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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基本情況
1.1三年收費情況
內設機構三年共收費2379.5萬元,機構年均收費91.3萬元;二級單位三年共收費2750.9萬元,機構年均收費211.6萬元;合作關系三年共收費863.3萬元,機構年均收費172.7萬元;掛靠關系三年共收費2569.1萬元,機構年均收費183.5萬元;其他關系三年共收費1043.2萬元,機構年均收費208.6萬元。五類運行模式的鑒定機構業務收費均呈逐年遞增趨勢,按照機構三年平均收費數,從高到低依次為二級單位、其他關系、掛靠關系、合作關系和內設機構。
1.2三年能力驗證情況
近三年來,內設機構能力驗證為滿意的50次、平均1.67次,不通過22次、平均0.73次;二級單位為滿意的32次、平均2.46次,不通過10次、平均0.77次;合作關系為滿意的15次、平均3次,不通過5次、平均1次;掛靠關系為滿意的47次、平均3.36次,不通過11次、平均0.79次;其他關系為滿意的10次、平均2次,不通過3次、平均0.6次。滿意率平均次數從高到低依次為掛靠關系、合作關系、二級單位、其他關系、內設機構;不通過率平均次數從高到低依次為合作關系、掛靠關系、二級單位、內設機構、其他關系。
1.3三年儀器設備增加投入情況
從三年儀器設備增加投入情況看,內設機構共投入1856萬元,機構平均投入61.9萬元;二級單位共投入105.2萬元,機構平均投入8.1萬元;合作關系共投入188萬元,機構平均投入37.6萬元;掛靠關系共投入135.7萬元,機構平均投入9.7萬元;其他關系共投入38.2萬元,機構平均投入7.6萬元。機構平均投入從高低依次為內設機構、合作關系、掛靠關系、二級單位、其他關系。
1.4兩年辦公面積增加情況
在2009年的基礎上,2010、2011年辦公面積均逐年遞增。其中,內設機構共增面積737m2,機構平均增加24.6m2;二級單位共增面積922m2,機構平均增加70.9m2;合作單位共增面積360m2,機構平均增加72m2;掛靠關系共增加面積1227m2,機構平均增加87.6m2;其他關系共增加面積785m2,平均157m2。兩年中機構平均增加量從高到低依次為其他關系、掛靠關系、合作關系、二級單位、內設機構。
1.5三年司法鑒定援助情況
近三年,全省三大類鑒定機構共辦理法律援助案件607件。按總數排列,從高到低依次為掛靠關系(251件)、二級單位(120件)、內設機構(116件)、合作關系(99件)和其他(21件)。按機構三年平均數排列,從高到低依次是合作關系(19.8件)、掛靠關系(17.9件)、二級單位(9.2件)、其他關系(4.2件)、內設機構(3.9件)。
1.6三年出庭質證情況
近三年,出庭質證總數從高到低依次為內設機構(66件)、二級單位(46件)、掛靠關系(27件)、合作關系(24件)、其他關系(24件)。從機構平均數來看,從高到低依次為其他關系(4.8件)、合作關系(4.8件)、二級單位(3.5件)、內設機構(2.2件)、掛靠關系(1.9件)。
1.7三年被投訴情況
從近三年被投訴總量看,從高到低依次為其他關系(12件)、內設機構(8件)、掛靠關系(7件)、二級單位(4件)、合作關系(2件)。其中,查證屬實從高到低依次為掛靠關系(3件)、二級單位(2件)、內設機構(1件)、合作關系(0件)和其他關系(0件)。
