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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稅收會計核算現狀及存在的主要問題
隨著現行稅收征管改革的深入,特別是近年來稅務信息化建設的發展,現行稅收會計核算日漸凸現出與稅收發展的不適應,嚴重地滯后于稅收征管改革,突出表現在以下幾方面:
(一)稅收會計在會計體系中的地位不明確
按照我國現行對會計體系的分類方法,把會計分為企業會計和預算會計兩類。一種觀點認為,稅收會計是預算會計體系的組成部分;另一種觀點認為,稅收會計并非預算會計的組成部分,稅收會計與預算會計是并列的關系。對于這一問題,國家有關的會計制度和準則中沒有明確說明,甚至在1997年預算會計制度改革中出臺的一系列預算會計準則和制度中也只字未提稅收會計,給人的感覺似乎稅收會計不屬于預算會計。因此,從上個世紀后期開始,稅收會計總是獨立于預算會計之外,其在會計體系中的地位始終不明確。正是這種模糊定位使對稅收會計的研究無法上升到理論的高度和深度,制約了稅收會計的進一步發展。
(二)稅收會計核算內容存在局限性
從稅收會計的定義來看,稅收會計核算的對象始終圍繞著稅收資金運動,實質上就是圍繞著稅收收入的實現、征解、入庫、減免和提退進行核算的,而對稅收成本這一問題卻視而不見。目前,因我國對稅收成本缺乏一個科學、規范、系統的核算體系,社會上對我國稅收成本率的高低說法不一。有的人士分析,目前我國的征稅成本率高達5%~6%;有的人士則認為。我國的稅收征收成本率大約為4.7%左右。而目前發達國家的稅收征收成本率一般在1%~2%之間,低的如美國為0.6%,日本為0.8%;高的如加拿大為1.6%,法國為1.9%。相比之下,不論就高還是就低,我國的稅收成本都是一個突出問題,這在建設節約型社會、強調增產降耗的今天,已經成為稅務機關必須面對的重大問題。
(三)稅收會計核算功能趨于統計化
從現行稅收會計核算科目設置和核算內容來看.歷次稅收會計核算改革或會計報表的調整,都是根據稅收政策的變化而變化,核算內容越改越復雜.核算指標和核算體系越來越龐大,也使得稅收會計核算的信息化舉步維艱。目前,全國尚沒有一套成熟的稅收會計核算軟件,其原因就在于對稅收會計核算功能的定位不準,從目前的核算功能看,很多是屬于統計范疇的,會計與統計不分,所需的統計指標用會計核算的方式反映和獲取,勢必加大會計核算難度,也不利于稅收會計職能的發揮。
(四)現行稅收會計制度的設計過于復雜
會計制度的設計是圍繞會計目標,依據基本會計法律法規來進行的。現行稅收會計制度設計除了要遵循一般會計法律法規之外,還要結合稅收法律法規的要求,符合稅收征管工作的需要來設計。由于這個特殊性的存在,使得稅收會計核算制度既要符合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的要求,又要兼顧稅收管理本身的業務需求。從現行稅收會計制度的設計情況看,存在著會計核算單位設置層次過多、會計科目設計繁雜、核算程序不統一等問題,具體表現在:
1.會計核算單位設置層次過多。稅收會計設置了上解單位、混合業務單位、雙重業務單位和入庫單位四種不同的會計核算單位,四種核算單位核算范圍不盡相同,除了入庫單位完整地反映了稅收資金運動的整個過程之外,其他三種核算單位只是部分反映了稅收資金的運動過程。這種多層次的會計核算單位的設置,雖然與稅收征管機構的設置比較接近,但從會計核算體系上看并不科學,造成了對同一核算對象多次重復核算問題。
