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小編為你精心準備了干部選拔任用檢查情況報告2篇參考范文,愿這些范文能點燃您思維的火花,激發您的寫作靈感。歡迎深入閱讀并收藏。
第一篇
一、主要做法和成效
(一)高度重視,認真學習貫徹,始終堅持科學正確的用人導向
同志深刻指出:“從組織上保證選好人、用好人,對于保持馬克思主義執政黨的先進性,鞏固其執政地位,是極為重要的。”《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等條例明確了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的原則、條件、程序和紀律,因此,xx同志任期內高度重視,認真貫徹,能把學習貫徹《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和《干部選拔任用工作四項監督制度》等政策法規的作為建設高素質干部隊伍、推動各項工作不斷發展的大事來抓,采取多種形式,加大學習力度,努力掌握2個《條例》的實質精神。并將其列為干部培訓學習的主要內容,通過舉辦培訓班、組織專題考試等形式,提升干部和群眾對《條例》的知曉率,明確選拔任用干部的程序。除了平時認真學習外,還特別在開展干部選拔任用工作前再一次認真、細致學習和討論2個《條例》,努力做到班子成員人人掌握、人事干部個個精通、廣大干部群眾普遍了解。通過xx同志任期內關注和重視干部選拔任用工作,帶頭認真學習和討論2個《條例》,能帶頭自覺執行2個《條例》,進一步增強了規范公正地選拔任用干部的意識和嚴格執行選拔任用干部條例的自覺性,尊重和支持組織部門按照工作程序、規定開展干部選拔任用工作,始終堅持正確的用人導向,提高了選人用人公信度和群眾滿意度,營造了風清氣正的選人用人環境,較好地履行了干部工作第一責任人的責職。
(二)嚴格程序,注重德才實績,鑄就選準用好干部的有力屏障
《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和《干部選拔任用工作四項監督制度》等有關規定,是選拔任用干部的基本規章,是從源頭上預防和治理用人上不正之風的有力武器。因此,xx同志任期內在選人用人上嚴格貫徹執行干部路線方針政策,始終遵循《干部任用條例》等各項規定,使程序成為選準用好干部的有力保證。
一是始終堅持“重德才、重基層、重發展”的正確選任導向。圍繞區域轉型發展的重點工作崗位注重從基層一線、艱苦崗位選拔干部,在注重德才兼備原則的基礎上,落實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從干部在特定條件、具體問題特別是對待個人得失的表現上考察評價干部,并根據xx區制定的《關于公開選拔2014年度年輕干部“305”工程培養對象的意見》,扎實開展了“雙考雙薦”公開選拔科級干部工作。07年以來,通過人才交流和公開招考提拔領導干部共29名,08年提拔6名街道基層干部到科級領導崗位。真正把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風上過得硬、人民群眾信得過的干部選拔到領導崗位上來。
二是牢牢把握“初始提名、考察測評、用人決策”三個環節。創新“初始提名”方法,使266人次的干部通過“海推式”提名脫穎而出,堅持把民主推薦、民主測評、民主評議作為干部選拔任用必須履行的程序,堅持常委會票決擬提拔干部,全委會票決街道黨政正職擬任人選等制,09年公選中,區文體局一名干部因在民主測評和征求群眾意見中群眾公認度不高而被暫緩使用,防止了干部“帶病提拔”、“帶病上崗”的現象,真正做到了“啟用想干事的人,重用會干事的人,培養能干事的人,調換不干事的人”。
三是重點抓好“選拔、考察、任職”三項公開的陽光選人制。公開干部選拔職位、資格、任用程序、考察內容和選拔任用結果,組建了組織工作監督員隊伍并實施定期例會制度,對擬提任的干部,在全區以及原所在單位進行7天公示,保證了選拔任用工作的公開、公平、公正。07年以來共有4次面向全市、全區的公選工作,共有20名同志被錄用提拔。Xx同志將“三項公開”和“四權”落到實處,確保選任的干部達到群眾滿意、組織放心的效果。
(三)創新制度,深化人事改革,以制度為導向規范干部選拔任用
