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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我市城市建設步伐不斷加快,而原農村居住區域未能完全融入迅速擴張的城市之中,形成“村城交錯”、“城中有村、村中有城”的特殊現象。經過前期調查摸底,市區仍存在31個“城中村”(包括鳳鳴街道3個自然村),在這些“城中村”中,違章搭建現象嚴重,環境衛生面貌較差,社會治安問題突出,既影響了城市的品位,也影響了城市的管理,并一定程度上阻礙了城市的現代化發展。雖經多年努力,但實際效果不甚明顯,“城中村”改造工作依然任重道遠。根據市第十五屆人代會第一次會議重點建議辦理工作要求,結合我市“城中村”改造工作實際,現就辦理“加快城中村改造步伐”重點建議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總體目標和改造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黨的十七大及十七屆六中全會和我市第十三屆黨代會精神為指引,按照以人為本、構建和諧社會的要求,圍繞第十五屆人代會第一次會議關于“加快城中村改造步伐”的重點建議,廣泛動員,整合資源,在市區范圍內進一步加大“城中村”改造力度,加快建設宜居城市,推進我市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
(二)總體目標:力爭通過五年時間的努力,基本完成市區“城中村”改造任務,逐步改善城市環境,努力提升城市品位,著力打造現代城市新形象。2012年目標:在調查摸底的基礎上,完成規劃編制,制定相關政策,宣傳發動并組織實施。
(三)改造要求:堅持“按規劃建設、按規范管理”,統籌推進“城中村”改造工作,通過改造使改造區塊基礎配套設施建設更加完善、居住環境明顯改善,與周邊區塊的開發建設更加協調。
二、工作內容及工作步驟
(一)前期準備階段:2012年4月底前,由市政府牽頭,成立重點建議辦理工作領導小組,分管副市長任組長,制定實施方案,明確工作步驟,召開相關動員會議,落實工作責任。
(二)推動辦理階段:2012年5月至8月,由市舊城改造指揮部辦公室負責統一協調,按照工作計劃,圍繞重點建議內容全面開展調查摸底,召開各層次座談交流會,研究提出政策建議,遞交市委、市政府決策。9月至11月,出臺相關政策,進行全方位宣傳,完成規劃編制,做好安置準備,逐步實施“城中村”改造工作。
(三)督促落實階段:2012年5月至11月,由市政府牽頭,對重點建議辦理情況進行定期督查,并在取得階段性成效時邀請人大代表視察、督導。根據市人大常委會統一安排,6月份與市人大代表見面并答復重點建議實施方案及工作推進情況。9月份,由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會專題匯報重點建議推進落實情況,并根據人大審議意見進行整改、完善。
(四)總結匯報階段:12月份,由市政府將重點建議整改落實情況以書面形式向市人大作專題報告。
三、主要措施
(一)建立組織,加強領導。自2011年12月在我市的第十三次黨代會報告中提出“城中村”改造工作設想后,市政府在2012年政府工作報告和城鄉建設工作會議上提出了要在較短的時間內完成我市城區的“城中村”改造工作的計劃,3月29日市委辦、市政府辦聯合下發了《關于成立市舊城改造指揮部的通知》,由市長任總指揮、副市長任執行指揮,任副指揮,市政府辦、紀委(監察局)、組織部、宣傳部、法制辦、發改局、公安局、財政局(地稅局)、人力社保局、建設局、城管執法局等19個部門的主要領導及梧桐街道副主任為指揮部成員,指揮部下設辦公室,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同時從各條線抽調骨干人員充實到辦公室,切實推動“城中村”改造工作,辦公室人員已于4月15日全部到位。
(二)調查摸底,制定政策。我市“城中村”形成時間長、歷史遺留問題多,“城中村”改造政策制定是否恰當是工作能否順利實施的關鍵。舊城改造指揮部要在原來初步調查摸底的基礎上將工作做深、做細,通過多種形式,對每家每戶的現有房產情況、勞動就業情況、社會保障情況、子女入學情況等進行深入了解,全面掌握“城中村”改造工作中存在的矛盾、老百姓的期望等情況。在調查摸底的基礎上,按照“政策可持續、群眾可接受、政府可承受”的原則,研究制定出實際可行的“城中村”改造政策,加強政策的宣傳,在五年內穩步推進“城中村”改造工作。
(三)科學規劃,整體推進。我市“城中村”分布零散,部分區域不具備規模開發的可能,由于拆遷費用的不斷攀升,遺留下的“城中村”改造難度越來越大。下一步,將根據各區塊實際,制定具體改造方案,通過統一規劃、統一建設、統一安置,集中人力、物力、財力,根據輕重緩急,進行“城中村”改造。同時,結合城市總體規劃的修編,進一步完善改造區域控制性詳細規劃編制工作,為“城中村”改造做好規劃引導工作,盤活“城中村”的土地資源,提升城市形象,改善城市交通,使城市功能分區更趨合理。
(四)集聚要素,強化保障。由市級財政部門積極籌措資金,提供財力支持,協調做好實施主體的資金平衡工作,保障“城中村”改造項目建設啟動資金、基礎設施配套資金及村民拆遷補助資金的到位。市國土資源局做好安置土地安排工作,并協調市土地儲備中心做好搬遷“城中村”土地的收儲。市供電、供水、供氣、電信、廣電等部門(單位)負責做好居民用電、用水等生活基本需求的轉移銜接。
四、工作要求
(一)突出重點,落實責任。“城中村”改造是一項系統的、復雜的、長期的工作,面廣量大難度高,各開發主體和有關部門必須按照各自分工,確定工作重點,采取針對性措施,確保改造工作取得實效。
(二)加強協作,形成合力。本次重點建議辦理工作涉及面廣、量大,各街道、市級相關開發主體及相關部門要加強溝通,密切配合,各司其職,齊抓共管,確保各項工作措施落到實處。
(三)廣泛發動,強化宣傳。要充分調動社會力量,積極組織群眾獻計獻策,主動參與“城中村”改造工作。要建立“城中村”改造工作進度通報制度,定期工作信息。充分發揮新聞媒體的宣傳導向作用,加大對政策和工作先進典型的報道力度,依靠全社會力量共同做好“城中村”改造工作。
(四)加強督查,嚴格報告。為確保各項工作措施落到實處,市舊城改造指揮部辦公室要落實專人,明確分工,對辦理重點建議的各項措施的開展、落實情況,進行定期檢查、指導和督促,及時做好辦理情況的收集、匯總和通報工作。市政府將組織專門督查,并適時向市人大報告進展情況,以確保重點建議辦理工作的順利實施,切實提高人大代表和人民群眾的滿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