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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導思想
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嚴格執行安全生產各項法律法規,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強化事故隱患的排查和整改,嚴格事故查處,責任追究,杜絕一切事故的發生,為全系統全年安全生產工作開好頭,奠定良好基礎。
二、組織領導
為加強對春季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縣局成立春季安全生產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如下: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局運安科,任辦公室主任,為成員。
三、檢查范圍
道路運輸安全、水上交通安全、交通基本建設施工安全、道路養護安全、汽車客運場(站)、危舊橋涵、事故多發點(段)、消防安全等。
四、檢查內容
(一)各單位自查自改共同的重點內容
1.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情況。企業和單位法定代表人負責制及主要負責人、分管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各職能機構、各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建立及落實情況。
2.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建立和落實情況。設立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專(兼)職安全管理人員情況;技術設備安全管理制度和崗位安全操作規程建立、執行情況;隱患排查整改、重大危險源監控、作業現場安全監督檢查情況;與施工隊伍(承包商)簽訂安全合同、安全監管情況等。
3.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準情況。安全生產費用提取和使用、風險抵押金繳納、為從業人員繳納保險費等情況;新建、改建、擴建項目依法履行“三同時”制度情況。
4.安全培訓教育情況。企業和單位建立健全安全培訓教育制度、保證經費情況;全員(包括農民工)培訓教育及考核情況;企業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及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情況。
5.應急管理情況。建立專(兼)職應急救援隊伍或與相關應急救援隊伍簽訂協議情況;應急救援物資、設備配備及維護情況;應急救援預案制訂及演練情況。
6.事故處理和責任追究情況。事故報告制度建立情況,已發生的事故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要求,認真吸取事故教訓,對有關責任人的責任追究和落實整改情況。
(二)道路運輸安全檢查的主要內容
運管部門要按照道路運輸“三關一監督”的要求,加強對客貨運、維修、駕培市場管理,全面排查治理道路運輸企業安全隱患。
1.嚴把運輸企業市場準入關。對新申請的運輸企業要嚴格開業條件的審核。同時,在客運線路、更新班車客車和新增旅游包車、危貨運輸車輛審批過程中,對安全生產制度不健全或者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企業,或發生重大以上事故的企業,規定時間內不得審批新的客運線路和車輛新增、更新。
2.嚴把營運車輛技術狀況關。對營運車輛進行全面清查,確保所有營運車輛達到規定的技術要求。要重點抓好營運客車和危險貨物運輸車輛技術狀況的檢查,確保符合營運要求。所有危險貨物運輸車輛的技術狀況必須達到一級要求,罐車必須經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辦理使用登記手續,并配備應急處理器材和防護用品,對不符合要求的車輛取消營運資格。
加強營運車輛技術管理。對不按規定進行車輛維護和檢測的運輸企業,責令限期改正,并按照《道路運輸條例》的規定進行處罰。
3.嚴把運輸企業從業人員資格關。對運輸企業營運駕駛員的持證上崗率達到100%。發現不符合資格條件的從業人員,要責成運輸企業予以清退。規范運輸企業從業人員聘用制度。運輸企業的駕駛員由運輸企業聘用、考核、管理、教育、培訓,并且要同駕駛員簽訂勞務合同。要督促運輸企業完善有關制度,在聘用從業人員時,嚴格審查其是否具有上崗資格,查詢其是否有交通事故和違章記錄。對不按規定聘用人員,管理混亂的運輸企業,要督促其糾正。
有關檔案,建立事故記錄和違章情況公布制度。對造成人員傷亡的營運駕駛員,應將其列入“黑名單”,予以公告,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罰;加強營運駕駛員安全培訓和教育,嚴禁超速、超載、疲勞駕駛,提高安全意識。對超速、超載、疲勞駕駛的營運駕駛員,要進行批評教育,并列入“黑名單”,對于情節嚴重的,要依法取消其從業資格。
4.加強運輸企業安全管理體系建設。要督促運輸企業加強包車客運、超長班線客運、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的管理,建立健全包車運營管理制度和安全行車日志制度,制定切合本企業實際,行之有效的配套措施和辦法,確保安全監管落到實處。加強對長途客運和危險品運輸車輛及駕駛員的監管,落實沿途休息制度;加大安全管理手段的投入,積極推行客運車輛安裝GPS裝置,加強對行車過程動態監管。
5.加強源頭管理,杜絕客車超載。要認真落實交通部《汽車客運站安全生產規范》的規定,嚴格落實“三不進站六不出站”制度。
(三)運輸企業安全生產檢查的主要內容
1.道路運輸生產經營單位結合單位實際,是否建立完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安全例會制度、行車安全教育與培訓制度、車輛管理制度、駕駛員管理制度、行車安全檔案管理制度、車輛安檢制度、場站安全管理制度、行車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制度、事故統計報告制度、考核評比制度、獎懲制度等。
