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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深化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根據省、市有關文件精神及墉橋區事業單位崗位續聘工作實施方案,結合區農機化管理服務中心崗位設置,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和黨的全會精神為指導,按照崗位設置科學,運行管理規范,崗位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的改革方向,建立適合事業單位各類人員特點的崗位管理制度,全面實現由身份管理向崗位管理轉變,調動各類人員的工作積極性,促進區農機化管理服務中心事業的健康發展。
二、主要任務
按照埇人社發【2020】27號文件《關于區農機化管理服務中心崗位設置的批復》,采取全員重新競聘上崗的方式,確定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工勤技能人員第三輪聘期的聘用崗位及等級。
三、續聘范圍
區農機化管理服務中心所屬各事業單位截止2020年3月31日崗位聘用已到期的在編在崗人(不含編外聘用人員)。
四、續聘期限
第三輪崗位續聘期限為三年,聘期為2020年4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
聘用人員在聘期內達到退休年齡的,其聘用時間不得超過法定退休年齡。
五、設置崗位續聘情況
農機中心下屬農機監理站、農業機械化學校、第一農業機械化技術推廣站、農機安全技術檢測中心共4個直屬部門,鄉鎮(相關街道)農機化技術推廣服務中心共25個,設置崗位總量235個,其中:管理崗位40個,專業技術崗位156個,工勤技能崗位39個。主系列專業技術崗位設置數是154,占專業技術崗位設置總量的99%,專業技術輔系列是經濟師、會計師等系列,設置數是2個,占專業技術崗位總量的1%。
(一)管理崗位等級、數量及結構比例
總數40個,占單位崗位總量的16%。其中:八級崗位2個,九級崗位38個。
(二)專業技術崗位等級、數量及結構比例
專業技術崗位總數156。
1.高級專業技術崗位19個,占專業技術崗位比例25%。其中:其中五級崗位2個,六級崗位5個,七級崗位12個。
2.中級崗位40個,占專業技術崗位比例40%。其中:八級崗位10個,九級崗位15個,十級崗位15個。
3.初級崗位97個,占專業技術崗位比例35%。其中:十一級崗位19個,十二級崗位19個,十三級崗位59個。
(三)工勤技能崗位等級、數量及結構比例
工勤技能崗位39個,占單位崗位總量的14%。其中:技術工二級1個,技術工三級7個,技術工四級13個,技術工五級18個。
六、崗位職責與任職條件
三類崗位的基本條件按《省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實施意見》(皖辦發〔2008〕17號)有關規定執行。
(一)各類崗位的基本條件
(1)遵守憲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3)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能力或技能條件;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近三年內考核合格;
(二)管理崗位職責與任職條件
1、管理崗位職責
⑴負責部門工作計劃、崗位職責的制定和落實;負責人事工作制度的審核和具體工作的開展;負責有關會議會務,年度總結及有關重要報告的審核。
⑵負責人員考核的組織實施與監督;協助各類評獎、評優申報及管理;
⑶、負責本部門行政管理工作,部門工作計劃、崗位職責的制定和落實;
⑸承辦主管交辦的其他事宜。
2、任職條件
(1)、八級職員崗位一般應具有中專以上學歷,經組織部門批準副科級干部,須在九級職員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任職考核合格以上;
(2)九級、十級職員崗位一般應具有中專以上學歷,九級職員崗位,須在十級職員崗位上滿兩年以上,任職考核合格以上。
(二)專業技術崗位職責與任職條件
1、專業技術崗位職責
(1)在單位負責人領導下,負責宣傳貫徹農機化工作的有關方針、政策和法規。
(2)負責協助農機部門和執法部門開展對各類農業機械的安全生產實施監督檢查。
(3)負責承擔農機技術的示范、推廣和培訓等工作。
(4)負責提出和制定重大農機技術推廣項目和研究課題實施方案設計、技術規程和技術質量控制管理。
(5)負責指導助理工程師及以下技術員開展農機技術試驗示范推廣工作。
(6)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2、任職條件
(1)專業技術五級崗位須在六級崗位上工作滿三年,且一直在專業技術崗位上;
(2)專業技術六級崗位須在七級崗位上工作滿三年,且一直在專業技術崗位上;
(3)專業技術七級崗位須具備副高級專業技術任職資格,且一直在專業技術崗位上;
(4)專業技術八級崗位須在九級崗位上工作滿三年,且一直在專業技術崗位上;
(5)專業技術九級崗位須在十級崗位工作滿三年,且一直在專業技術崗位上;
(6)專業技術十級崗位須具備中級專業技術任職資格,且一直在專業技術崗位上。
(7)初級技術崗位須基本掌握本專業理論和技術知識,具有解決本單位的一般技術問題的能力。中專以上學歷,取得助理級或技術員級農機專業技術職稱。
(三)工勤技能崗位職責與任職條件
1、工勤技能崗位職責
(1)貫徹宣傳國家有關農機化方面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
