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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是人民政協一項具有全局意義的工作。為提高政協提案的辦理質量,推進提案的落實,經縣領導同意,2012年為政協提案“落實年”。根據《關于印發<關于開展政協提案“落實年”活動的實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結合我縣提案工作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政協提案“落實年”活動,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圍繞打造“激情、和諧、富強”的總目標,按照“注重質量,把握重點,整體推進,增強實效”的總要求,加大辦理力度,創新辦理方式,提高辦理水平,著力解決提案辦理工作中的突出問題,切實提高提案的“落實率”和辦理的“滿意率”,促使提案在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的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中,發揮更加積極的作用。
二、目標要求
通過開展政協提案“落實年”活動,努力實現提案辦理由“答復型”向“落實型”轉變,從根本上改變“重答復、輕落實”,只應付差事“答”提案,不認真負責“辦”提案的現象,切實推進提案辦理工作的制度化、規范化、程序化。今年,提案辦理落實率(辦理結果為“A”)應達到25%以上,力爭達到30%以上;提案者對提案辦理落實的滿意度(不含基本滿意)應達到85%以上,力爭達到90%以上。
(一)機構健全。承辦單位把提案辦理作為一項重要工作,列入本單位工作議程,建立健全單位“一把手”負總責,并親自審閱、簽批、領辦提案,主管領導經常過問、檢查指導、狠抓落實,辦公室抓好協調,經辦人(股室)認真辦理的工作機構,確保辦理工作的正常開展。
(二)制度完善。根據提案辦理工作的有關規定,建立并不斷完善提案的交辦、轉辦、批辦、承辦、落實、答復、審核、登記、建檔等制度。
(三)按時辦復。提案辦復的時限是:政協大會期間的提案,在收到之日起5個月內辦復;閉會期間(平時)的提案,在收到之日起2個月內辦復;對個別難度較大、不能如期辦復的提案,應當在期限內向提案者作出明確的說明,同時函告縣政協提案委員會,并爭取當年內辦復。
提案辦理之所以確定“辦復”時限,是為了防止個別承辦單位無限期地拖延辦理時間。“答復”并不是越快越好,要具體提案具體分析。條件成熟的應抓緊時間“快”辦,但有一些提案確實需要經過一個辦理“過程”才能完成的,應該待“過程”結束,再將辦理“結果”答復提案者。
(四)高效有序。提案辦理應當狠抓落實,講求實效。凡提案所提問題應予以解決并具備解決條件的,要集中力量盡快解決;因條件限制暫時難以解決的,應訂出計劃,創造條件,逐步解決,作出“承諾”解決的“B類”提案,要明確付諸實施的“時限”和措施;因涉及面廣、情況比較復雜的,要加強溝通“協商辦”;由多個單位承辦的,主辦單位要負責牽頭“主動辦”,協辦單位要積極“配合辦”;對多次提出的“老大難”問題,要認真研究“著力辦”;有些確實解決不了的,要征求意見“上門辦”,實事求是地向提案者作出說明。
(五)答復規范。提案辦結以后,承辦單位應當按照規范的要求,統一用文件形式進行答復,在復文第一頁右上角真實地標明辦理結果。所提問題已經解決或基本解決的,用“A”標明;所提問題正在解決或已列入計劃逐步解決的,用“B”標明;所提問題因條件限制或與現行政策不符,解決不了的,用“C”標明。
“答復”應針對提案所提的問題,真實反映辦理落實情況,力戒“準備怎么辦”或“將研究辦”之類的“籠統答復”,甚至“答非所問”。“答復”須經分管領導審定,主要領導簽字后送提案者,并請提案者填寫評價意見,如有不滿意的,還須再辦理,直至提案者滿意。
三、具體措施
政協提案“落實年”活動既要重過程,又要重結果。承辦單位應樹立“辦理好一件提案,就是解決一個實際問題”的理念,把精力主要放在狠抓落實上??h政府和縣政協要不斷拓寬渠道,創新方式,采取“督重點、促全面”,分層次、多形式的立體式督辦,推進提案辦理工作切實有效。
(一)高位推動促落實。積極探索和推行由縣政府“縣長領辦帶動一批”,縣政協“主席督辦促進一批”,縣政協“專委會督辦推動一批”等“三個一批”的提案落實新機制,強力推進提案的辦理落實。
(二)協商溝通促落實。承辦單位應把溝通商量、發揚協商民主形式,作為提案辦理的基本方法,采取上門走訪、邀請座談等方式,加強與提案者的聯系與溝通,力爭“面商率”達到100%。特別是一時難以落實的疑難案件,更要加強溝通協商,既聽取提案者的意見,又爭取提案者的理解,正確處理好“提”、“辦”雙方關系,真正做到和諧辦案。
(三)跟蹤督辦促落實??h政府與縣政協將結合提案辦理的實際情況,通過上門聽、現場看、重點訪等多種途徑,跟蹤辦理一些涉及承辦單位多、辦理難度大的提案,最大限度地得高提案的“落實率”和“滿意率”。
(四)回訪督辦促落實。著重抓好“B類”提案,即“答復”中承諾“正在解決或列入計劃解決”提案的“回訪督辦”。今年,要對上一年縣政協委員所提提案“答復”為“B類”的提案進行梳理,遴選一些“具備解決條件”的提案,開展“二次辦案”,切實推進提案的“智力成果”轉化為“改進工作、推動發展、構建和諧”的現實成果。
(五)輿論監督促落實。通過簡報、電視及時反映提案辦理落實的情況,在政府門戶網站——中國白蓮網上設立“提案辦理”欄目,選擇一些提案辦理情況在網上公開,接受提案者以及人民群眾的監督。通過增加提案辦理的透明度,真正把群眾關注的問題解決好,把政協提案落實好,提高政府的公信力和良好形象。
四、組織實施
政協提案“落實年”活動,由縣政府辦、縣政協辦具體組織實施??h政協提案委員會協助做好相關服務工作,各承辦單位負責具體辦理落實。
(一)縣政協提案委員會要發揮服務與協調作用,在準確落實提案承辦單位的基礎上,篩選重點提案提請縣政府“縣長領辦”、縣政協“主席督辦”,并協助做好服務及相關工作??h政府辦、縣政協辦要加強日常聯系溝通,協調解決“落實年”活動中的問題。
(二)縣政府督查室、縣政協提案委要協助縣政協各專門委員會(界別)開展“督辦”工作;督促檢查各承辦單位的辦理工作,確保提案“件件有回音、事事有著落”;運用各種媒體及時反映提案辦理落實情況。
(三)承辦單位是提案辦理工作的具體承擔者。政協提案“落實年”活動能否取得實效,關鍵取決于承辦單位。提案承辦單位要發揮主體作用,進一步深化對政協提案的認識,真正把辦理工作擺在重要位置上,強化措施,狠抓落實。
在辦理前應制定切實可行的辦理工作方案,并在5月20日以前將“方案”(包括負責辦理的領導、科室、責任人以及聯系電話)書面告之縣政府督查室、縣政協提案委;在辦理中應加強與提案者的聯系溝通,共商提案落實辦法,適時(一般在2個月左右)向提案者、縣政府督查室、縣政協提案委員會通報辦理進展情況,以及遇到的一些疑難問題;在辦理結束后,及時對本單位的辦理工作進行總結,形成文字材料報送縣政府督查室、縣政協提案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