1.8三年采信率情況
從近三年各類機構的采信率看,均達到了95%以上。按照從高到低依次為二級單位(99%)、其他關系(99%)、內設機構(98%)、掛靠關系(98%)、合作關系(97%)。
1.9儀器設備達到司法部標準數量
從目前儀器設備達標比例情況,從高到低依次為合作關系(100%)、二級單位(92%)、內設機構(90%)、掛靠關系(86%)、其他關系(80%)。
1.10鑒定人情況
從鑒定人各類機構平均數看,內設機構每機構平均14.3人,二級單位約16.5人,合作關系14人,掛靠關系13.5人,其他關系12.6人。從鑒定人專職情況看,內設機構專職鑒定人每機構平均約3人,二級單位約4.5人,合作關系5人,掛靠關系5.2人,其他關系4.4人。從鑒定人的職稱情況看,內設機構正、副高職稱301人,占鑒定人70%,每機構平均約10人;二級單位141人,占鑒定人66%,每機構平均約11人;合作關系55人,占鑒定人79%,每機構平均11人;掛靠關系136人,占鑒定人72%,每機構平均10人;其他關系49人,占鑒定人78%,每機構平均10人。從鑒定人年齡分布情況看,30歲以下21人,約占總鑒定人數2%;30~49歲508人,約占52%;50~59歲296人,約占31%;60~69歲114人,約占12%;70歲以上26人,約占3%。
2比對分析
2.1運行模式與業務發展的關系
綜合三年的數據,從總體上看,內設機構的平均業務量、業務收入、能力驗證滿意率、辦公面積增加情況、司法鑒定援助數量、專職鑒定人數均排在五類機構的最末位,但其儀器設備增加投入排在五類機構之首;二級單位機構平均業務收入排在五類之首;合作關系的平均業務量排在五類機構的末尾,司法鑒定援助排在五類機構之首;掛靠關系能力驗證滿意率和投訴被查處屬實排在首位;其他關系機構平均業務量、辦公面積新增排在五類機構之首,儀器設備增加投入排在末位。綜上分析,作為內設機構和二級單位的司法鑒定機構,由于受發起單位的管理和運行機制等制約,其業務量、辦公面積和專職鑒定人數等方面遠低于掛靠和其他類鑒定機構,特別是依托醫院成立的司法鑒定機構,其業務在醫院內處于副業地位,其鑒定人又大多是兼職的院領導、科室主任和技術骨干。因此,發起單位在鑒定機構的管理力量和業務拓展等方面普遍重視不夠,兼職鑒定人對鑒定業務的研究和實踐投入精力明顯不足,此類機構大多缺少發展定位,既無外在壓力,又無發展動力,應有的資源優勢尚未得到充分發揮。至于儀器設備的投入,主要是服從發起單位的業務需要而添置。掛靠、合作關系和其他關系司法鑒定機構在實際運行中已脫離發起單位而擁有自主權,鑒定業務基本是其主營業務,這類機構大多有民營資本投入,司法鑒定人多由公、檢、法等部門退休的老法醫擔任,其機制相對靈活,業務拓展力度較大,辦案數量增加和鑒定人專職化等方面遠超過作為內設機構和二級單位的鑒定機構,但這類機構普遍存在著逐利思想,追求經濟效益最大化,部分機構更愿意在購置辦公場所上投資,但在儀器設備更新等方面的投入較少,大多滿足于現有的運行狀態。
2.2地域因素與業務發展的關系
