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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有效引導和推進加強創建文明城市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工作,根據省文明委和文件要求,決定2012年和2013年兩年分別開展公共文明指數測評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工作測評,測評結果納入新一屆(2012-2014年度)文明城市(城區)總成績,以推動創建和考核工作的常態化、制度化。為了做好我鎮迎接城市公共文明指數和未成年思想道德建設的測評工作,現將具體方案制定如下:
測評內容
根據《全省文明城區測評體系》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工作測評體系》的指標要求。
測評時間
2012年6月上旬
測評方法
公共文明指數測評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工作測評同步進行,均采用實地考察和材料審核兩種方式。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工作測評結果將單獨排名,并納入當年公共文明指數測評成績。測評成績采用百分制,占本屆(2012-2014年度)總成績15%。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工作測評成績占公共文明指數測評成績的40%。
主要工作
(一)專項整治協調組工作
1、市容市貌專項整治協調組
負責鎮領導:林善榕(黨委委員)
組長:楊鎮(執法中隊指導員)
李寧(規劃建設服務中心主任)
成員單位:執法中隊、規劃建設服務中心、工商所、各村(社區)
工作職責:重點針對以下未達標項目推動整治,包括:
(1)流動攤點。主要問題:主要中心區流動攤點屢禁不止;少數民族攤點偶有出現;次干道和背街小巷存在高音喇叭沿街叫賣現象。
整改要求及責任單位:村(社區)轄區內環境衛生工作包括本轄區內104國道路段。
(2)占道經營。主要問題:部分路段存在未審批的占道經營;部分已審批的占道市場存在越線經營、亂扔垃圾、越時經營現象。
整改要求及責任單位:104國道、中心區康莊大道延伸至亭江大道、新街、流動攤點由規劃中心和執法中隊負責;各村(社區)道路攤點由各村(社區)規范管理并做好環境衛生。
(3)亂張貼。主要問題:轄區內背街小巷亂張貼現象時有發生;小區內亂張貼現象嚴重。
整改要求及責任單位:104國道、康莊大道、新街路段,由規劃中心及執法中隊負責;背街小巷等由各村(社區)自行負責。
(4)門前三包。主要問題:“門前三包”制度不落實。
整改要求及責任單位:由執法中隊負責,各村(社區)和有關單位配合,加強督查,督促“門前三包”制度進一步落實。
(5)戶外廣告。主要問題:部分路段店招店牌存在設置不規范、臟亂差現象。
整改要求及責任單位:由工商所組織力量繼續排查,對不規范的店招店牌、立地廣告等進行整改。
(6)公廁、果皮箱。主要問題:公廁和果皮箱數量不足,布局不合理。
整改要求及責任單位:由規劃建設服務中心負責,繼續完成公廁的改造建設任務;在背街小巷增設果皮箱等。
2、交通專項整治協調組
成員單位:派出所、交管站、執法中隊、社會事務辦、各村(社區)
工作職責:重點針對以下未達標項目推動整治,包括:
(1)兩車停放。主要問題:主次干道和商業街存在“兩車”亂停放現象;部分路段“兩車”停放點沒有劃線;部分路段“兩車”占用盲道停放現象。