(2)加強管理,嚴格執法。
(3)做好農機化推廣工作。
(4)做好鄉鎮農機化調研工作。
2、任職條件
(1)一級、二級工勤技能崗位,須在本工種下一級崗位工作滿五年,并分別通過高級技師、技師技術等級考評,任職考核合格以上;
(2)三級、四級工勤技能崗位,須在工種下一級崗位工作滿五年,并分別通過高級工、中級工技術等級考核,任職考核合格以上;
(3)五級工勤技能崗位,須學徒(培訓班)學習期滿和工人見習、試用期滿,并通過初級工技術等級考核,任職考核合格以上。
七、崗位聘用原則和程序
(一)聘用原則
1、公開原則:公開各級崗位設置數量,公開各級別崗位聘用條件,公開聘用考核標準,公開聘用工作程序,公示競聘人員信息,公示聘用結果。
2、競爭擇優原則:引入競爭機制,實行公開、公平、公正競爭,按照崗位數量和崗位條件,擇優聘用。
3、梯次原則:專業技術人員競爭申請崗位落選的,依次進入下級崗位競爭。
(二)聘用程序
1、公布崗位設置實施方案、崗位說明書、招聘崗位及其職責、聘用條件、聘期、工資待遇等事項。
2、個人申請。專業技術人員根據崗位條件并結合自身條件,向人事股提交競聘申請,申請材料包括個人申請書和現有職稱、學歷、主要業績材料明細。申請書要寫明自身條件,符合哪個崗位條件,準備競聘那個崗位。業績材料要客觀、真實。
3、資格審查。人事股按照崗位條件標準,對申請人競聘資格條件進行審查。符合競聘崗位條件的準予競聘,不符合競聘條件的,指導其選擇競聘相應的崗位。
4、實施競聘。續聘工作領導小組依據方案,按照由高級崗位到低級崗位依次進行的原則,采取量化打分方式,對競聘人員進行量化考核,研究確定競聘結果。高等級崗位競聘落選人員,自動進入下一等級崗位的競聘,考核分值可直接用于下一崗位的競聘依據。
5、競聘結果公示。經過量化考核形成的聘用結果全部在單位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天。對在公示期間查實營私舞弊、有弄虛作假等嚴重違紀現象的人員,取消其取得的競聘崗位,追究相關人員責任,并視情節給予相應的行政、紀律處分。
6、聘用單位領導班子集體討論決定受聘人員。
7、辦理聘用手續。公示期滿,對公示無異議的人員,按規定辦理聘用手續,單位法人與受聘人員簽訂《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合同》。單位部門負責人(法人)由主管部門負責人(法人)簽訂。
八、組織領導
為保證事業單位續聘工作順利實施,農機中心成立續聘工作領導小組。組成如下:
組長:(黨組書記、主任)
副組長:(黨組成員、副主任)
(黨組成員、副主任)
(黨組成員、副主任)
(主任科員)
(副主任科員)
(監理站站長)
(農機校校長)
成員: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人事股,任辦公室主任。
九、實施步驟
本單位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工作總體安排是:2020年3月底完成崗位設置和聘用工作。具體分以下步驟實施:
(一)宣傳動員階段:召開會議進行動員部署。
(二)組織實施階段:實施續聘,簽訂聘用合同。
(三)認定階段:書面總結,聘用結果報主管部門審核確認后,填寫事業單位崗位聘用匯總表,提交區人社中心進行認定,兌現崗位工資。
十、具體要求
(一)在編在崗財撥人員,對連續曠工超過15個工作日或一年內累計曠工超過30個工作日不予續聘。對于履行請假手續的按有關文件執行,不履行請假手續又領取工資的視為吃空餉。
(二)對于在編或有人事手續非財撥人員調資問題,向上爭取政策盡最大可能落實好待遇。
(三)對續聘未達到聘用崗位所需資格條件的,崗位不予續聘;對停薪離崗、自主外出學習培訓、或從事其他工作等離崗人員超過六個月的不予續聘;已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人員不予續聘。
(四)對不在編在崗人員由所在單位聘用,上報區農機化管理服務中心備案。
(五)2016年來年度考核中,凡有一次基本合格及以下考核等次或非因公原因離開聘用崗位連續半年以上的,不得晉升崗位等級;凡有兩次基本合格或一次不合格等次的,可降低一個崗位等級聘用。在上一個聘期內受到降低崗位等級處分,且處分期未滿的人員,本次續聘按照處分期內的崗位予以聘用,待處分期滿后,單位根據崗位空缺情況和實際工作需要,予以重新確認崗位。
(六)現有工勤人員符合管理或專業技術崗位任職條件,可通過競聘上崗,聘用到相應的崗位。工勤人員首次聘到管理崗位的,應聘用到九級以下職員崗位;首次聘用到專業技術崗位的,應聘到專業技術初級崗位。原是管理人員被首次聘用到職業技術崗位時,也只能聘用到相應層次的最低級。
(七)對鄉鎮事業單位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50周歲或連續工作三十年的專業技術人員,已取得上一等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而單位相應等級崗位無空缺的,可聘任相應職業技術職務。對區屬及其以上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管理人員對流到鄉鎮事業單位任職的,若單位無相應等級專業技術崗位空缺,可按其原專業技術職務聘用。
(八)在區政府目標管理績效考核中位次前列的按埇農機管【2018】93號文件要求執行。
(九)區農機化管理服務中心直屬各事業單位根據此方案制定本單位續聘工作方案,,以編制所在單位開展續聘工作。鄉鎮(街道)農機化技術推廣服務中心規模小、人員少、較分散,由區農機化管理服務中心研究制定崗位續聘方案,由區農機化管理服務中心統一組織開展續聘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