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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隨著當今社會的不斷發展,工程建設也得到了長足的發展,隨著工程項目的不斷擴大,許許多多的工程也存在著安全監管的問題,導致了現在安全事故頻發?,F在的工程特點就是周期長、投資巨大、設計難度大、管理十分的困難等特點,因此,在工程的進行的時候無時無刻不存在著一個又一個的安全問題,如果對此監管不力,預防不到位就很有可能會發生重大的安全事故,造成大量的經濟損失,威脅到了施工者的生命財產安全。因此我們要加強對工程的監管力度,確保工程順利無誤進行。
關鍵詞:工程安全管理;安全責任;防患未然
目前,我國對于安全監管問題還存在著許多疏漏之處,甚至有很多不足。最主要的是,監管隊伍對于安全問題的責任觀不足,首先要樹立強烈的安全責任觀,主動的去查缺補漏,防患于未然。同時也要增強安全法律意識按照規章辦事,同時加強法律法規的培訓、掌握與應用,提高工人的安全意識、技術水平。管理部門切實落實安全工作,在監管方面真正的起到積極的作用。加快我國施工安全化進程。
1建立管理安全責任必要的法律要求
1.1建立監管安全責任制度
從改革開放到如今,我國的建設規模不斷加大,建設難度也在逐年加強。雖然安全水平在逐年的提升,但是其提升速度卻往往跟不上施工難度的增大,工程中的工程管理卻未與工程質量齊頭并進。自21世紀以來,建筑因為高空墜落、土方坍塌、腳手架倒塌、觸電等問題也是頻頻出現,給人們的生命財產造成損失,也為國家造成了巨大的經濟損失和社會影響。由此怎樣管理好我們的安全問題是非常重要的。減少事故的發生,越來越是社會媒體與輿論關注的焦點,為了促進施工的安全發展,國家也將安全制度列入了監管范圍。
1.2法律的強制要求
我國早在1998年就頒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在這部法律中明確的規定了責任的所有人是生產者和生產單位。同時在2004年開始實施的《建筑工程安全管理條例》中,更加明確了監管單位安全責任有了更加具體明確的規定。那么工程監工有關法律規定與法律責任,主要有以下幾點:工程監工單位發現有安全隱患時,有權要求施工方面必須進行整改;情節更加嚴重的,可以停工,并報告相關部門。
2工程監理的意義、責任與義務
從字面上我們可以看出監理就是監管加上管理,完美的解釋了,在當今施工的工程中執行者的行為準則。對施工的一些地方進行監管和管理,使工程中的每一件事符合應有的規章制度,并協助主體完成行為目的。那么監理便是承擔的是項目管理的工作,經過科學的規劃這個施工工程中建設的項目的資金、進度、以及質量。所以,一個工程中存在著監理,有利于使整個工程更加科學化,同時也規范了參與各方的行為,同時有利于工程施工中的安全以及減少安全隱患,保證了建筑質量的同時也提高了資金的效率,使效益達到最大化。隨著我國法制建設的不斷推進,相關法律法規也不斷的頒布,大大加速了工程監理的完善和發展。減少了安全隱患
3工程監理中存在的幾個問題
3.1工程監理單位承擔的安全責任較大
理論上來說業主與監理者在法律上應該是平等的,應該是一種相互監督的關系。但就目前的情況是來看,監理者承擔了較多的責任,而業主卻沒有承擔應有的責任,有一點推卸責任的意味在里面。但是隨著經濟的不斷發展很多監理單位為了生存,不愿去承擔更對的責任。導致施工的安全監管不力,出現安全事故,雙方利益都受到了侵害。
3.2工程監管響應太慢
監理單位發現問題,可以責令修改,但沒有實實在在的監管權這就導致了監管不力、響應太慢,缺乏有效手段。
4對于監理單位完善的建議
4.1相關部門樹立安全意識
無論哪一方都不愿意看到事故的發生,監理人員除了做好自身的職責,同時要與各部門協調溝通,各部門也要積極配合不要擺出一副“事不關己,高高掛起”的姿態。另外,相關的監理工作者必須充分認識到工程的質量與施工安全之間存在密不可分的關系,如果有安全事故的發生,無論何方承擔責任,整體項目的各方皆會受到一定程度的事件負面影響,監理工作者在妥善完成自身職責的基礎上,必須充分與相關部門進行溝通協調,并最終防止出現事不關己高高掛起的不良心態。
4.2構建三方參與的機制
上述提到過,責任劃分不明朗,監理方過多承擔各方面的溝通也存在問題。監理方在保護自身利益同時,與各部門協商,分清楚業主、施工方、監理應承擔的責任,建立良好工作溝通機制,真正做到防患于未然。很多監理人員承擔的安全責任相對較多,在各方的互相努力協作之下,仍然存在一定的溝通問題,相關的建立工作者同樣應當充分考慮自身的利益并建立完善的安全協作機制,分析整個項目的各個環節,確保不會出現相關問題,如果在處理具體事件中出現安全隱患,必須將相關問題迅速上報上級管理人員,并確保問題得到較快的解決,可以適當建立領導層會議制度,在會議中將近期發生的各類工程問題進行詳細的交流反饋,并確保工程的穩步建設。
4.3加強對監理的法律保護
當前工程監理面對著一個現實就是在工程中承擔著過多的責任,而相應的服務收費標準卻相對較低,對監理的工作積極性造成挫傷。因此盡快建立行業法規和法律條文,對監理的責任進行詳細劃分,對收費標準進行合理的調整,以及如何劃分在工程事故中的責任界定,都是我們要積極探討的問題。
5結論
現階段,我國建筑工程的安全施工尚且存在一定的問題,必須采取全面有效的措施加以解決,必須優先該發揮工程監理的重要作用,并充分明確各方面的責任,在國家的法律基礎之下,促進工程的安全進行。
參考文獻
[1]曹時敏.建設工程監理安全責任和風險規避分析[J].住宅與房地產,2016(18):189.
[2]張勇.建筑工程監理的安全責任[J].現代企業教育,2012(16):158.
作者:景世旭 單位:武威市建筑設計監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