67家三大類司法鑒定機構中,辦公地點位于省轄市城區的鑒定機構有46家,約占總數的69%,這些鑒定機構三年業務總量91267件,約占67家三大類鑒定機構三年業務總量108291件的84%,三年的業務收入8423萬元,約占總收入9606萬元的88%;位于縣(縣級市)城區有21家,約占總數的31%,三年業務總量17024件,約占67家三大類鑒定機構三年業務總量108291件的16%,三年的業務收入1183萬元,約占總收入9606萬元的12%。位于省會合肥城區10家三大類機構中4家發展較好的鑒定機構,三年業務總量29295件,占全省總數的27%,三年業務收入3213.6萬元,占全省總數的33%。綜合上述統計和其他調研數據分析,位于縣(縣級市)城區的鑒定機構大多是醫院的內設機構或二級單位,規模不大、綜合實力不強、業務發展較慢,業務主要集中在本轄區內,大多缺乏發展后勁,其整體競爭力和發展力遠低于省轄市城區的鑒定機構;在省轄市城區中的鑒定機構,位于省會合肥市城區的鑒定機構的競爭力遠高于其他城市的鑒定機構,其區位優勢、機構規模、綜合實力和社會影響等相對處于領先地位。從鑒定實踐看,雖然司法鑒定機構之間沒有隸屬關系,但對位于縣(縣級市)城區的鑒定機構出具鑒定意見的重新鑒定一般都選擇到位于省轄市或省會的鑒定機構來完成;對位于省轄市或省會的鑒定機構出具鑒定意見的重新鑒定不會選擇位置位于縣(縣級市)城區的鑒定機構,所以,位于縣(縣級市)城區的鑒定機構的司法鑒定基本都是初次鑒定,同時,由于鑒定能力和社會公信力等原因,縣級司法部門和當事人經常將初次鑒定直接委托給省轄市或省會的鑒定機構。
2.3專兼職人員數與業務發展的關系
統計數據顯示,鑒定機構中專職人員占總鑒定人數比例越高,業務量和業務收入也越高,基本成正比(見表1)。從表中可以看出,專職人員數超過50%以上的機構,其機構平均業務量和業務收入大大高于平均數,接均數的2倍;無專職人員的機構,其機構平均業務量和業務收入遠遠低于平均數,業務量不到平均數的一半,而業務收入只有平均數的三分之一。司法鑒定人是司法鑒定業務發展的基礎和保證,從整體上考量,專職司法鑒定人在專業能力、業務知識和實踐經驗等方面均超過兼職司法鑒定人,有些兼職司法鑒定人可能在本職專業領域是專家權威,但在其兼職的司法鑒定領域往往研究不多,投入的精力不夠。
2.4鑒定機構規模與業務發展的關系
統計數據顯示,鑒定機構規模越大,業務量和業務收入也越高,基本成正比(見表2)。從表中可以看出,辦公面積在300m2以上且儀器設備達標的機構,其平均業務量和業務收入大大高于平均數,機構平均業務量是平均數的2倍,業務收入是平均數的3倍;而儀器設備未達標的機構,其平均業務量和業務收入遠遠低于平均數,不到平均數的一半。規模大的機構大多是綜合性的,其鑒定業務也基本是三項以上,儀器設備達標,整體技術力量較強,鑒定質量較高,社會公信力強,業務增長較快;而規模小的機構基本都是一項業務,儀器設備投入小,技術力量較弱,社會影響力不大,司法部門和社會公眾對其信任度不高,業務量也自然很少。
3對策思路
2009~2011年全省司法鑒定檢案總量108291件,其中,法醫類95586件,約占總量的88%。從三年的檢案量來看,法醫類司法鑒定總體比例依然很高,同時,三年的投訴也主要集中在法醫類司法鑒定,因此,法醫類司法鑒定的監督和管理是當前和今后一個階段的三大類鑒定機構監督管理的重點和難點,法醫類司法鑒定機構科學合理的運行模式是管理部門必須研究的重要課題。
3.1嚴把入口條件,確保新設立三大類司法鑒定機構質量