2.會計核算科目設置較多、較繁。由于稅收工作的特殊性,經常要求稅收會計對同一個數據從不同角度進行反映,以滿足不同部門、不同層次的不同管理需要,使得稅收會計明細科目的設置非常復雜。主要是明細科目層次多。例如,反映“欠繳稅金”的科目,既要按納稅戶設置明細,以滿足分戶管理的需要,又要按稅種設置明細,以滿足分稅種管理的需要,有的還要按征收單位或征收人員設置,以滿足考核各單位或各征收人員的工作質量的需要。稅收會計明細科目的這種復雜性在其他專業會計中較為少見。
3.會計核算憑證的取得缺乏客觀性。稅收會計核算的主要憑證--稅票,既是完稅證明,又是預算收入憑證,還是統計核算憑證;同樣-份稅票,它的不同聯次具有不同的作用,有的是在途稅金核算憑證,有的是入庫稅金核算憑證。幾乎所有的稅收會計核算憑證均由稅務機關統一制定、統一印制,絕大部分憑證由國家稅務總局和省級稅務機關統一制定并集中印制,少部分由地(市)、縣級稅務機關根據國家稅務總局和省級稅務機關規定的格式自行印制,這種主要核算憑證由一個部門制定和印制在一定程度上不符合會計核算客觀性的條件。
4.會計明細賬設置量過大,且大量使用多欄式。一個基層稅務機關所管的納稅戶常常有幾百戶,多的達幾千戶,稅種一般有十幾種,每個納稅戶都要繳納幾種稅,這需要設置大量的明細賬才能全面反映。所以,有多少納稅戶就有多少明細賬.并且為盡量減少明細賬的設置,大部分明細賬都采用多欄格式,其賬簿的長度均超出其他專業會計所能承受的水平,會計核算的形式重于核算實質,使稅收會計核算日趨復雜化。
二、影響現行稅收會計核算改革的因素分析
(一)稅收征管模式對現行稅收會計核算改革的影響
現行的稅收征管模式是1994年新稅制實施后逐步建立的,2000年以后進行了完善,形成了目前“以納稅申報為基礎,以計算機網絡為依托,集中征收,重點稽查,強化管理”的征管模式。在這一模式下,稅收征收管理的信息化手段不斷提升,隨著國家“金稅工程”一期、二期和三期的建設,在全國逐步實現了“一個平臺,兩級處理,三個覆蓋,四個系統”的信息化建設目標。2004年安徽省通過CTAIS(中國稅收征管信息系統)在全國率先實現了征管數據的省級集中,征管數據的省級集中徹底改變了原有稅收會計核算模式,使直接從事稅款的征收和入庫業務的稅務機關無法行使會計主體職能,省級國稅機關成為會計主體,擔負稅收會計核算職責。這對建立在直接從事稅款的征收和入庫業務基礎上的會計制度和會計核算方法將產生一定影響。
(二)現行預算體制和稅銀庫一體化對稅收會計核算改革的影響
在現行財政預算體制下,稅收的主要職能是收入職能,它要求稅務機關能準確核算各預算科目(稅種)和預算級次(中央與地方的分成比例)的收入情況,它并不關注稅收資金在征收過程中所處的形態.它關注的是從稅收資金的形成到劃入國庫成為財政資金的時間越短越好,隨著稅銀庫一體化的實現,這一時間將會大大縮短,開票即入庫。除了欠稅等稅收資金之外,稅收資金在稅務機關賬上停留的時間將更加短暫,這對核算稅收資金的占用形態以及資金來源也將產生較大的影響。
三、稅收會計核算改革的基本思路
本文認為,總體思路應是:圍繞稅收資金運動過程,建立從稅收資金產生到入庫、收入與支出相對應的核算體系,充分運用信息化手段,提取核算的原始資料,進行加工、匯總,總括地反映稅收資金的運行、稅收成本支出規模和征管效益分析的過程。
(一)在核算內容上,應主要從進行稅收收入的核算,逐步過渡到對稅收成本收益的核算