2.道路運輸生產經營單位內部是否實行安全生產目標管理,層層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將安全生產目標分解到相關從業人員和單車。
3.道路運輸企業是否建立安全例會制度,應包括開展安全法律法規學習、安全警示教育,總結安全經驗,布置安全措施等內容。安全例會應實行簽到制度并留存會議記錄。
4.道路運輸企業是否建立完善車輛技術檔案,加強車輛技術管理,營運車輛技術狀況必須達到營運技術要求,必須按有關規定進行維護、檢測和等級評定。足額投保車輛險、承運人任保險等保險,化解行車事故風險。
5.道路運輸企業是否建立完善安全行車檔案。包括車輛行車檔案、駕駛員檔案、行車事故檔案等。駕駛員安全行車檔案一人一檔,記錄其安全運行和遵章守紀情況;行車事故一事一檔,記錄事故經過、事故原因及事故處理等。
6.道路運輸企業是否編制本單位的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內容應包括:事故類型和危害程度分析;應急處置原則;組織機構和職責;預防與預警;報告程序;應急指揮;應急處置措施;應急車輛、資金裝備和物資保障等內容。
7.客運站是否落實交通部《汽車客運站安全生產規范》的規定,嚴格落實“三不進站、六不出站”制度,即:易燃、易爆、腐蝕等危險品不進站、無關人員不進站(發車區),無關車輛不進站;超載客車不出站、安全例檢不合格客車不出站、駕駛員資格不符合要求不出站、客車證件不齊全不出站、“出站登記表”未經審核簽字不出站、乘客不系安全帶不出站。貨運站進出車輛不得違規超載、超限。
(四)水上交通安全檢查的主要內容
1.落實安全管理責任制,強化船舶安全管理。按照《安全生產法》、《內河交通安全管理條例》等規定,進一步明確和落實水上運輸企業安全生產責任,行業監管責任,落實船舶安全管理責任、監督檢查和檢驗發證責任。加強日常的安全管理,加強船主、船員的日常安全教育。
2.進一步加大整治力度。要堅決制止利用“三無”船舶載客等違章現象,對安全管理責任不落實的,要按照有關法規實施處罰外,應及時向相關部門匯報、通報情況,以督促其整改。堅決打擊“三無”(無船舶檢驗證書、無船員證書、無船舶登記證書)載運游(旅)客。
3.做好重點時段的安全工作。重視節日期間的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提早準備,精心組織,加強值班和現場監管、監護,避免群死群傷事故發生。要重視防風、防霧等災害天氣和防塌方地質災害,建立健全完善的應急反應制度和協調機制,配備足夠的應急力量。要做好組織協調、信息、搶險救助等工作,按照“預防為主”的原則,盡可能避免和減少損失。
(五)在建交通基本建設工程安全檢查的主要內容
1.建設工程各方責任主體安全生產責任是否落實到位;
2.現場施工人員是否全部經過安全教育培訓,“三類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是否全部持證上崗;
3.存在重大施工危險的工程是否編制了專項施工方案,并按規定程序進行論證和審批;是否履行安全技術交底程序;
4.臨邊、洞口是否按規定進行防護,安全防護設施是否安全有效;
5.建筑起重設備安拆是否符合規定程序要求;
6.各類施工機械、電氣設備安全防護裝置是否齊全;
7.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系統是否符合規范標準;
8.腳手架、基坑(槽)支護及其他易發生群死群傷事故的作業環節和部位是否存在事故隱患;
9.職工宿舍、工棚等臨時設施是否符合安全使用要求;
10.消防設備是否按規定配置;
11.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物品是否有專人管理,分類存放;
12.拆除工程施工是否由有相應資質的施工單位進行,是否經過備案;
13.以橋梁、隧道為重點的所有在建和投入使用的交通基礎設施隱患排查治理情況。
14.在施工工地或作業現場是否有明顯安全警示標志和管理人員。
(六)公路養護施工單位安全檢查的主要內容
1.從事公路養護維修作業的施工單位按照有關規定,取得施工許可的相關手續,以及制定相關施工保通方案的有關情況。
2.按照交通部《公路養護安全作業規程》(JTGH30-2004)的規定,在養護維修作業控制區設置相應的交通安全標志和養護安全設施,以保護養護維修作業人員和設備安全,警告、提醒和引導車輛和行人通過養護維修作業控制區的情況。
3.在公路養護維修作業現場按規定安排專職人員,做好交通疏導和施工安全監管等情況。
(七)消防安全檢查的主要內容
主要檢查各單位辦公樓、宿舍樓、倉庫、油庫、客運站、車間、施工現場和車、船的消防設施是否齊全,落實消防安全生產責任制工作情況,消防預案制訂演練情況。
五、檢查的方法和要求
(一)各單位行政一把手對檢查活動全面負責,要按照縣局的部署,制定具體自查方案,加強領導,立即行動。要逐環節、逐崗位認真細致地進行安全大檢查,不走過場,不留死角。特別注意那些容易被忽視的偏僻角落和薄弱環節。
(二)檢查與自查自糾相結合。安全檢查以各單位自查自糾為重點。各單位要針對各自特點落實出具體的安全檢查方案,從完善規章制度,落實責任制、嚴格安全管理和加強自我約束和機制入手,發動職工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情況進行一次全面細致的檢查。在各單位自查自糾的同時,縣局將對各單位自查情況進行復查。
(三)檢查與整改相結合。堅持邊檢查邊整改,以檢查促整改。各單位要針對查找出來的突出問題,制定專人負責,采取有效措施,限期整改,消除事故隱患。
(四)檢查與責任追究相結合。對檢查出來的突出問題,要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實行責任追究。
六、檢查時間安排
這次春季安全大檢查活動自發文之日開始,到4月30日結束,具體分為三個階段進行。
第一階段自發文之日至4月15日為各單位自查自糾階段,各單位召開工作會議、宣傳發動、制定具體自查方案、開展隱患自查自糾;
第二階段自4月16日至4月25日為縣局對各單位自查自糾情況進行復查階段。在此階段,接受市交通運輸局督查組將對我局系統進行檢查督查;
第三階段自4月26日至4月30日為總結階段,各單位應將春季安全生產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總結,并以書面材料報局運安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