xx同志任期內認真貫徹十八大、十八屆四中、五中全會精神,深化人事改革,創新了競崗制度、規范了培育交流制度、健全了激勵監督制度,先后出臺了《北塘區公開選拔科級干部意見》、《北塘區區管領導干部“百分制”年度考核實施辦法》、《關于實行“三公開四差額”選拔部分崗位領導干部的實施辦法》、《關于做好2008年全區公務員交流輪崗工作的意見》等文件,規范了干部培養、任職、管理、監督的全過程,通過深化人事改革,以制度為導向規范了干部選拔任用工作。
(四)嚴肅紀律,堅持標本兼治,狠抓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監督落實
干部考察工作是選準用好干部的關鍵環節,為此,xx同志任期內緊緊抓住當前干部選拔任用工作中的突出問題,加大監督力度,積極探索全程監督,嚴肅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紀律,規范了各級黨委“一報告兩評議”和民主生活會等制度、出臺了《北塘區區級機關中層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暫行辦法》、《北塘區關于在“干部選拔任用和工作人員招錄工作”中加強監督防止拉票和行賄受賄行為的通知》和《北塘區黨政領導干部“三責聯審”工作協調會議制度及成員單位工作職責》三項制度,實行選人用人的全程監督,同時率先在全市開展了科級“三責聯審”工作。2007年至2014年共有17名提拔的正科職領導干部接受“兩項評議”。截止到2014年12月共對48名領導干部進行了經濟責任審計,對3名領導干部進行了“三責聯審”。xx同志履行程序不變通,遵守紀律不放松,努力把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提高到了一個新的水平。
(五)注重優化,強化干部培養,為北塘迅速發展提供人才支撐
xx同志任期內在不斷加強自身建設的同時,高度重視對干部的培養工作,以加快轉型發展為目標,開展了形式多樣、重點突出的干部培訓,構建了“北塘區干部教育培訓網”,提供“菜單式”網上選學課程,大力實施“305”培養工程,建立了干部教育培訓學分管理制度,積極開展選調生、老干部、社區高校畢業生“123”結對培養工程,并在2014年出臺了《北塘區區管領導干部“百分制”年度考核實施辦法》,首次對“網上選學”與“集中學習”的“學分”考核,并實施“一票否決”。目前全區共有10名“305”干部,其中1人已走上正科職崗位,2人參加赴美“BFT”培訓。共有12名市管后備干部和102名區管后備干部,其中17名同志得到提拔使用。xx同志注重班子優化,科學配備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不僅促進了干部提高自身素質和能力的積極性,同時也為北塘加速發展提供了重要的人才支撐。
二、存在的主要問題
在本次檢查中,xx同志在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方面認識明確、領導有力、程序規范、干部反響良好,雖總體情況較好,但也存在著一些亟需完善的方面需要引起高度重視與關注。
1、執行2個《條例》的意識不夠到位
雖然作組織學習、討論了2個《條例》,明確了其內容精神,但在選拔任用干部時,執行和貫徹2個《條例》的意識不夠,沒有做到嚴肅認真,仍然按照老套套、老辦法去選拔任用干部。在干部選拔任用工作中一把手民主意識不強,以個人意見代替組織意見,對2個《條例》的規定執行不夠到位。
2、干部選拔任用程序不夠規范
在干部選拔任用工作中執行程序不夠規范,沒有嚴格按照2個《條例》規定的程序進行操作,沒有經過民主推薦、組織考察程序,沒有推行考察預告、任前公示制度,用人上仍有隨意性。
3、干部選拔任用要求執行不夠到位
沒有按照2個《條例》的規定要求,履行中層干部任免事前、事后備案手續和通知市委組織部列席干部任免會議。
4、干部選拔任用材料不夠完整
在干部選拔任用過程中雖然有形成的材料,但不夠詳細完整,討論研究干部工作的會議記錄過于簡單,有千篇一律現象。有的雖然經過了組織考察,卻未形成考察材料;有的雖有考察材料,但質量不高,過于簡單,內容空洞,不能反映考察對象的個性特點。
5、干部選拔任用管理不夠嚴格
對干部選拔任用管理還不是非常嚴格,存在草率從事的現象。中層干部競爭激勵機制不全,輪崗交流力度不大,進出口渠道不暢,干部隊伍建設仍缺乏生機和活力。重選拔、輕管理的現象仍然存在,在干部管理上的考核、獎懲等制度還有待進一步完善,中層干部工作的積極性和主動性還需進一步調動起來。