應對稅收會計進行重新定義,確立新的稅收會計核算體系,改革核算內容,明確劃分范圍。在對稅收收入的核算上,立足于宏觀稅收收入的核算,注重分征收單位和稅種來源的核算,取消分戶核算,進一步減輕稅收會計的核算壓力。在支出核算上,確立一個基本核算單位,支出項目分別從人員經費、征收費用兩方面進行核算。
(二)在核算層級上,稅收聯合征管軟件上線后,實現以省為單位的數據集中
這個集中的意義主要在于進一步降低稅收成本,對于稅收會計核算來說,目前安徽省實行的“集中核算、分級管理”的核算模式,統計的意義大于會計,便于統計而不便于會計核算,特別是不便于進行稅收成本核算,因此,目前會計核算層級上,層次不宜過多,應以稅收經費獨立核算單位為稅收會計核算單位.便于進行稅收收入與稅收成本的核算,便于核算和衡量一個地區稅收征管的效能。
(三)在核算依據上,稅收會計核算憑證逐步實現無紙化
隨著納稅申報網絡化的實現,依據電子數據處理稅款的上解、入庫等各項業務將是稅務部門的主要業務,因此申報表、稅票等紙質核算憑證已失去目前核算憑證的原有功能,將逐步退出會計核算并最終將被各種電子轉賬等憑證所取代。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電子繳稅完稅憑證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2】155號)規定,當實行稅銀聯網電子繳稅系統后,稅收會計核算稅款征收情況的原始憑證可使用電子數據。作為書面資料的電子數據和紙質資料應按國家有關規定嚴格進行檔案管理。
(四)在核算手段上,要逐步確立會計核算信息化的發展方向,加快開發全國統一的稅收會計核算軟件
一是以規范稅收會計核算業務為基礎推進軟硬件建設。注意防止稅收會計核算業務與軟硬件建設出現“兩張皮”的問題,在確立會計核算主體單位的基礎上整合核算流程,以優化組織機構為前提,優化業務設置,使各項稅收會計核算業務和工作流程適應計算機處理的要求,進一步規范數據采集、存儲、傳輸等各方面的業務操作,軟件的設計開發必須不斷適應稅收會計發展的需要。二是提高整個系統的標準化建設水平。以完善的會計科目設置、代碼標準,數據標準、接口標準為基礎,實現與綜合征管系統(CTAIS)的連接,按照平臺統一、一次錄入、數據一致,信息共享、綜合利用的原則,分步實施,實現會計核算軟件平臺的標準化:按照統一組織管理的原則,統一數據采集的口徑,規范業務流程,提高數據信息共享度和有效使用率,實現稅收會計核算的標準化。
四、稅收會計核算亟待改革的問題--稅收成本效益問題
(一)確立有別于企業會計和預算會計核算的稅收會計核算體系
從核算內容上看,稅收資金在性質上也有別于企業生產經營資金和財政預算資金,稅收資金脫胎于企業生產資金,是企業生產資金在經營過程中發生增值的部分,稅收資金又終止于財政預算資金,稅收資金是介于兩者之間的一種特殊存在形態。同時,在稅收資金的征收、入庫過程中發生的成本費用又是財政預算資金的組成部分。這種獨特的核算內容決定了稅收會計必須實行有別于現行企業會計和預算會計的核算形式,建立獨立的稅收會計核算體系。
(二)建立稅收成本效益指標評價體系
考慮稅收成本收益問題的目的就是要通過不斷降低稅收成本,取得最大的稅收收益。因此.要建立稅收成本效益指標評價體系,通過一系列的評價控制指標以及對這些指標的核算,達到不斷降低稅收成本的目的。
(三)建立稅收成本預算制度、考核制度與監管機制
要把稅收征收成本的高低作為評價稅務機關工作成效大小的一個重要標準,要樹立成本觀念,注重成本核算,講求效率。只有考核稅收成本,強化稅收成本管理,才能有效地降低稅收成本,提高征管效率。