整改要求及責任單位:由交管站負責,派出所和各村(社區)配合,結合“門前三包”制度,以劃線有序停放為重點,分階段有計劃地在全鎮開展“兩車停放”專項整治活動。
(2)摩的、三輪車。主要問題:主次干道、商業大街、城鄉結合部等區域“摩的”非法營運現象和三輪車亂停放現象比較嚴重。
整改要求及責任單位:由交管站負責中心區范圍及104國道車輛停放,其它各村負責本村轄區內車輛亂停放、“摩的”非法營運、三輪車亂停放專項整治行動。
(3)闖紅燈。主要問題:闖紅燈、亂穿馬路現象時有發生。
整改要求及責任單位:由派出所負責,在全鎮范圍內開展文明交通大整治行動。
(4)電動車。主要問題:電動車超標,不按道行駛、亂停車、亂掉頭現象時有發生。
整改要求及責任單位:由派出所負責,繼續做好超標電動車的換購工作;加強對電動車違章行為的教育和整改。
(5)流浪乞討、散發小廣告。主要問題:在主要交通路口、主次干道、主要商業街區等區域沿街乞討、散發小廣告。
整改要求及責任單位:由派出所負責,社會事務辦、執法中隊和各村(社區)密切配合,加強對流浪乞討、散發小廣告的整改。
3、“五小”店、中小餐館、醫院、圖書音像和電子游戲店等專項整治協調組
成員單位:衛生院、文化服務中心、派出所、工商所、執法中隊、各村(社區)
工作職責:重點對以下未達標項目推動整改。包括:
(1)“五小”店。主要問題。部分店家未亮證經營或無證經營;部分店家食品衛生意識不強,“三防”(防塵、防蠅、防鼠)措施不到位,員工健康證未及時辦理;部分店家后堂環境臟亂差。
整改要求及責任單位:由衛生院負責,工商所配合,在全鎮開展小食雜店、小旅店、小理發美容店、小浴室整治;由文化服務中心負責,工商所配合,在全鎮范圍內開展小歌廳整治。
(2)中小餐館。主要問題:部分店家未亮證經營或無證經營;部分店家食品衛生意識不強,“三防”措施不到位,員工健康證未及時辦理;部分店家后堂環境臟亂差,消毒設備和器具未使用。
整改要求及責任單位:由衛生院負責,工商所配合,在全鎮范圍內開展整治,杜絕無證經營、未持健康證上崗及衛生臟亂差現象。
(3)圖書音像、網吧和電子游戲店。主要問題:部分店家存在販賣盜版的音像、圖書;部分店家經營涉黃涉賭現象;部分店家環境衛生差;部分網吧上網登記制度落實不到位,有接納未成年人現象;網吧吸煙現象比較普遍;消防安全隱患等。
整改要求及責任單位:由文化服務中心負責,有關部門配合,在全鎮范圍內開展整治。
4、市場秩序專項整治協調組
成員單位:經發辦、衛生院、工商所、農業服務中心、執法中隊、安辦、各村(社區)
工作職責:重點對農貿市場、超市、各類生鮮店存在的問題進行整治。規劃中心、執法中隊負責康莊大道兩側占道經營的攤外攤、店外店兼亭頭市場大門兩側店面占道經營;亭頭村(社區)、亭頭農貿市場處負責市場內及周邊(含自產自銷市場),規范管理及環境衛生、清理亂張貼工作,自產自銷市場按劃線規范整齊擺放經營,垃圾袋裝并及時跟蹤保潔。
(1)農貿市場管理。主要問題:無證照經營,越線經營現象;食品“三防”措施時常不落實;商品未明碼標價;市場內存在亂停車現象;部分市場環境衛生保潔不及時、不到位;市場周邊存在店外店、流動攤點現象;市場周邊停車秩序普遍比較混亂。
整改要求及責任單位:由經發辦負責,有關部門配合,按照專項整治方案,完善亭頭、閩安農貿市場管理制度。
(2)超市。主要問題:經營過期商品、假冒偽劣商品;在超市門口占道擺攤促銷,車輛亂停放及秩序混亂等。
整改要求及責任單位:由工商所負責,執法中隊等有關部門配合,進行綜合整治。
(3)各類生鮮店。主要問題:占道經營、污水橫流等
整改要求及責任單位:由工商所負責,各村(社區)配合,進行整改。
5、公共設施和社區等專項整治協調組
成員單位:規劃建設服務中心、社會事務辦、派出所、文化服務中心、工商所、綜治辦、安辦、電信公司、供電所、各村(社區)