針對目前法律法規對司法鑒定機構規定的設立門檻較低、設立條件寬泛的情況,必須對新申請設立的法醫類司法鑒定機構準入設置一些具體條件,真正使新設立的鑒定機構起點高、資質優、能力強。一要嚴格按照司法鑒定機構布局指導意見的要求,對各地的法醫類鑒定機構進行嚴格控制。堅持各地規定的總量不突破,如數量已經飽和,應按照進一退一的原則,先行淘汰相對較差的機構。在設立模式上,嚴格控制以縣(縣級市)城區的醫療機構為發起單位設立的法醫類鑒定機構,因為從目前已經設立的位于縣(縣級市)城區的司法鑒定機構運行情況看,普遍存在規模小、管理弱、技術力量不強現象,所出具的鑒定意見書被重新鑒定的比例較高;鼓勵在省轄市發展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法醫類鑒定機構,此類機構擁有自主權,其發展意識、風險意識和質量意識較強。二要嚴格把關設立登記條件,進一步細化新設立機構的具體要求。如在部頒規章的框架下明確機構負責人必須由具有司法鑒定人資格人員專任、司法鑒定人專職人員每機構每執業類別應不少于3人等條件,如按現行部頒的司法鑒定機構和司法鑒定人的登記管理條件,門檻較低,但行政許可也不可自行創設條件,只能將相關要求具體化。三要將第三方管理手段前置,如對新設立的法醫類司法鑒定機構,在設立登記時,必須通過所申報執業類別的能力驗證;根據司法部對新設立的機構必須在兩年內達到認證認可的要求,在設立登記前,可要求通過認證認可內審員培訓和相關的硬件配備。
3.2加強分類管理,規范現有三大類鑒定機構的運行機制
從此次調研情況看,五種類型的機構近三年都分別有較大的發展,但不同模式之間、同一模式不同機構之間發展不平衡問題比較突出。具體而言,內設機構和二級單位的司法鑒定機構,其優勢在于共享醫院配備的先進儀器設備,但由于其創收在醫院的整體收入中微乎其微,因此,大部分機構很難得到醫院和院領導的重視;同時,內設機構的司法鑒定人大部分為醫院醫生兼職,且多數是院領導和科室主任,沒有時間和精力兼顧司法鑒定業務。合作和掛靠類的司法鑒定機構,絕大部分為獨立法人機構,其運行基本獨立,與發起單位管理脫鉤,每年只是向發起單位繳納相關費用,實際從事鑒定工作的鑒定人多為專職,基本是公、檢、法等機關退下來原從事法醫工作的人員,部分機構自購了辦公用房,配備了基本儀器設備;其他關系均為獨立法人,以司法鑒定業務為主業,工作主動性以及發展后勁明顯超過了另外四類鑒定機構。要根據五類機構不同運行模式的特點,加大分類管理和指導,規范各類機構的執業活動,促進各自健康發展。作為內設機構的鑒定機構,儀器設備先進但不專有、鑒定人大多職稱高但不專職、不注重拓展業務,對這類機構的管理和指導重點應放在如何解決發揮發起單位在儀器設備和專業技術上的優勢、如何激活和增強鑒定機構的發展活力和后勁等方面;作為二級單位的鑒定機構相對于內設機構,機制和體制較為靈活,既依托發起單位的儀器設備和鑒定人力量,同時也自購一些儀器設備和聘請專職鑒定人,其綜合實力和業務發展等方面優于內設機構,但在儀器設備投入和辦公面積增加等方面力度不大,多數指標處于中游,作為管理部門,應幫助這類機構重點解決發展定位和挖掘發展潛力等問題;合作關系、掛靠關系和其他關系鑒定機構基本為獨立法人,但合作關系、掛靠關系與原發起單位仍有一定的聯系,比如有償使用原發起單位的儀器設備、部分鑒定人為原發起單位工作人員等;其他關系鑒定機構實際上基本脫離原發起單位運行,儀器設備自有,鑒定人大多專職,注重業務數量發展。這三類鑒定機構中大多對未來發展方向不明確,沒有長遠發展規劃,因此存在著儀器設備等方面投入不大、辦案質量和社會責任感相對較差等問題。對合作關系和掛靠關系的鑒定機構要重點解決機構規模不大、綜合實力不強、發展后勁不足等問題;對其他關系司法鑒定機構要重點解決發展速度與發展質量、責任主體與風險防范、業務拓展與規范運行等問題。
