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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教學模式和教學理念落后難以滿足社會對法學人才的需求大部分地方高校法學教育無論是在學科設置、課程設置方面,還是在教學方法和考試方式等方面都是照搬同時期政法院?;蛘咧髮W法學院的模式,而且基本不更新。教學模式大多采取普通的課堂講授模式,對于全新的案例教學法、診所式教學法等根本不采用。其教學方法無法培養學生的創新思維和實踐能力。在考試方式上,更多的是以標準答案來限制和壓抑學生的創造性思維。所以畢業生很難適應當下社會對法學人才的需求。
1.2法學專業學生就業率偏低影響地方高校法學教育的發展根據2011年6月的,由麥可思研究院撰寫、中國社科院社科文獻出版社出版的《2011年中國大學生就業報告》顯示,2010屆本科畢業生畢業半年后就業率最低的是法學,為86.7%。而且法學專業畢業生就業率連續3年排名墊底。法學專業畢業生就業率低是一個綜合性的問題,它主要受制于國家的考試制度、司法機關人事招聘制度等,但不容忽視的是法學教育本身也存在著問題。一方面是上文提到的盲目擴建和擴招,致使就業人數連年增加;另一方面是按照陳舊理念和模式培養出來的學生知法而不會用法,懂法理而不懂實踐,不能適應具體工作,到了單位一切都得從頭學起。所以,就業單位對法學專業畢業生也就失去了信心。如果低就業率一直持續,勢必影響很多地方高校法學專業的招生,進而危及法學專業的生存。這是約束地方高校法學教育發展的又一瓶頸。
2地方高校法學教育發展的路徑選擇
2.1應用型人才培養目標的重新定位目標作為個人、部門或整個組織所期望的成果,法學教育的人才培養目標就是國家通過法學教育要培養出什么樣的人。高校生存與發展的關鍵在于它能培養出適應社會發展需要的人才,而影響人才培養的關鍵是對人才培養目標的定位。法學教育人才培養目標定位,需考慮社會人才需求情況、學校辦學實際條件和生源素質等多方面因素。人才培養目標定位對法學教育起著決定性的指導作用。對于地方院校而言,這一定位的準確性顯得尤為重要。人才培養目標定位準確與否將直接決定法學教育能否健康持續發展。我國傳統的觀念是將法學人才培養目標定位為“精英教育說”,即將我國的高等法學教育目標定位為法律精英教育,培養面向公檢法機關和律師等實務行業、精通法理和法律專門知識和技能,服務社會的人才。這一目標也不失其合理性,但就當下形勢而言,法學專業畢業生只有很少一部分人能夠通過國家司法考試和公務員考試等途徑進入這些法學傳統優勢行業。因此,此種說法有待商榷。隨后,又有人陸續提出了“職業教育說”、“大眾教育說”、“綜合說”等。
綜合考量地方院校法學專業的實際情況后,筆者認為,地方院校法學專業人才培養目標應定位為應用型人才的培養。首先,由于地方院校的法學教育各方面的條件與知名大學或專業院校存在明顯的差距,受制于教師能力、地域、生源等多方面因素,法學理論傳授的深度和廣度難以達到知名大學或者專業院校的水準。所以,很難培養出高層次、高水平的理論型法學人才。其次,法學專業是一個實踐性很強的專業。社會的發展不只需要理論型人才,更需要大量從事實際工作的應用型人才,地方院校具有培養應用型人才的條件和能力。再次,地方院校法學學生在學術研究能力上有欠缺,對理論學習也不大感興趣,但他們往往興趣愛好更廣泛,實踐能力更強,具有個性化、多元化的特點,適合進行應用型人才的培養。因此,地方院校的法學專業應將其人才培養目標定位于應用型法學人才的培養,將專業技能訓練作為重要的教學內容,以全面培養學生法律職業技能作為教學的根本目標,走出一條與傳統法學教育不同的新路,以此在競爭激烈的教育市場中獲得自己的生存空間,健康持續地發展。
2.2實踐性教學理念的確立教學理念是人們對教學和學習活動內在規律認識的集中體現,也是人們對教學活動的看法和持有的基本態度和觀念,是人們從事教學活動的信念。明確的教學理念對教學活動有極其重要的指導意義。我國現有的法學教育格局決定了我國現今法學本科教育階段必然注重法學理論系統化的傳授。因此,課程設置大多以理論課程為主,職業技能訓練課程非常少,而且都是選修課。課堂教學只注重法學理論講解,以教師講授為中心。在這種教育理念和教學模式下,學生多為被動地聽課,缺少學習的積極主動性。由于學生參與實踐活動的機會少,缺少運用法律邏輯進行法律思維、法律推理判斷的實踐訓練,其結果必然使法學畢業生普遍不能適應社會實踐的需要。根據應用型人才的培養目標,應當重新審視法學教育理念。對于地方院校而言,更應如此。法學實踐性教學理念是我國社會經濟發展對人才培養目標提出更高要求的情況下,法學教育自身飛躍發展的產物。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綜合索質高、工作上手快的實踐應用型人才越來越受到社會的青睞。如工科畢業生就業率一直保持很高的水平,跟學生的實踐能力強和學科的應用性強密切相關。法學專業也不例外。我國法學教育受傳統大陸法系教學模式的影響,重概念與理論,重教師講解而輕運用、輕參與,這種教學理念顯然不能適應社會對人才培養的需求。隨著英美法系與大陸法系之間在教學模式上的相互借鑒,我國也開始學習引進英美法系實踐教學理念,經過各大法律院校的嘗試與學習,基本達成共識:實踐性教學是法學教育的生命力。