(四)對實行成本核算、降低稅收成本的正確認識
[論文摘要]網絡交易本質上是銷售行為,應該依法納稅,研究企業網絡交易稅收征管問題已經勢在必行。本文在分析我國企業網絡交易所產生的稅收問題的基礎上,從我國現行的稅收制度出發,提出相應的對策措施,以解決網絡交易的稅收難題。
一、我國網絡交易的現狀
網絡交易是一種全新的商業模式。在網絡中推銷商品并進行貨款結算。這種交易快捷、方便的營銷手段正逐漸被人們所接受。企業網絡交易對于傳統商務而言是一次質的飛躍,它突破了時空的限制。促進了經濟全球化發展的進程。據IT市場研究公司(IDC)的調研數據顯示:2007年,中國網民人數首次超越位居全球第一的美國:預計到2012年將增至3.75億。根據iResearch艾瑞咨詢最新推出的《2007-2008中國B2B電子商務發展報告》數據顯示,2007年中國通過B2B電子商務完成的交易額達到21239億元,較上年增長65.g%:據2008年3月我國商務部編寫出版的《中國電子商務報(2006-2007年)》描述,“2006年我國19267家大中型企業的電子商務采購金額達到5928.6億元,電子商務銷售金額達到7210.5億元。據此估算,2006年我國電子商務交易總額超過15000億元。2009年全球的企業網絡交易總額有望突破900億美元”。隨著我國企業網絡交易的不斷發展,虛擬企業、虛擬銀行、網絡營銷、網上購物、網上支付、網絡廣告等網絡交易正在迅猛發展。其實,網絡交易的電子形式并不改變其貿易的特性,其迅猛發展開拓了廣闊的稅源空間,無疑能為國家帶來可觀的稅收。但稅務部門的征管及其信息化建設還跟不上電子商務的進展,企業網絡交易稅收制度還存在著很多的漏洞,而目前法律規章尚未對企業網絡交易這個新興事物如何計稅、納稅作出明確規定,網上交易成了稅收的真空地帶,網上交易的稅收損失逐年擴大,企業網絡交易的稅收流失問題嚴重。
網絡交易本質上仍然是銷售行為,如果它沒有相關的免稅政策,那么網絡交易就應該依法繳稅。如何針對企業網絡交易中的稅收問題加強和完善我國的稅收制度及稅收辦法,已成為國內外稅收中討論的熱點問題。2007年8月7日,我國在北京國際會議中心舉行了一場影響著全國4000萬網絡貿易用戶的研討會,會議的議題為是否應向進行網絡交易的群體進行征稅,大多數專家認為不能因為稅收問題把電子商務行業毀掉。在2008年“兩會”上,民建中央委員聯名提出了“關于完善電子商務稅收制度”的提案:電子商務是一種交易方式,按我國現行稅法規定,無論是線上線下,只要達成了交易就應納稅,否則將有越來越多的企業和消費者通過電子商務避稅,而資本通過網絡進行國際流動,也將導致大量稅收流失或轉移。網絡經濟引發的稅收問題已經引起國內外的廣泛關注。
研究企業網絡交易稅收原則、政策、法規、征管和企業如何在網絡貿易條件下合法、高效納稅等問題已經勢在必行。本文旨在通過分析我國企業網絡交易所產生的稅收問題,從我國現行的稅收制度出發,提出相應的對策措施,以解決網絡交易稅收難題。
二、企業網絡交易存在的稅收問題及影響
(一)網絡交易稅收征管不到位
我國商業貿易的快速發展給稅收帶來了機遇,但同時也對傳統稅收征管提出了挑戰。企業網絡交易的納稅人、適用稅種、適用稅率等難以界定。使稅收征管從一開始就陷入無從著手的窘境。