工作職責:重點針對以下未達標項目推動整治,包括:
(1)座椅、窨井蓋、電話亭等公共設施。主要問題:全鎮范圍內尚有座椅、窨井蓋、電話亭等公共設施破損。
整改要求及責任單位:由規劃建設服務中心、電業局、電信公司等組織人員,分別針對所屬的全鎮范圍內損壞的公共設施進行不間斷巡查,發現問題進行整改。
(2)亮燈工程。主要問題:部分背街小巷路燈缺少或損壞,維護不及時等。
整改要求及責任單位:由規劃建設服務中心、各村(社區)配合,對全鎮范圍內的人行道、背街小巷路燈缺損壞情況進行摸底排查,對缺損的路燈及時維護。
(3)小街巷。主要問題:部分小街巷路面坑洼、溝蓋缺損;部分小街巷存在亂拉線、亂搭建、亂堆放現象;部分小街巷存在攤外攤、店外店現象;道路綠化、硬化、行道樹養護不夠。
整改要求及責任單位:由規劃建設服務中心負責,各村(社區)配合,改造小街巷,并加強對全鎮小街巷的維護。村(社區)要加強對小街巷市容環境衛生的整治。
(4)市政消防。主要問題:部分路段未按規定配備市政消火栓,有些路段的市政消火栓損壞;主干道沿街消防櫥窗損壞無設備等。
整改要求及責任單位:由規劃建設服務中心負責,安辦配合,有關部門配合,對鎮內娛樂場所、賓館、酒店、商場等公共場所進行消防安全排查。
(5)社區環境、設施、無物業小區。主要問題:無物業小區基礎設施陳舊、損壞現象比較普遍;小區內尚有亂堆放、亂掛曬、亂搭建現象;小區消防、保安等安全防范制度普遍缺失,設施不全;小區文化活動設施欠缺,綠化和衛生保潔不到位;無物業小區業委會未成立等。
整改要求及責任單位:由規劃中心、各村(社區)負責,各有關部門配合,對閩安、閩亭、亭頭社區需整治的小區進行升級改造。
(二)宣傳及未成年人活動場所工作組
成員單位:黨政辦、宣傳組、文明辦、廣電站、工會、團委、教育組、效能辦、經發辦、工商所、財政所、各村(社區)
工作職責:
(1)發動群眾。通過各社區設立意見箱等方式,廣泛征求市民群眾對文明城市創建工作的意見、建議,推動解決市民群眾提出的問題。
(2)氛圍營造。利用廣播、電視、報紙、社區宣傳欄、戶外廣告、宣傳標語等各種有效的宣傳形式,廣泛開展文明城市創建、志愿服務、道德模范等宣傳,營造文明城市創建良好的輿論氛圍,提高市民群眾對創建工作的知曉率和參與率。
(3)市民群眾宣傳。各村(社區)廣泛發動村民,通過各種形式,對群眾開展“做一個文明人,不給他人添麻煩”的活動。
(4)賓館、酒店等宣傳。制作宣傳材料,在賓館、酒店和旅游場所等進行廣泛宣傳。
(5)中小學生教育。由教育組負責,在全鎮中小學開展“爭做文明市民,不給人添麻煩”宣傳教育活動。
(6)企業宣傳。由工會、經發辦等負責,在企業廣泛開展宣傳活動。
(三)軟件材料組組成人員和工作
成員:《全省文明城區測評體系》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工作測評體系》軟件材料涉及的相關單位的分管領導。
工作職責:對照《全省文明城區測評體系》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工作測評體系》的指標,做好迎檢軟件資料的整理歸類、印刷裝訂、迎檢備查、解釋說明等。
(四)督導組組成人員和工作職責
工作職責:
1、定期不定期開展創建督導直至測評結束,根據工作需要,應適時加大督查力度;
2、督導工作中發現的問題,及時督促相關部門、村(社區)進行整改,并做好跟蹤落實,將情況及時反饋給對應的專項整治組負責鎮領導和鎮創建辦;
3、做好日常督查記錄并建立臺帳,作為創建工作的獎懲依據。
4、做好鎮領導督查的各項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