競爭相伴隨。在競爭中,企業的興衰及破產,職工收入的變化及不平衡是不可避免的,在這種情況下,只有建立和完善社會保障機制,才能保證市場經濟的順利發展。高等院校要在市場經濟條件下謀求事業的發展,也必須學會如何規避風險。學生及學生家庭在市場競爭和風險面前,也需要依靠社會保障,增強抵御風險的能力。只有建立一種社會、學校和學生家庭相結合的安全醫療保障體制,才能從根本上解決學校事業發展、學生就診醫療和學生家庭降低風險的矛盾。“學平險”可以說是目前的一種有效模式。
第二,實踐依據。(1)應試教育在高中時代的摧殘式智力投資,造成學生身體素質下降,學生身體潛在的疾病,在進入大學階段后集中爆發出來。脫離家庭的大學生飲食起居的隨意性,不衛生飲食增多,致病機率提高,社會交往活動增多,不安全因素增加。所有這些都對大學生的安全和健康構成威脅。(2)公費醫療的弊端。如前所述,在學生患重病時,醫療費用資不抵出,捉襟見肘,使學校陷于被動應付的困境。如1994年本校一名即將畢業的學生患尿毒癥,當時全院學生的醫療費用為12萬元,僅他一人的醫療費就支出6萬多元,要做腎移植手術及術后營養維護需要15萬元,全校學生一年的醫療費也不能滿足他一個人的需要。在這種情況下,學校唯一能做的事是號召師生捐款,全校師生及社會各界共捐款8萬多元,捐款之多創該校建校以來最高記錄,但還欠7萬多元,最終也未能挽救這名學生的生命。鑒此說明,公費醫療和捐款都不是解決此類問題的根本辦法,必須依靠社會保險與保障,才能有效預防此類現象的再度發生,才能保證大學生“小病小醫”、“大病大醫”,不因經濟問題影響學生就診醫療。(3)保險費較低,每生每年30元,一般家庭經濟條件都可承受,經濟特別困難的學生可免費參加保險。
四、建立學生安全醫療保障機制的意義
1.實行新的學生安全醫療保障制度,是市場經濟條件下合作醫療的新形式,實現了醫療資源的合理利用;克服了公費醫療的缺陷;體現了合作友愛、共同發展的集體主義精神,并為這種精神的實現提供了制度保障;拓寬了學生保障制度的領域,由原來單純的醫療保障拓展為安全醫療保障;為學校解決學生中的意外傷害事故和大病醫療提供了簡便易行的操作辦法。
2.實現了利益與目標的統一,既保障了學生就診醫療的需要,實現了小病能醫、大病能治的目標,又有利于國家建設,有利于學校發展,有利于學生順利完成學業。
一、醫療機構的服務態度有待改善
農村的新農合基金工作人員數量較少,工作人員工作量極大,報銷時間過長。由于農村人員知識水平有限,很多人對保障制度不了解,可能加重工作人員的工作量,導致部分工作人員服務態度差。而工作人員的服務態度將會影響群眾對于基本醫療保障制度的參與率以及滿意度。另外,醫療機構的服務態度也會對參保人員對于是否參保這一決定產生直接影響。
二、可解決的相關措施
(一)強化城鄉一體化觀念
政府應堅持統籌城鄉一體化發展的觀念,打破戶籍限制,平等對待城市和農村居民,建立統一的城鄉管理體制和經辦操作流程,實現城鄉醫療均等化和同質化。政府應根據當地農村醫療保障制度的具體實施情況以及存在的問題和需要增加并調整適合農村消費的醫療保險形式。例如增加商業醫療保障、醫療衛生服務、衛生監督和防疫保健功能,這樣既滿足了醫療保障的社會福利性要求,又能夠從保健、診治、防疫等多方面、多層次切實提高農村居民的醫療衛生服務質量,縮小城鄉醫療水平的差距,盡最大可能提高醫療保障服務的綜合效益。
(二)逐步提高基本醫療保障水平
要實行以保障大病治療為中心,逐步向門診、小病進一步推進的策略。一是逐步提高門診費用的支付比例,擴大其報銷范圍,將常見病、多發病等普通門診加入基本醫療保險支付范圍,擴大受益面;二是積極引導和鼓勵參保人員到社區衛生服務機構、鄉鎮衛生院、鄉鎮門診等就醫,提高基層醫療衛生服務機構的服務質量和效率,探索建立雙向轉診制度,逐步提高在社區衛生服務機構、鄉鎮衛生院、鄉鎮門診等基層醫療衛生服務機構就醫的報銷比例;三是逐步提高城鄉居民醫保金額最高支付限額以及報銷比例,在現階段要重點提高農村居民的報銷比例及范圍,實現醫療保障制度城鄉一體化發展,切實減輕參保居民大病重病負擔。
(三)提高工作人員的綜合素質及服務水平