企業網絡交易的銷售往往既無合同又無協議,雙方均通過電子商務(網絡)的形式形成交易,網上的價格可以隨時被修改、刪除或變更,銷售計量難以得到真實、合法的保證,且隨時有收不到或收不足價款的可能。收入的確認和計量是企業進行稅務管理的基礎。傳統企業的“收入”概念非常清晰和明確。然而在企業網絡交易行為中,通常買賣雙方的網上交易往往被虛擬化、無形化、隨意化、隱匿化,實物形態存在的商品以數字在網絡上進行傳輸。對于企業網絡交易的銷售收入,無論是在線實現商品銷售收入,或是在線實現服務收入,都面臨著確認問題。如何對網上交易進行監管以確保稅收收入及時、足額地入庫是稅收征管的一大難題。
在網絡交易時代,網絡經濟的虛擬性,無紙化的交易沒有有形載體,許多交易對象都被轉換為數字化信息在互聯網上傳播,交易雙方在網絡中以加密的電子數據形式填制。隨著計算機加密技術的成熟,納稅人可以使用加密、授權等多種方式掩藏交易信息。加密技術的發展增加了稅務機關掌握納稅人身份或交易信息的難度,不易查清買方和賣方的身份,收入難以確定,征收稅款無從下手,從而造成稅款大量流失。無紙化的網絡交易卻不能適應傳統的貨幣交易的稅收征管制度,為我國現行的稅務登記、納稅申報、稅務稽查等環節帶來了前所未有的難題。
(二)稅務機關稽查難度大
在電子商務的環境下,企業網絡交易具有無形性、隱匿性、虛擬性、全球性、快捷性等特點,供求雙方在網上直接見面,網上看樣品、談價簽合同、支付貨款,通過電子數據交換系統生成各種電子憑證,無紙化的網絡交易程度越來越高,企業網絡交易對象均被化威“數字化信息”在網上傳送,稅務機關很難確定其交易對象的性質和數量。電子憑證可輕易地修改而不留下任何痕跡,稅收審計稽查失去了最直接的紙質憑據,無法追蹤。據2007年10月18日河南財經報道,網上交易通過無紙化操作達成,交易數據、賬簿、憑證以數字形式存在,可以隨便修改而不留痕跡,且納稅人可以運用加密技術隱藏相關信息。而目前的稅務管理、稅務稽查以財務賬冊、財務報表等書面憑證為主,對網上交易相關資料的收集十分困難,使得傳統征管和稽查方法陷入窘境。而且,網上交易規模大、對象多,我國沒有設立專門的網上交易稅務管理機構,普通稅務人員日常管理難度大。
(三)我國目前的稅收法律制度不完善
根據我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銷售貨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以及進口貨物的單位和個人,為增值稅的納稅義務人。網絡交易的稅收歸屬于增值稅當中。納稅人應該主動到稅務機關申報納稅。但我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對網絡交易的征稅對象、征稅范圍、稅目、稅率等沒有十分明確的規定,可操作性不強,主要表現在:納稅主體不清晰、征稅對象不明確、納稅地點難確定、納稅環節將改變、法律責任難定性。企業網絡交易稅務登記制度不完善,尚未建立網上身份認證制度,稅務機關沒有掌握每一公司的網址、電子郵箱號碼、電子銀行賬號等上網資料,對納稅人的稅務登記號、交易的情況、申報納稅情況不清楚,無法在線核查和監控。隨著企業網絡交易的發展,商業交易已不存在任何地理界限,也就是說,企業網絡交易利用互聯網的虛擬世界,已無法依靠任何一個國家的稅收法律制度來規范網上交易行為的課稅。
三、完善我國網絡交易稅收的對策
(一)完善現行稅法,補充有關針對網絡貿易的稅收條款
目前我國尚沒有與企業網絡交易相配套的稅收方面的法律規定,使得網絡稅收問題具有不確定性。因此,借鑒國際經驗,以現行稅法為基礎,對企業網絡交易中的納稅義務人、課稅對象、納稅環節、納稅地點、納稅期限等稅制的各要素給予明確的界定,以確保建立公平的稅收法制環境。
