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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考評內容
考評內容包括信息專報、調查資料整理、分析課題獲獎與采用情況等三部分。
二、考評標準
信息專報、調查資料整理、分析課題獲獎與采用情況先分別按百分制記分,然后按以下權重折算成百分制:信息專報65%、分析課題獲獎與采用情況25%、調查資料整理10%。
(一)信息專報
1.基礎工作:10分
(1)執行總隊信息專報制度情況:3分。根據編審程序是否完整、報送方式是否規范酌情扣分。未經規定程序審簽上報信息的扣1分;不按規范格式上報信息的扣1分;不按統一渠道上報的扣1分。
(2)符合總隊“四不”(不以偏概全,不以點代面,不夸大縮小,不道聽途說)、“零差錯”要求情況:4分。按執行情況酌情扣分。信息反映的情況不實的,發現一次本項不得分。
(3)完成總隊和市隊專報約稿任務情況:3分。未按約稿要求完成任務的,一次扣2分,質量達不到要求的一次扣1分。
2.信息采用:90分
信息采用及領導批示滿分為90分。
信息采用計分標準:
(1)中辦、國辦采用每篇次20分;
(2)國家統計局采用每篇次10分;
(3)省委、省政府“兩辦”采用每篇次10分;
(4)總隊約稿每篇次5分,總隊采用每篇次5分;
(5)市委、市政府“兩辦”采用每篇次5分;
(6)市隊約稿每篇次3分,總隊采用每篇次3分;
(7)得到國家領導批示每篇次50分,得到省級領導批示每篇次25分,得到省委、省政府秘書長、副秘書長批示每篇次10分,得到市級領導批示的每篇次15分。
同一條信息被不同信息刊物采用的可重復計分。同一條信息有多位領導在不同紙介質上作批示的,可重復計分;在同一份紙介質上各級領導依次作批示批辦的,按最高領導計算一次。
(二)調查資料整理
按最高分的單位為滿分。調查資料整理包括月度統計資料手冊、調查年鑒、分析資料匯編三部分。一年計分一次,由市隊根據完成任務和質量情況進行評分,最高分為10分。
(三)分析課題獲獎與采用情況
1.分析課題獲獎情況
按積分最高的調查隊為滿分。計分標準:
(1)獲得廳局級分析課題評比一等獎每篇15分;
(2)獲得廳局級分析課題評比二等獎每篇12分;
(3)獲得廳局級分析課題評比三等獎每篇10分。
(4)獲得縣處級分析課題評比一、二、三等獎每篇依次為8、5、3分。
2.分析課題內網及國家局有關刊物采用情況
按積分最高的調查隊為滿分。計分標準:
(1)市隊內網采用每篇3分;
(2)總隊內網采用每篇5分;
(3)國家局內網(不含司級內網)采用每篇10分;
(4)國家局有關刊物采用計分標準為《中國國情國力》、《調研世界》、《中國信息報》采用每篇1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