法學實踐性教學的改革以2000年對診所式法律教育的引進為標志。經過多年的發展,教育界對法學實踐性教學理念己產生高度的認同,使得我國法學本科教育模式悄然發生著巨大的變革。特別是近幾年,部分高校重視硬件建設,建立了案例教室、模擬法庭等教學場所與設施。同時,開始嘗試與社會法律實務部門合作,建立法學教育實踐基地與法律援助中心。硬件建設為實踐性法學教育改革提供了堅實的物質保障。還有一些重點法律院校對教學內容進行了調整升級,開始編寫實踐性課程教材,開展雙語教學,培養復合型的法律實務人才。
2.3實踐性教學方法的正確應用教學方法是教師和學生為了實現教學目標,完成教學任務,在教學過程中運用的方式與手段。教學方法要服務于教學目的和教學理念。我國傳統法學教學方法一般是采用講授式方法。這種方法使得教學中學生主體地位缺失,學生的主動性和積極性不高,創造思維和個性受到壓抑。雖然有些地方院校教師在教學中偶爾也會采用案例分析或者討論等方法,但是對這些方法的應用只是限于局部或者皮毛而已,或者是授課教師根據自己的能力和愛好摻雜一些新方法,很難滿足當下法學教育的總體需求。在法學實踐教學理念的指導下,法學實踐性教學方法必將逐漸取代傳統的講授方法,從而為法學教育的再次繁榮提供一個良好的平臺,也將帶動中國教育整體理念和方法的飛躍。到目前為止,我國法學教育中對新的實踐性教學方法的引進與探索主要有案例教學法、模擬法庭和診所式教學方法。一是案例教學法,它起源于美國哈佛大學法學院,是基于普通法系案例教學的理念,采用新型法律案例教材,將學生帶入案例中充當法律職業角色,由教師引導學生開展自主探討性學習的教學方法;二是模擬法庭法,它是在老師的指導下,充分發揮學生的積極性,從案例分析與法律文書制作到開庭審理、合議宣判等環節都由學生完成;三是診所式教育方法,該法是20世紀60年代在美國各法學院普遍興起的法學實踐性教學方式。我國多所高校目前已引進該教學法,開始實踐性教學的有益探索。
但是,對這些方法的深刻領悟和正確應用,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雖然很多地方院校也設有模擬法庭和法律診所,但僅停留在表面,對于如何正確有效地使用這些方法開展教學,怎樣讓這些場所盡可能的發揮作用,還是與國外大學和我國知名法律院校有較大的差距。因此,必須在實踐性教學理念的指導下,充分學習和掌握這些實踐性教學方法,并在地方院?,F有的條件下培養一批能夠熟練應用實踐教學方法的老師,進而通過以點帶面的路徑,使得大部分課程和教師能夠在教學中正確合理的應用,從而提高法學教育質量,促進學生的實踐能力和綜合素質。
3實踐性教學理念的價值及其與司法考試的契合性分析
3.1法學實踐性教學理念的價值法學實踐性教學理念的確立,對于地方院校法學教育的發展具有重要的價值和意義。首先,它順應了當下地方院校乃至我國整體法學教育的發展水平和條件。我國的法學教育以本科為主,本科生年齡小、閱歷淺、社會經驗缺乏,而法學本身是一門實踐性學科,因此,只有樹立實踐性教學理念和方法,才能更好地讓教與學保持良性互動關系,培養出社會需求的人才;其次,它能夠更好地體現出法學學科的本質。法學專業學習不但要掌握基本理論,更要將理論與實踐緊密結合,學以致用。只有通過系統的實踐性教學,當學生走向社會從事法律職業或者與法律相關的職業時,才能夠更快更好地發揮應有的作用。同時,實踐性教學又可以推動教學與理論的發展;第三,法學教育也是一種素質教育,它需要培養學生人文精神,特別是法律職業者特有的批判性和創造性的法律思維和人格。實踐教學在培養學生實踐能力的同時,又通過學生對社會的進一步認識,引領其法律職業道德的培養,從而培養出崇尚法律、恪守職業道德、具有創新意識和能力、身心健康的應用型法律人才。
3.2司法考試背景下的地方院校法學教育更應提倡實踐性教學國家統一司法考試是我國選拔法律職業人才的全國統一考試。司法考試制度的建立,對法律人才培養體系產生了重大影響。司法考試是衡量高校法學教育水平的標桿之一,是提高地方院校法學專業就業率和影響力的重要途徑。所以,地方院校法學教育應重視和培養學生參加司法考試。重要的原因是司法考試的內容突出了法學學科的實踐性特色,突出考察了學生解決問題的能力。因此,司法考試在呼喚和倡導實踐性教學方面對地方院校法學教育起到了一定的引領作用。國家司法考試引領法學教育,不僅使其克服理論脫離實踐的缺點,而且也推動了法學教育教學內容的完善和教學方法的改進,推動了實踐性教學理念和方法在法學教育中的確立和開展。
作者:張有林趙宗凌單位:山西大同大學政法學院