建立專門的企業網絡交易登記制度,使用企業網絡交易專用發票,確立電子申報納稅方式,明確電子申報數據的法律效力;確立電子票據和電子賬冊的法律地位,明確征納雙方的權利、義務和法律責任。例如,我國可以立法規定網上交易者應經工商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的注冊批準,因為如果沒有相關登記,稅務部門根本無從查起。同時我國應加快制定鼓勵電子商務發展的財稅政策,加快研究制定電子商務稅費優惠政策,加強電子商務的稅費管理。
針對網絡貿易的特征,重新界定居民、所得來源地、商品、勞務、特許權轉讓等互聯網稅收概念的內涵和外延,重點修改與網絡貿易關系重大的流轉稅、所得稅法。流轉稅主要包括增值稅、營業稅和消費稅。首先,增值稅法中要增加有形貿易(離線交易)的征稅規定,明確貨物銷售,包括一切有形動產,不論這種有形動產通過什么方式實現,都征收增值稅;其次,營業稅法的修訂,把網上服務歸結于營業稅范圍,計入服務業,按服務業征稅,而將在線交易明確為“特許權”,按“轉讓無形資產”的稅目征稅;再次,相應的所得稅也應適當調整,如因網絡貿易引起的所得稅稅基在國家之間任意發生轉移,造成國際避稅,給國家之間的稅收利益分配帶來嚴重的沖擊,因此網絡貿易在所得稅法中的完善成為稅法修訂的另一方面。建立健全的企業網絡交易稅收制度能夠規范網絡交易市場,促進良性的競爭市場,使其健康地發展起來。
(二)建立完善的計征和稽核網路系統,實現征稅自動化
為適應網絡經濟的“無紙化”,必須盡快建立電子納稅申報制度。征稅機構必須首先實現電子化、網絡化,并使自己的網絡和銀行、海關、工商、網絡營銷者的私人網絡甚至國外稅務機構的網絡連通,建立完善的計征和稽核網路系統,實現征稅自動化。全國從國稅總局到省、地市、縣四級建立一個統一計征和稽核網路系統,通過計算機網絡和該系統實現稅務機關對企業網絡交易及電子商務經營狀況的嚴密監視。計征和稽核網路系統可以減少征稅成本和工作量,增強稅務部門的征稅效率和監管力度。而納稅人則不出門就可以通過該系統進行報稅和繳納稅款。同時,稅務局與銀行實現了稅銀聯網,保證了稅款能及時上繳國庫。
稅務部門應當加大稅收征管科研投入力度,從硬件、軟件和人才上改善監控條件,提高硬件的先進程度和軟件的智能程度,建立備案、核算、代扣代繳等稅收征管制度,開發自動征稅軟件等專業軟件,利用高科技技術來鑒定網上交易,審計追蹤電子商務活動流程,簡化納稅登記、申報和納稅程序,對電子商務實行有效稅收征管。
(三)在互聯網上設立稅收監控中心
稅務部門可以在互聯網上設立一個稅收監控中心。要求企業提供有關的合法身份證明和銀行賬戶信息、稅務登記證等資料,與提供網上支付手段的銀行、交易雙方的認證機構等部門聯網。當買方企業登錄到賣方企業主頁的網站,選購商品,通過賣方主頁的交易平臺進行交易,要求每一筆交易都被實時地傳送到稅收監控中心。通過該中心,反饋信息給買方,保障買方合法的權益,同時也能令賣方(網絡交易企業)順利完成電子票據的生成,以此無紙憑證進行繳稅。稅務部門通過在互聯網上的稅收監控中心,提供統一的計算機發票管理系統,將發票系統與企業的電子商務交易平臺實行對接,掌握網絡交易賣方進貨渠道、進貨量、進貨價格等信息。這樣,稅務部門聯合物流公司、倉庫、銀行等各個環節通過交易平臺的稅控裝置,獲得了納稅人真實的網上交易數據,就可以監控網絡交易的應納稅額,實現網上交易數據共享機制,加強了網絡交易平臺的征稅管理。
(四)完善征納雙方共享的網絡交易稅務管理平臺