由于工作內容復雜、工作量大等因素,醫療保障部門部分工作人員服務態度有待改善,相關部門應加強監管,做好工作人員綜合素質的培訓,使之樹立“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觀念。隨著社會保險政策的不斷完善,新的社會保險政策不斷出臺,使部分社會保險工作人員的政策水平、業務知識水平有所滯后,要加強對工作人員的業務和政策培訓,提高經辦能力,滿足業務工作全面推進的需要。
(四)簡化報銷程序,實現醫保關系轉移銜接簡便
由于基本醫療保險涉及面廣,人員分類細,參保形式多,待遇保障差異大,業務流程繁雜,所需材料復雜,特別是農村地區,大部分人員知識水平有限,無法順利完成報銷。所以精簡社會保障體系中的報銷程序,特別是進一步簡化新農合報銷程序勢在必行。
(五)加大醫療保障制度知識的宣傳力度
加大宣傳和普及醫療保障制度改革的相關知識和政策,使這項惠及全民的制度深入人心,讓醫保真正落實到位,讓人民群眾人人都感受到醫保帶來的便利。在宣傳過程中,應充分利用電視媒體、自媒體等線上資源和社區、報紙、公告欄等線下資源,合理配置醫療衛生資源,節約醫療成本,充分發揮醫療資源的最大效用。由于各種原因,我國當前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實行的是“自愿”參保的原則,但從醫療保障的福利特性和保險分攤機制來看,應該推行“強制”參保的農村合作醫療制度。
(六)建立健全監管體系
我國目前進入了老齡化時期,65歲以上老年人在人口中的比例已超過7%,60歲以上的老年人口已達1.43億,占總人口的11%,21世紀中國老齡化有加劇的趨勢。我國是典型的未富先老型國家,中國農村的醫療衛生狀況令人堪憂,三級醫療網絡瀕臨解體,鄉鎮衛生院1/3基本癱瘓,1/3僅能維持生計,1/3能夠發展(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2005),農民抵御重大疾病災害的能力十分脆弱。
嚴格的城鄉戶籍制度造成了我國分明的城鄉二元社會結構,城鄉居民收入差距甚大,國家對城鄉間醫療保障制度的安排也不合理,而城鄉居民面對的是統一的藥品定價和醫療服務費用,造成了在中國農村普遍存在的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現象。有研究表明,醫療消費在中國農村有著奢侈品的性質,農民對醫療存在著潛在需求,但是受到目前收入水平的制約,醫療需求的滿足尚處于從屬的地位(衛龍寶,2005)。有以問卷形式對中國內地六省310個村莊進行了直接入戶方式的調查訪問,結果顯示,有79.7%的調查對象反映,他們所在村莊存在農民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的現象(岳書銘,2005)。國家衛生服務調查的結果顯示,在中國農村的貧困戶中,因病致貧的戶數占了很大的比例,該比例在1998年和2003年分別為21.61%和33.4%(衛生部統計信息中心,2004)。更有學者認為,在中國的不同地區,疾病導致了20%~70%的貧困(Jiang,2004)。
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合理性分析
合作醫療制度能夠提高整個社會醫療衛生服務的利用率和公平性,這一點已經得到研究證實。合作醫療能為大多數農村居民提供基本醫療衛生服務,與自費看病相比,參與農村合作醫療的農民在花費相同成本的條件下能享受更多的醫療衛生服務。根據聯合國兒童基金會對中國10個貧困縣進行的調查,合作醫療覆蓋的低收入人群比沒有參加合作醫療的同等收入人群有更高的醫療衛生服務利用率,他們的經濟負擔(個人在醫療方面的支出占其總收入的比重)也相對低。這表明合作醫療提高了農村醫療衛生服務的利用率和資金籌集方面的公平性,以及整個社會的福利水平。另外,以歷史的觀點考察我國農村醫療保障制度的演進,發現合作醫療符合我國的實際情況,并且執行層有歷史經驗可循,在制度探索方面可以總結經驗,少走彎路。根據[2003]3號文件《關于建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意見》的規定,農村合作醫療基金主要補助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農民的大額醫療費用或住院醫療費用。保大病即在農民患大病的時候給予醫療費用保障,防止農民因看不起病而陷入貧困,有利于實現衛生資源在不同收入水平農戶之間的合理分配。這種觀點認為,農村民眾更加關注醫療合作制度對大病的保障程度。補助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農民的大額醫療費用或住院醫療費用的制度更能提高社會的綜合績效和社會整體福利,同時也是農民當前所需要的。關于保大病還是保小病這一問題,長期以來一直有所爭議,筆者認為這一問題還有待進一步研究。
