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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允價值的總體運用范圍有限
公允價值在我國并沒有得到廣泛的運用,目前,我國仍以適度引入、謹慎使用和積極穩妥相結合的方式運用公允價值,因而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公允價值的運用。上市公司對公允價值的應用比較謹慎,如1774家上市公司中抽出772家投資性的房地產企業公司為例,調查統計發現,眾多公司之中采用公允價值計量的只有26家,數量差距非常之大。從中可以明顯看出,公允價值在國內市場的實際應用中并不活躍,普及度不高。并且對于公允價值,大多公司還是持觀望和審視的態度,對投資性房地產的后續計量仍保留著傳統的成本計量模式。另外,相關調查發現,對于準則中規定公司資產出現相應減值,需要考慮公允價值的情況,上述1700上市的公司中,資產減值發生時只有114家上市公司按照規定列出說明,并披露了可回收金額的確定;剩余的大多數上市公司對減值資產的可回收金額未進行披露,也沒有遵守規定做任何有價值的說明。部分項目使用過公允價值計量的市公司,對該部分項目信息的說明也相對模糊,或者干脆完全隱藏相關公允價值信息,使人很難對該公司到底有沒有運用公允價值做出準確判斷。
二、公允價值信息披露沒有統一規范
我國當前的會計準則在公允價值信息披露上存在紕漏,規定內容不詳細且不確定,相關規定分散在各準則中,缺乏統一化。具體準則雖然要求上市公司應該披露公允價值,但事實上大部分公司并沒有按準則行事,只是不停地鉆準則規定上的漏洞,形式化的應付披露問題,對基礎、未來資金流量、折現率等公允價值部分沒有完全公開,披露真正有價值的信息少之又少。另外,公司盈余空間、資產減值、債務重組等應該披露公允價值的相關信息,更是無處可尋。報表在某種意義上也只是走走形式而已,根本就無從判斷信息的真實性和公允性。在我國,上市公司一般要求按照三個層次對公允價值進行披露。第一層次是企業在計量日已經獲得的資產或負債在活躍市場上的報價,以該報價為依據確定公允價值。由于會計準則的不規范、不系統性,很多上市公司在計量日,為了維護自己的利益,就會對當時的資產和負債進行隱瞞或者改變報價,進行不真實的公允價值信息披露。這是對投資者的一種欺騙,投資者有權獲得相應上市公司真實的公允價值信息。第二層次是企業在計量日獲得了類似資產或負債活躍在市場上的報價,以該報價為依據確定公允價值。同上面的做法,一些上市公司鉆了會計準則的漏洞,故意隱瞞或者曲解這一層次上的公允價值。虛假財務報表,隱瞞真實的財務信息,使得投資者對企業將要獲得新的收益和產生的新負債不了解甚至一無所知。第三層次對企業無法獲得相同或類似資產和負債進行市場報價。這一層次公允價值信息的披露更具有隱蔽性。有時候上市公司為了維持股價,故意散布一些重組以及重大合同等信息,但不久又以種種借口予以否認;或者企業本沒有很多欠賬,但為了少分紅,故意披露虛假債務信息等做法。這些做法本就是對投資者和大眾的一種無視和欺騙,但由于財務會計準則等規定的模糊不確定性,造成即使發現上市公司錯誤做法也不好進行處罰與管理。
三、會計人員的整體素質較低
公允價值的表現形式還是比較多的,有成本重置、企業資產的現凈值、歷史成本等等。落實到具體操作上,需要考慮的問題很多,考慮的問題在不同的角度也不盡相同。比如需要取得最合適產品市場價時,需要觀察同類產品的市價如何,再進行分析比對;另外,如果沒有發現同類產品的市價,那么就要用估值技術來估計價格,然后對估值技術的具體問題進行分析等等。所以對于公允價值的取得不僅需要會計準則上做出相應的指導,還需要會計從業人員以專業素養進行職業上的判斷。可是,國內目前真正掌握公允價值確定方法的會計人員數量有限,從而也客觀上導致了公允價值在國內使用效果不明顯。就目前公允價值在我國的應用情況分析,國內對公允價值計量還不熟練,這需要加強會計人員在公允價值計算上的學習和進修,提升專業知識和工作素養。由于公允價值對于一個企業過去和未來交易雙重關注和涉及,會計人員不僅要了解所在企業本身發展的經濟業務、市場現狀、管理層在經濟上的動向,同時也要熟悉該企業所處行業市場現狀和走勢的大背景,還要結合大背景和企業現狀洞悉經濟上的風險,及時提出方案并解決。這就要求會計人員要掌握更多的知識點,精通會計專業知識的同時,還應熟練掌握諸多財務軟件,實現用計算機進行現代化財務信息管理。
四、公允價值信息披露力度小
對于公允信息的披露,從我國部分上市公司的年報分析中可以得出結論,大部分上市公司相關披露只是為了規避準則,形式化地走走樣子而已,公眾看不出對公允價值是依靠什么方式和依據來確認的。相關研究學者得到幾組公允價值相關信息的披露數據:1770家上市公司,披露了可回收金額的114家,不到十分之一;247家合并型上市公司中,披露了企業凈資產公允價值、以及確定方法的僅68家,不到三分之一,并且剩下的企業完全沒有對公允價值進行任何有意義的披露;債務重組型的293家上市集團,22家對公允價值確定方法進行了披露,不及十分之一。由此可見,目前我國的公允價值在公允性和客觀性上得不到保證,還需要不斷的發展和規則的制定。
作者:張赫單位:哈爾濱石油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