由于企業網絡交易能在世界各地瞬間完成傳遞與計算機自動處理,原材料采購、產品生產、需求與銷售、銀行匯兌、保險、貨物托運及納稅申報等過程無需人員干預,在最短時間內完成。因此,它要求稅務、財務管理從管理方式上,能夠實現業務協同、遠程處理、在線管理、集中式管理模式。
1.會計核算執行力度不夠
在現行稅收制度下企業進行會計核算就會改變企業原有的分散管理資金的現狀,從而實現了資金的統一管理和集中收付。但是,由于企業的會計制度還很不健全,主要是我國企業各個部門的資金收支并沒有全部納入核算管理,導致預算對支出的控制和約束不力,進而導致企業的會計核算力度不夠。
2.政府部門沒有做好對企業會計核算的控制工作
在現行稅收制度下,我國的政府部門并沒有執行好對企業會計核算的監控工作,即使對企業的會計核算有一定的控制,但是大部分都是流于形式的。有關政府部門對企業的會計核算還是以事后監督為主,沒有轉為全方位和全過程的監控。因此,我國政府部門沒有做好對企業會計核算的控制工作也是我國企業會計核算過程之中的主要問題。
3.不同企業會計核算不統一
在現行稅收制度下,不同企業的會計工作不統一,在會計核算這一方面表現的尤為突出。有的企業在實行會計核算的時候,雖然預算單位對資金的支配權并沒有改變,但是各財務審批事項是由單位負責人來進行,這樣資金就會移到會計核算中心,會計核算中心就應該對資金進行全面的管理。然而,由于現在企業的會計制度都比較的落后,并且原始的會計制度就不統一,這樣就導致會計核算的過程執行起來非常困難。因此,進而就導致企業的會計核算標準不統一的問題出現。
二、現行稅收制度下企業會計核算的重要意義
傳統的稅收制度對會計核算還具有一定的限制性。主要是它的執行體系還不夠完整,并且不能夠真正地反映出企業的財務狀況,這樣不利于企業進行成本核算。所以,這種稅收制度也不利于真實地反映企業有關財務方面的完整信息。因此,為了滿足我國企業會計核算的發展,實行稅收制度下的企業會計核算就顯得很有必要。同時,在需求上也對我國現階段企業的會計稅收制度提出了新的要求。因此,在企業中進行現行稅收制度下會計核算已經是勢在必行,并且具有重大的現實意義。
三、現行稅收制度下企業會計核算的模式
1.現行稅收制度下的會計賬目管理
實現現行稅收制度下會計結算管理首先應該實現現行稅收制度下的會計賬目管理。第一,完善會計科目體系建設。會計工作人員需要對企業的財務收支進行分類,對財務資金再次進行設計和分類,進而對財務資金進行統一分類。當然,財務統一收支結算的模式應該以企業的總收支分類為基本依據,建立財務資金支付體系。但是,這種會計體系能夠較好地解決財務分散模式下的會計賬目無法進行有機整合的問題。第二,提高現行稅收制度下會計結算的運行效率。目前,企業的會計結算中心已經實現了網絡化、標準化和數字化,進而將財務數據庫系統和相關的應用服務程序緊密相連。同時,財務管理軟件能夠對會計科目進行批處理,通過計算機網絡技術可以實現終端的數據共享,從而加強現行稅收制度下結算的高效運行。
2.現行稅收制度下的會計人員管理
在現行稅收制度下,企業會計結算的會計人員也存在很大的問題,因而需要提高現行稅收制度下會計結算管理人員的綜合素質。第一,加強人力資本開發及人力資源配置,選拔優秀人才。企業應該加強人力資本的開發和人力資源的配置,以吸引綜合素質更高的會計人才。然后,可以根據職位的要求將會計人才進行有效的分配,以促進現行稅收制度下企業會計核算工作的運行。第二,劃分人力資本級別,鋪設晉升道路。企業的財務結算中心是現行稅收制度下會計結算的運行模式,結算中心的性質決定了現行稅收制度下管理人員職位等級的劃分。第三,建立崗位輪換制度,防范財務風險。為了進一步保證企業會計結算體系的有效運行,企業應該建立健全、完善的崗位管理制度。良好的現行稅收制度下會計人員管理制度還能夠讓會計人員全面的接觸現行稅收制度下會計結算的財務管理模式,使得企業的會計人員能夠較快地熟悉預算、核算、結算、資產管理等業務流程。