三、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存在的缺陷及建議
下面分析實行保大病不保小病的醫療保障模式有悖于提高社會總體福利效益。構建簡單評價社會總體福利效益的模型:建立三維坐標體系,分別以X軸表示參合的居民人數,Y軸表示社會平均單位參合人員醫療費用,Z軸表示社會平均單位參合人員福利效益。在X(參合的居民人數)軸與Y(社會平均單位參合人員醫療費用)軸所構成的二維平面的曲線積分表示社會用于醫療保障的全部資金;在X(參合的居民人數)軸與Z(社會平均單位參合人員福利效益)軸所構成的二維平面的曲線積分表示Q(社會總體福利效益);Y(社會平均單位參合人員醫療費用)軸與Z(社會平均單位參合人員福利效益)軸所構成的二維平面中,把從消費社會平均單位參合人員醫療費用的一個額外的數量中所獲得的額外的社會平均單位參合人員福利效益定義為邊際效用,假設Y(社會平均單位參合人員醫療費用)=0時,Z(社會平均單位參合人員福利效益)=0;根據邊際效用遞減的原則,確定Y(社會平均單位參合人員醫療費用)與Z(社會平均單位參合人員福利效益)之間的函數關系Z=Yb,其中(0b,Z(社會平均單位參合人員福利效益)=(A/B)b,社會總體福利效益為Z(社會平均單位參合人員福利效益)在X(參合的居民人數)軸上的積分,Q1(社會總體福利效益)=AbB1-b.實行保大病不保小病的模式,醫療保障的覆蓋面為患大病或住院的參合居民a×B,其中a為患大病或住院的參合居民人數與全體參合居民人數的比值(0Q2.結論為實行保小病不保大病的醫療保障模式比實行保大病不保小病的醫療保障模式更能夠提高社會總體福利效益。
定位于保大病的機制,造成高成本、低效益、收益面過小、制度缺乏可持續性。農村新型合作醫療設立了嚴格的起付線,只有大額醫療費用或住院治療費用才能納入補償范圍。而1993年和1998年兩次全國衛生服務調查顯示,中國農村人口住院率只有3%左右(劉軍民,2005)。這么低的受益面顯然無法激勵農民積極參加,而且這種設置在很大程度上阻止了人們獲取以預防、初級保健為重點的公共衛生和基本醫療服務,在自愿參加的條件下,即使參加以后也會有人不斷退出,最后造成制度無法持續。而保小病有利于刺激農民參加合作醫療的積極性,同時真正影響居民整體健康水平的是常見病和多發病,保小病可以有效防止許多農村居民因無錢醫治小病而拖延成了大病。
所以,要根據我國實際國情和生產力發展水平,充分考慮我國不同地區農民收入水平的差異,采取不同的醫療制度安排,在經濟發達地區實行保大病不保小病的模式,在經濟欠發達的地區實行既保大病又保小病的模式,確保把農村居民中無力支付合作醫療費用的低收入者納入到農村醫療保障體系當中。
四、籌資措施
從2006年開始,國家提高了中央和地方財政對“參合”農民的補助標準,中央財政的補助標準由目前每人每年從10元提高到20元,地方財政也相應增加10元,這樣政府給每位農民補助提高到40元,而農民繳費標準不變。然而,即使政府給每位農民補助提高到40元,仍然不能滿足農村居民醫療保健的費用支出,全國農村居民家庭平均每人每年醫療保健支出96.61元,其中發達地區120~270元,經濟欠發達地區100~119元,經濟貧困地區60~99元(王向東,2004)。農村醫療費用仍然存在較大缺口,如何解決這一問題成為目前的一個焦點,農村醫療保障費用的籌措成為推進農村新型合作醫療制度發展的瓶頸。
