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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劉國清程春生單位:山西省壺關縣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山西省壺關縣黃山鄉畜牧獸醫中心站
獸藥殘留的危害
1影響畜產品質量安全
近年來,瘦肉精、蘇丹紅、三聚氰胺及病死豬肉流入市場等問題直接影響到畜產品質量安全。
2影響畜牧業健康持續發展
長期濫用藥物嚴重制約著畜牧業的健康持續發展。獸藥殘留給相關產業帶來明顯影響,造成產業成本增加,經濟效益下降,市場競爭力下降。
3危害生態環境和人類健康
獸藥及其代謝產物通過糞便、尿液等進入環境,對周圍環境有潛在的毒性,會對土壤微生物、水生生物及昆蟲等造成影響,進入環境中的獸藥會被動物和植物蓄積,然后進入食物鏈,危害人類的健康。
應對措施
1健全完善獸藥法律、法規和標準
為了促進畜牧業可持續發展,保障動物性食品安全,國家先后出臺了一系列法律、法規,但與歐美發達國家相比,還有一定差距。應進一步完善和細化檢測技術標準,用法律、法規規范動物及動物產品從生產養殖到產品加工的全過程,更好地解決獸藥殘留問題。3.2加大宣傳力度通過廣播、電視、科技下鄉、印發宣傳資料等各種途徑進行宣傳,使養殖場(戶)、獸藥生產和經營單位、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的生產、經營單位,以及廣大消費者了解和掌握科學使用獸藥的重要性,使全社會充分認識到獸藥殘留對人類健康和生態環境的危害,使消費者增強識假辯假能力,抵制不良行為,保護合法權益,提高全民對畜產品安全問題的認識,降低藥殘危害。
3強化獸藥質量安全監管
當前,我國獸藥管理存在很多問題。獸藥不僅涉及生產、加工、流通等領域,而且還涉及飼料、化工原料的生產、流通、經營等領域和環節。同時,管理獸藥質量安全的部門很多,除畜牧部門外,還涉及農業、質監、衛生、環保、工商等職能部門,為此各職能部門要積極協調、聯合執法,要不定期對獸藥生產和經營戶進行檢查;對養殖場(戶)定期和不定期進行監督檢查,檢查其用藥情況,檢測動物體內藥物殘留;對畜禽屠宰廠屠宰的畜禽進行監控,屠宰前一定要檢查用藥記錄,決不準許屠宰休藥期內的動物。同時對其屠宰后的畜禽產品進行藥物殘留的抽查檢驗,發現有藥物殘留超標的畜禽產品,應按規定嚴肅處理;要積極推進獸藥良好經營規范(GSP認證)工作。
4加強獸藥殘留檢測,完善獸藥殘留監控體系
加強獸藥殘留檢測,必須建立完善的檢測網絡,逐級建立獸藥殘留檢測機構,配備相應的獸藥快速檢測設備,提高檢測機構人員的素質,準確無誤地掌握獸藥和畜產品的產量及質量狀況,為執法部門、消費者和行業提供及時準確的信息。認真實施《動物及動物產品獸藥殘留監控計劃》,加大監控力度,強化畜禽等動物產品獸藥殘留監測;嚴把檢驗檢疫關,嚴防獸藥殘留超標的產品進入市場,對超標者給予銷毀和處罰,促使畜禽產品由數量型向質量型轉變,使獸藥殘留超標產品無銷路、無市場,迫使廣大養殖場戶科學合理使用獸藥,遵守休藥期的規定,從而控制獸藥殘留。
5科學合理使用獸藥
使用國家規定允許使用的獸藥原料與成品,按照規定選用獸藥,正確使用獸藥。建立健全獸藥使用檔案,隨時記錄用藥情況。引導養殖場(戶)按照《獸藥管理條例》、《獸藥規范》、《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管理條例》、《獸藥質量標準》、《食用動物禁用的獸藥及其他化合物清單》、《允許作飼料添加劑的藥物品種及使用規定》、《動物性食品中最高殘留限量》等有關法規使用獸藥,堅決做到不使用違禁藥品(物質),嚴格遵守用藥劑量、給藥途徑和休藥期規定;少使用或不使用促生長藥物添加劑,有效控制獸藥等有害有毒物質的殘留。
6開發、研制、推廣使用無殘留獸藥
為了解決藥物殘留問題,除了正確使用藥物,嚴格遵守休藥期外,要重視中草藥制劑、微生態制劑、酶制劑等高效、低毒、無公害、無殘留的綠色獸藥的研制、開發和應用,來替代殘留量大、易產生抗藥性的獸藥。
7完善畜產品可追溯體系建設
完善畜產品可追溯體系建設,建立健全畜產品信息可追溯制度,生產者必須建立防疫、養殖檔案,詳細記載動物存欄、出欄、獸藥和飼料及添加劑使用情況,以及免疫、消毒、治療、休藥期、屠宰、檢疫、監測、銷售等原始數據,逐步實現生產記錄可查詢、產品流向可追溯、偽劣產品可召回的信息網絡,對出現問題的畜禽及產品,將按有關信息進行追溯,并追究有關責任。實踐證明,在畜牧業中廣泛推廣信息可追溯制度對于保障畜產品質量安全和國際市場競爭力將會起到重要作用。
8大力推進規模健康養殖
大力推廣畜禽產品無公害生產與規模健康養殖技術。規范獸藥、飼料及飼料添加劑等投入品的使用;要積極推進畜牧業標準化生產示范區,無公害畜產品示范基地、優質畜產品生產基地建設。加快畜禽養殖小區建設,對養殖場的選址、建設要合理規劃,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畜牧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的規定,大力實施規模健康養殖項目,大力提倡“生態發酵床”養豬新模式。
9凈化養殖生態環境,全程控制獸藥殘留
獸藥及其代謝產物通過糞便、尿液等進入環境,在多種環境因子的作用下,進入環境中的獸藥殘留,可產生轉移、轉化或在動植物中蓄積。環境中的藥物又會污染飼料、飲水,進而通過食物鏈進入動物體內,引起動物性食品的獸藥殘留和二次污染。因此,要根據《畜禽養殖污染防治管理辦法》、《無公害畜禽肉產地環境要求》等法規,定期開展生產基地環境監測,凈化養殖環境,不重復使用污染藥物的廢水、廢棄物和動物內臟等有害物質,從源頭上控制獸藥殘留。
總之,獸藥殘留監控是一項長期而艱巨的工作,需要政府、管理部門和監測檢疫部門的高度重視和廣大民眾的支持,只有采取有效綜合措施,提高獸藥生產、經營、使用者的誠信守法、自律意識,生產無公害、無殘留、無污染的畜禽產品,才能從根本上解決藥物殘留及對人體的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