3.3創新工作機制,切實增強三大類機構的發展后勁
一要以創新舉措加強鑒定人隊伍建設。此次調研統計顯示,“三大類”司法鑒定人總數為965人,其中,專職271人,約占總數的28%,專職鑒定人中50%以上超過60歲,整個“三大類”司法鑒定人專職化比例不高、專職人員年齡偏大。為了解決這一問題,安徽省已推出了司法鑒定人助理制度,以期解決專職鑒定人隊伍青黃不接的問題,部分鑒定機構聘用法醫系本科畢業生從事司法鑒定人助理工作,鑒定人助理五年助理期滿后申報司法鑒定人資格,這一年限與部頒司法鑒定人登記管理相關條件一致,但司法鑒定機構普遍認為五年的助理期太長,由于鑒定人助理在助理期間不能直接從事司法鑒定,其角色不定和待遇不高等問題使這些法醫類本科生難以長期堅守。因此,在現有的以資歷取得司法鑒定執業資格之外,應考慮類比司法考試增加通過資格考試授予司法鑒定資格的形式,可能更符合司法鑒定工作的發展需要。二要不斷豐富行之有效的監管理舉措。繼續完善案卷評查、專項培訓和考試、年度誠信和執業檔案等制度,不斷完善一些常態化的監管措施;強力推進司法鑒定信息化建設工作,以綜合管理信息系統為平臺,進一步規范司法鑒定各項工作;擴大能力驗證范圍,加大能力驗證結果使用力度;努力推進認證認可工作,全面提升鑒定機構質量管理水平。三要努力創新司法鑒定機制體制建設,提高司法鑒定制度保障能力。在國家層面司法鑒定尚未立法情況下,可抓住司法鑒定地方立法這一契機,在本省行政區域內理順司法鑒定管理機制,解決制約司法鑒定發展的體制問題。同時,在現有的法律法規和政策制度的框架下,理清當前司法鑒定工作業務開展和監督管理中出現的突出問題,及時制定一些符合司法鑒定發展規律的指導性文件,不斷創新司法鑒定工作的運行機制和管理體制。
3.4堅持均衡發展,著力培育司法鑒定品牌機構
一要做好宏觀統籌。做大做強法醫類鑒定機構是工作重點,以此帶動全省司法鑒定均衡發展。目前,安徽省三大類機構中絕大部分機構為法醫臨床類,要探索采取合并整合、合作共享等方式對部分法醫類鑒定機構進行調整,重點解決一些位于縣(縣級市)城區的鑒定機構在發展上規模小、能力弱、管理差等問題。通過強強聯合、以強帶弱等形式,減少運營成本,提高鑒定的質量和效率,增強鑒定機構整體實力。二要樹立品牌觀念,培育品牌機構。從調研情況看,全省“三大類”司法鑒定機構從縱向看逐年都有一定發展,各類運行模式的鑒定機構雖有少數發展較快的機構,但在全省范圍內還缺少具有示范引領作用的品牌機構。因此,如何對現有條件較好的司法鑒定機構進行有針對性地進行培育,使其成為具有示范作用的司法鑒定品牌機構,是當前管理部門亟需解決的重要課題和任務。在提高業務能力、檢案質量和減少投訴等方面,要充分發揮司法鑒定協會和專家委員會的作用,對擬作為品牌機構培育的鑒定機構進行定期檢查,有針對性地加以指導和監督。在人員培訓、交流考察、評先評優等方面,對擬作為品牌機構培育的鑒定機構要體現優先,管理部門應重點加以指導、扶持和服務;在儀器設備投入和其它硬件建設方面,嘗試爭取地方財政給予適度支持。通過上述舉措逐步培育出一批司法鑒定品牌機構。同時以品牌機構為標桿,引領各鑒定機構學有榜樣、追有動力、超有目標,全面提升司法鑒定工作整體水平。
作者:潘傳才單位:安徽省司法廳司法鑒定管理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