從歷史上看,中國農業對工業貢獻的主要受益者是全民所有制企業和城市,表現為勞動積累和資本積累,以及城市擴張的用地。全民所有制企業和城市理應成為反哺成本的首要承擔者。自從全民所有制企業更名為國有企業后,農民對原有的全民所有制企業的積累貢獻被淡化,在國有企業改制的過程中呼吁保護工人權益的同時也淡化了全民中所包含的農民成分。由于國家具有強制力和財政資源的支配權力,所以以各級政府及其職能部門為行為主體的工業反哺農業行為的政府反哺,應當是工業反哺農業中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反哺。有學者研究了政府反哺實現機制和社會化反哺實現機制,認為工業反哺農業應當視為農業對工業的早期投資所形成的歷史投資的一種“期權收益”和工商業為獲取對農業生態產出的消費而支付給農業的生態建設基金(朱四海,2005)。農業應當獲得對工業的歷史投資所形成的期權收益以及農民應當參與國有企業(改制后的全民所有制企業)利潤分紅,同時農業應當為提供生態產出而獲得工商業提供的生態投入及生態建設的基金。
農業為工商業提供生態產出,工商業為農業提供生態投入,生態消費者支付生態生產成本,這就是工業化背景下分攤生態責任的基本邏輯、基本思路。當今社會,隨著經濟的發展,生態環境有不斷惡化的趨勢。中國經濟持續發展的生態環境成本不斷提高,生態環境的惡化主要是由于工業化的進程造成的。工業對農業有負的外在性。工業發展過程中伴隨著自然資源耗費、生態破壞、環境污染等種種后果。農業在承受工業發展帶來的生態惡化惡果的同時卻沒有得到應該得到的補償。單純對生態環境的作用而言,農業對工業具有正的外在性,農民在進行農業生產的同時,不僅在從事生產實際的農業產品的工作,而且改善了農村和城鎮居民共同生活的自然生態環境。生態環境具有明顯的非排他性,農村居民在享受自己創造的良好生態環境的同時并不能阻止城鎮居民享受,因而農民無法向城鎮居民收取應該得到的生態建設資金,城鎮居民無償地享受了由農村居民生產的良好生態環境。所以應該由國家強制執行這一操作,以實現工商業為獲取對農業生態產出的消費而支付的生態建設基金。這樣不僅可以為農村保障制度進程的推進籌集到所缺乏的資金,更重要的是可以降低中國經濟發展的社會總成本,有效解決外在性導致的無效率。當工業對農業存在負的外在性時,工業的邊際社會成本大于行業邊際生產成本,差額就是邊際外部成本。工業為了實現行業利潤最大化需要行業平均價格等于行業邊際生產成本,而有效的生產應該是行業平均價格等于邊際社會成本,外在性造成了社會生產的無效率,增加了社會總成本。同樣道理,農業對工業的正的外在性也會造成社會生產的無效率,增加社會總成本。所以發展農業必須從過去單純注重其經濟意義向經濟意義和生態意義并重的方向轉變,工商業必須為獲取對農業生態產出的消費而支付生態建設基金。
社會化反哺機制是對政府反哺機制的補充。社會化反哺就是發揮政府以外制度力量的作用,培育多元化的非政府反哺主體,提供多元化的非政府反哺供給,以滿足不同層次的反哺需求,實現反哺目標,并對政府反哺進行補充和完善。
五、總結
在中國公共衛生投入與世界不同發展水平的國家相比總體不足的背景下,相對匱乏的公共衛生投入在中國城鄉之間分配又嚴重缺乏公平性。數據分析顯示,中國公共衛生投入嚴重偏向于城鎮,中國農村的醫療衛生狀況惡劣,疾病不僅成為制約農村居民生活水平提高的重要因素,而且是農村居民致貧返貧的重要原因,在我國農村建立醫療保障制度形勢緊迫。本文從社會醫療衛生服務的利用率和公平性、農村居民的意愿和中國農村醫保制度的演進這三個方面證實了在中國農村實行合作醫療制度的合理性;同時分析了我國現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目前存在的缺陷,提出要根據我國實際國情和生產力發展水平,充分考慮我國不同地區農民收入水平的差異,采取不同的醫療保障制度安排,在經濟發達地區實行保大病不保小病的模式,在經濟欠發達的地區實行既保大病又保小病的農村醫療保障模式;在資金籌措方面,結合社會反哺和國際資本等輔助籌資方式,以財政補貼和由農業對工業的早期投資所形成的歷史投資的一種“期權收益”和工商業為獲取對農業生態產出的消費而支付給農業的生態建設基金而組成的政府反哺為主;在制度選擇方面,通過能夠代表農民利益、維護農民權益的非政府機構采取直接補貼的方式管理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