6、干部選拔任用工作受到干擾
在干部選拔任用工作受到家族勢力和幫派體系的干擾,以至執行2個《條例》的規定有困難,組織意圖無法完全體現,使干部選拔任用工作受到了一定的影響。
第二篇
一、主要做法和成效
1、做到三個注重,選準選好干部。北塘區委始終做到“重德才、重基層、重發展”三個注重,以實績論英雄、憑德才用干部,重視基層選拔導向,嚴格把握人選標準和條件。一是注重德才兼備。注重從全局性工作,完成中心任務的激情、精神狀態和實績,科學發展、轉變發展方式,關鍵時刻完成急難險重任務,對待個人得失等方面考察評價干部,在注重德才兼備原則的基礎上,落實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有效防止干部“帶病提拔”、“帶病上崗”。二是注重基層一線。一方面注重從基層一線、艱苦崗位選拔干部,把堅持科學發展觀、銳意進取、求真務實、埋頭苦干、經驗豐富、熟悉群眾工作的干部選拔出來,充分調動基層一線干部的工作積極性。另一方面,從戰略的高度、結構性配備的要求出發,有意識地把機關有培養前途的優秀年輕干部放到基層一線、放到艱苦的地方加以培養鍛煉。通過這種方式僅08年就有6名街道基層干部提拔到科級領導崗位。三是注重發展需求。圍繞區域轉型發展,針對科技創新、服務外包、城區規劃、環境保護、園區建設和拆遷、信訪等重點工作崗位,通過及時發現人才、加快定向培養、對外引進以及調整充實等措施,強化這些崗位的干部配備,促進重點工作的開展和難點問題的解決。07年以來,通過人才交流和公開招考提拔領導干部共29名,其中從外區引進了14位年紀輕、能力強、發展急需的干部。
2、完善三個環節,嚴格執行選人程序。北塘區委嚴格執行干部任用條例規定的程序方法,牢牢把握“初始提名、考察測評、用人決策”三個環節,進一步改進方法、健全機制、完善程序,努力確保選人用人的質量和干部工作民主的健康發展。一是完善初始提名。2014年“三公開四差額”選拔科級領導干部中,將初始提名權擴大到區委委員、候補委員、區人大、區政府、區政協領導班子成員、區紀委委員和區級機關及直屬單位黨政主要負責人,同時提名干部均實行實名制,使266人次的干部通過“海推式”提名脫穎而出,實現了“由多數人選人”和“在多數人中選人”的有機結合。二是完善考察測評。把民主推薦、民主測評、民主評議作為干部選拔任用必須履行的程序,堅持未經民主推薦和集體研究的不列為考察對象,多數人不同意推薦的不考察,多數人不贊同提拔的不上會,多數干部群眾不擁護的干部不提拔,增強了考察推薦的科學性和真實性。09年公選中,區文體局一名干部因在民主測評和征求群眾意見中群眾公認度不高而被暫緩使用。三是完善用人決策。堅持常委會票決擬提拔干部,全委會票決街道黨政正職擬任人選等制度。區委常委會討論干部任免堅持做到“五個不研究”,即未經民主推薦和民主測評的不研究,未經組織考察的不研究,未按規定征求意見和民主協商的不研究,程序不符合規定的不研究,使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步入了規范化、制度化的軌道。
3、嚴格三項公開,打造民主選人機制。北塘區委為落實干部群眾的“四權”,重點抓好“三項公開”。一是選拔公開。公開干部選拔職位、資格和條件,公開干部選拔任用程序、考察內容和選拔任用結果,以落實干部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07年以來共有4次面向全市、全區的公選工作,共有20名同志被錄用提拔。二是考察公開。擴大干部考察、民主測評和民意調查范圍,落實干部群眾的選擇權。同時重視社會評價,組建了組織工作監督員隊伍并實施定期例會制度,有效防范和治理用人上的不正之風,進一步提高選人用人公信度。三是任職公開。嚴格執行任前公示制度,對擬提任的干部,在全區以及原所在單位進行7天公示,公示內容全面、準確,同時健全信訪舉報、電話舉報等監督網絡,確保選任的干部達到群眾滿意、組織放心的效果。
