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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切實加強城鄉規劃建設管理工作,改善城鄉公路沿線環境,經縣政府同意,決定在全縣開展以公路沿線為重點的違法占地、違法建設專項整治活動。為確保此項工作順利進行,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為依據,按照“政府組織、部門牽頭、協調配合、分工負責”的工作思路,采取宣傳教育、自查自糾、強制拆除相結合的工作措施,依法整治以公路沿線為重點的各類違法占地和建設,規范規劃建設行為。
二、整治目標
通過專項整治,達到四項目標:
1、制止違法占地建設行為。凡未依法辦理用地和規劃建設審批手續的項目,特別是占用耕地的項目,應依法制止,并依法拆除。
2、清退違法用地。違法建設項目拆除后,占用耕地恢復耕種,建設用地全部收回,統一安排使用。
3、改善公路環境。專項整治結束后,要加強公路沿線綠化、規劃和建設管理,營造整潔有序的公路環境。
4、規范建設秩序。通過專項整治,建立健全長效管理機制,保障公路沿線建設規范有序進行。
三、整治范圍及職責分工
專項整治范圍為我縣行政區域內國省干道及縣鄉公路兩側可視范圍內的違法占地和違法建設。各鄉鎮及國土局、建設局、交通局、公安局、法院等部門要對全縣公路兩側違法占地、違法建設活動進行區域分包,在分包區域內負責牽頭組織對違法占地、違法建設行為進行制止、拆除。誰的責任區發生違法占地及建設情況,由誰牽頭組織人員、物資,協助單位履行相關法律法規及執法程序。具體分工如下:
1.國道107段、紅旗大街段責任區。由交運局牽頭,國土局、住建局、公安局、法院、東鎮鎮、鎮、西豎鎮、鴨鴿營鄉等部門和鄉鎮配合,負責公路兩側違法占地、違法建設的整治工作。
2.省道南郝線(馮村-菅等段)責任區。由國土局牽頭,交運局、住建局、公安局、法院、鎮、西豎鎮等部門和鄉鎮配合,負責公路兩側違法占地、違法建設的整治工作。
3.大道及縣城城管界責任區。由住建局牽頭,交運局、國土局、公安局、法院、工業園區管委會、東鎮鎮、鎮等部門和鄉鎮配合,負責公路兩側違法占地、違法建設的整治工作。
4.縣道苗大線(縣城-界溝段)、縣道東樓線(補要村-崗西段)責任區。由鎮牽頭,國土局、交運局、住建局、公安局、法院等部門配合,負責公路兩側違法占地、違法建設整治工作。
5.縣道苗大線(侯家韓-喬家莊段)責任區。由黑城鄉牽頭,國土局、交運局、住建局、公安局、法院等部門配合,負責公路兩側違法占地、違法建設整治工作。
6.南留線責任區。由工業園區管委會牽頭,國土局、交運局、住建局、公安局、法院、鎮、東鎮鎮等部門和鄉鎮配合,負責公路兩側違法占地、違法建設整治工作。
7.其他省道、縣道有關路段和鄉道、村道責任區、以及縣境區域內的違法占地建設行為。由案發區域所在鄉鎮牽頭,國土局、交運局、住建局、公安局、法院等部門配合,負責公路兩側違法占地、違法建設的整治工作。
四、方法步驟
第一階段,宣傳發動階段。從4月20日至4月25日。召開全縣公路沿線違法建設整治工作會議,部署公路沿線違法建設集中整治工作。成立縣公路沿線違法建設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相關部門和鄉鎮上報治理和強制拆遷組織機構及人員名單,《關于禁止和依法查處以公路沿線為重點的違法占地違法建設行為的公告》。組織專門人員,對公路沿線違法建設進行調查摸底,查看是否有手續、建設年限、占地面積、是否嚴重違反規劃等,并劃出類別,登記造冊,有關單位要履行程序,制定處理方案(拆除、罰款或補辦手續等),按照責任區域分工分別下發通知,限期拆除。
第二階段,集中整治階段。從4月25日開始。凡逾期未自行拆除的違法建筑,按照責任分工,由分包鄉鎮和部門分別牽頭組織,其他部門配合進行強制拆除。
五、保障措施
一是加強組織領導。為加強對以公路沿線為重點的違法建設整治工作的組織領導,縣政府成立縣公路沿線違法建設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縣委常委、縣政府副縣長趙建福同志任組長,縣政府副縣長申志寶同志任常務副組長,縣法制辦主任韓長明、縣法院院長郭紹革、縣公安局政委崔建國、縣監察局局長劉建法、縣交運局局長李聯鄉、縣住建局局長陳會連、縣國土資源局局長趙春潮及八個鄉鎮鄉鎮長為成員,領導小組全面負責整治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地點設在縣政府辦,辦公室主任由縣法制辦主任韓長明同志兼任,縣國土資源局局長趙春潮、縣建設局局長陳會連、縣交通局局長李聯鄉兼任副主任,負責牽總整治工作及日常事務。各鄉鎮及各相關部門也要成立相應機構,專門負責此項工作。
二是深入宣傳發動。宣傳發動工作要貫徹整治工作始終,各有關鄉鎮及有關部門要充分利用廣播、電視等新聞媒體,向全社會廣泛宣傳專項整治工作的重要意義,及時跟蹤報道專項整治工作進展情況,做到家喻戶曉,為專項整治工作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促進專項整治工作順利進行。
三是密切協作配合。全縣違法建設專項整治工作涉及到各鄉鎮和諸多部門,要明確工作職責,細化工作措施,建立信息共享機制,實行規范操作。同時,要密切配合,通力協作,強力組織推進,堅決杜絕出現各自為政、推諉扯皮現象。要切實負起責任,研究制定具體工作方案,認真做好分包路段內清理、整治工作,確保行動的順利開展。
四是嚴格責任追究。各鄉鎮、各部門要抽調精干力量組織實施專項整治活動,并明確專職巡視員或包片人員對分包路段的違法占地、違法建設進行不間斷的巡視,確保違法行為消滅在萌芽狀態,發現問題及時報告,并按照職責分工,相關責任單位及包段包片人員要嚴盯死守制止建設,如責任單位及責任人發現問題不報告或以權徇私,致使違法行為形成事實的相關責任人將依紀依法給予嚴肅處理直至辭退。
在依法清理拆除違法占地、違章建筑中,發現有非法買賣、轉讓土地使用權或者破壞耕地的,除按照本《實施方案》,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作出的規定拆除外,還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的規定,由相關部門依法查處。其中涉及國家工作人員的,移送紀檢監察機關處理,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