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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建筑施工后期會有很多安全問題發生,因為有些施工單位沒有看重這些方面的問題,導致發生一些后期不應出現的事故,在這里本人淺談一些后期的安全管理問題。
關鍵詞:建筑安全;突發事件;管理制度;施工企業
一.造成建筑施工后期安全管理難,危險因素多的原因,有以下幾個方面:
1、建設施工單位直接將裝飾裝修、設備安裝等分部分項工程分包給多個施工單位施工。因為分包施工單位是和建設單位直接簽訂的合同和發生經濟往來的施工企業,對現場的安全管理責任,二是土建施工單位也無法對他們進行管理;而建設單位主要精力多放在控制工程的進度和造價方面,往往對安全生產不夠重視疏于管理或管理能力不足。
2、在施工后期,土建施工企業因主體工程已經施工完成,剩余工作量較少,管理力量大部分陸續撤離施工現場,使得現場安全生產管理力量薄弱。
3、各參建單位沒有明確的安全責任,對土建施工單位提供的腳手架、井架、升降機等只知使用,而不知維護和管理,導致責任分配不明確,人員懈怠。
4、施工現場缺乏總體協調,各參建單位各自為政、管理無序,造成現場混亂、施工隱患增多,且無人組織力量進行排除。
二、建筑工程施工后期安全管理主要是“加強總體協調、落實安全責任、強化安全監管”。
1、加強總體協調:第一,應在施工現場建立一個安全生產協調管理組織,統一指揮施工現場施工進度、現場布置、設備設施的使用、管理、維護等現場安全協調管理工作。按照《建筑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的規定,建筑工程施工實行施工總承包責任制,由總承包單位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負總責。因此,必須大力推行施工總承包制。凡是實行施工總承包的建筑施工工程,都必須由總承包企業負責召集各分包單位項目經理、專職安全生產負責人和監理工程師參加,建立施工現場安全生產協調管理小組。未實行施工總承包的工程,建筑工程施工企業自己應當主動負起現場安全生產協調管理的責任;第二是制定施工現場安全生產協調管理制度。包括:制定施工現場會議制度(如應明確會議時間、出席對象、議事規則)、檢查評比制度、獎懲制度、應急救援預案等。第三是開展日常協調管理,包括組織召開協調會議,統籌安排施工現場生產安全事宜。
比如通過召開協調會議可解決下列問題:
①、統籌安排施工進度計劃,盡量避免立體交叉作業;
②、加強施工平面管理,及時調整各作業區域的物料堆放與人員作業的關系,避免出現在禁火區域進行明火作業等多種危險因素的組合現象;
③、合理進行用電規劃,避免出現個別電箱超負荷或線路負載不平衡現象和多個施工單位同時使用一個電箱而導致管理混亂;加強施工用電管理,避免出現違反《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技術規范》(JGJ46-2005),造成用電事故;
④、協調施工現場設備、設施的使用、管理,組織維護保養,落實維護保養經費和人員,保證使用安全。
⑤、根據施工需要,及時落實作業部位的安全防護措施到位。
第四是組織檢查落實情況,開展評比。檢查落實工作,應由總承包單位(或建設單位)組織、監理單位參加,對施工現場各班組的安全生產狀況和協調會議決定的落實情況進行日常檢查,督促相關單位認真落實。并對檢查情況進行評比,好的表揚,差的批評,問題嚴重的責令整改,對拒不整改的采取強制措施,確保安全生產。
2、認真落實安全生產責任:一是建設單位協調總承包單位與各分包單位簽訂安全生產協議協議,明確總、分包之間安全管理的權利、義務、責任,明確雙方在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負責人、聯系人,明確施工現場施工設備、施工設施的交接、使用、管理、維護等環節的手續和安全責任。二是分包單位現場安全管理負責人、聯系人應到崗到位,履行安全管理職責,接受現場安全生產協調小組的管理,貫徹協調會議精神;主動與相關單位取得聯系,協調處理生產安全事項;向現場安全協調小組提出需要協調解決的安全問題和現場設施、設備的使用、維護等問題;加強安全巡查,及時制止違章行為,消除事故隱患。三是要加強安全生產技術交底,向作業班組、操作工人講清作業內容、作業條件和環境,安全技術操作規程、作業危險性和發生危險時的自救措施和報警方式。
3、強化安全監控:總承包單位(或建設單位)安全管理人員和分包單位現場安全員要按照各自的職責,實行分級管理,切實加強對施工現場實施嚴格的督察、檢查、控制,確保協調會議決議的貫徹落實,及時制止違章行為、消除安全隱患;協商解決協調會議未盡事宜和突發事件;確保現場有序施工、安全施工。有條件的,可安裝電子監控設備,及時掌握安全動態,實行遠程控制,提高工作效率。
三、建筑施工后期安全管理建議。
1、建筑工程施工行政主管部門必須推行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制,嚴肅查處建設單位任意肢解發包工程的行為,為施工安全管理創造良好的管理環境;2、進一步完善建筑工程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消除建筑企業直接發包工程而造成的安全監管盲區。目前,由建筑施工企業直接發包分部分項工程的情況較為普遍。而《建筑法》、《建設工程安全管理條例》僅對實行施工總承包的工程的安全管理總體責任做出了規定,對由建筑施工企業直接發包分部分項工程的安全管理總體責任未作規定,客觀上造成了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總體協調管理的盲區,對現場安全管理造成了極為不利的影響。
總之,要確保建筑施工后期的安全生產,必須落實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協調責任,促使總承包單位(或建設單位)加強現場的生產安全管理,使建筑工程施工后期生產安全管理有序、規范、實現施工全過程的安全生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