4、完善三類制度,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年以來,北塘區委通過完善三類制度,規范干部培養、任職、管理、監督的全過程,做到以制度規范程序、規范行為、規范導向,深化了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一是創新競崗制度。出臺了《北塘區公開選拔科級干部意見》、《關于實行“三公開四差額”選拔部分崗位領導干部的實施辦法》、《關于在優秀社區干部中招錄街道事業編制人員的意見》等文件。二是規范培育交流制度。出臺了《進一步加強社區任職高校畢業生管理的意見》、《北塘區區級機關中層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暫行辦法》、《關于做好年全區公務員交流輪崗工作的意見》等文件。三是健全激勵監督制度。出臺了《北塘區區管領導干部“百分制”年度考核實施辦法》、《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中一般科員晉升非領導職務工作的實施意見》、《關于加強黨員領導干部出國(境)管理暫行規定的通知》等文件。
5、強化三項監督,規范用人環境。年以來,北塘區委強化三項監督,規范用人環境。一是規范各級黨委“一報告兩評議”和民主生活會等制度。區委常委會向全委會專題報告年度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情況,接受對區委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的民主評議和對新提拔的黨政部門主要負責人、街道黨政主要負責人的民主評議。參加民主評議人員從原來全委會成員擴大到區領導班子成員、區紀委常委、法檢和黨政工作部門、街道黨政主要領導以及其他需要參加的人員。通過“兩項評議”接受各級干部群眾的監督和評議,保持選人用人的高度純潔,年至2014年共有17名提拔的正科職領導干部接受“兩項評議”。二是探索選人用人的全程監督。出臺了《北塘區區級機關中層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暫行辦法》、《北塘區關于在“干部選拔任用和工作人員招錄工作”中加強監督防止拉票和行賄受賄行為的通知》和《北塘區黨政領導干部“三責聯審”工作協調會議制度及成員單位工作職責》三項制度,加強對干部選拔任用工作和任期、離任領導干部的監督管理。三是強化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和“三責聯審”工作。堅持對在任、離任領導干部進行經濟責任審計,促使領導干部自我約束、自我完善,增強紀律觀念,促進廉政建設。同時率先在全市開展科級“三責聯審”工作,把審計監督與組織監督、人事監督、紀律監督結合起來,建立起了一套行之有效的領導干部監督工作機制,全方位地掌握干部的德能勤績。截止到2014年12月共對48名領導干部進行了經濟責任審計,對3名領導干部進行了“三責聯審”。
二、存在的主要問題
從檢查情況看,北塘區委能夠樹立正確的用人導向、堅持嚴謹的選人程序、打造民主陽光的選人機制、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加強干部監督管理,在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方面取得了較好的成績,但是也存在一些需要改進和提高問題。
一是學習宣傳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的有關文件、政策力度不夠,只是照本宣科,深入研究探討不夠,沒有全面掌握文件、政策的精神實質。
二是在干部選拔任用工作中,有時發揚民主不夠,存在走過場,致使被選拔任用的個別干部能力素質不夠全面。
三是機關部門的干部缺乏交流輪崗,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干部的積極性。培養后備干部隊伍工作不夠抓緊,使后備干部缺少實踐,能力素質提升不快。
四是一些干部選拔任用材料不夠完整,雖然有形成的材料,但不夠詳細完整,會議記錄過于簡單,有千篇一律現象。有的雖然經過了民主評議、問卷調查,卻未形成材料;有的雖有材料,但質量不高,過于簡單,內容空洞,不能反映選拔任用對象的個性特點。
五是XX同志執行《干部任用條例》和有關規定,遵守干部人事紀律總體評價是好的。但檢查中,一些同志反映,XX同志在干部擬用人選的醞釀和廣泛聽取各方意見時,還不夠充分全面,使得個別素質不高、能力不強的干部也被選拔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