3.現行稅收制度下的會計檔案管理
企業還應該實行現行稅收制度下的會計檔案管理。第一,增強原始憑證的完整性。對于企業的會計結算中心而言,增強原始憑證的完整性應該包括收入和支出兩個方面,從而能夠增強原始會計憑證的完整性和提高會計信息的真實性,以提高會計信息的質量。尤其是隨著網絡信息技術的不斷快速發展,現代的會計信息取得、存儲、傳輸等功能都已經發展的非常成熟,網絡信息技術的使用也提高了會計信息的質量。第二,保障會計信息的安全性。在原始憑證的基礎上,企業會計結算中心還應該加強實行電子賬務加工,以保證會計信息的安全性。首先,加強對會計信息的計算、分類和檢查等處理。其次,強化數據存儲和備份工作,防止數據丟失等風險。最后,優化數據的傳輸方式,防止會計信息數據被修改。
四、提高現行稅收制度下企業會計核算的建議
1.強化企業會計核算管理
提高我國現行稅收制度下企業會計核算工作,首先就要強化企業會計核算管理,進而細化部門預算編制。現行稅收制度下的企業會計核算一般需要包含所有部門的公共資金的完整預算,主要是將各類不同的各項資金核算在該企業的年度預算之中。因此,要進一步貫徹和執行現行稅收制度下企業會計核算,制定出科學且符合實際的標準,為提前會計核算做好準備。通過提前會計核算,可以使核算細化到各個企業的各個部門和各個具體的項目,從而提高現行稅收制度下會計核算的科學性和合理性。因此,強化企業會計核算管理有利于企業現行稅收制度下會計核算工作的實行。
2.轉變企業會計核算中心職能,加強支出監督管理
在現行稅收制度下實行企業會計核算,應該轉變傳統會計核算中心的職能,加強支出監督管理,進而促進會計核算中心從核算型向管理型轉變。目前,企業會計核算中心的主要工作是資金的支付和會計核算。當然,這不僅僅是記賬的職能,更應該是具有核算執行信息的反饋和控制的職能。通過核算各個企業部門的會計預算情況,可以監管和控制各個部門的資金使用進度。還要加強企業會計核算的事前控制,會計在收到部門核算的支付申請后,應該及時確認相關信息,然后才進行支付。因此,現行稅收制度下企業會計核算中心要徹底的改變傳統的觀念,真正做到從核算型向管理型的轉變。
3.建立健全的企業會計核算中心內部管理制度
在現行稅收制度下企業會計核算還應該建立健全、完善的核算中心內部管理制度。有效的管理必須要有健全的規章制度作為保證,因此,要求企業會計核算中心的管理人員依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建立和完善企業內部的規章制度。包括人事管理制度、內部控制制度和核算監督制度等。因此,建立健全、完善的企業會計核算中心內部管理制度對于實現現行稅收制度下企業會計核算具有非常重大的意義。
4.加強企業內部部門間的協作與配合
在現行的稅收制度下,為了避免企業的會計核算工作出現重復現象,進而提高現行的稅收制度下企業會計核算工作的效率,要求企業必須采取適當的會計核算方式,從而更加真實有效地反映企業的成本管理。同時,加強對現行的稅收制度下企業成本的控制,從而促進企業現行的稅收制度下會計核算工作的科學化發展。因此,現行的稅收制度下的企業核算要求加強企業內部部門之間的協作與配合。
五、總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